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政务中心是什么单位位

(责任编辑: 季璟 )关于各窗口单位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便捷服务的通知_ _新闻动态_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全文检索:
&&&&您的位置&& >>
关于各窗口单位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便捷服务的通知
驻县中心各窗口单位、各外设服务大厅、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中心):
近期在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调研时发现,各乡镇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申办人)到县中心办事极为不便,业务办理事项不能在县中心窗口完成“一站式办结”,还需跑多个地方,如财政局、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等,究其原因:一是县中心办公面积不能满足各窗口单位需要,不能严格履行“应进全进”原则,因此在县中心外还暂时保留8个服务大厅;二是部分单位,如人社和社保业务未按要求整建制进驻县中心;三是县中心将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尽快督促相关窗口业务在保留外设大厅的同时,须最低保证各乡申办人来县中心办事时,尽可能减少往返,为其提供便民快捷服务。其服务措施如下:
1、提前预约。申办人到县中心办事,通过乡中心提前一天告知县中心,县中心将根据所办业务,通知所涉及窗口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不能独立办结的,由窗口负责人报告单位领导,在预约时间内另派人到县中心完成办结;
2、县中心办理。窗口单位内部涉及多个科室审核,不能到县中心完成的,需经县中心报纪委同意后,可由窗口单位在县中心对办事对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受理后,回单位办理,但不得让申办人在县中心与单位往返;
3、提供交通工具。如申办人必须到窗口单位办理的,由窗口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完成办结;
4、评价。如申办事项完成后,申办人必须对所办业务窗口单位进行评价(短信评价和电子监察系统评价),回复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
5、追究。评价须保持在基本满意以上,被评为不满意的将被警示或写检查。凡态度蛮横、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的,将被跟踪处理或通报批评,县纪委也将对其进行约谈,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79―
0379―转8000
0379―转8007
联 系 人:李晶晶 张玉迪
上一篇:没有了!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专栏
索&&引&&号:16-07283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构:乐东县志仲镇
组配分类:人事信息
名&&&&&&&&称:关于镇内设办公室及便民中心人员调整的通知
文&&&&&&&&号:乐志委发〔2016〕19号
发文日期:
主&题&词:
办公室 便民服务中心 人员调整
&&&&&&&&&&字体大小[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委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关于镇内设办公室及便民中心人员调整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各机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镇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职责明确,更好地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经镇三套班子于日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对镇内设办公室及便民中心人员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党政办公室:
主& 任:陈言旅& &副主任:谢& 远
成& 员:陈积东& 江丽洁& 陈业丽
党建办公室:
主& 任:陈大雄(兼)& &副主任:谢& 远(兼)
成& 员:邢孔茂
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 任:张& 胜& &副主任:兰恩仁
成& 员:符慧敏& 陈& 帅& 卢小丹
主& 任:杨勤良(兼)& &副主任:刘亚飞
成& 员:陈石勇& 杨永明
综治信访办:
主& 任:张卫华(兼)& &副主任:陈& 飞
成& 员:邢柳川 &张天祥
城管市场办:
主& 任:林于邱&& 副主任:符建荣
成& 员:李增强
环境卫生督查人员:
邢孔茂(兼)& 杨永明(兼)
便民服务中心:
主& 任:符少华(兼)& &副主任:符晓娴
成& 员:伍娇娇& 梁& 丹& 陈石勇(兼)& 黄永利
陈业丽(兼)
1、材料撰写工作由各办公室自行撰写;另外,统计材料工作由陈飞负责,农、林、水口材料撰写工作由陈积东负责。
2、在县一级刊载信息,每篇补助50元;在省一级刊载信息,每篇补助100元。
&&&&&&&&&&&&&&&&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委
&&&&&&&&&&&&&&&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 日
版权所有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建议显示屏分辨率调整为 1024 X 768)社区服务站_百度百科
社区服务站
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的工作平台,承担政府公共职能。主要职责:开展社区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参与社区治安维护工作提供社区法律服务,协助开展社区健康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社区计划生育服务,配合开展社区。
社区服务站工资制度
(一)工作者的基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住房补贴和其他待遇七部分。
1.基本工资。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人每月720元,副职每人每月64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90元。
2.职务补贴。各岗位职务补贴分别为:正职每人每月960元,副职每人每月84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740元。
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实践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在职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
3.年限补贴。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长一次年限补贴,增长幅度为每人每月50元。在社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只享受职务补贴。
4.奖金。年度奖金,实行总额包干,按照平均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
5.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实行平均每人每年4090元标准核定总额。
6.住房补贴。按照平均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核定总额。
7.其他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社区工作者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独生子女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社区工作者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3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本方案实施基准日之前的职业水平补贴不追补。
