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流程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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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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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帮他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相关程序三、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四、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
  编辑本段其他信息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抵押有关事项在村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
  五、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其评估结果需报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六、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时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七、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4、抵押合同;
  5、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报告;
  6、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7、土地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经审核,不符合抵押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抵押当事人。
  九、经审核,符合抵押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并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及土地使用证变更记事栏内除记录抵押情况外,还应记录是否在实现抵押权时征为国有;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及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其它相关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
  十、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在签订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十一、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自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十二、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抵押设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十三、因处分抵押财产转移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先办理征地手续,将抵押土地转为国有,然后再按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法进行处置。
  十四、处置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抵押人、抵押权人在抵押土地使用权处置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竞拍方式获得的农村集体四荒地经营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贷款,住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不能用于抵押。
  抵押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借款人以新购住房或未设定抵押的自有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申请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偿还能力证明;首付款发票;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办理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申请。
  (2)将在建设银行的原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的,客户需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申请表》,并向贷款行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偿债能力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若原贷款申请中已有,且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时无变化,可不再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原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
  (3)将原他行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最高额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申请表》,并向贷款行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原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原住房抵押贷款近一年的还款记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集体土地可以抵押:
(一)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
(五)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小小兔八哥&回答: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 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并承担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第三条 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四条 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自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更名过户手续。
第八条 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九条 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追再追&回答: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一追再追&回答: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Lin_4987&回答: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敖山大道55号4栋301室郑俊杰(身份证100033)、郑俊翔。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野市乡野市大道162号邹中才(身份证27083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集体土地房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左邻毕繁荣家,前面是郑地华家,约一百二十一平方米,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及地下室四平方米。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拾叁万元整。乙方一次性在签合同时付清给甲方。
甲方承诺在八月份交房。房后空地再建车库,不得影响该房采光。
若将来集体土地可转为国有土地,办房产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出。
若遇房屋拆迁,集体土地补偿归甲方,房屋补偿归乙方。
若乙方要转让该房屋,甲方不得干涉,且须保证和第三方重签合同,不得再收费。
本合同签定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清水一掬&回答:可以变通一下用你的项目来取得银行贷款,不过如果你的项目不是很好的批的机率很低,可以找当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前期不交钱收费的哪种哦)让他们给你的情况出贷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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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集体土地可以抵押,哪些不可以抵押?
<font color=# 来源:农村土地网 时间: 07:3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集体土地可以抵押: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企业的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村委会有权拍卖集体土地吗?  我国对土地用途作了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也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农村土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村委会只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征得村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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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网 版权所有中国农村允许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抵押贷款
(原标题:我国农村“两权”抵押试点启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杜晓山认为,贷款并不是农村小额贷款的最佳选择,而应该是大数据、软信息、征信系统支撑下的信用贷款。“”抵押实际上是目前农村金融诚信生态还不健全下的特殊选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下称“两权”抵押试点)将有法律支撑。12月2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提出,我国拟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中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耕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各省市参与试点的积极性很高,希望多安排一些试点县(市、区)。在指导小组严格掌握的情况下,各地上报了348个。”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与融资渠道拓宽相伴而来的是农民信贷风险的增加,因此,授权草案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配套管理办法。“两权”可否抵押?时机成熟了“两权”抵押试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任务,一些省份在更早之前亦已开始尝试。8月2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但不管是地方试点还是顶层设计,“两权”抵押试点的首要问题就是合法性不足。我国物权法第84条和担保法第37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不得抵押。按照“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双向统一原则,农民住房与宅基地不能分离,房屋办理抵押登记的同时,该房屋所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一并进行了抵押。但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无处置权。所以在农房抵押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贷款,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很难认定。”人行安徽省宣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茵加清认为。物权法为何会如此规定?“物权法制定时,关于耕地和宅基地是否可以抵押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主张宅基地不能抵押的意见本来是少数,但却最终被采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是少数派意见的代表。“农民的土地可以抵押,意味着就可以买卖”,孟勤国说,“出卖承包地,可能会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而农民一旦卖出了宅基地,就有可能到承包地上建房子”。孟勤国反对的另外两个理由是:“农民出卖耕地和宅基地的最坏可能是会流离失所,这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而农民自古以来是不愿轻易出卖土地的,如果出卖可能是因为家庭遭遇变故急需用钱,这个时候价格是很低的”。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在东部沿海和中心城市周边的农村,很多农民已经不种地了,也不一定住在村里,这样进行‘两权’抵押就有了合理性”,孟勤国说,“但我认为试点一定要严格控制”。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是一部极其特殊的法律。因为其涉及基本权利,且颇多争议,物权法从起草到通过历经14年,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8次审议,创下历史之最。各地探索防火墙规避风险正是因为“两权”抵押涉及农民生存底线,决策层对其实施要求严格。潘功胜介绍,“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经营主体自愿申请,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需经承包户同意,对农民住房财产性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各地在试点过程中也在探索设置各种防火墙。比如山东省枣庄市明确土地使用权只能入股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基本成员中农民不低于 80%,农民表决权不低于 80%,避免农民失地风险。截至今年10月,枣庄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 651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7.9 亿元,单笔贷款最大金额达 1000 万元。“农民将土地放入合作社,再由合作社拿出部分土地用于抵押,可以保证还贷真的出现问题时,农民还可以保留部分土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杜晓山告诉记者。比如枣庄市就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抵押的土地最多不超过入社土地的 1/3,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剩余期限。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评估价值的 30%至 50%,最高不超过抵押经营权价值的 60%。“而一些地方也规定,用于抵押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在进行处置时,只能出让给本村人。还有地方规定,农民在抵押住房前,要保证有其他住房,或保证集体能够给他安排住房”,杜晓山说。
“事实上,如果农民的承包地或宅基地不是在城市附近,抵押的价格也不会太高。”杜晓山说。《安徽日报》12月报道,宣城市宣州区一位农户300多平方米房屋,被评估为56万元,按照六成的抵押率,他从宣城皖南农商行贷款30万元,但他认为56万元的评估价比实际价值低了一半。“我认为,抵押贷款并不是农村小额贷款的最佳选择,而应该是大数据、软信息、征信系统支撑下的信用贷款”,杜晓山说,“农村抵押贷款从最早的‘四荒’扩展到林权,再到现在的‘两权’抵押试点,实际上是目前农村金融诚信生态还不健全下的特殊选择”。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峰
责任编辑:钟齐鸣_NF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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