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拆迁合同或协议,能打官司吗

拆迁没给协议房子就被拆而且大半年没拿到拆迁款合法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们家是宿迁市洋河新区仓集镇的,我们那里搞什么城乡统筹,我们家的房子每给拆迁协议就把房子拆了,之后给我们一张承诺书,是四十天内钱到帐,现在都半年了还没到帐。并且协议在他们手里,我们家当时签的是四万,后来我们那有保底正好是四万,他们硬把我家的弄成了保底,不知他们有什么好处,害的我们到现在没拿到钱。而且长期来回跑去要浪费我们很多时间和路费。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如何告他,到什么部门?谢谢!
你好,我家是2010年和开发商签的动迁协议,说是2011年可以拿房,可到2013年了还是未交付,原因是开发商给我们的房子还没有造起来。协议中的内容有相关延时交房的补偿,是1200元/月。如今2013年了,房租涨幅和当时的房租不可同日。请问,我可以提起违约诉讼吗?或者说我不要现在的1200元/月的补偿金,就想拿房子,可以吗? 搬迁协议上没有写着最晚交房期限,难道意味着可以无限拖延交房时间?
我们村子拆迁,拆迁办不给拆迁协议给被拆迁人(只有拆迁办他们有),就来拆房,他们这样做合不合法?
万一到时间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不对现,房子被他们拆了,我们多没有拿到拆迁协议,要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多没有证据,所以很担心。
之前拆迁办也跟我们村民签过一份协议安置别墅,后来别墅卖给开发商了,安置房变成公寓房了,前面的协议等于作废,这次一样没有给被拆迁人协议,说不定公寓房也会有缩水的可能,感觉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被拆迁办任意的剥削,也拿他们没办法。
已经拆过一次迁了,现在住的安置小区又要拆迁了。那按他们给的安置房的图纸建造的安置房合法吗
婚前男方父母造的老房子,结婚生子后拆迁所得房子两套房子,一套是父母的,一套是小夫妻的,但是没有女方的名字,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我与妻子协议离婚,购房合同上是两人名字,房产证没拿到,有按揭贷款,妻子愿意放弃房产并说好在房产证下来后配合我取得100%产权,这种情况协议书要怎么写?请问房产证下来后如何去除另一方名字?
有三兄弟,年近古稀,家住城郊农村。他们家有一栋祖传老屋。二十几年前,在老屋背后,三兄弟又共同建造新住房一栋。十几年前,老二全家调外地工作,老二全家是城镇户口了。老三本人是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儿子是农村户口。老大农村户口,未婚孤老,于去年春去世了。
几经周折,老二最近才得知:祖传老屋和共建新住房,早在去年秋就被老三的小儿子C卖掉了(是政府拆迁),钱也领掉了,都快一年了。多次请他把补偿款分一些,理也不理。请问:1.C有权卖房子吗?C有权与拆迁办订立拆迁协...
2013年9月我家想要买一套被拆迁后还没修好的安置房,要卖这家已经和拆迁办签好了协议,他家分了6套只有2套有产权,每一套都有一张安置的协议单,要卖一套85平米没产权的,他说得到房子几年后居委会到时会统一办产权的,我们准备自己签一份协议再找几个院子里的人证明,然后卖方把85平米的安置单也同时给我们,到时房子修好后我们拿这张单子去领房,等办好产权后再过户,请问这样卖方反悔了我们有保障吗
有三兄弟,年近古稀,家住城郊农村。他们家有一栋祖传老屋。二十几年前,在老屋背后,三兄弟又共同建造新住房一栋。十几年前,老二全家调外地工作,老二全家是城镍户口了。老三本人是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儿子是农村户口。老大农村户口,未婚孤老,于去年春去世了。
老二最近才得知:祖传老屋和共建新住房,早在去年秋就被老三的小儿子C卖掉了(是政府拆迁),钱也领掉了,都快一年了。请问:1.祖传老屋和共建新住房,谁有所有权?C有吗?2.C有权卖房子吗?C有权与拆迁办订立...
2005年时,我妈妈跟爸爸离婚了,房子一间判给妈妈.妈妈精神智力残疾2级生活不能自理.我判给爸爸.正在读大二.我妈从2010年到现在一直由我外婆照顾,现在因国家征用,房子拆迁,现在国家补偿妈妈房屋拆迁费五十多万,我外婆提出这钱要分给两个舅舅,理由她老了有两个舅舅照顾,(我外婆有两个舅舅控制的),请问律师这个拆迁费法律上到底可以让谁来拿?我能拿多少 ?不让两个舅舅拿到拆迁费有什么办法对付他们,请律师帮帮忙想想办法?
