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北是不是2016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假哦 没人敢做他

老人有些困倦,将双脚伸进了炉堂取暖。
哪知气温骤降,海浪一波波往上冲刷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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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权力的游戏》第六季完美收官,众多影迷们又开始翘首以盼第七季。
  也是,好剧总是看不够。
  而相比HBO一年一季的稳扎稳打,马丁老爷子对于原作的读者们可没有这么仁慈。
  小编掐指一算,距离第五卷《魔龙的狂舞》出版已经过去五年……
  (日)
  害得HBO不得不走上原创道路,还让本剧真&男主逋嫫鹆撕缫话闼馈瓷墓!
  而他最近居然公然放话挑衅所有读者:
  (如今二十年过去,我仍在写第六卷……而且我并不想告诉你们什么时候会出版!)
  实话说…………………………………………………………………
  …………………………………………………………………………
  小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作者!!!!!!!!
  但是,正所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脸皮也不是几年可以练就。
  有谁还会记得,如今面对万千读者口伐笔诛而面不改色的马丁老爷子,曾经也是一位青涩的有着文学梦的少年人?他说:
  一开始,我的故事只讲给自己听。
  大部分故事只存在于我脑海里,但我学会读写后,偶尔也会写下几篇。我现在能找到的最早的作品,大概是幼儿园或一年级时,用黑白皮的学校作业本写的太空百科全书,每页画了一颗行星或卫星,附以几行关于它气候和人种的介绍。
  我的百科全书帅呆了,可惜我没写完。我从一开始就长于挖坑,不善填坑,因此我都是写来自娱自乐。
  我能忆起自己写下的第一个完整故事,是从作业本撕下几页纸写的一个怪物猎人的恐怖故事。我把它以每页一美分的价格卖给同楼的孩子。第一个故事只有一页,我赚到了一美分。第二个故事有两页,我赚到了两美分。当然,交易还包括我本人免费声情并茂地朗读故事――我是廉租房里最好的朗读者,以大嗓门闻名。怪物猎人系列的最后一个故事写了五页,换得一个五美分硬币,正好够买一条我最爱吃的迷你士力架。我还记得当时有多满足。写故事,买士力架,太美妙了……”
  这个时候的马丁,大概与他笔下的布兰差不多年纪。
  世界对他来说还是大又广袤,每一天的日常都像是在冒险。但是他对写作的爱已经初露端倪,并且,嗯……从小就颇具商业头脑。
  他学生时代的写作生涯时断时续,但从未停止。直到大学之后,他才得到了更多放手去尝试的机会。
  大学是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让人害怕又令人兴奋。我要完成很有难度的作业,结交新朋友,对付新的讨厌鬼,染上新的恶习(一年级是红心大战,三年级是啤酒)……还有班里的女孩儿。
  我的专业是新闻,选修历史。大二时我报了斯堪的纳维亚史,觉得研究维京人一定很酷。富兰克林&D&斯科特教授非常热情,他邀请同学们到他家去品尝斯堪的纳维亚的食物和饮品。我们阅读挪威史诗,冰岛的《埃达》,还有芬兰爱国诗人约翰?路德维格?鲁内贝格的诗。
  我喜欢史诗和《埃达》,期末论文时,我问斯科特教授可不可以让我用一篇瑞典堡的故事代替传统的论文。让我欣喜的是,他同意了。《要塞》让我拿到了A……不只如此,斯科特教授非常喜欢这个故事,还把它寄给《美瑞关系评论》,希望得以刊登。
  而我的第一封退稿信正是来自《美瑞关系评论》的编辑埃里克&J&弗里斯。他在这封落款日期为日的信中写道:‘这是篇非常优秀的小说,可惜太长了,不适合我们刊载。’很少有作家会因为退稿而如此兴奋。一个真正的编辑看了我的故事,并且很喜欢,给我回了封亲笔信而非简单的退稿函。我感觉一扇门打开了。
  当年秋天,我迎来在西北大学的第三个学年,我选修了创意写作……完成了四个短篇故事(没写一首诗歌)。《增加安全系数》和《英雄》是科幻小说。《他的遗产》和《保护者》是带政治倾向的主流小说(时值1968年,革命气氛弥漫)。我在玛利亚高中时一度迷恋詹姆斯&邦德(乌苏拉&安德丝与此无关,先生,007里那些香艳场景也与此无关,真的,我保证),当时便构想出一个角色。马克西米利安&德&劳里埃渴望成为‘优雅的杀手’,他环游世界,在异国他乡刺杀邪恶独裁者。他的武器是烟斗,可当吹箭筒使用。
  我的同学们喜欢主流小说多过科幻小说,但总的来说,小说都不受待见。我们的教授是个很潮的年轻人,开保时捷经典款,穿手肘缝皮补丁的灯芯绒夹克。他也对我的小说不温不火……不过他觉得其他学生都是狗屎,因此我得以高分结课,并完成了这四篇故事。
