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意书所写无共同房产是不是可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起不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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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
我和我老公经过别人介绍认识的,因为婚前没有了解清楚,认识3个月之后就结婚了,结婚之后因为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正常生活了,因为我们结婚时间不长没有孩子,当时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我们协议离婚,不知道这个无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
公众采纳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028-帮助网友:1859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分割)  刘××,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陈××,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刘××与陈××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陈xx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刘××(签名)  陈××(签名)  ×××年×月×日 10:14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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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约定无共同财产,但实际有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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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约定无共同财产,但实际有财产的分割
长宁区发表时间: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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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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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共同财产
律师回答共 2 条
上海-闸北区
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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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
1391734****
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起诉要求法院处理。
回复时间: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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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就是什么财产我都不要,
您好,我想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就是什么财产我都不要,就要一个自由探视孩子接送孩子的时间,该怎么写
律师回答地区:广东-惠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665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将事实写清楚就可。 19:01 19:04华律网用户那请问大概多少钱 19:49你自己可以写的。地区:重庆-万州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189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19:12地区:河北-廊坊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66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按照你的思路把事实写清楚即可。建议找律师代写一下? 08:40地区:河北-廊坊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02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号,可以找律师代书。 08:52地区:河北-石家庄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5168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律师可以代拟协议了。防止争议发生。 10:14地区:河北-石家庄咨询电话:13785***帮助网友:12005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找律师代书 19:30地区:河北-石家庄咨询电话:15383***帮助网友:18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19:36地区:河北-廊坊咨询电话:13931***帮助网友:777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将需要表达的意愿说清即可。 09:20地区:河北-廊坊咨询电话:15933***帮助网友:4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以上网参考,约定好双方权利义务就可以 15:06离婚协议书中 “双方无共同财产”条款的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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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 “双方无共同财产”条款的 法律效力
全媒体记者 郭中昱
经常有夫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已无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重新提出财产分割该如何处理呢? 王某和孙某于2007年10月登记结婚,于2015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第二条约定为双方已无共同财产。此后,因王某经常驾驶一辆奥迪牌轿车,孙某经多方调查,发现这辆车在离婚之前就登记在王某的名下,但之前一直由王某的父亲使用。今年,孙某以协议离婚时对共同财产情况掌握不明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车辆。王某则抗辩称该车系其父出资并提交了由其父付款的电汇凭证。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仅以该车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并登记在王某名下主张分割,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不能证明该车是以夫妻的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孙某的诉讼诉求。 就这个案例,记者采访了我市知名律师郑建武。郑建武认为,法院在处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过程中,多数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对于此类情况,法院应甄别不同情况,慎重予以处理,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因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登记时,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故此,离婚协议的效力很高,不能随意推翻。 其次,对于在离婚时没有分割共同财产,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一方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在离婚协议签订时存在被欺诈或存在误解的情况,法院可以考虑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对在协议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在最后约定“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对相应财产分割后的一个兜底条款,一方在离婚后起诉财产纠纷的法院应不予支持。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则有权对被隐匿、转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依法有权要求多分。离婚协议书上的房产分割不过户有法律效益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房产为男方婚前按揭,购房合同为男方一人姓名,离婚协议书上写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不过户,女方有权拥有房产吗?
我妹妹离婚了,男方有外遇,他们在结婚登记处离的婚,房子都归女方了,男方签字并摁手印了,有法律效益吗? 可是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的,想卖房子,男方不过户,不签字,怎么办?
我父母答应等房产证满5年后把房子过户给我,写了一份协议,并按了手印,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是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孩子半岁,房子还有17年按揭,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协议房子归孩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孩子归母亲
问题:1.由于按揭房很多银行需要在还清贷款后才能过户,加之孩子只有半岁,不晓得能够过户,如何确保房产安全,比如男方私自将房产用于抵押。。。
2.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上学后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变更
房产证是前夫名字,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产产权各一半,前夫带着房产证出国了,因此3年未能办理产权更名,想咨询一下,产证上未加名字,协议书上的产权是否有法律效力?比如我想租赁小区车位,但是必须是业主才能签合同,我能拿离婚协议书上的房产证明签租赁合约吗?谢谢
房产的户头是对方的,不是本人的。但是写了协议。证明房产是我的。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如果对方反悔打官司、h这个协议能证明这个房产是我的么?
杨先生3月与前妻协议离婚,两人协议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双方同意,经过民政局盖章,现在杨先生想要卖掉他的这套房产,(该房产证上是写的杨先生的名字),房产局说,这套房产不属于他个人,属于夫妻共有,还有一半房产属于他的前妻,需要往房产局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卖掉这套房产,说民政局没有权利进行财产分割,请问,两人协调同意经民政局盖章的房产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么?民政局有权进行财产分割么?
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财产分割的是否有法律效力。现在要分割财产要怎样做?
我和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姑父。现在姑父说要把房子赠于我们。想去过户,但是不知道过户费用怎么算。又听别人说过户费用很贵的。也可以去法律公证处公证说是赠于房产。请问公证也可以有法律保护吗?公证需要相关费用吗?
我两兄弟有一栋房子,房产证是两人共有,后我们签订了房产分割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请问经公证后的房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结婚快两年了,小孩已满一周岁,男方离家出走一个月提出离婚,离婚协议上男方写不付抚养费,也不探望小孩,这有法律效力吗 还有男方在双方争吵后搬离家一个月到外面过夜,有时会回来吃饭,就在一个月后他提出离婚,离婚协议上他还要求家产平分,他不理我和一岁的孩子,走了一个月后回来说离婚,我有权力向他提出赔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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