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应当按规定参加年度注册,不进行年度登记注册的,不得享受该项补贴。
(三)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全职从事社区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其标准按规范待遇内容规定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 和值班补助和住房补贴执行。
四、规范待遇后年人均增资额
规范待遇后年人均增资额=本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2009年度人均应发工资总额—社区工作者2009年度人均应发工资总额—职业水平补贴年人均增资额—博士、硕士学位年人均增资额
年人均增资额为9490元。
五、年人均增资额的分配
(一)奖金。在平均每人每年3600元的基础上,按人均年增加4200元核定。奖金发放时应由街道(乡镇)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和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
(二)加班工资、值班补助。按年人均4090元标准核定总额,由街道(乡镇)根据社区工作者实际加值班情况按照月人均340元的标准每季度发放一次。
(三)住房补贴。按月人均100元的标准计发。
六、规范待遇审批程序和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按照规范内容和标准负责本街道社区工作者待遇规范工作,并将规范后核算的工资表(加盖公章)上报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会办)审核后,报区财政局核发。
(二)各街道办事处在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后不得擅自加发规范待遇内容以外的一切费用。各街道办事处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乡镇社区工作者待遇参照本方案执行。
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服务
培育和壮大社区社会组织
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协助开展社区基础管理工作
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
社区服务站工作范围
一、健康信息收集管理和利用:
1、社区基本情况(包括住户数、服务人口年龄构成比、发病率等)。
2、社区居民健康调查与分析(人口发展、死亡和疾病谱变化、人均年医药费用)。
3、建立社区和个人健康档案。
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危重病人的现场救治及转诊,家庭病床及相关的各项服务。
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和监控等。
儿童保健、妇发保健、老年人保健、残疾人保健。
接纳上级医院转回的康复期病人,侧重于慢性病、术后病人及残疾病人康复指导和管理。
六、健康教育
制订健教计划,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
七、计划生育
1、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与服务;
2、优生、优育、优教的指导与服务;
3、不孕症的咨询、查治、转诊。
社区服务站岗位职责
一、工作人员准时上岗,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严格无菌操作。
二、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咨询者,收集信息资料,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定期与社区卫生中心互通信息。
三、对行动不便需要出诊的病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安排上门服务,对社区危重病人应联系转、住院手续。
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政治及业务学习。
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六、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社区服务中心领导汇报。
社区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二、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布置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加强联系,定期汇报工作。
三、组织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和社会活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政治和业务,并有记录。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做到资料完整准确,上报及时,物资定期清点,帐目要妥善保管。
六、建立门诊、出诊、转诊及医疗差错报告制度。
七、遇有严重中毒、法定传染病、收治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等按法律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八、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征求社区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九、自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
十、及时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
社区服务站门诊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礼貌待人,诊治认真,检查细心,实行24小时应诊制。
2、掌握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病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
3、急、重、危病人优先接诊,经初步抢救诊疗后及时护送转诊,各类急救药品、器材应准备完善,放置固定位置,保持应急状态。 4、医疗文件规范,做到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收费合理,计价正确。
5、严格查对制度和无菌操作规范,严防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
社区服务站治疗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入处置室、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室内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认真做好三查七对一注意工作。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要相对划分无菌区、清洁区,器械和药品要分开放置。
6、各种药品及消毒剂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社区服务站出诊制度
一、按群众需求,由站长安排出诊医生,做到随时上门出诊。
二、出诊前查阅病人的健康档案,带上必要的药品、器械。
三、出诊进行静脉输液或肌注时,必须向病人和家属宣传注射须知,对外院带入药品,须持有医院开出的医嘱、治疗单。青霉素等易过敏药物除外,以免发生意外。
四、对病情严重的患者及时联系转诊和住院。
五、出诊后随时与病人保持联系,了解病情变化,补充病人健康档案。
六、出诊所使用的药品应在当日与药房结清,并将收入缴入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双向转诊制度