  尽管同学们不喜欢我的故事,但我还是觉得编辑会喜欢。
  在西北大学的第三年,我开始推销创意写作课上写的那四个故事。哪个故事被某本杂志退回来,我都会当天把它邮给另一本杂志。我按稿酬从高到低依次投稿――这是所有写作杂志的建议――我向天发誓,决不放弃。”
  这段经历让小编想起了《死亡诗社》里的场景。一群男孩子们在基汀老师的言传身教下,领悟到文学和诗歌的美。继而开始反思,向内心拷问自己的人生。
  他们在秘密山洞里组建死亡诗社,慷慨而歌,亦癫亦狂,掀起一阵足以摧毁梭罗笔下“平静的绝望”的狂风骤雨。
  别说,学生时代的马丁还真有点和这群青年类似的腼腆和羞涩。
  但是就在他年轻的时候,没有人――包括他自己――看好这个满脑子胡思乱想的年轻人。
  如果用两个字高度浓缩马丁早年的写作生涯,那就是:
  ――退稿。
  三个字:
  ――再退稿。
  六个字:
  ――接二连三退稿。
  我在1970年成为新人作家。那篇改变我的小说叫《英雄》,其实我在三年级的创意写作课上就写好了,两年来一直想卖出去。我首先投给《花花公子》,收到一份公式化的退稿函;接着我投给《类比》,约翰&W&坎贝尔回我一封精简的退稿信。
  第三次,我投给弗雷德里克&波尔的《银河》……
  石沉大海。
  差不多一年后,我才得知波尔离开《银河》了,这家杂志不仅换了老板,连家都搬了。我急忙用色带打字机――哈哈,鸟枪换炮是不是?――把整个故事重打一遍,寄去《银河》杂志的新地,给它的新主编埃吉勒&雅科布松……
  仍旧石沉大海!”
  但是,正如同野百合会有春天,瞎猫也会撞上死耗子,一个作家在经历二十次退稿之后也总会有一家愿意发表。
  嗯……小编可以负责地告诉你们,杂志偶尔会遇到稿荒,编辑偶尔也会眼花。
  毕业后的十年间,马丁在大学教过书,指导国际象棋比赛……甚至有艰难到入不敷出,打零工度日的时候。但他后来回忆的时候却说:“自1971年夏天之后,凡有人问起我的职业,我都会回答:‘我是作家。’”
  作家。
  这是一个神奇的头衔。那些文字,在大多数人的日常里,只用来传递信息,偶尔也煮碗鸡汤;但到了他们笔下,则马上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甚至是一种重新制定类型小说规则的力量。
  早年时候的马丁,对奇幻的定义还停留在各种群魔乱舞和各种官能描写。好比一条巨蛇爬过或一个脑袋被斧头劈成两半。
  (大概就是州长扮演的毁灭者柯南这种范儿)
  直到《魔戒》横空出世。
  马丁用这样的语言来表达自己对《魔戒》的感情。
  我趁坐公交车回家途中埋首于那本厚厚的红皮书,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魔戒同盟》根本不是正常的英雄奇幻。见鬼的烟圈有啥好写的?托尔金的故事从生日宴会开始,这帮脚上长毛、爱吃土豆的霍比特人简直像从《彼得兔》里跑出来的。我那时心想,要换成柯南,准会从夏尔杀出一条血路,干净利索。那些大起大落的悲与喜都在哪里呢?
  但我还是读了下去。当书中人物说出‘嘿!come derry do!tom bombadillo!’的时候,我几乎弃坑了。不过,剧情发展到古坟冈后变得有趣起来,到了布理'大步'登场则更加精彩,等到风云顶,我已完全被托尔金迷住了。当山姆&詹吉唱出‘吉尔加拉德是精灵国王,竖琴也为他哀伤地悼亡’时,我感到四肢百骸一片战栗,柯南和库尔从没给我这种感觉。
  那时至今已有四十年,如今我在搭建自己的奇幻世界――‘冰与火之歌’。这个系列十分庞大,情节错综复杂,耗费了我若干年时间。每次新书上市没几天,我就会收到询问下一卷何时出版的电邮。‘你不知道等待有多难熬’,有些读者痛苦地抱怨。我想告诉他们,我当然知道。我也等待过。当我读完《魔戒同盟》,发现它是三卷中唯一在美国出版的,我必须等待ace出版《双塔奇兵》,然后又等《国王归来》。其实我并没有等待多久,但那真是度日如年。
  每次我一拿到新书,就只剩下如饥似渴的阅读……可是当《国王归来》过半后,我放慢了速度。只剩几百页了呀,等我读完,肯定没法再经历初读《魔戒》的感觉。我真的很想知道最后的结局,又不希望一切就此结束。
  只因作为读者,我爱它爱得深沉。
  而作为作者,我真的被托尔金吓退了。我读到罗伯特&E.霍华德时,会想有朝一日写出跟他一样棒的小说;我读到林&卡特和约翰&杰克斯时,会想我现在就能写出比他们好的东西;但当我读到托尔金,我绝望了,我想我永远达不到他的高度,简直望尘莫及。尽管接下来几年我还写奇幻,但文风比较接近霍华德,而不是托尔金。傻子才去班门弄斧。”
  言语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奇幻小粉丝在面对爱豆大神时那种战战兢兢,患得患失的崇拜。
  与如今在签售会上苦苦等待他几个小时的粉丝别无二致。
  虽然,小编相信托尔金老爷子是绝对不会像马丁这样欺负读者。
  S:那些在卷四和卷五里没死的角色,他们会出现在第六卷的POV里吗?
