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伤残退伍军人伤残补助2016死亡后能享受国家哪些政策

北京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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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北京市西城区人事局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民发〔2006〕33号西城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 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财政科:现将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 通知》(京民优发〔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新标准从日起执行。护理费调整所需经费由街道负担。附件: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北京市西城区人事局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主题词:民政 优抚 护理费
通知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日印发京民优发〔号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以下同)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护理费标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标准如下: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360元;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90元; 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20元。二、护理费发放渠道残疾军人的护理费,原则上由区县民政部门发给。对已享受工伤保险护理费待遇的残疾军人,其护理费发放首先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工伤保险支付的护理费标准低于民政部门的护理费标准,其差额部分由残疾军人伤残关系所在区县的民政部门负责补足。因户籍迁移而转移伤残关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发放,由迁入地民政部门从接转伤残关系的次月起按照新标准负责发放。迁入以前需补发的,仍由原渠道解决。三、护理费所需经费新标准从日起执行。护理费调整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民政
通知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
日印发原文地址:
范文二:北京民政局上班时间办理结婚登记不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知道一定的流程就可以,还需要更详细的掌握民政局结婚办理的时间才更有效,下面YJBYS小编为新人介绍下北京各民政局的上班时间,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地民政局官方公布时间为主:大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兴区黄村镇双观巷2号区民政局办公楼周一至周六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语音)、(人工)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朝阳区六里屯道家园6号楼附楼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人工)、(语音)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处东城区东四十三条53号楼区民政局办公楼2楼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语音)、(人工)宣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宣武区广外红莲北里10号社区服务中心3楼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368928海淀区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社区服务中心1楼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社区服务中心2楼周一至周六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语音)、(人工)崇文区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处(原崇文区婚姻登记处)崇文区东滨河路17号玉蜓公园内社区服务中心1楼周一至周六9:3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语音)、(人工)石景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石景山区杨庄西路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平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平谷区谷丰路3号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延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延庆县妫水南街8号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101813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州区通惠北路14号通州区社区服务中心2楼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语音)、(人工)顺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区民政局院内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人工)密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密云县城后街23号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人工)、(语音)门头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头沟区黑山大街15楼1楼黑山公园南侧周一至周六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语音)、(人工)怀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怀柔区北大街26号区民政局办公楼1楼周一至周六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人工)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社区服务大楼1楼周一至周六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语音)、(人工)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昌平区政府街23号区民政局办公楼1楼周一至周六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阅读详情:
