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失业保险金的个人身份显示农民工与显示城镇有何区别

广东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将与城镇职工统一|养老保险|事业单位改革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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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将与城镇职工统一
  失业保险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三年,工作人员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累过超过30个工作日,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粤仁宣) 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相同、居民养老金再涨、事业单位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打通……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明天起,人社领域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正式实施。
  失业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待遇统一
  以前,农民工失业了,只能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现在可以跟城镇职工一样,领取失业保险了。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按照该条例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两个群体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其中,过去在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要由失业者缴纳,但按新规定,个人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此外,过去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为了方便农民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新条例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事业单位改革:打破终身制“铁饭碗”
  从明天起正式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居保转职保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省人社厅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重点解决跨制度转移接续问题,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具体到参保人,可能在同一时点或不同时段,既有地区间的流动,又有制度间的跨越,此次衔接政策的实施难度比单一制度内转接要大很多。
  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原标题:缴费满15年,“居保”可转“职保”)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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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喜观农民工“平等”医保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小编总结归纳,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喜观农民工&平等&医保,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喜观农民工&平等&医保
今年4月起,在北京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150多万农民工,将享受与北京市城镇职工相同的医保待遇。这意味着,北京市将打破参保人员的身份、地域界限,把农民工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根据这一政策,农民工将按照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和城镇职工享受相同医疗待遇,实现缴费办法、建立个人账户、医保待遇、持卡就医等方面的&四个统一&。
这显然是一个进步。在此之前,农民工参加医保多是按照&低缴费、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1%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医保,只报销大病住院费用,不报销门诊费用、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不计算缴费年限、缴费当期享受医疗保障,但退休之后不纳入管理范围等。种种区别显示,与城镇职工相比,农民工以往的医保与同城待遇距离较远。
我们知道,对农民工来说,用人单位必须要上的是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至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则没有强制力。这在实际操作上造成了农民工和城镇职工所享受待遇的差别,比如农民工退休后难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障内容不同等,都给农民工带来后顾之忧。
着眼于此,北京市自去年开始推动&参保平等&。第一个动作是在2011年7月,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按照同等标准缴费、享受同等待遇;第二个动作是在2012年1月,将农民工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农民工可以享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领取生育津贴;第三个动作则计划在2012年4月,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农民工再次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可以说,就北京市而言,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只在失业保险这一块存在差别。
据统计,2011年,全国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已经达到1.65亿,并且其规模还将不断增加。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群体,其社会保障状况无疑牵动人心,就目前而言,难题主要集中在如何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以及逐渐消除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差别待遇等。
北京市的新举措,为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积累经验,探索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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