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对审计局是做什么的审计问题的回复

浅析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十堰市郧阳区审计局 &王联群
民政资金顾名思义是国家用于保障困难群体、优抚对象与对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近年来,国家对改善民生问题日渐重视,财政支出更多的向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方面倾斜,民政部门各种款项越来越多,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为了使民政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即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使其发挥最大社会效益。但是审计机关在对全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一些乡镇民政办存在管理薄弱、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违纪违规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存在的问题(一)信息采集工作不完整。由于民政资金的发放需要对各个申请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了解,登记核实符合发放条件后进行公示。经县级民政局审批,才能进行资金的发放。基础信息全部由村、社区进行,因此,实际工作中存在关系保、人情保、虚假保。(二)套取民政专项资金。1、民政资金的发放由村干部根据核定情况,按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信息编制资金发放花名册,再由区民政主管部门审定,将此资金按乡镇所提供的银行及账号予以发放。乡镇银行为了工作业绩,未按本行业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在本人不再场只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开设了账户,导致村干部利用虚假事项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开取存折(卡),存折(卡)始终掌握在村干部手中,救助对象对此事一无所知。资金到账后,由村干部经手领取。轻则领取后的资金入财政账户,用于村其它支出;重则资金领取后即未入账,也不能说明其用途。此种情况在本次审计调查中存在的较为普遍。(三)民政部门及乡镇民政办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操作不规范。1、民政部门以带帽形式下拨的救济、救灾款,乡(镇)或村都必须以名单上报,造成虚假事项的发生。2、乡(镇)民政办在实际发放救济、救灾款中未按有关标准执行,存在着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四)乡镇福利院民政资金支出存在的问题。1、白条抵库。报销凭证没有取得合法的发票或支付证明,还存在冒用发票报销费用。2、民政办的大部分支出列支在福利院账上。3、无依据无明细,发放各种补贴费用。(五)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业务不熟。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归口乡镇政府管理,大多数乡镇民政办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理论基础的学习培训,财务知识缺乏,特别是新进人员,民政业务不熟,资金运作程序不清。而乡镇民政办工作量大,基层工作人员少,采集民政资金发放对象信息困难,易造成信息采集不完全或存在差错等情况。(六)民政资金发放管理混乱。乡镇百姓均有一卡通,民政资金发放未通过或偶尔通过一卡通发放,极易造成基层干部违规上报民政资金人员,套取专项资金。(七)动态管理不到位。民政资金救助对象是动态的,部分资金由于是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加之民政部门对民政对象的生活状况变化和自然减员情况不易掌握,乡镇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上报,动态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严重流失。(八)监督工作不到位。当前的民政资金监督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缺乏深层次全面的监督,监督方式较少、力度不足,使得民政资金后期的发放工作出现许多漏洞。一方面,监督工作不够全面、细致,难以保证每笔资金拨出后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另一方面,监督方式较少,监督力度不足,缺乏外部监督,无法得到相应的反馈意见,以进一步改进工作。同时多元化的监督的实施效果不强,仍需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民政资金监督。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一)信息不共享。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不能共享,使得一些调查结果不真实,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并没有列入救助名单,而一些调查结果不真实,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并没有列入救济名单,而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却得到民政资金救助,这就要求各部门如社保、工商、房产部门做到信息共享,简化民政部门的调查审批工作,并得到更为准确的信息。(二)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直接导致专项资金的使用不能到位,民生专项资金用在其它风马牛不相及的支出上,使专项资金安排应做的事不能做,或者做了也不能按标准竣工,达不到目的和效果。(三)领导对民政专项资金重视程度不高。领导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向上争取的资金不分来源高低,不管制度多严,不论资金多少,没有合理执行规划,哪里缺少补哪里。(四)监督不严,处罚不力。由于专项资金的监督体系和程序不十分规范和健全,没有做到事前事中监督,只有事后检查,而在事后的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罚,不管涉及到的人还是涉及到的事,都不了了之,因而造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继续蔓延。三、建议与对策(一)加强信息采集工作。乡镇民政办需要采集救助对象的各项信息,工作量大、程序繁复,容易出现信息不完全或存在差错。因此,民政办需要深入调查、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每户必查,不断完善、更新民政对象的资料,以保证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在实际走访中,要参照民政对象提供的材料及周围左邻右舍了解到对申请救助人员的实际情况综合评价,掌握其真实信息。(二)净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首先,国家投入的民政资金逐渐增加,来源渠道也逐渐增多,因此需要制定较为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建立支出考核指标,以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其次,应强化经费包干职能,经费分配与事业任务、事业成果、支出收入相挂钩,不断净化支出结构;最后,要建立民政财务效益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使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对提高民政经济效益承担完全责任,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必须实行制度化、法制化。(三)健全机制,确保民政资金规范运行。1、健全责任追求机制。民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规定,对以权谋私和滥用手中职权的应追究其责任,对涉及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完善资金监管制度。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制度,从制度上严规范、严程序,只有这样才能消除隐患。3、建立管理预防制度。民政部门监察部,要充分发挥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在民政资金管理与使用上所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乡镇容易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之中,发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4、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规范化、程序化要求高,需要人力、财力保障才能做好。为此,要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四)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民政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行,需要大力度的监管机构作为保障,可以通过多种监管方式,如传统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还有电话监督、网络监督等方式,联合多部门集中对民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以防止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因此,民政资金的监管也是整个民政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需要民政部门加以高度重视。1.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民政资金、物品的发放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的全面检查工作,通过账目检查、入户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民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无挪用等违规现象,各项手续是否符合标准等。一旦发现现问题,需及时找到原因并纠正,发挥民政资金保障民生的社会作用。2.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监管资金运行。民政资金工作应深化政务公开,在实行内部监督的同时,也要积极接受来自外部各部门的共同监督,以多元化的监督模式共同监管,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民政部门应每年至少与行政、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深入检查,杜绝挤占资金、挪用款项,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接受各个监督渠道的反馈意见,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做出整改,提高资金整体的管理水平。3.公示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审批结果方面,应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将涉及到群众利益的资金运行过程进行张榜公示,做到政务公开,使民众对当前阶段的民政政策、救助发放程序、救济对象等情况都有深入了解,将民政工作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执行“阳光操作”,保证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五)开发专业软件,保障资金有序发放。民政资金的发放按规定应统一发放至一卡通中,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资金打入存折中,给投机者留下了可乘之机。开发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统计乡镇一卡通人员情况,杜绝冒领、套取、跨村申请等问题的发生,还能动态管理人员,大大减少基层工作量。
相关资源列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审计局是做什么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