范文三: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朝民发〔2007〕41号朝阳区民政局
朝阳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各街道(地区)办事处: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京民优发[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标准,从日起予以调整。具体标准见附件1。二、此次我区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调整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标准(见附件2、附件3)执行,朝阳区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生活补助待遇保留不变。三、由于此前我区日以后入伍的一般在乡残疾军人和一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一致,故一般在乡残疾军人的定期补助标准仍依照往年调标惯例按北京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予以调整。四、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其抚恤金或补助金的发放,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按标准最高的一类发给。五、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和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已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待遇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问题,待北京市正式文件下发后执行。六、调整抚恤补助标准的工作关系到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核对优抚对象所对应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抚恤补助金发放准确无误,同时按照新标准做好各类抚恤补助金的补发,补发工作务必在九月底前落实到位。
附件:1.朝阳区烈属、在乡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标准表2.朝阳区在乡残疾军人定期补助金标准表(此页无正文)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主题词:民政
通知朝阳区民政局办公室
日印发朝阳区烈属、在乡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标准表(从日起执行)
单位:元/月注:建国后是指日之前入伍朝阳区在乡残疾军人定期补助金标准表(从日起执行)
单位:元/月发放定期补助金。阅读详情:
范文四:北京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京北市民政局息中信心公开考工作人员公告招北 京民市政信局中息为市心政民局属所正级处全拨额款业事位,单主要负全责局统系子政务电管与理息信化设工作。建根工作据需,拟要向面社公开招会考工作员人名。2、招一职位考网络 全安理管职位名1一(岗)位职责负责局系:网络日统常运维行;护责局负统涉系密系统管与网理安络监全管负;责主机统、系安全行运设等的备常日行维运;护负网责线络路运行护维负责;机关办公局用算机设计备的常维日。护  ()职位二要:求计算及相关专业机全制大学日本科上以学;具历网络通信备协、网络议设备安全设、、备机主备设和作系操统置配理管基和维本管理护能;力两以年上关相作经工验;有思持科CCNA上以书证具,网有络信安全从业经息验者优先。  网站管理与息维信职护位名1(一) 位职责:岗负责网局群系站的日常统理和管监控;责网负站内采容策编划、面编页辑内,容新更日等工常;负作责关相字文信材料息撰写的。(二 )位职要求互:网联传、媒新闻中文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上以学历;大有门户型站栏网编目从辑经业、验悉机熟关务政转运公和文作写者优考虑。先二、报考件条:报考员人同时须备具以下条件:1. 有北具市常住户京口(事档人关系案在);京.2爱首都热政事民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正履常行报职位考责职的身条体;件4.年 在30龄岁以周下1(891年月1日1后以出生)。三 报名方法、此次 开公招考采取场现名方式。请报报考生于考012年121月3日(1上9:0午-01130:下午2,:00-:34)0到北京市政民机关办局大楼公3楼2会议(北京市室朝阳工体东路2区0)号名。报联系人:孙国,联系电话01立-(公办室)、手机()。报 时须携名带以下料:材1.人个历简份一;.2身份证户口、、学历本学证书位件原复及件印3.近期小;寸彩色二免冠片2张照。在人职须同员时提供在单所位意同考的证报。明四、 考试此公次开招考采取,试笔和试相结合面选的拔方。式试按照1笔:5比的确定进例入试面人名员,面单试取采构化面试的方式结参加体检和考。的察人按选照笔和面试综试成绩合从到高的顺序确定低。考和察检合体者进行格为一周期公的。示体考具时间试报待名和格资审查结束后行通知。另附:北京民市局政业单事公开招考位报表名北市民京局政信息心中〇二一一十年月二七日北市民京局政业单位事开招考公报名表名姓别性出日期生照片民族籍贯政面貌治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工现作位单职务及联电系话emali考职位报简历个人签名年   月  日资审查格意见负责:人(单公章位)年  月   日1阅读详情:
范文五: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北京海淀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 北京市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海民发〔2010〕24号 文件海淀区民政局 海淀区卫生局 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海淀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医学鉴定小组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北京市海淀医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及相关待遇问题的通知?(京民优发〔2010〕58号)及?海淀区民政局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关工作的通知?(海民发〔2010〕17号)精神,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工作,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共同研究决定,成立海淀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医学鉴定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和海淀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医学鉴定专家小组(附件二),确定北京市海淀医院为海淀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鉴定指定医院,并依据?