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两年工程质保期期内要不要收业主维

电梯质保期过后,出现的问题维修费业主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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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噪声扰民怎么办?专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整改
  雅戈尔苏园小区交付不到两年,可看起来挺新的电梯却令业主们很不省心。  电梯吵、隔音差,业主们找来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检测,室内噪声超标。之后,开发商为其中一个机房安装了隔音设施后,再无动作。电梯维保单位也称,电梯噪声在规范标准之内,至于室内噪声,没办法。每天在轰隆隆的电梯声中过日子,业主心里苦啊。  3月4日,江北区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雅戈尔苏园小区的部分电梯进行检测后,表示噪声分贝处于标准限值,要求维保单位和开发商对小区所有电梯进行维保和增加隔音设施。  电梯噪声在标准范围最高限值  蔡先生家就在雅戈尔苏园1号楼的顶层,也是受到电梯噪声影响最严重的业主之一。  当天上午,噪声监测就在蔡先生的家中进行,由江北区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苏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宁波永都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检测过程。  检测人员在关闭了所有门、窗,完全静音的情况下,检测得出,“客厅54.6分贝,主卧53.8分贝,次卧53.8分贝”。根据国家《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起居室白天不得高于5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40分贝。显然,检测出来的分贝值已经超过该标准。  随后,检测人员对1号楼的电梯机房和轿厢进行检测。“机房80.1分贝,轿厢55分贝。”检测人员认为,检测结果差异不大,在标准范围以内,但业主家中确实存在噪声略大的情况,建议做降噪处理。  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整改  “我们在去年8月17日、8月21日连续以函告形式催促开发商对小区电梯进行隔音处理。”苏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业主投诉反映后,物业也是积极处理,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多次联系开发商要求解决。  “经过研究和讨论,我们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对小区全部电梯进行全面检修,要求开发商对全部电梯进行降噪处理,增加隔音设施。”江北区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卢波表示。  事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章定表。章律师表示,如果住户周边造成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每天持续不断,影响到日常生活和休息,是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  “如果电梯在质保期内,苏园小区住户有权要求开发商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如果超过质保期,那么可以要求物业启用维修基金出资进行降噪处理。”同时,章律师也提醒,市民购房时要特别注意与房屋相邻的电梯间、设备层、夜间亮化照明设施等不利因素,必要时可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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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最新馆藏你造吗?电梯也有“保质期”! 关于电梯维权你不得不知的二三事
& 文章正文
你造吗?电梯也有“保质期”! 关于电梯维权你不得不知的二三事
23:17作者:陈锐来源:蓝网阅读:1568
[摘要]2015年以来,全国各地电梯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让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对电梯问题开始更多的关注。从湖北荆州手扶电梯“吃人”事件,到海口金马大厦电梯直坠致死事件,海口DC城扶梯断裂事件,令不少市民对乘坐电梯心有余悸。电梯安全使用年限有多久?电梯检修的频率一年几次?发生电梯伤人事件后该如何维权?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街头调查,并采访了相关部门。
蓝网海口3月15日电(记者陈锐)2015年以来,全国各地电梯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让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对电梯问题开始更多的关注。从湖北荆州手扶电梯“吃人”事件,到海口金马大厦电梯直坠致死事件,海口DC城扶梯断裂事件,令不少市民对乘坐电梯心有余悸。电梯安全使用年限有多久?电梯检修的频率一年几次?发生电梯伤人事件后该如何维权?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街头调查,并采访了相关部门。记者街采:80%以上市民不知电梯有安全年限3·15前夕,记者来到海口街头,就电梯安全使用及相关维权问题,随机选取30位市民进行了街头采访。在记者的采访中,有少部分市民表示,自己虽不知晓电梯需要每月两次保养的相关规定,但都认为电梯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工作、无数次上下升降,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如果电梯能像汽车一样得到定期维护和保养,出现故障的频率就会大大降低。有80%以上的市民表示,不知道每部电梯有安全使用年限,也不知道每个月对电梯进行两次维护是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物业前由开发商或厂家负责)应该做的,更不会监督小区物业对电梯进行维护的情况。一月两次保养?