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福州市医保生育报销社会保障卡可以报销检查的费用吗?

社会保障卡
是医疗卡吗?可以报销医药费吗!可以报销多少钱
来自于:广东|
提问时间: 10:05:10|
基本信息:
病情描述:
社会保障卡
是医疗卡吗?可以报销医药费吗!可以报销多少钱
看了该问题的网友还看了:
医生回答专区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帮助网友:4888收到了:
病情分析:
社会保障卡是买社保时用于医疗的支出卡,。是可以报销的不过要根据事什么情况按照规定报销。一般门诊是不给于报销的,但是可以用里面的钱。
指导意见:
建议社保报销多少是根据病情按照比例报销的。最多可报销达百分之九多。具体要咨询医院你是符合什么报销范围。
我老妈得了 糖尿病,现在在 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那医院可以报销 吗
是可以的,糖尿病是可以办大病或是特殊病种的。你好好咨询主治医生他们都是懂得。
要是社会保障卡上没有钱,但是有现金 ,只那那社会保障卡给医生,这样可以报销吗
可以的,只要你交社保就可以,这个跟有没有钱没有关系的。这个社保卡只是我们交社保后,会有一点存进来用于自己看病买药。可以用也可以不用的。报销跟这个没关系的。
社保是什么。。就只有一张社会保障卡!怎么办的
你交了社保才会有社保卡的啊。没有交社保怎么能办社保卡呢?意思就会说你先交社保,社保是五险的有个项目是医疗保险的。但是你交的钱中有一部分会转存到你的社保卡里,这个是可用自己自由支配的。跟你报销没有关系。就算你没有办卡只要交社保了就可以报销。
TA帮助了147人
目前共收到封感谢信
TA帮助了24人
目前共收到封感谢信
TA帮助了199人
目前共收到封感谢信
妇产科医生福州最新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福州最新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这段时间,大家对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报销办法都相当关心。这周,小编特意到福州医保管理中心走了一趟,为大家咨询了详细的流程。
  从今年开始,生育保险很多环节都做了精简,方便了不少。妈妈们不再需要在产前填写《预产登记表》等表格到市医保中心进行预登记;报销环节也取消了,分娩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产检费和生育津贴也都直接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另外,产前检查费也从原来的600元提升到了1000元!
  当中的便利性,估计各位妈妈们能!赶紧一起来看看具体的介绍吧!
  生育保险到底怎么缴?
  生育保险其实涵盖在我们日常所说的五险当中;福州目前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666.65元,最高不超过13333.25元;缴费比例为0.7%。这个险种是由单位直接帮你缴纳的,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出。
  注意:自由职业者或者单位不交的人员没办法为自己缴纳生育保险。
  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
  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应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特别要注意的是,准妈妈们一定要坚持继续缴纳社保,因为职工个人无法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也就是说,在你家宝贝出生前生育保险要确保已连续缴纳12个月;此外,产假期间也必须持续缴纳,至少要交到生育保险及津贴全部发放完毕为止,这样加起来,至少有16个月的时间需要连续缴纳。
  究竟有哪些福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住院生育、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三个部分。
  关于住院生育:
  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及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直接在福州市定点医院刷卡即时结算。你不再需要提前垫资,报销生产费用也不用排队了。
  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生育基金支付住院分娩单胎顺产2500元、难产(包括多胎)3300元、剖宫产5300元。
  凡符合医疗保险&三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在定额之内的按实结算,超过的按定额结算。
  关于产前检查费
  参保女职工享受1000元产前检查费;在分娩后第4个月发放,门诊产检不再刷卡结算。
  关于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你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按下列产假天数发放: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你也可以通过医保中心网站&女职工生育津贴查询&查询生育津贴明细。生育津贴是在分娩后第4个月和产前检查费一起发放。
  怎样领取福利待遇
  新改革的生育政策,医保中心会根据医院所提供的数据,在分娩后第4个月将产前检查的1000元费用和生育津贴一起汇到你的社会保障卡所关联的海峡银行帐户上。
  你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准备一堆材料到现场报销;但是需要你提前确认自己的社会保障卡金融区功能能否使用。如不能使用,要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经营网点修改初始密码后方可办理支取业务。(社会保障卡储蓄账户激活初始密码为111111)
  生育保险帮你问:
  1、生孩子前,生育保险出现断缴怎么办?可以补缴吗?
  如果你正好因为辞职换工作等原因,期间有三个月以内的断档也不用太担心;生育保险中断缴费时间三个月以内(含)的,以参保职工本人当期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后,可视同连续缴费;这个补缴的环节,医保中心会利用信息系统,对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参保人员,自动予以生育保险建账补缴。
  当然,这种自动补缴的情况,只针对福建省范围内从外统筹区转移到福州市参保的职工断缴3个月以内的职工;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或从省外跨统筹区转移到市参保的职工(经组织调动除外),连续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从最后一次建立生育保险关系起计算缴费年限。
  2、分娩中出现产后大出血等情况,有在报销范围内吗??
  有的。政策规定,胎儿娩出14天内住院期间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肝损伤、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产后低蛋白血症、子宫肌瘤剔除术、卵巢囊肿剔除术、子痫、血小板较少症、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合并症或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如果自己没有工作,但老公有参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吗?