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重新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民发〔号)中能够直接造成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为标准,负责海淀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的医学鉴定工作。现将病情医学鉴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病情鉴定程序1.受理民政局优抚科在收到街道(乡镇)递交的被鉴定人申请材料后,负责与海淀医院联系,申请病情鉴定,并将被鉴定人服役期间患慢性病的原始材料和近期与患慢性疾病有关的医学诊断证明、病历(或病历摘要)、检查、化验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递交至海淀医院。2.预约海淀医院接到预约申请后,确定鉴定时间,并组织3至5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组成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2名。3.鉴定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联系人)陪同被鉴定人前往医院进行病情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能够直接造成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为标准予以鉴定,并在?海淀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学鉴定表?(一式二份)上签署医学鉴定意见、签署姓名及加盖医院公章。二、鉴定时间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三下午确定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鉴定时间。三、鉴定费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鉴定费用为每人次300元,如需特殊检查,费用另计。符合患慢性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鉴定费用由区民政局于每年6月和12月两次支付给指定医院;不符合患慢性疾病的申请人,病情鉴定费用自理。四、工作要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医学鉴定工作是优抚工作一项新的工作内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业务性,直接关系到带病退伍军人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区民政局、卫生局要适时组织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鉴定的培训工作。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医学鉴定工作。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北京市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二○一○年六月七日主题词:民政
通知海淀区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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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六:北京财政局1北京市区县财政局联系一览表东城区:局长隋燕华法制科马军
西城区局长李武好监督检查科 赵丽 刘磊3通州区局长徐思清法制监督孙小军
崇文区局长 张国熙人事教育科李春江
宣武区王瑞珠局长法制科程卫国
海淀区局长星志国法制监督科 刘雁
朝阳区局长尚
焰监督检查科 冯立森宋凤亭
8丰台区局长 张晓延 财政监督科 张春光
运兆玲石景山区局长杨贵宝 法制监督科 王平 董京医
门头沟区局长梁增霞办公室张剑宇
宋宇324211房山区局长
高维魁监督检查科李世全
大兴区局长 张淑芬监督检查科马国岩
顺义区局长王俊忠办公室石宝文 谢金萍
怀柔区局长 崔志军监督检查科钟燕燕
15延庆县局长赵铁成监督科焦万红
密云县局长张亚东人事科魏玉清
17平谷区局长杨风山办公室刘锦海
叶荣玉1626
18昌平区局长孟晓霞监督检查科 冯育文 马忠19燕山区局长史树聪 监督检查科 夏军
马军346167阅读详情:
范文七:北京市民政局局长谈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模式探析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红兵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或者家族养老。就是说,基本上在一个大家庭里面,七大姑八大姨,你帮一手,我帮一手,就把养老服务分担解决了。与“家庭养老”不同,“居家养老”模式不是要求家里人承担老人的所有照料工作,而是要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这个家的周围,构建起一个提供养老支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这项工作还面临很大的挑战。为了化解养老焦虑,提供优质的社会化的为老服务体系,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我国养老面临的形势以北京市为例,北京每天有超过400人迈入60岁.有超过100人进入80岁,基本形势是,以每年15万人的速度,进入到60岁的行列。从速度上来看,它是一个加速老龄化的状态。相对于西方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间来讲,我国的进程是快的。我国进入老龄化的速度,基本上是以20多年这样一个时间段来记的;西方国家基本上是以100多年这样的时间段来记的。从数量上来看,现在北京市老年人的总体数量,大约有300万左右,相当于意大利罗马的总人口数。在2013年,我国进入到60岁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两个亿。北京市的老年人口超过了其人口比例的20%,这就意味着5个人里面有一位是超过60岁的人,如果就此做一个形容描写,它就相当于四个人抬一个轿子,轿子里面坐一个老年人。就是说,这个阶段的老 年人跟坐轿子的整体感觉还是一样的,可以说是幸福的。那么,从现在开始往后1万天,大约在2030年前后,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那时,3个人里面将会有一个老年人,好比是两个人抬着一个担架,担架上面坐着一个老年人。到2030年、2040年,我国老年人口的总量 会土到一个高峰,并且会在60年到70年这一很长的时间保持在这样的一个高位。倘若我们不期望面对或是处在两个人抬着一个担架,上面坐一个老年人,这种糟糕的局面,我们从现在开始就需要从长计议,做好应对这个发展和变化的准备,同时又要只争朝夕。二、了解老年问题,化解养老焦虑我们对于养老的很多焦虑,主要来自于,一是对于未来养老发展趋势的不了解;二是对于老年问题不了解或不甚了解。因此,要化解养老焦虑,就需要我们用心读懂老人的需求,进而明确方向,一步一步地解决好老年人所面临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通过经济的发展,通过对一个新的服务业态的发展,使养老成为我国社会发展新的引擎。