2005年时,我妈妈跟爸爸离婚了,房子一间判给妈妈.妈妈精神智力残疾2级生活不能自理.我判给爸爸.正在读大学.我妈从2010年到现在一直由我外婆照顾,现在因国家征用,房子拆迁,现在国家补偿妈妈房屋拆迁费,这个拆迁费法律上到底可以让谁来拿?我能拿到多少拆迁款呢?  04年左右某开发商说我家那边要拆迁,先后动员了十几户签订合同搬走。但是到现在2014年,房子至今没有拆。而且今年前不久,又有新的开发商要拆我们这片。不光开发商换了,拆迁的公司也换了。  10年了,北京房价涨了多少不言而喻。现在有几个问题想问法律高手。  1,当时我们签了合同,但是搬出时间是空缺,没有填写。这样是否合同有效?  2,我们的房本在签了合同以后已经被开发商拿走了,现在之前就开发商就是不还给我们,怎么办?  3,当时签订的合同说的大概是2年内拆完变成绿地,但是现在10年了没有动静,是不是拆迁方违约在先,合同无效?(我看了拆迁有效期已经加上续期一年也不过到07年就截止了。)  4,拆迁方在动员十几户搬走,拿了房本以后就停止了一切动员活动,人现在也都跑了。后来有几个人把这十几户的房子出租了很多年,(大概从2004年出租到2010年、2011年左右)是否违法?  5,现在我们已经向法院起诉,并于2011年把房子占了回来自住。但是之前的拆迁方反诉我们,说我们强占房屋,是否有理?  6,当时的拆迁涉嫌多种贪污违纪,检察院已经在查了,但是估计会很久,对我们打赢官司要回房本是否有利?  7,如果打官司,我们的户口都没有迁出,还在房子里,而且该地区也都没有销户,对我们是不是有利?  8,房子其实是军产房,后来被个人买了,但是至今军队并没有脱产,他们之前拆迁是否违法?  希望有高手能回答我。。。也希望月底开庭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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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举报惨遭毒打  —众远石料厂冯彦强与村支书王双科等黑社会团伙  官、商勾结违法犯罪举报材料  各级领导您们好:  一, 官、黑勾结惨打受害人的场面与过程。  二, 石料厂对村民生命财产及严重污染事实。  三, 为民举报村支书和官、商的内幕  四, 请各级领导责令公安及早破案,还党一个清白村民一个公道  五, 联名上书坚决取缔众远石料厂  我叫马利强,男、现年41岁、汉族、中共党员,系河北省武安市上团城乡北西庄村人,现任本村支部委员。我以一个中共党员的身份,以高度为民伸冤的责任感,代表我村多数以上的党员和群众如实举报我村支书王双科和石料厂冯彦强与石料厂暗地入股的政府官员及黑社会团伙行凶违法犯罪事实如下;  一、日,因多年石子厂对村民造成的危害,村民多次集体上访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我与冯彦强打了电话,没说几句,他完全了解我的基本情况,并直接威胁我。当晚,他们就在武安森宝宾馆东烧烤城院内谋划,说是因我管石料厂的事要收拾我。7月8号晚,黑社会团伙去我村村民马彦卫家中进行威胁、恐吓。7月9号,石子厂派了三车黑社会团伙来我村示威。7月11号冯彦强通电话威胁知情人说,要是知情人把他们的后台政府官员供出来,就要收拾他的全家。在7月19号早6点多王海其(王双科侄子)与知情人打电话说,在昨晚已把马利强打残,你要再去找事就要收拾你。7月18日晚9点左右,突然有四名歹徒手持凶器闯入我家,将我打到在地。他们一边打我一面威胁我说“让你再多嘴,让你再多管石料厂的事”,他们持续用凶器毒打我长达十几分钟之久,把两根镐把都打断了。打得我遍体鳞伤、血流满身,短暂性昏迷。手、腿多处粉碎性骨折,鉴定为两处重伤,他们临走时还毁坏和抢走了我的部分财物。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了犯罪嫌疑人及作案人特征的有关线索。  二,距离我村居民区200米处有一众远石料厂,王双科依仗职权伙同政府官员(据知情人说,他们是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杨某、邯郸市政府曹某、武安市工商局常某等主要职能部门领导)暗地入股,组成合伙人。他们以冯彦强为形式上的石料厂老板,从中上下恶意串通,低价强行买到了我村原众远石料厂,他们要在该石料厂越界非法开采从中谋取非法暴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大气污染,大量盗取国家矿产资源。  1、具不完全统计,众远石料厂放炮震坏村民们门窗玻璃的约50户左右,放炮震裂村民的房屋约300间左右,有部分村民住房被震动的略有整体沉陷的迹象,直接严重危害了村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石料厂盗运石料的车辆将我村新修水泥路面全部轧坏,一年四季村四周尘土飞扬,有时烟雾粉尘弥漫的都看不清人。这些粉尘严重影响了庄稼的成长,导致我村四周生态环境中的各种树木和各种农作物因严重受损而无法生长,村民饮用水因环境污染致使水源下降,直接损害了村民的身体健康。  3、该石料厂的放炮声、打锤声、挖掘机声、机械声的各种噪音,昼夜不停长期严重震性影响,使我村村民在近几年内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各种突发性疾病和食道癌病的发病率与前几年相比增长了30%左右。