  M(谜之微笑):不管是在哪本书里,人总有一死。
  (图片来源于《冰与火之歌》贴吧,感谢热心到纽约现场参加签售活动的小读者)
  EXM,说好的我懂你们呢????
  我们现在普遍认为马丁老爷是坐拥千万粉丝和流量担当的网红,也是奇幻文坛的金字招牌。
  这一点大概谁也不会有异议。
  除了他自己。
  在我成长的那些年,我读了无数奇幻、恐怖和科幻小说,但我从没担心过这些到底是什么小说究竟算不算科幻小说彼此应该怎么区分真正的科幻是啥真正的奇幻是啥以及恐怖小说的真谛是什么。
  我小时候甚至搞不明白所有这些流派和子流派的正确名称。对我而言,它们是怪兽故事、星际故事和剑与魔法故事,或者叫‘神叨叨’――那是我父亲对所有这些故事的统称。
  只要人还存在,很多时候我们就会忙于划界限和贴标签,反而忽略了问题的本质。
  威廉&福克纳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人心古老的、普世的真实,缺了它们任何故事都是昙花一现、注定失败。我指的是爱、荣誉、怜悯、骄傲、慈悲和牺牲。’
  福克纳更进一步声称:‘人心的感情冲突,光这一点就能造就写作,这一点也是唯一值得去写作的。’
  我们可以凭自己的想法去定义科幻、奇幻和恐怖小说,我们可以凭自己的想法去划界限、贴标签,但到头来还是那个老故事,关于人心的感情冲突。
  其他的,朋友们,不过是装饰。
  奇幻之屋由石头和木头搭建,按中世纪风格摆设,屋里的人用马和划桨船旅行,用剑、魔法和战斧打仗,用真知魔球或乌鸦通信,与精灵和龙分享面包。
  科幻之屋由合金与塑料搭建,按后现代风格摆设,屋里的人用飞船和飞车旅行,用原子弹和细菌武器打仗,用安塞波和激光通信,与异形分享蛋白质条。
  恐怖之屋由骨头和蛛网搭建,按哥特风格摆设,屋里的人只在晚上旅行,跟一切可以当食物的东西打仗,用尖叫、惨叫还有无法理解的絮絮叨叨和其他人通信,与吸血鬼和狼人分享鲜血。
  我称之为‘装饰规则’。
  忘记定义吧。装饰决定一切。
  奇幻?科幻?恐怖?
  我说它是个故事,我说它就他妈是个故事。”
  嗯,最后一句话,还是非常“马丁”。
  其实我们经常抱怨《冰与火之歌》更新太慢,却忘记了马丁从来不是一个写作快手。
  除去四部相对独立的中长篇《图夫航行记》《光逝》《风港》《热夜之梦》以外,数十年笔耕不辍,他才像个最悭吝的守财奴一样,攒出三卷的中短篇合集《梦歌》。
  在这不足百万字的合集《梦歌》里,除了由马丁老爷亲自挑选的自己不同创作时期的代表作,更有他唯一 一次不那么傲娇,坦率剖白自己毕生追逐的文学梦。
  梦歌的梦字,一定是梦想家的梦字。
  从1970年到1996年,经历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梦想终于照进现实。
  独角兽书系在此将它献给你们,一个最真实的马丁。
  “这是说给我们心灵听的,
  这是说给孩子们听的――
  那些梦想在森林里夜猎、梦想在空山中野餐,住在每个人心中的孩子们。
  它用梦的语言写就,跟梦境一样真实,
  比真实更真实。
  本书中收录的31篇《冰与火之歌》系列前的中短篇作品,
  包括了马丁十年来摘取过雨果奖、星云奖等桂冠的佳作。
  他们之中,
  有跨越茫茫星海寻找爱人的红发女郎莎拉;
  有命中注定要遭逢厄运的心灵感应师情侣罗柏与莱安娜;
  有在永冬的土地上逃避吸血鬼和风狼追杀的女猎手夏恩&&&&&&
  一个个甜蜜而忧伤、浪漫而狂野的故事,
  折射出现实中失落的色彩,
  照亮了一代大师的奋斗之路,
  谱写出一段关于爱、勇气和不朽的梦想之歌!
  ‘他们尽可以留着他们的天堂,但我死后,愿能魂归中土。’”
  听说,《梦歌》搭配马丁经典四部曲更配哦~~~~~~
  点击阅读原文,走进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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