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包括十八大以后,我国对于养老,作为事业和产业两个车轮的基本思考。说到老年入,我们往往容易把他们跟所谓的困难群体、弱势群体连在一起。实际上,如果我们把人生按照20年,做一个简单分割,那么,我们可以看到,第一个20年,是我们懵懵懂懂的20年,也就是成长学习的20年;中间的两个20年是我们职业生涯的20年;当我们过完这三个20年以后,60到80之间的这20年,有人称其为人生的“黄金20年”。总体来看,老年人有三怕,一怕贫穷;二怕疾病;三怕失能。针对贫穷,我们用养老保险,包括社会救助制度等一系列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不会因为贫穷而使生活难以为继。针对疾病,我们通过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相应制度,保证老年人在疾病面前有相应的还手能力;失能状态则是老年人跟我们人生其能时期不太一样的一部分。假设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活到100岁。以50岁做一个对折的话,各位可以发现,当我们走到一个点以后,又逐渐地回到与我们出生时差不多的某种状态。有研究发现,我们每个人自然地走向死亡的时间也是1 0个月。如果把怀胎十月跟走向死亡的1 0个月对应,那么,我们呱呱落地的那段时间基本上是与不能自理的老年期相对应,以此类推,半自理的老年阶段基本上与我们的婴幼儿阶段相对应;小学阶段可以跟我们所谓的老年公寓阶段相对应,等等。这种人生的对折状态是老年人所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可是,我们在面对或是处理老年问题的时候,往往没有很好地重视对折后面的这段人生。因此,要切实解决好老年问题,化解养老忧虑,就要重视对折后面的这段人生。我们在这个方面的一项有益探索,就是居家养老。三、居家养老是更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这些年,北京讲一个数字9 0 6 4,即是说9 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机构集中养老。对此,很多老百姓误解为,你有钱,你去机构养老;我没钱,我就居家养老。实际上不是这个概念。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我国传统家族养老理念一脉相承,并符合我国现实生产力发展要求,可谓物美价廉的养老模式。时下,养老机构基本的床位建设成本,如果不包括土地成本,每张床位是十几万到二十几万的概念。如果按照9064基本的规划发展,就是提供北京市总人口4%的床位数,那么,到201 5年,需求的床位应该是1 2万张,到2020年应该是16万张床位。这是一个很大 的数字。因此,它不能一味地无限扩张下去。从另外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养老机构服务于谁呢?我们听到很多40、50岁的人议论说,将来我要住养老机构,现在有些年轻人也如是说。前一段时间,一位人大代表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他认为,北京市把机构集中养老的床位数比例定在4%是不行的。他做了一项调研,说有24%的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可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身边养老机构入住的状况,可谓是人满为患;去远一点的养老机构入住,却没有太多的人愿意。截至20 1 3年,北京市已建有养老机构400多所,养老床位9.5万张,其中公办2 1 2所,占总床位数的40%, 社会办188所,占总床位数的60%。据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的调查表明,老年人还是希望住在身边的养老院。就是说,老年人需要一含熟悉的环境,而不是到一个虽然风光秀丽,但是陌生的地方。面对这一问题,我们就要考虑,对身边的养老院做一些调整,让身边的养老院具有养老院的基本功能,而不一定是完完整整的养老院的实体存在。这样就可以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满足老年人对于熟悉环境的这样一种内心追求。北京市正在建设的街道层面的养老服务机构就是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四、居家养老方式、方法探索从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九养政策”。其一,每年的重阳节表彰万名“孝星”;其二,“养老助残券”政府买单,每月发放;其三,城乡社区(村)建“养老助残餐桌”;其四,城乡社区(村)建托老(残)所;其五,全市聘用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其六,每个街道配发“无障碍服务车”;其七,建立多方式养老(助残)精神关怀;其八,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其九,“小帮手”提供电子服务。“九养政策”具体实施的过程,是我们对于老年需求的认识过程,也是我们对于满足老年需求方式、方法的一个认识过程。对此,我依托北京市“九养政策”,与大家进行一些探讨。(一)把养老助残福利券变成打折卡的改革。养老助残福利券就是发放给北京市所有8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所有重度残疾的残疾人,每位每月100元的养老助残券。从2009年到2013年,我们养老助残券的实施,每年有将近5个亿的投入,有将近50万的受益群体。在老年人受益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花这个券,找不了零钱;二是服务商拿了券,将其换成现金的周期太长,并且审批进入为老服务的门槛还比较高。在使用过程中,老年人的想法是,干脆就直接发我钱。可是,为什么没有把这个券等同于现金呢?当初,我们是想既针对为老服务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来做设计,又考虑到他当前的利益。比如,北京青松养老护理机构,之前,它只是服务于团结湖周边一、二千名老年 人,现在已经发展到服务十几万的老年人。这些年来,它已经累计为200多万人次的老年人提供了服务。它之所以如此迅猛地发展起来,就是基于养老助残券这样的撬动功能。基本上是这样,老年人一开始先用养老助残券购买了其中一部分的服务,通过服务体验,觉得还能够解决他的问题,就愿意再掏钱购买这样的服务,以此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或是实现自身康复的基本要求。不过,相关的服务行业的发展还不到位,还无法形成一个有效的为老服务供给市场。从20 1 3年开始,北京海淀区实行“券变卡”的改革试点,就是想既照顾到培养新的市场,又照顾到老年人想最方便地把钱花掉的想法。我们优化了服务商进入为老服务的门槛。任何一个法人,只要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以下三种不一般的服务,就有可能成为养老服务商。第一种,以低于一般人的价格,给老年人提供更加价廉的产品或者服务;第二种,能够给老年人提供更多附加的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得到更放心的服务,诸如能够把货物、服务送上门,能够提供更加完善的对于服务和产品的质量监控。第三种,提供给老年人特别需要、但社会上、市场上欠缺的服务。发生这样的变化以后,对于养老服务商的监管,就不能再按照原来的流程:政府审批、政府签约、政府监管。那么,怎么监管呢?首先,可以动员老人、消费者做好社会监督,通过各种电话或者网络的方式反映上来。然后,谁来处理呢?要把它纳入到行业监管。