主要靠维保单位自觉记者走访了望海国际广场、万国大都会、明珠广场等商场以及昌茂花园、现代花园、耀江花园的等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员均表示能对所负责的电梯进行每月两次的维护保养,但不少市民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家住耀江花园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入住小区近8年,他从没看到维保人员主动进行电梯检验,只是每次电梯发生故障,居民报修之后才有维修人员到场修一修。据了解,电梯维保涉及的内容足有30项,上润滑油、重块及其压板有没有松动、紧不紧固,都是维护的重点。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海口市质监局:电梯是否安全先看有无年检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口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就目前而言,各小区物业对电梯的监管力度的确不够,质监部门只能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所对电梯每年一次的正常安检,对于各小区电梯平时的维护保养监督,只能采取抽查的形式。另据其介绍,海口目前在用电梯约1.7万台,电梯需求量也在逐年递增,电梯数量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全市有1000多部老旧电梯使用安全令人担忧。业界曾对电梯寿命做过一个分界标准:15年及以上即为快速衰老期,质量难以保证。判断电梯安全最直观的就是查看电梯内是否有年检标识,它是电梯是否进行强制安全检查的标志。电梯年检需要其管理部门(物业公司)每年主动向检测机构申请进行检查。市民如发现管理单位恶意回避年检的情况,可及时向质监部门举报。如何维权?以下几点要牢记!除了直梯,扶梯在大型商场中也很常见,许多市民表示,商场的扶梯的两侧护栏感觉很矮,小孩淘气容易翻过去摔伤,请问国家有无强制规定?对此,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家对手扶电梯扶手的高度暂无强制性要求,建议大人带小孩乘坐电梯要保护好小孩,避免侧翻类安全事故。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道,市民有时候等人时,会用手脚挡住电梯门,电梯门一般会自动感应打开,但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这样特别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因为电梯门的自动感应系统在关至最后50毫米的时候就会失效,如果用身体去挡门,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如果电梯发生意外,受害者应该如何维权?对此,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明确规定,一旦事发,受害者索赔十分困难,市民了解一些关于电梯安全以及投诉维权方面的基本知识,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基本权益。&首先,电梯产品存在缺陷的、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电梯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电梯的销售者赔偿;若电梯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电梯因为到了安全使用年限而没有进行更换或维护,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者可以除了可以向电梯的生产者、销售者索要赔偿后,向物业公司等第三方追偿。爆料电话:98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为“蓝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蓝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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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梯伤到人 物业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
[提要]  最近一段时间,电梯“吃人”、“伤人”事件屡屡发生,一时间电梯的安全问题受到极大关注。那么,住宅区内的电梯一旦出现事故,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住宅电梯伤到人 物业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购房网资料图片)
  最近一段时间,电梯&吃人&、&伤人&事件屡屡发生,一时间电梯的安全问题受到极大关注。那么,住宅区内的电梯一旦出现事故,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现实运营中,由于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及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等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的链条不明晰。
  电梯问题涉及主体较多
  事故责任需要多方承担
  由于电梯涉及到的主体较多,因此多方需要承担责任。吉林省老干部生活服务中心房产管理科方威认为:&电梯伤人事件应该具体分析,电梯出现大事故,不管过多少年,都不能说生产厂家没有责任,比如设计缺陷、不按图纸生产等。安装通常是由电梯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公司负责,他们有责任对照国家标准检查产品是否合格,对照厂家图纸查检是否符合标准。购买单位又是否按国家规定采购,比如是否购买了明令淘汰产品或者质量不达标产品,安装完毕是否自检。维修保养单位也有责任,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标准是否符合图纸。个人认为,生产厂家、质检部门、安装单位、购买单位、维修保养单位甚至政府检测机构都应该有责任。&
  在面对责任和成因问题上,长春新天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春宝表示:&电梯出现故障的成因很多,比如电梯本身的安全技术保障问题(产品的先天缺陷);电梯在安装过程中不规范、满足不了使用要求,留下安全运行隐患问题(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电梯的运行养护过程中由于维保公司或人员的因素(公司的保障能力、人的技能、人的责任心、问题的重视度等)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对电梯设备的检查和验收是否完全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检验和放行以及在大众使用过程中不注意、不按规范要求操作、无自我保护意识、有的甚至人为损伤电梯等等行为,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所在。&
