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方订了租房会同,有对房租涨幅做了约定,而房东私自进入房间提高房租,该咋办?

大家都在搜:李久凯律师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房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
4674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租房时,房东单方面解除,是每个租客都不愿意遇到的。那么哪些情况下,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呢?除此之外的都不应该解除租房合同。本文就将哪些情况下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经过整理后阐述如下,欢迎大家浏览。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四,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对于的具体规定如下:(一)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二)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4、房屋。(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情况的证据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在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哪些情况下房东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希望在看了小编整理的内容以后能够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立即拨打律师维权热线:
朝阳区房屋租赁律师
擅长,个相关案例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咨询推荐
地区找律师
热门房屋租赁法律百科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专业律师权威解答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热门法律百科
292134人看过 1 79154人看过 2 69397人看过 3 26262人看过 4 23381人看过 5 14698人看过 6 9984人看过 7 8753人看过 8
其他人正在看
23943次阅读 11510次阅读 11200次阅读 10251次阅读 9458次阅读 8749次阅读
房屋租赁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网站地图|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限制房租上涨 德国出新法,租房子不交房租,不走咋办,房东涨房租有限制吗,房租中介费入什么科目,租房子不给房租怎么办,房租租金怎么记帐
导读:看点 在人均收入较高的德国,住房自有率仅为40%,租房率高达60%。德国政府从没有把房地产作为拉动GDP增长的产业来经营,而是把它视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一向是采取行政、法律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调控房地产、抑制高房价、遏制房租上涨。 德国重
  看点  在人均收入较高的,住房自有率仅为40%,租房率高达60%。政府从没有把房地产作为拉动GDP增长的产业来经营,而是把它视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一向是采取行政、法律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调控房地产、抑制高房价、遏制房租。  德国重新修改的房屋租赁法从本月起在柏林地区生效,旨在不断的房租,修改不利于租房者的条款,给柏林租户带来福音。但舆论同时认为,用法律手段房租只是一种消极的方法,大城市的房租上涨只有通过建设更多的廉租房才能解决。  德国房屋租赁法实施多年,它对租客的权益有详细的规定,严格限制出租者任意涨价或者找借口将租户“扫地出门”。例如,该法规定,出租者无权将现有租户赶走,租金上涨幅度3年内不得超过20%这一上限。如果出租者提高房租的幅度超出法律规定的上限,租户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判决租金上涨无效。这种稳定的租赁关系,让很多德国人可以安心地住在所租房屋中。  然而,近几年来,德国大城市房租一路走高,2008年至2014年之间,租金最高的慕尼黑每平方米价格已经从12欧元上涨至14.2欧元,汉堡的租金也从每平方米9.8欧元上涨至11.3欧元。柏林是德国经济比较落后的大都市,其房租起点低,但在柏林成为德国首都后,越来越多的德国人迁徙到此,使得柏林住房出现严重短缺,最近几年租金的上扬幅度最大,从2008年的每平方米6.9欧元一路上涨至2014年的12欧元。作为柏林的老租户,根据相关法规,房东很难大幅度提高房租,而现在流入柏林的人数增加,房东可以趁新住户进来前重新商议租金,从而大幅提高房租。对于快速增长的房租,老百姓怨声载道,柏林有多起因房租上涨过快而进行的示威游行。德国政府也认识到,必须采取措施限制房租的上升。但联合执政的联邦政府对如何限制房租上涨分歧很大。一部分人坚持认为,进一步限制房租是对私有财产支配权利的侵犯,也有悖市场经济规律。而大多数人则认为,住房和租房应被视为保障民生的基础产品,因此有必要采取强硬或非市场手段进行干预,以保障社会稳定。由于执政党内两种意见僵持不下,从2014年到2015年,新房屋租赁法草案几经修改,直到今年3月6日租房法修改案才在德国议会最终通过,名曰“限制房租法”。  “限制房租法”与之前相关法规的区别在于:首先,新法对房租上涨限制得更加严厉,此前的旧法规要求对于老住户,3年内涨幅不得超过20%,而新法规要求3年内租金涨幅不得超过10%。新出租房屋的价格应该按照各地政府的“指导价格”,超过这一价格的20%,算是违规行为,房客有权将房东告上法庭,索回超出部分。新法考虑到很多老房为适应节能环保要求而进行了改善(如安装外墙保温、更换新的卫生间设备及采暖系统等),此类房屋允许适当提高租房价格。新法还对租房市场进一步规范。在德国,如果有人通过中介找房子,作为租房者要向中介商支付两个半月房租的中介费。新法规定,谁委托中介出租房屋,谁就要支付中介费。这样就大大减轻了租房者的负担。  联邦司法部部长马斯在议会通过重新修改的房屋租赁法后高兴地说,新法通过的那天“是德国租房者幸运的一天”。据有关部门统计,德国现有约500万套出租房,实施新法后,将有40万租房者受惠,每年可为他们减少约8.57亿欧元的支出。但这种强行限制租房价格上涨的做法却打击了建房者投资的积极性,而只有建造更多的住房才是从根本上抑制房租增长的长远途径。所以德国议会规定,该法律有效期仅为五年,是一种为解决房租上涨的燃眉之急的临时措施。另外,新房屋租赁法并没有采取全国一刀切的做法,各大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该法律的实施时间。今年6月1日只是柏林地区率先实行。  在德国,由于流动的就业市场与房屋租赁市场的法律保障,60%的德国人选择通过租房而不是买房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在人均收入较高的德国,住房自有率仅为40%,租房率高达60%。德国政府从没有把房地产作为拉动GDP增长的产业来经营,而是把它视为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一向是采取行政、法律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调控房地产、抑制高房价、遏制房租上涨。  (本报柏林6月4日电&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野)
与本文的相关文章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东私自处理租户物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