北京市对北京市社区服务协会进行了改革,让它成为一个社区的提供服蘸J盈行业领域的监管者,由此实现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也就是说,要在社区当中为老年人提供这样的服务,你就要成为这个协会的会员,接受协会的监管。在把福利券变成打折卡的这一改革过程中,就把原来的一笔死钱,变成了一个撬杠,使它切切实实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服务,也刺激老年人愿意获取更多的服务,使他们的生活质量获得提高。(二)托老所的先前设计与后续改良。我们原来设计托老所的时候,是将其作为社区为老服务的一部分,当时我们发展了将近四五千家的托老所。但是,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我们慢慢地发现,在后续的运营和管理中,遇到了很多障碍,甚至有的基本上就变成了“铁将军”把门,里面基本上就是一般性的活动,比如打打麻将。原来我们设想的一些托老状态,没有如期实现。很多街道在托老所的探索当中,曾经把托老所当做活动中心,我们也曾经把卫生服务站跟托老所结合在一起,但是,这个地方老是人气不旺。后来,我们摸索发现,托老所的重心应是让它成为一个真正的运营主体,切实针对老年人的刚性需求,解决老年人的问题。就是说,托老所需要解决的是一些专门性问题,而不是方方面面的问题,并且是只有专门机构、专门组织能够解决的、在家里无从解决的问题。北京朝阳区寸草春晖是一个养老机构,它所做的就不单像一个养老机构,而是托老所加养老机构,又加上门服务,临时托管,并能够为周边的老年人带来一些喘息服务。喘息服务就是把老年人接到所谓的托老所,让这些在生活上不能自理的老人在这个地方短暂地过一段和家里不太一样的生活。这里提供的是专业服务,一个礼拜、两个礼拜,甚至一个月,由此让家里的赡养者得到一个重要的喘息机会,以便于日后用更好的精力,更好的精神状态为家里面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服务。这样的养老中心,它可以提供的服务是多元的。诸如,可以把老年餐桌向家里的老人延伸,提供上门服务,还可以把医疗等其他一些服务相应地渗透到老年人的家里面。北京市朝阳区正在做的医联体,即是把朝阳医院这样的三级甲等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形成双向转诊。可见,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汇集专业养老服务,为周边小区的各个楼群、或者平房院,提供深层次的服务,形成一个“老联体”。
这些有益的探索,使我们对于居家养老的认识现在上升到这样一个层面上,即使居家养老的服务必须依托于一个专业化的平台,要把9064捏在一起,而不是分割着进行建设和推动。这也是我们在今年和明后两年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建设街道养老中心的基本雏形设计(三)实现精准化对接服务的有益探索,即是在老年餐桌的基础上,打造一个老年营养膳食的配餐体系。一些餐饮行业从原来做高档饕饮逐步转向团餐、快餐之后,他们做的一件事,就是通过远端中央厨房,在地价、生产成本相对便宜的地方建立各个工作间,把我们所吃的这些菜做成了半成品,通过冷藏车运输,保证食物的卫生标准和营养成分符合我们的要求,当把它送到社区的时候,再根据个人的口味做以调整,最后将其变成个性化的餐品提供给老年人。现在,在北京市的海淀区、大兴区已经有一些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社区,完全把自己的厨房剥离成社会供给,由类似这些团餐的供应企业,或是派相应的厨师,负责对口解决好老年人营养膳食配餐问题。由此,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启发,就是把老年人的需求分得越来越细,进而依此来细化我们为老服务的工种,使他们可以相互用更精准的方式来对接。(四)适老化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实施与推进。我们建议,在你退休这段最健康、最黄金的时间中,应该首先把自己的家庭环境做一个适老化改造。相应的专业部门应该拿出一套适老化家庭无障碍改造标准,家装公司可以依照这个标准设定出各种套餐,我们就可以选择符合自家情况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方案。如果老年人知道要对自己的老年期进行一个管理,他或者他的子女就愿意出钱解决这样的问题;所在的单位也可以给予退休员工相应的福利,提供家庭适老化环境改造的支持;也可以通过社会慈善资金的注入,为一些家庭贫困的老年人提供适老化的改造。总之,居家服务解决的就是“走出来”和“送进去”这两个问题。所谓的“走出来”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服务,让老年人都走出来,参加到社会大的发展当中来,诸如老年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这是一种社会交往;老年人参加志愿者活动,这是一种社会奉献,也体现了他们的价值。所谓“送进门”,就是说我们现在很多的服务、产品是存在的,缺的是,最后怎么样上门到户。这部分的内容主要就是解决服务形式和支持服务的成本问题,“物美”,就是要提供适合我国文化传统理念的更加专业的社会化的服务;“价廉”就是提供适合我国经济发展要求,并尽可能地降低经济社会成本的为老服务。阅读详情:
范文八:北京民政局:市民“死不起葬不起”是谬论2015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网校课程抚顺中公微信:zhonggongfushun2015抚顺省考交流群:本周六,全市将迎来首个清明祭扫高峰。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清明发布会介绍,今年清明期间预计扫墓人数将达350万。针对北京墓地消费价格高,市民死不起、葬不起等说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大部分墓地价格已连续两年没有提高,除了墓地安葬,还有多种骨灰安葬方式供市民选择,“所谓的北京市民死不起、葬不起是一个谬论”。关于殡葬费墓地价格总体两年没涨民政部101所前日发布的殡葬绿皮书指出,北京地区的殡葬消费平均达到约42837元,市区居民高达80000元。其中,北京市区居民中等殡葬消费的公墓消费占整个殡葬消费的87.5%。北京市墓地价格由5.5万提高到7万。消息一经报道引发了北京市民“死不起、葬不起”的议论。对此,市民政局副巡视员王琦介绍,不太清楚绿皮书“8万元”的数据如何采集,该数据的准确性值得商榷。“2013年、2014年这两年,大部分墓地价格在总体水平上是没有提高的,从5.5万提高到7万,这个怎么得来的?”王琦说,市民安葬的需求各有不同,财力也不同,一些墓地的价格也因此有会所差异,“个别墓地的价格比较高,但这是企业和单位的市场行为,而政府干预的条件是有限的。”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十几年来,北京所有公墓的土地没有再增加一分,本市现有的33家公墓规划面积已十多年没有变化,“剩下的一点墓地资源,公墓自然要利用市场经济的杠杆来调节供需关系。”关于墓地价成本与需求导致价格高目前北京墓地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市场类收费项目。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地穴租赁费(1500元/㎡)和墓地管理费(墓造价的5%);市场类收费包括墓地石材工料费、安葬合葬工程服务等。“导致部分墓地、墓型价格较高的因素有多种。”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公墓是土地消耗型的服务机构,随着土地资源不断减少、维护成本不断提高,造成公墓必须拿出部分墓地和墓型满足高端需求,来支撑公墓的发展,而公墓的绿化、人工、安全、管理、税收等成本逐年增加,尤其是山地公墓,开辟一块墓地的周期和直接成本非常高。居民收入的增加和特殊的情感需求助推了部分公墓和墓型价格的提升,部分居民有传统的孝道思想,认为为逝者选择好一点的墓地是孝心的表现。