  质保期内非人为故障
  应由生产厂家来负责
  恒大集团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付振波认为:&正常情况下,电梯安装后的2年内都该由安装单位负责质保,24个月以内,非人为损坏的事故都该由安装厂家进行负责。2年之后,作为使用部门的物业公司可以与厂家商量是否续签协议,如果协议续签,则需交纳电梯维保费用,每部电梯每年大致 300-400元。而如果不续签协议,或者物业公司想寻找更为便宜的维保方式则会选择第三方来维保,但是这样做不好的方面在于因为是第三方接手,一旦有事故发生,第三方会认为是原厂商的质量问题,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实际上,物业公司一定是有责任的,但是只要是在使用过程中正常交付了维保费用,并且平日正常巡检,就只需负责次要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在维保和厂商。&
  超出质保期并且正常维护
  发生事故物业担次要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电梯出现事故的责任划分中,无论责任大小,物业企业都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长春新天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春宝表示,&园区内出现电梯故障,物业公司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因为电梯作为住宅的配套设施设备,隶属于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范畴。每个物业公司都对电梯收取了相应的电梯运行、保养费用,不管金额多少,是否能有效覆盖电梯运行维护的所有开销都要负责。至于责任如何划分,不能简单推断和判断。目前物业行业通行的做法是将电梯通过签订维保合同,委托给专业化的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日常的运行维修和养护,物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只负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对设备本身进行任何的操作,这样的方式可以降低和减轻因风险所带来的责任,也就是可以转嫁一部分责任,一部分物业因资金问题无力外委专业公司,如是这样的话,出现问题和故障就无法将责任抛开。&
  赢时物业总监姜兆繁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物业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电梯属于公共设备设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养护,如果出现事故就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委托给第三方,物业公司向电梯公司追责。当然,如果是业主操作不当,那就由当事人负责。&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处长孙继红告诉记者:&目前电梯的主管部门已经不再是物业处,而是被质监局监管。我认为电梯这项公共的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电梯出现问题不能使用,业主可以通过申请物业维修资金来进行更换或大修。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会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平日做好监管和维护即为履行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出现大的问题和事故,就要看合同内对责任问题如何规定,由物业公司向维保公司进行追责。&
  图片说明:由于电梯涉生产、安装、使用及维护等多个环节,因此发生事故,责任认定很复杂。
  电梯厂商应延长质保时间
  国家采取强制性手段管理
  面对电梯这样重要的安全设备,该如何保证其安全运行呢?
  恒大集团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付振波认为,应该呼吁电梯原厂商对电梯的质保时间延长,例如从现在的质保2年延长至到3年甚至是5年,由生产方来负责质量问题更为合理。同时,国家也该采取强制性手段要求检验,一些主要零部件要强制性更换,政府要采取合理的监管机制,对第三方维保的准入标准提升,更为严格才能更好地规范电梯维保这个行业。
  长春新天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春宝说:&我个人觉得关于民用电梯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应从顶层设计上下功夫:不能是电梯这种产品卖出去了,就没有产品制造者什么责任了;电梯的安装单位更不能负责安装完成后,保修期一过就什么责任都没有了;物业公司将维保责任委托给专业公司,国家政策上就应该敲定维保专业公司的主体责任,因为是专业公司,不为产品的使用负责是不行的;同时在整个的电梯生命周期中,国家的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行使相关职能;更为重要的是开发商不能将住宅电梯产品交出去之后就没有任何责任,以上这些都需要国家和政府层面的顶层设计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 周鑫)
住宅电梯伤到人 物业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购房网资料图片)
  最近一段时间,电梯&吃人&、&伤人&事件屡屡发生,一时间电梯的安全问题受到极大关注。那么,住宅区内的电梯一旦出现事故,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现实运营中,由于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及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等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的链条不明晰。
  电梯问题涉及主体较多
  事故责任需要多方承担
  由于电梯涉及到的主体较多,因此多方需要承担责任。吉林省老干部生活服务中心房产管理科方威认为:&电梯伤人事件应该具体分析,电梯出现大事故,不管过多少年,都不能说生产厂家没有责任,比如设计缺陷、不按图纸生产等。安装通常是由电梯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公司负责,他们有责任对照国家标准检查产品是否合格,对照厂家图纸查检是否符合标准。购买单位又是否按国家规定采购,比如是否购买了明令淘汰产品或者质量不达标产品,安装完毕是否自检。维修保养单位也有责任,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标准是否符合图纸。个人认为,生产厂家、质检部门、安装单位、购买单位、维修保养单位甚至政府检测机构都应该有责任。&
