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房东不愿房东解除合同同怎么办

听说租住的房子要拆迁&房客想退租&房东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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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听说租住的房子要拆迁 房客想退租 房东不愿意
  听说租住的房子马上面临拆迁,房客急了,想着必须要先下手为强,便重新找好了住处后,找到原先的房东提出退房要求。没想到,房东很不乐意,验收房子时揪着厨房下水管有漏水可能的小毛病,强行要扣除房客的房屋押金1800元,两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官司”打到社区,社区的矛盾调解员出面作保,最后双方各让一步,房客赔了250元,房东这才罢休。
  2013年12月中旬,大学毕业后在西安打工的女孩小李,在东关南街曹家巷43号院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约50平方米的单元房,租期为一年,每月租金800元,一次性支付半年房租后,还要再缴纳1800元作为押金。平时小李白天上班,晚上回到出租房里就是做顿饭,休息一下。看着小姑娘老实本分,房东太太也很放心,基本不上门搞突击检查。
  原本以为可以在这套房子里住满一年,甚至还考虑租约期满时再续约的,可前段时间,小李听说,这个片区马上就要被拆迁了,后来这个传言在很多邻居那里也得到了证实,小李有些急了。“房子要是拆了,我就没地儿住了,得赶紧先给自己重新找一个安身之处。”于是,小李在单位附近又找了新房子,并且与新房东签了租赁合同。
  有了落脚之处,小李就跟原先的房东谈退房的事情。房东太太一听小李要退房,急了,“你说好要租一年的,现在怎么突然变卦了,我的损失谁负责?”面对房东太太的质疑,小李也拿出自己强有力的退房理由,“这并不是我单方面违约,这房子马上就要被拆了,那时候我就没地方住了,再找房子恐怕也来不及了。”
  虽然,房东太太当时也认可了小李的退房理由,但是有些不甘心,在上门验收房子的时候,左看右看,终于抓住了一个把柄。“你过来看看,厨房的下水管好像要漏水了,这大半年都是你住在这的,水管也是你用的,要是漏水了,楼下邻居找来,得给人家赔偿,这事儿应该是你负责吧。所以1800元押金不退了,就算是水管的维修费和对邻居的补偿费吧。”房东太太的要求让小李觉得很委屈,“现在这个水管还是好好,并没有漏水,为什么要我赔偿,而且楼下的邻居也从来没有投诉过厨房漏水的事。”两人为了这个问题争执了三五回,小李也因此旷工了好几天,但房东太太始终坚持不退押金。
  两人一直僵持不下,小李最后提出找社区评理,曹家巷社区矛盾调解员赵成鸣先是联系了房东太太的邻居,几个人一起到楼上楼下进行了检查,发现目前楼上的水管没有漏水的可能,楼下也从未有过渗水的迹象,因此并不需要所谓的维修。尽管如此,但房东太太仍然坚持不会给小李退还押金。赵成鸣提了一个建议,“这事由社区作保如果水管真的出现了问题,社区负责联系小李马上回来进行维修。目前,因为房屋即将要拆迁,小李才提出要退租,并非无理要求,房东应该无条件退还押金。”
  最终,双方接受了这个建议,房东太太答应退房,小李支付了200元的装修损失费和50元的水电费,这才拿回了自己的1800元押金。
  律师说法
  中途解除租房合同
  需双方协商解决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张富俊律师说,双方在建立承租关系时,已经签订了租房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果在租赁期间有一方解除合同,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由于房屋拆迁等原因造成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的情况,房东应该无条件给房客退房,不得扣押房客钱财或物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 龚伟芳
(责编:唐k、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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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房屋租赁没有合同房东让其搬迁,住房者不搬怎么办的啊?是不是很麻烦的?