此外,部分公墓的品牌效应也导致墓地价格高,例如万安、福田两个公墓,都有近百年的历史,安葬了众多的社会名流,多年的发展致使两个公墓的土地资源几近枯竭,只有通过价格杠杆、增加需求性服务来保持公墓的可持续发展。[page]关于葬不起多种殡葬方式可供选择“所谓的北京市民‘死不起、葬不起’,其实是一个谬论。”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在北京,市民去世以后有多种骨灰安置方式,比如骨灰撒海、骨灰墙、骨灰深埋等生态葬,同时北京市也在多年前就推出了零百千万工程,即零消费骨灰海撒、百元骨灰盒、千元殡仪服务消费、万元骨灰安置。北京在墓地价格和保障市民权益上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发展公益性公墓、发放5000元丧葬补贴等形式,以及海撒给予补贴等,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五保户、低保对象可免费安置骨灰,居民选择城市公益性公墓安置骨灰,政府还会给予相关补助。“就好像你去一个地方可以走着去,也可以开法拉利去,你不能因为开不起法拉利,就说去不起,这是很荒谬的。”李红兵表示,北京市每年8万-9万具的逝者骨灰,约有三分之一是葬在了墓地,其他很多都是选择了生态葬,“下一步殡葬改革,生态节地葬是重点。”关于生态葬今年生态葬将达到30%目前,本市生态葬主要有5种方式,包括立体安葬即壁葬,有长青园公益性立体安葬等;骨灰撒海;骨灰深埋,有八宝山人民公墓的怀思阁等;树葬,主要有长青园骨灰林基地(位于朝阳区)、长安园骨灰林基地(位于海淀区)、景仰园骨灰林基地(位于昌平区);花葬,有丰台区的思亲园骨灰林等。市民政局副巡视员王琦表示,北京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对生态安葬方式的政策、标准进行研究,让墓地面积小型化、标准化,目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已进行了生态墓园的试点,今年下半年将全面开放。平谷区一家农村公益性公墓也将在今年进行生态安葬,且全市相关区县已在今年下达了生态安葬的指标。王琦介绍,从近两年的数据来看,北京市生态安葬的数量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去年万元以下墓地安葬数量有4200余份,占比达到约28%。“早些年全年的骨灰撒海量只有100多份,去年共有1700余份逝者选择撒海,今年1-3月份骨灰撒海登记量已达到800份。”王琦说,民政部门正研究骨灰生态安葬相关政策,有望出台减免、补贴办法,鼓励市民生态安葬,预计今年本市生态安葬比例将达到30%,到2020年,争取骨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王琦透露,到2017年,本市12个殡仪馆的90台火化炉将全部更新,排放也将有新的标准,尽量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page]明天迎首个扫墓高峰八宝山地区备有3850个停车位京华时报讯(记者钱卫华黄海蕾)市交管局昨天表示,明天将迎来首个祭扫高峰日。与往年相比,今年祭扫高峰日有所减少,预计祭扫人流、车流将更加密集。石景山交通支队在八宝山地区开辟了15个停车场,准备有3850个停车位。交管部门预计,清明节市民扫墓集中日为明起至4月6日。其中,3月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为重点日,重点日的上午8点至11点是高峰时段。与此同时,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为保障前往扫墓的市民出行,石景山交通支队在八宝山地区和福田公墓地区共开辟停车场15个,可容纳车辆3850辆。本周末公交集团将开通14条扫墓专线车,市民可拨打96166交通服务热线或登录北京公交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公交将开通从地铁八宝山站至八宝山人民公墓的摆渡车,票价2元刷卡有效。■相关链接15处停车场◎革命公墓院内停车场2处,火化 厂停车场2处◎上庄东街西侧殡葬商品房前停车场◎古玩城停车场◎公交停车场◎老山南路路侧临时停车场◎上庄大街西侧停车场◎雕塑公园西门停车场◎老山东小街路侧临时停车场◎鲁谷大街路侧停车场◎雕塑公园中街路侧临时停车场◎福田地区2处车场:福田公墓停车场、北京射击场停车场,可停放车辆500辆公交临时站点◎在鲁谷大街北口南西侧开设老山至太子峪临时车站◎在鲁谷大街北口南西侧路开设骨灰堂至万佛陵园专车线路临时站点◎在骨灰堂西侧老山东小街开设老山东里至八达岭人民公墓临时车站◎八宝山地铁至人民公墓西门设立区间公交车站点交通管制和绕行方案◎上庄东街北段至梁公庵路口全线禁止停车,同时将适时实行南向北单向行驶管制措施,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革命公墓南门只允许车辆驶入,西门、西北门允许车辆进出。古玩城停车场东南门只允许车辆驶入,西门允许车辆进出。◎因道路狭窄,尽量避免走砂石场路,来往于阜石路与人民公墓的车辆可选择上庄大街。 ◎由南向北去人民公墓西门的车辆,可选择古玩城停车场和位于老山南路北侧的公交停车场。◎由北向南去人民公墓西门的车辆,可选择上庄大街西侧停车场、老山南路路侧临时停车场、雕塑公园停车场。◎去骨灰堂的车辆,可将车辆停放于鲁谷大街路侧停车场、上庄大街西侧停车场、老山南路路侧及老山东小街临时停车场。◎去革命公墓祭扫的人员,如果革命公墓院内或火化厂停车场车位已满,可将车辆停放于古玩城停车场或雕塑公园中街停车场。◎去革命公墓的车辆只能由革命公墓南门、西门进入,并由革命公墓西门驶出。阅读详情:
范文九: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行政给付(共19项)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行政给付(共19项)一、行政给付事项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依据: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二、行政给付事项名称:灾民救济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设臵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臵工作。”2、《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臵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等,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臵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臵灾民。”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臵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4、《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全力做好以下抗震救灾工作:一、民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设臵灾民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臵”。三、行政给付事项名称:为城镇退伍军人发放安臵期间的生活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臵:……(三)城镇退伍军人待安臵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四、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臵:……(四)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五、行政给付事项名称:给特定的退役义务兵给予医疗、生活、补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视病情轻重,送地方医院收容治疗或者回家休养,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在服现役期间患过慢性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助。”