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违约怎么处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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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违约该怎么办
我原定预购天津京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棉四二宿舍的回迁商品房,原定日以前入住,但至今该房仍然没建,预购款八万多元至今也没有答复,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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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中介和房主违约我应该如何维权?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在日在中介带领下看了一户房子打算整租已经定好房价1200元一个月并交了500元定金。中介给我打了个定金收条,约定第二天验房子签合同。结果在12月2日那天验房子,房主非得把其供奉佛祖的柜子和千本佛说还有其母亲的衣服供奉在我租的房间卧室内。我不同意,房主就不租给我房子。我去找中介协商,中介经理给我的答案是那是房主的权利他左右不了房主。把我交的定金500元还给我就算处理结果了。但是在这几天我已经为了所房子便买了我的家具家点,并和我原房主协议搬家。现在房子不能租给我,给我和朋友造成每天70的额外房租家电家具损失费2000多元。我要求中介双倍返还押金就是1000元,中介给我的结论是房主不租给你 我夜没有办法,我总不能倒搭前吧。但是我认为中介能带房主代收定金就应该承担这责任。中介以我们还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定金收条为由不与赔付。我找他们总公司和房地产协会想解决问题。他们只是找到当事经理和我联系并道歉,赔偿无果。我该怎么办?我应不应该得到房主或者是中介那500元赔偿?难道我非得起诉吗?
本人并未授权中介公司转租我的房子,最近我去查房,居然发现非原来与我签合同的租客在居住,经核实,房子居然被该中介公司转租他人了,赚取原租金的近30%/月,并且冒用我的名字签委托书,现在我该维权?
最近通过中介物色了一套带租约的商铺,月租3500元。签约时中介跟我说,过户时会把原来的租约转到我名下,并且把租约里的两个月押金交给我,从过户那天开始收取月租金。但签订居间合同并付定金后,原租客退租了,直到我过户前都没有新的租约。原租约是作为附件写到居间合同里的,这种情况下,原业主属于违约吗?可以要求退定金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合约上注明:连现有之租约购入及出售该物业,附租赁合同(现月租3500元)。另,备注栏约定:买方在收楼后,卖方有责任协助现租客与买...
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我应该如何维权。 我是入职的试用期合同上写着两个月,我从事公司LQC 一职,我怀孕三个月,直到号我一直在职,但是由于厂房噪音太大,且办公室内有两台带辐射的X 光设备,所以不想继续上班了,所以7号以后没有去上班也没有请假,13号我想去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让我签离职书时有一张是自动放弃职业病健康检查,我没有签,人事部说那就不能办理离职,)有一张需缴纳物品表格我交给公司了,其余有6张表格我都没有交。...
我在村里承包了村里的小河道取沙子的,还不到期啊,可是镇里要把村里有沙子的地取沙卖掉换填土,所以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给我把河里的沙子也取走了还占用了啊,我应该怎么维权啊
我于号在公司工作时间受伤,在治疗期间,公司承担了医药费用,出院后,就不再过问,也没有发放工资和赔偿任何损失。我曾到政府和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对方均以我未与公司签劳动和合同为由,拒绝提供帮助。我通过诉讼程序起诉该公司责任人,现在对方向法庭提供虚假证人证言,证明我非工作期间受伤,而我又不能举证,现场的目击证人还要在公司继续工作,不能为我作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广州雅利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的十佳网商服务商,最近被同行在网上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谣言及负面信息?应该如何维权?我国法律对这部分恶意竞争行为有没特别的规定?公司也正在收集对方的证据了,准备到法院起诉他们。
德佑地产,原来谈妥了中介费43000,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同时也签了佣金确认书(该佣金确认书中介未盖章);定金已交房东约好周末网签,房东产证在中介那保管。昨天中介突然通知中介费内部审核不通过,要求涨到近6万,并以手上房产证要挟,不配合办理手续,现即将到期,如果未按时间网签,定金是否无法收回?如何要求中介履约,或要求中介退回房产证,自行与房东商量过户手续?
2001年根据房改政策,我购得房改房一套,但在办理房屋产权过程中发现该房房屋产权仍登记在原住户张某名下(张某已购得另一套房改房,根据其购房协议,张某应退还分给我的房产后才能购买新房改房,因单位疏忽,张某仅交还应分给我的房屋钥匙,但未办理房产清退手续)。虽经单位一再协商动员其办理房产清退手续,但张某不予理会,致使我无法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目前该房由我实际居住已10余年,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可向法院申请房屋产权确认,或向张某提起房产诉讼?...