房屋租赁没有合同房东让其搬迁,住房者不搬怎么办
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怎么办&答: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问: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答:“付×押×”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三押一,即指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押金数额为一个月的租金。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则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支付租金,作为承租人主要的义务,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此种违约责任常见的形式为:每逾期一日加收一定比例滞纳金,且如果超过一定的合理期限(比如30天),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既有利于保护出租人的租金收益,又能给承租人合理的宽限期。&押金在法律上称为“租赁保证金”,主要用于抵冲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俱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对于出租人而言,押金数额越高,保障性能越强。但许多人会把押金误解成定金,严格来讲,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只有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时,押金才具有定金的担保作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无论支付租金还是押金,若通过银行划帐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帐户,并留好相关的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问:什么是免租装修期答: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应当通过合同来约定其内容。免租装修期较多出现在写字楼、商铺租赁当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依据惯例,因使用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仍然需要支付。所以,免租装修期的长短以及各种费用的承担,必须依据合同明确约定,而不能想当然地理解。&问:家电等设施出现故障,谁来修理答: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应当有明确约定。一般约定,因自然原因引起的功能减弱和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损坏,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承租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问:承租人迟迟不缴纳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怎么办&答: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但是,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是,如果押金抵扣完了该如何办因此,在合同中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的行为。&同样,出租人一直迟迟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也一直是让承租人头疼的问题。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提醒市民,租赁房屋签订合同时请尽量使用规范文本,并警惕免责条款。市建委提醒大家,对于规模小、投诉多的中介,一定要提高警惕;而房屋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当地普通水平的,消费者也要留神。此外,合同不规范极易引来后患,所以消费者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完全看清楚。&去年12月,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卢小姐入租中国音乐学院对面安翔路上的丝竹园小区。&案例1&口头协议失效被扣违约金&当时,双方约定承租期为两个月。签订合同时,经纪公司职员说,按照公司规定,合同上最短的承租时间是一年,不允许只租两个月。但假如房客租满两个月后,可以随时到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不扣取任何费用。&今年2月底,卢小姐前往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中介公司却提出,卢小姐需支付欠下的300多元电话费,以及提前退房属于合同违约,要罚两个月的违约金,卢小姐与业务人员的口头协商的两月退房属无效协议。&提醒:&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条款都落实在书面上,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对协议书中的一些关键条款,有疑问或者含义不清时,请勿轻信中介人员口头承诺。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争议时,公司全部推给个人。&案例2&不用电话宽带却被迫埋单&去年7月,王先生与一房地产经纪公司签约,租下了位于西城区车公庄北里1号楼的一套住房。房屋到期时间是今年4月12日。&入住后,王先生要求对方把电话和adsl都停了,自己不需要使用。经纪公司表示,即日起就可以停。但今年4月,王先生退房时,对方开具的扣款单上,却被扣下了入住以来每个月的电话月租费和宽带费。同时,因为电话久日未去交款,号码已经注销,经纪公司还要求王先生另交200多元的电话初装费。&提醒:&在入住前,详细检查承租房子的所有家具和设备,尽量等所有问题解决后再入住。在合同中,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业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同时,尽量在备注条款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物品发生毁损或争执,应明确责任方的义务。&案例3&退款协议隐藏“陷阱”&刘先生想在北城租房,中介公司向他承诺一个月之内找到所需房屋,但须先交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如果一个月之内找不到房,押金如数退还。刘先生与其签订租房委托书时,忽视了委托书里有一条很隐蔽的规定:客户如与房主取得任何联系,即视为中介结束,押金归公司所有。&第二天,刘先生与中介公司一职员去看房。过程中,该职员让刘先生与房主交换了联系方式。