六、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法律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七项“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二条第二、三款“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5、《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6、《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7、《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七、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发放定期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金法律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二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5、《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6、《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7、《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八、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发放丧葬补助费法律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八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九、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发放残疾抚恤金法律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十、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发放临时困难补助1、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2、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5、《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十一、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发放残疾军人、伤残警察、伤残民兵民工护理费法律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十二、行政给付事项名称: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十三、行政给付事项名称:给予优抚对象医疗报销和医疗困难补助法律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十四、行政给付事项名称:见义勇为人员经济补助 法律依据:1、《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期间,属于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应当视为正常出勤,所在工作单位不得因此扣减其工资、奖金和降低其福利待遇;属于企业职工的,依照本市有关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津贴;无工作单位的,从区、县见义勇为基金中给予经济补助。”2、《〈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无工作单位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给予不低于本市当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济补助。”3、《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致残人员及其家属,在支付住房租金、医疗费、子女上学费用等方面有实际困难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给予经济补助。”4、《〈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在支付住房租金、医疗费、子女上学费用等方面有实际困难的,经区、县民政部门调查核实,由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给予经济补助……”。十五、行政给付事项名称: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费用的支付法律依据:《〈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不明的,按照以下办法解决:(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支付。(二)无工作单位或者有工作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支付。(三)非本市人员在本市见义勇为的,其医疗费用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支付。”十六、行政给付事项名称:见义勇为人员伤残抚恤的发放法律依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因见义勇为致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伤残等级由市民政部门参照有关优抚规定评定;伤残待遇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支付”。十七、行政给付事项名称: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法律依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其抚恤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死亡规定办理;国家没有规定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给予一次性抚恤金”。十八、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 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第四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3、《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经区、县民政局批准也可以给付实物……”。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十九、行政给付事项名称:农村五保户供养(区县民政局)法律依据: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3条第1款“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7条第2款“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7条第3款“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5、《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9条第1款“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6、《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9条第2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阅读详情:
范文十: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行政确认(共9项)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行政确认(共9项)一、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革命伤残军人证、民兵民工伤残抚恤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法律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3、《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民政部门负责评残的对象是:(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以前退出现役的军人;(二)参战民兵民工、参加县级以上人武部门或预备役部队组织的军事训练的无工作单位人员;(三)为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无工作单位人员;(四)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五)授予警衔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4、《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地(市)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上报的《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批”。5、《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6、《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二、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退伍义务兵农转非法律依据:1、《北京市实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入伍前为本市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区、县安置办公室核报市安置办公室批准,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2、《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三、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见义勇为伤残评定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因见义勇为致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伤残等级由市民政部门参照有关优抚规定评定……”。2、《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评残(包括新评、补评、调整等级)手续和审批程序:(一)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三)县(市、区)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由医院伤残医学鉴定小组做出残情鉴定。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地(市)民政部门审查。(四)地(市)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上报的《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批。(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过县(市、区)民政部门将伤残证件发给本人”。四、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法律依据:五条第一、二款“见义勇为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对区、县民政部门确认有困难或者有争议的,有确认权的区、县民政部门可以移交市民政部门确认”。五、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新办社会福利企业法律依据:《北京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市属单位和中央在京单位开办社会福利企业,报市民政局审批;其他单位开办社会福利企业,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经民政局批准后,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六、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法律依据: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七、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中国公民(不含华侨、港澳台居民)收养登记法律依据:1、《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八、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变更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人口及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户口迁移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办理保障待遇变更手续,逾期不办者重新申请”。九、行政确认事项的名称: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进京安置法律依据:1、《北京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政发[2000]2号)第二条“主要职能”中的第5项“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专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阅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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