  可以的。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男职工,若女方不能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其配偶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分娩费报销,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参保女职工应报销额的70%。也就是说,男职工生育保险不享受产检检查和生育津贴,只能报销部分生育住院分娩费。
  4、二胎是否同样适用生育保险政策?
  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内的二胎生育,同样适用于生育保险政策。
  当然正常情况下,参保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就可以在定点医院即时刷卡结算住院生育费用。但是还有些情形,却是必须到医保中心办理手工结算的。
  哪些情况下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到现场手工结算?
  正常情况下,参保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就可以在定点医院即时刷卡结算住院生育费用。但是还有些情形,却是必须到医保中心办理手工结算的。
  据调查了解,以下这些情形,需要到医保中心办理手工结算:
  1、因急诊或抢救导致未刷卡结算生育费用的;
  2、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生育的;
  3、在福州市辖区外医院生育的。 那么这几种情况下,需要怎样做手工结算呢?
  手工结算时间 分娩费用应在分娩之日起12个月内结算。
  需要哪些资料 不同的情形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所需提供材料不同。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相应的资料,前往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一楼现场办理。
  A、日后分娩的单位参保女职工请提供1-7项。
  B、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1-9项。
  C、异地分娩、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应事先填写《福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盖章),并提供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向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同时提供1-7项资料。
  1、社会保障卡;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农行账号;
  4、住院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5、医院盖章生育费用汇总清单;
  6、医院盖章长、短期嘱单;
  7、医院盖章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9、男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下页更精彩:1
福州最新生育保险报销须知相关推荐2016年福州个人医保新政策_福州个人医保政策法规
2016年福州个人医保新政策_福州个人医保政策法规
学习啦【政策法规】 编辑:晓敏
  在福州个人医保现如今有什么最新的?2016年福州个人最新的医保政策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2016年福州个人医保新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6年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政策解读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凡福州市户籍人口的非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城乡居民,以及在我市辖区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学生,以及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怎样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答:(一)首次参保人员
  1、城镇居民
  本市户籍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在榕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到所属社区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手续。
  2、中专、技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
  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外籍学生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
  (二)续保缴费人员
  在缴费期限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中国农业银行或海峡银行网点办理续保缴费业务;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医保中心签订《个账代缴协议书》,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我市职工参保人员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为一至两名家属续保缴纳次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新生儿参保规定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其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及银行银联卡(用于缴费),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出生三个月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三、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如何补助?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确定筹资标准:
  (一)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其中政府补助430元,参保者个人缴纳180元;
  (二)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90元,其中政府补助430元,参保者个人缴纳60元。
  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四、参保人员缴纳医保费时间和享受医保待遇时间有何规定?
  答: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
  五、社会保障卡如何办理?
  答:新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福州市民卡)首发卡在海峡银行营业网点设立的社保卡制发服务窗口或社保卡代办网点申领。申领社保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特殊情况(不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等)可委托他人代办,他人代办需提供申领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申领人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同时提供证明二者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制发服务窗口:海峡银行广达支行(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高桥路69号)、海峡银行闽都支行(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附属楼)、海峡银行仓山支行(仓山区上三路32号藤山酒店附属楼一层)。
  2016年福州市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新政策解读
&&&  为巩固和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6〕57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6〕3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6〕17号)要求,结合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统筹协调,政策联动、政府主导、专业承办、稳步推进、持续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二)主要目标。2016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有效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2016年,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做好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二、明确保障对象和范围
  (一)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所有参保(合)人员。
  (二)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执行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对部分疗效肯定、临床治疗必需的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药,可探索通过谈判方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三、完善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原则上按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人均筹资标准的5%予以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同步实行设区市统筹,在一个统筹区内统一政策体系、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积极研究适时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级统筹。
  四、提高保障水平
  (一)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可以上一年度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起付标准,由各地研究确定,同时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支付比例。2016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可以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具体支付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措施,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与大病保险的最高保险金额之和,应当不低于国家和我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五、规范承办服务
  (一)确定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各地人社、卫计、财政、保监部门共同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支付范围、最低支付标准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并通过适当方式征求意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采取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为全体参保(合)人员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并通过政府招标确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正常招投标不能确定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明确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2016年至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金。
  (二)规范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规范招投标程序。招标主要包括具体支付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招标人应当与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保人权益的情况,可按照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建立盈亏双向调节机制。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商业保险机构因承办大病保险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结余,需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返还资金;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给商业保险机构带来亏损时,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具体返还和分摊比例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专业队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优化服务流程,为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积极提供大病保险理赔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商业保险机构应优化经办流程,提高与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效率。
  六、加强医疗保障制度衔接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医保支付情况。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机衔接、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或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即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加强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的衔接,逐步实现&一站式&结算。
  七、强化监督管理
  (一)加强制度运行监管。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人社、卫计等部门要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监部门要加强商业保险机构从业资格审查以及偿付能力、服务质量和市场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利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强化基金管理。审计部门要按规定进行严格审计。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
2016年福州个人医保新政策相关文章:
本文已影响 人
[2016年福州个人医保新政策_福州个人医保政策法规]相关的文章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政策法规】图文推荐
Copyright & 2006 -
All Rights Reserved
学习啦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福州市医保生育险报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