刘先生最后决定不租时,中介公司表示,只要和房东交换了联系方式,就算中介结束,押金可以不退。而当刘先生跟房东联系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提醒:&此案例中的刘先生,所看的房子也许未必是中介公司的房子,而联系的房东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客户交纳“看房费”后,看房路上其他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等你去退押金时,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案例4&退房近一年押金无着落&因签合同时没有填写煤气与水的表数,来自福建的林先生去年7月30日退房后,至今没有拿回押金。租赁方称,原因是客户退房后,就联系不上了。&去年1月30日,林先生与一家中介公司签了一份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签合同时,我们没有填煤气与水的表数。”&林先生说,退房时,中介公司要求他提供居住期间缴纳的煤气费及水费的单据,“他们说,没有那些就无法退房,因为不知道要扣我多少钱。”&“我们一般在客户退房后最迟3个月就会退还押金。”该中介公司负责人赵女士说,出现这个特例的原因是林先生退房后,公司就联系不上他了。她认为可能是林先生换号了。但林先生很肯定地说,他的电话号码一直都没有变,公司也没有联系过他。提醒:按协议约定提出退回押金的合理要求时,先拿回押金再交证据,(如合同文本)。&必要的时候,事先准备好复印件。&好多&这些你可能不需要&自己总结&短期&注意供暖&通风&长期还应注意&社区环境&成分&室内要求&根据自己能力
其他回答(共3条)
首先,你是有风险的,没有人可以给你任何的法律保护。其次,你敢买,就得勇于承担风险,不管风险是什么。我只提几个问题,你想想:房产证下来,房东不卖了怎么办房东涨价了怎么办你给他多少定金及首付款他是否交房让你入住一旦房东违约,他能否双倍退还你定金你们的合同签的再完美,也不能保证房东不违约。就算房东一分钱不要,白让你住,你就敢保证房东不违约吗这种事太多了,明明知道有风险,为什么还要往里钻呢
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怎么办&答: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问: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答:“付×押×”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三押一,即指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押金数额为一个月的租金。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则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支付租金,作为承租人主要的义务,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此种违约责任常见的形式为:每逾期一日加收一定比例滞纳金,且如果超过一定的合理期限(比如30天),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既有利于保护出租人的租金收益,又能给承租人合理的宽限期。&押金在法律上称为“租赁保证金”,主要用于抵冲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俱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对于出租人而言,押金数额越高,保障性能越强。但许多人会把押金误解成定金,严格来讲,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只有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时,押金才具有定金的担保作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无论支付租金还是押金,若通过银行划帐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帐户,并留好相关的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问:什么是免租装修期答: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应当通过合同来约定其内容。免租装修期较多出现在写字楼、商铺租赁当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依据惯例,因使用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仍然需要支付。所以,免租装修期的长短以及各种费用的承担,必须依据合同明确约定,而不能想当然地理解。&问:家具家电等设施出现故障,谁来修理答: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应当有明确约定。一般约定,因自然原因引起的功能减弱和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损坏,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承租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问:承租人迟迟不缴纳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怎么办&答: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但是,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是,如果押金抵扣完了该如何办因此,在合同中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的行为。&同样,出租人一直迟迟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也一直是让承租人头疼的问题。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提醒市民,租赁房屋签订合同时请尽量使用规范文本,并警惕免责条款。市建委提醒大家,对于规模小、投诉多的中介,一定要提高警惕;而房屋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当地普通水平的,消费者也要留神。此外,合同不规范极易引来后患,所以消费者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完全看清楚。&去年12月,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卢小姐入租中国音乐学院对面安翔路上的丝竹园小区。&案例1&口头协议失效被扣违约金&当时,双方约定承租期为两个月。签订合同时,经纪公司职员说,按照公司规定,合同上最短的承租时间是一年,不允许只租两个月。但假如房客租满两个月后,可以随时到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不扣取任何费用。&今年2月底,卢小姐前往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中介公司却提出,卢小姐需支付欠下的300多元电话费,以及提前退房属于合同违约,要罚两个月的违约金,卢小姐与业务人员的口头协商的两月退房属无效协议。