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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啊!曾经有一套房子买了8年却没有过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黄琼 汪次安 林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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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韶关市的老谢与亲戚陈某签订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陈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建筑物和附着物转让给老谢。
●买方为省钱买房8年没过户
●卖方补办证件想要收回房产
曾经有一套房子买了8年却没有过户,后悔啊!
9年前,韶关市的老谢与亲戚陈某签订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陈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建筑物和附着物转让给老谢。老谢当天即交清了全部购房款,陈某亦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予老谢收执。随后,老谢即向地税部门申请缴纳契税,并办理土地转让过户手续,但因土地出让金超出其预期,老谢考虑到相关证件原件已到手,又是亲戚间买卖,即便不过户也不要紧,就停办过户手续。不久后,陈某将合同约定的房产交给老谢管理。
没想到,8年后,也就是去年6月,老谢偶然发现陈某竟以遗失为由,在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向国土部门申请补领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这还了得?老谢赶紧找陈某理论,但陈某不仅不认账,反而称房屋产权归其所有。老谢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有效,并要求陈某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在庭审中,陈某辩称,老谢购房8年来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行为属于自动放弃涉案房屋产权,自己曾多次向其声明,不过户就要将相关证件返还,由自己继续享有房屋产权,但遭老谢拒绝,自己在万般无奈之下才想到刊登遗失声明来补办相关证件,取回涉案房屋产权。因此,请求法院判决驳回老谢诉请。
地点: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判决确认该转让合同有效,被告陈某应积极协助原告老谢办理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其后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依据: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被告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购买房屋后,对涉案房屋、价款及相关产权证件均已收执,且8年来一直对涉案土地和房屋进行管理、使用、收益,被告也无异议。因此,双方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效力。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申补相关产权证件的行为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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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了一个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即将结束的时候,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谈及了“住宅下面的土地到期之后,你的房子该怎么办”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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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房子没有过户,户主却去世了,那过户需要怎么的手续和费用哪?有知道的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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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人丈夫2013去世,北海有一套42平房是他的名下要卖该怎么办手续851430
说快了就是这种情况老火啊
贷款办下来了,这个涉及到20%的税了额,有点恼火,自己和业主商量吧,呵呵这个税谁来给呢
贷款办下来了,这个涉及到20%的税了额,有点恼火,自己和业主商量吧,呵呵这个税谁来给呢
先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由继承人与你再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由公证处出具《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然后又继承人带《身份证》和《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将房产证办到继承人名下。 继承人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和买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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