一、对急、危、重、疑难病人或因诊疗条件有限无法诊治的病人应及时转诊。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病人需要作辅助检查时可介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急危重症病人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治的康复期病人、术后病人、咨询保健病人应根据情况转入社区治疗。
三、对急、危、重病人,应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四、转诊病人,应按要求书写病历摘要,记录处理情况,并填双向转诊卡(转出)。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在转诊过程中应有医护人员陪护,监视生命体征,并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告知病人家属。
五、对其它医院转诊来的病情稳定病人,应填写双向转诊卡(转入),认真阅读病案,了解情况,遵照医嘱进行诊治。如遇病人病情反复,应及时请求会诊或再次转入上级医院治疗。
社区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
l、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的药品必须从其隶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入,社区服务中心的药品必须从县药品采购中心购进,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2、药品应逐项验收外观质量、批准文号、商标、批号、效期和数量等项目、并登记在册。
3、实行药品在库养护制度,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登记在册。
4、注重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效期登记簿,标出近二年内到期药品的效期,对期限较近的药品要及时处理,药品使用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
5、药品必须分类定位放置,应按药理作用、剂型、类型和药品理化性质摆放。
6、配方要“三查七对”,药袋上注明药名、病人姓名、用法用量,特殊用法或注意事项应清楚。处方配发实行双签名制度。
7、建立药品日报制度, (贵重药品及安全范围小的药品)及时做账、帐物相符。
8、建立药品清点制度,每月底必须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药品消耗与经费收入相符。
9、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建立帐册,专(兼)职人员负责。
10、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和药物质量档案。
社区服务站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二、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财务帐册,原始凭证保存完好。
三、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公开药品价格,诊疗标准及社区卫生服务其它收费标准,做到收费有票据。 四、各项收入日清月结,现金按规定每天缴存,财务统一管理,服务站与责任医院之间必须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开源节流,增收支节。
五、严格控制支出,经费支出必须有站负责人签字,并经领导批准才能实施,不得坐支。
六、爱护集体财产,损坏、遗失物品照价赔偿。
社区服务站差错事故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规范操作,严防服务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二、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在班在岗,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三、服务站内所使用的药品及材料必须统一从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调拨,不得从其它非法途径调进。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处方。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或顶撞病人。抢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严肃认真,不说、不做与抢救治疗无关的话与事,更不允许谈笑风生。
六、医务人员接待病人、解释病情要耐心、细致。与病人对话要讲究语言艺术,要将病情及预后交待清楚,不得大包大揽,对疑难、危重病例要及时转诊。
七、认真实行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差错事故发生后首先由站长进行调查分析,并耐心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及时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发生的差错、纠纷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社区服务站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诊室等要按每立方米1.5W配备紫外线灯管,每天进行1-2次空间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3、各种穿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4、备齐消毒灭菌设备及器械。
5、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6、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或采取2%碘酊75%酒精二步法,浸泡器械必须使用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每一周更换一次,更换有记录。  7、主动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
社区服务站预防保健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对法定传染病,按病分别登记,定期上报,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预防接种任务。
2、加强对0-7岁儿童及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积极开展妇女病查治,妇幼卫生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开展老年保健、残疾人保健、伤残康复和八类疾病的监控工作。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社区居民、家庭的卫生指导,健康教育。
社区服务站服务机构原则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必须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
二、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要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中医和西医卫生资源。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四、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服务人口约3-5万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卫生人力应按适宜比例配置。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社区参与的原则。
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应引入竞争机制。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企业信用信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清算中心是什么单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