&提醒:&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条款都落实在书面上,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对协议书中的一些关键条款,有疑问或者含义不清时,请勿轻信中介人员口头承诺。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争议时,公司全部推给个人。&案例2&不用电话宽带却被迫埋单&去年7月,王先生与一房地产经纪公司签约,租下了位于西城区车公庄北里1号楼的一套住房。房屋到期时间是今年4月12日。&入住后,王先生要求对方把电话和adsl都停了,自己不需要使用。经纪公司表示,即日起就可以停。但今年4月,王先生退房时,对方开具的扣款单上,却被扣下了入住以来每个月的电话月租费和宽带费。同时,因为电话久日未去交款,号码已经注销,经纪公司还要求王先生另交200多元的电话初装费。&提醒:&在入住前,详细检查承租房子的所有家具和设备,尽量等所有问题解决后再入住。在合同中,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业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同时,尽量在备注条款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物品发生毁损或争执,应明确责任方的义务。&案例3&退款协议隐藏“陷阱”&刘先生想在北城租房,中介公司向他承诺一个月之内找到所需房屋,但须先交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如果一个月之内找不到房,押金如数退还。刘先生与其签订租房委托书时,忽视了委托书里有一条很隐蔽的规定:客户如与房主取得任何联系,即视为中介结束,押金归公司所有。&第二天,刘先生与中介公司一职员去看房。过程中,该职员让刘先生与房主交换了联系方式。刘先生最后决定不租时,中介公司表示,只要和房东交换了联系方式,就算中介结束,押金可以不退。而当刘先生跟房东联系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提醒:&此案例中的刘先生,所看的房子也许未必是中介公司的房子,而联系的房东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客户交纳“看房费”后,看房路上其他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等你去退押金时,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案例4&退房近一年押金无着落&因签合同时没有填写煤气与水的表数,来自福建的林先生去年7月30日退房后,至今没有拿回押金。租赁方称,原因是客户退房后,就联系不上了。&去年1月30日,林先生与一家中介公司签了一份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签合同时,我们没有填煤气与水的表数。”&林先生说,退房时,中介公司要求他提供居住期间缴纳的煤气费及水费的单据,“他们说,没有那些就无法退房,因为不知道要扣我多少钱。”&“我们一般在客户退房后最迟3个月就会退还押金。”该中介公司负责人赵女士说,出现这个特例的原因是林先生退房后,公司就联系不上他了。她认为可能是林先生换号了。但林先生很肯定地说,他的电话号码一直都没有变,公司也没有联系过他。提醒:按协议约定提出退回押金的合理要求时,先拿回押金再交证据,(如合同文本)。&必要的时候,事先准备好复印件。&好多&这些你可能不需要&自己总结&短期&注意供暖&通风&长期还应注意&社区环境&成分&室内要求&根据自己能力
其实要是查一下的话,网上办理流程很多,但大部分人还是办不下来,为什么因为上海市有很多个区(黄浦、青浦、浦东、松江、嘉定等)而且每个区下面或许还有镇,镇与镇之间的规定不一定一样,也许你搬去另一个区域能办,搬到这个区域就办不了,下面是我用自己的话总结一下办理流程,&入住3天内,找个工作曰(上午9~11点,下午13~16点)去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步骤: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6个月社保清单,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偕同房东去村委会开据居住证明;然后填写《来沪人员信息采集表》;然后拿所有材料去村信息采集室录入信息。至此,你已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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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来源:鲁南商报
  本报11月27日热线消息 (记者 罗志强)前不久,吴先生在市区红旗路与兴隆路附近租了一个门面房,合同签订租期一年,租金一万。目前,房子面临拆迁,吴先生想退房,租金却迟迟要不回来。  吴先生讲述,他从事水果买卖生意。8月31日,他在红旗路与兴隆路附近从马先生手中转租了一间门面房,准备夏秋季节经营水果超市。虽然现在用不上,但由于租金便宜还是将房子租了下来,租期一年,租金一万。双方签完合同后,吴先生得知,这房子马上面临拆迁,深感被骗。随后向马先生打电话,希望马先生将租金退还给他,租金却迟迟要不会来。  “俺租他的房子,一年就用那么一季,如果过了年就拆,俺租了他半年的房子,一天也没用上,如果他能保证这房子能租给俺一年,按一分钱也不向他要。给他打电话,他老是拖,也没说不给,前几天给他打电话,原本谈好了11月20日退给我钱,20日再给他打电话,他就不接电话了。”吴先生无奈地说。  对此,马先生称,这套门面房是他租了陆王庄社区的房子,房子什么时候拆,他也不确定。租房时已经和吴先生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明文规定,房租只交不退。“按照合同,租金不能退的,但因为房子面临拆迁,我也会考虑到将会影响到他的利益。以我的处理原则,房子拆迁后我可以退给他,但也不能依他的个人意愿,说什么时候退就什么时候退。”马先生说。  对此,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胡顺雨律师表示,由于这套门面房面临拆迁,房子面临灭失,使现租房者租房目的不能实现,双方签订租房合同成立,但存在法定解除合同事由,现租房者可以要求退回租房款。  如果出租者马先生在租房前就已经得知该门面房面临拆迁,仍将房子租给他人,属于欺诈行为。如上述所说,如果陆王庄社区已经将租房款退还给马先生,马先生与陆王庄社区租房已经截止,马先生仍将房子租给他人,也属于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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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门面做生意,现在政府拆迁,房东不赔偿我,但是我合同还在有效期内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律师您好!
我租了一门面做生意,现在政府拆迁,房东不赔偿我,但是我合同还在有效期内,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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