村民年死亡率人数均在逐年直线上升,村民们个个都是义愤填膺,怨声载道,但都是敢怒而不敢言,村民一致要求坚决取缔众远石料厂。  三、村书记王双科依仗职权贪污村里公款累计80多万元,据为己有。我代表村里的多数党员和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过多次,都连说法也没有,群众意见很大,从此后王双科对我积下了仇恨。  据知情人说号晚上,王双科与冯彦强及政府官员等在武安市竹溪饭店谈石料厂的事,互相勾结组成合伙人。5月30号上午在武安市宇宙宾馆,冯彦强等五位股东在301、302房间与知情人见面,他们是武安市检察院杨某(55岁左右)、邯郸市政府工作人员曹某(45岁左右)、武安市税务局借调工商局常某(45岁左右)、负责石料厂生产李某(50多岁)。他们大多数都是公职人员,言而无信没有道德可言,他们自己就说他们都是坏人。因冯彦强和杨某委托知情人买卖石料厂的事项,从始至终都是知情人给他们谈好的。本来他们说等知情人给他们谈好后,粉碎石料让知情人承包,但是他们与王双科勾结后,就让王双科的侄子王海其承包了,然后又强行把知情人抛开,还威胁知情人说他们的黑白两道都有人,背后势力强大。冯彦强还说他已把王双科买通,通过王双科的职权能把买卖石料厂的价格压得更低。6月11号冯彦强和常某把知情人约到武安市竹溪饭店谈话,知情人当时说石料厂还有很多事没有处理你们也不好干,还说你们大多数都是公职人员要举报你们,然后他们威胁知情人说要是举报我们,我们就利用黑社会团伙报复你,你要操心你的家人。在6月13号,知情人就向各部门举报他们。6月15号,冯彦强就直接到知情人的家里威胁他。  四、1、敬请领导坚决取缔众远石料厂,还村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和蓝天白云。  2、因参与该石料厂的政府官员极大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损坏了党的形象和与党的群众教育路线背道而驰,呼吁有关部门对此严肃查处,还党一个清白。  3、望上级领导责令公安机关立即将王双科和冯彦强等黑社会团伙捉拿归案,绳之于法。追究他们犯有贪污罪、非法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罪和寻衅滋事致人伤害罪的数罪并罚刑事责任,以维护我村1000口村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他们继续侵犯。为民做主,保我村村民一方平安。  五、村民联名上书。
<span class="count" title="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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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
随着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词似乎变成了一个敏感词,一谈到拆迁就让人们想起各种拆迁纠纷。那么,如果遭遇拆迁协议纠纷该如何维权呢?拆迁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呢?一、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二、民告官,能赢吗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基础上的,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不能当原告。因此,作为被拆迁人,是有充分把握,才会民告官。长期以来,在拆迁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的普通老百姓相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来说,是弱的一方,法律规定中也更多地倾向于保护弱的一方,也就是“民告官”中的“民”。但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政府遭遇被征收人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也偶有发生。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只要政府有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①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②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③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的征地活动。如果当地政府不符合上列三项标准,都是违法的。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立即拨打律师维权热线: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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