  在面对责任和成因问题上,长春新天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春宝表示:&电梯出现故障的成因很多,比如电梯本身的安全技术保障问题(产品的先天缺陷);电梯在安装过程中不规范、满足不了使用要求,留下安全运行隐患问题(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电梯的运行养护过程中由于维保公司或人员的因素(公司的保障能力、人的技能、人的责任心、问题的重视度等)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对电梯设备的检查和验收是否完全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检验和放行以及在大众使用过程中不注意、不按规范要求操作、无自我保护意识、有的甚至人为损伤电梯等等行为,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所在。&
  质保期内非人为故障
  应由生产厂家来负责
  恒大集团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付振波认为:&正常情况下,电梯安装后的2年内都该由安装单位负责质保,24个月以内,非人为损坏的事故都该由安装厂家进行负责。2年之后,作为使用部门的物业公司可以与厂家商量是否续签协议,如果协议续签,则需交纳电梯维保费用,每部电梯每年大致 300-400元。而如果不续签协议,或者物业公司想寻找更为便宜的维保方式则会选择第三方来维保,但是这样做不好的方面在于因为是第三方接手,一旦有事故发生,第三方会认为是原厂商的质量问题,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实际上,物业公司一定是有责任的,但是只要是在使用过程中正常交付了维保费用,并且平日正常巡检,就只需负责次要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在维保和厂商。&
  超出质保期并且正常维护
  发生事故物业担次要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电梯出现事故的责任划分中,无论责任大小,物业企业都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长春新天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春宝表示,&园区内出现电梯故障,物业公司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因为电梯作为住宅的配套设施设备,隶属于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范畴。每个物业公司都对电梯收取了相应的电梯运行、保养费用,不管金额多少,是否能有效覆盖电梯运行维护的所有开销都要负责。至于责任如何划分,不能简单推断和判断。目前物业行业通行的做法是将电梯通过签订维保合同,委托给专业化的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日常的运行维修和养护,物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只负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对设备本身进行任何的操作,这样的方式可以降低和减轻因风险所带来的责任,也就是可以转嫁一部分责任,一部分物业因资金问题无力外委专业公司,如是这样的话,出现问题和故障就无法将责任抛开。&
  赢时物业总监姜兆繁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物业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电梯属于公共设备设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养护,如果出现事故就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委托给第三方,物业公司向电梯公司追责。当然,如果是业主操作不当,那就由当事人负责。&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处长孙继红告诉记者:&目前电梯的主管部门已经不再是物业处,而是被质监局监管。我认为电梯这项公共的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电梯出现问题不能使用,业主可以通过申请物业维修资金来进行更换或大修。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会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平日做好监管和维护即为履行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出现大的问题和事故,就要看合同内对责任问题如何规定,由物业公司向维保公司进行追责。&
  图片说明:由于电梯涉生产、安装、使用及维护等多个环节,因此发生事故,责任认定很复杂。
  电梯厂商应延长质保时间
  国家采取强制性手段管理
  面对电梯这样重要的安全设备,该如何保证其安全运行呢?
  恒大集团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付振波认为,应该呼吁电梯原厂商对电梯的质保时间延长,例如从现在的质保2年延长至到3年甚至是5年,由生产方来负责质量问题更为合理。同时,国家也该采取强制性手段要求检验,一些主要零部件要强制性更换,政府要采取合理的监管机制,对第三方维保的准入标准提升,更为严格才能更好地规范电梯维保这个行业。
  长春新天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春宝说:&我个人觉得关于民用电梯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应从顶层设计上下功夫:不能是电梯这种产品卖出去了,就没有产品制造者什么责任了;电梯的安装单位更不能负责安装完成后,保修期一过就什么责任都没有了;物业公司将维保责任委托给专业公司,国家政策上就应该敲定维保专业公司的主体责任,因为是专业公司,不为产品的使用负责是不行的;同时在整个的电梯生命周期中,国家的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行使相关职能;更为重要的是开发商不能将住宅电梯产品交出去之后就没有任何责任,以上这些都需要国家和政府层面的顶层设计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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