两年前,我和一个不太熟的一个朋友认识,看他在投资广告炮台,他不停给我在宣传十年内都可以有利润,我当时鬼迷心窍就和他合作了,给他了一万块钱于他合作,并且定了合同,合同是我们双方在场下写的,合同规定每年都可以得到2万块钱的利润,不管是赔是赚,或者关系恶化,我都可以得到2万块钱的合同,并且签名和按了手指印,现在两年都快过去了,那个人消失了,手机打不通,我的一万块钱投资也没什么用,上次电话联系到他,他跟我说,我们是合作关系,然后就挂了,后天打电话就一直...
您好!9月5日在深圳通过中介给儿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5万购房订金,现在卖方不履行合同,房子不卖了。请问买方如何维权。开发商违约,业主如何维权
&&&&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构成违约。对购房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义务是按期支付房款,而购房者在购房时,往往是按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付款方式,所以因逾期付款造成的违约在实践中极为少见。购房合同中的违约多数由开发商引起。当开发商有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对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则可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实践中,常见的违约行为及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逾期交房&&&&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而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面积出现误差&&&&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其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其已付的房价款退还,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购房者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应拒绝接收房屋,视为开发商未交付房屋,因此未能按时交房的,按开发商逾期交房处理。如购房者已接受商品房,后发现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可要求开发商限期更正,因更正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可按此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拒绝更正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更正的,购房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失为限,实际损失包括设备、装修的差价款、改动工程款及不能正常使用房屋期间的损失。&&&&●变更规划、设计&&&&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或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届时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退房,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房屋质量不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对方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对方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照已付房款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开发商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约定或规定的期限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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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房屋买卖合同房子涨价卖方违约 买房者该如何维权
日期: 1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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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家住无锡的郭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购买了李女士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180万元,首付100万元,贷款80万元。就在等待贷款审批的这段时间,李女士这套房子市场价格看涨,且已有买方表示愿意多出20万元全款购买。李女士告知郭先生房子不卖了。
近期,国内一线大城市出现了房价暴涨的态势,我市部分区域房价也在悄然上涨,房价的上涨催生了卖方毁约另行涨价出售的情况,因此引起较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签订合同后卖方涨价的情况下,买家应该如何维权呢?
如果房屋价格波动较大,从签订合同到过户前,可能房子前后相差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多数卖方还是会遵守合同的约定,但也有一些卖方选择违约支付买方违约金,拒绝履行过户义务。
2016年1月,家住无锡的郭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购买了李女士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180万元,首付100万元,贷款8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5万元,45日内支付100万元首付款。贷款办理下来后2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郭先生和李女士及房产中介共同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贷款一次没批的,李女士应配合郭先生换其他银行再次申请贷款,直至贷款批准为止。
就在等待贷款审批的这段时间,李女士这套房子市场价格看涨,且已有买方表示愿意多出20万元全款购买。李女士告知郭先生房子不卖了,并表示可以将定金和首付款退给郭先生。郭先生和房产中介业务员多次找李女士协商,李女士态度坚决要求解除合同。郭先生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对卖方涨价违约情形下买方的权利给出以下法律分析:
问题一:可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双方 《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贷款获批后20日内,李女士应配合郭先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李女士构成违约。对于郭先生来说,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成交买房,但是存在诉求无法实现的风险,因为如果卖方一房二卖并且已经与第三方办理了过户手续,且第三方为善意的情况下,即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事实上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买方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求显然是无法实现的。
问题二:可否要求卖方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买方同意卖方不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买方已经支付定金的情形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该诉求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郭先生与李女士房屋纠纷中,双方约定的定金金额为5万元,在郭先生支付了定金的情况下,李女士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则其需返还郭先生10万元。
该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约定定金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即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例如双方约定的定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0%,如果卖方收了定金但不履行约定债务,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将判决双倍返还即40%的合同金额,另外的10%按预付款处理。
问题三:可否直接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买方既不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不适用定金罚则追究卖方违约责任,而是要求卖方直接赔偿经济损失,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在此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因卖方违约而给其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是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张律师提醒:防止卖方因房价上涨主动违约,首先是增加定金的数额,一旦卖方违约,其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无形之中增加卖方的违约成本;其次是尽量将合同条款约定详尽细致,防止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再次是尽可能地缩短交易时间,按合同约定及时、快速履行支付首款、申请银行贷款、办理过户手续等程序,让卖方尽可能没有违约的理由与借口;另外,发现卖方违约迹象时要及时固定违约证据;最后,房屋买卖属于风险较多、纠纷易发的领域,且一般房屋买卖涉及金额较大,因此在买卖房屋过程中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办理,确保买房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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