当结账时,刷错客人金额时,客人要求起诉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搜房网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搜房网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客人住宿两个房间,结账时,操作员操作失误,其中一间房房费未结
客人住宿两个房间,结账时,操作员操作失误,其中一间房房费未结算,多找客人310元,事后向客人所要,客人不承认,请问这种情况下,监控录像及账单客人签字都有,可不可以告他,让他归还钱,胜算大吗。
浏览次数:0
回答被采纳后将共获得20
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起诉<
请选择房屋所在省份
装修总预算0万元
卫生间:0元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位提问人正在寻找答案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搜房通行证,
ask:2,asku:13,askr:43,askz:18,askd:15askR:1,askD:96 mz:nohit,askU:0,askT:0askA:99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搜房网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搜房网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我是饭店服务员因为上菜慢了可客人就骂人后来在吧台结账时和他打了起来他们人多我就跑了在外面让他们3到4个人给追上一顿给我打我现在做院肋骨断了一根现在住院都是我家拿的钱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权
我是饭店服务员因为上菜慢了可客人就骂人后来在吧台结账时和他打了起来他们人多我就跑了在外面让他们3到4个人给追上一顿给我打我现在做院肋骨断了一根现在住院都是我家拿的钱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权
浏览次数:0
回答被采纳后将共获得20
建议你先报警.同时要求公安做个伤情鉴定.
报警,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报警,然后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愿意帮助您
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138208浏览
请选择房屋所在省份
装修总预算0万元
卫生间:0元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位提问人正在寻找答案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搜房通行证,
ask:2,asku:1,askr:63,askz:18,askzx:922,askd:22askR:2,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3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国家司法考试
1.选择试题2.注册/登陆3.开始答题4.提交试卷5.查看成绩6.答案解析
您的位置:&& && && && 试卷题库内容
试题来源:
正确答案:
1.(1)一审判决数额超出了原告的请求范围,因而是错误的(可从不告不理、法院裁判的消极性、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其不当)。
& &(2)一审法院判决将举证责任归于乙超市,不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而且未脱内衣搜查是消极事实,乙超市无法举证。因此,二审法院否定一审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本案应当由甲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但由于侵权事实特殊,其证据属于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搜集的证据。正确的做法是由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或结合本案其他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认定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进行判决。
& &(3)甲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赔偿大少。属于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才能再审,本案二审否定了原审对脱衣搜身的事实认定,据此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改判,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故不应当改判,甲的再审申请不应得到支持。考生可分析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如何保障,如何修改再审程序等。
& &2.[参考例文]本案的被告乙超市对原告甲强令搜身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是一种侵害甲人格权的行为。这种被侵犯的人格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格权呢?有的观点认为是侵犯了甲的名誉权。而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也就是说,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客观方面是公开实施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或者向公众散布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致使他人名誉贬损或者社会评价降低。但这个案子中显然不具有这种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因此不存在侵犯甲名誉权的问题。
& &本案中,甲实际上受到侵犯的权利是身体权。身体权是指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具体人格权。由于非法搜身行为侵害了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和支配的权利,所以构成了对身体权的侵犯。但是,目前,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当中并没有对身体权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这条规定不能作为非法搜身侵害身体权的法律依据。此时就涉及到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 &所谓一般人格权是相对具体人格权而言的。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概括和决定其具体人格权的一般人格利益。一般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利益的抽象概括,是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格权的各种属性和联系的抽象。一般人格权具有重要的补充功能。它是一种具有弹性的权利,具有高度的包容性,可以对尚未被具体人格权确认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发挥其补充的功能,将其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以一般人格权进行法律保护。当这些没有被具体人格权所概括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时,即可依侵害一般人格权确认其为侵权行为,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救济其人格利益的损害。本案中,虽然超市乙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是其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等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或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人格尊严是一个抽象概念,它是一切人格权利的权利渊源,或者说人格尊严本身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格权,其他具体人格权都是从它发展出来的。其作为一般人格权也具有补充功能,在具体人格权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侵犯人格尊严这一一般人格权来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因此本案中,超市乙虽然没有直接侵害民事法律所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但因为其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侵害了一般人格权,因此也要承担侵害人格权的相应民事责任,比如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第&1&题:案例分析问答题:
[案情]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1小题>
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答案解析: 2小题>
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答案解析: 3小题>
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答案解析: 4小题>
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解析: 5小题>
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答案解析: 6小题>
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答案解析:第&2&题:案例分析问答题:
& &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
答案解析: 2小题>
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
答案解析: 3小题>
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
答案解析: 4小题>
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
答案解析: 5小题>
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答案解析: 6小题>
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答案解析:第&3&题:填空题:
案情:某技术监督局干部柳某与陈某之妻王某有染,被陈某知悉,陈某多次劝柳某改邪归正,柳不听,陈某便生杀人之念。陈某找到被告人刘某,要刘某帮助请杀手。刘某找到被告人叶某,并带叶某与陈某见面商谈。陈某表示可以出2万元让叶去杀掉柳某,叶某欣然同意。尔后,陈某、刘某、叶某3位被告人多次谋划杀害柳某的方法,并且由陈某出钱帮助叶某买了作案用的摩托车和其他工具。一天,9十某携刀来到某市,购买了铁锤、尼龙绳等物,住进了某饭店。次日,刘某等以取走私货为名,将柳某骗到某乡电站处,将柳杀死。
日,此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叶某被市公安机关决定逮捕。在讯问过程中,三犯罪嫌疑人均被告知:&我们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若老实交待罪行,我们可以放你出去。你若抵赖,将受到从重处罚。&三犯罪嫌疑人均提出要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被侦查人员告知现在不能请律师。该案于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三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加上严打期间法院人手不够,便指定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张某一人独任审判,由于是简易程序,法院没有向三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是裁定中止审理,按照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在重新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有关的证人和鉴定人都旁听了此案的全过程并积极揭露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某嫌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指定律师为其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经过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某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对叶某量刑畸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二审法院经过不开庭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不当,遂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叶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宣布改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
&问题:请指出以上案例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
答案解析:第&4&题:填空题:
材料:张某与李某就职于同一公司,一日因琐事口角,张某于公司众同事面前辱骂李某,李某让张某道歉遭到拒绝,遂对张某拳脚相加,后被公司同事拉开。张某以人身权益受到损害为由诉至法院,而李某则以张某辱骂在先,自己并无责任为由进行抗辩。 &
&问题: & &请谈谈你对此案的看法。 & &
答题要求:
& &1.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 &3.不少于400字,不必重复案情。
答案解析:
做了该试卷的考友还做了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