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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诉宋志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全文】CLI.C.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诉宋志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哈民二民终字第795号  负责人刘继元,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苑馨,黑龙江申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宋志云。
  委托代理人马士杰,宾县胜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树林。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宾县华通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富,经理。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财险哈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宋志云、李树林、宾县华通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汽车出租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2015)宾民初字第1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中财险哈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苑馨,被上诉人宋志云委托代理人马士杰被上诉人李树林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华通汽车出租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日6时20分,宋志云自鸟河乡万发村杨大房子屯至宾县的途中(票价10元)乘坐李树林驾驶的黑LD1581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自北向南行驶至宾县宾州镇北环路与北大街路口处与案外人许秀梅驾驶的自西向东的黑LDN310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损坏,乘车人宋志云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此事故经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树林负事故主要责任,许秀梅负事故次要责任,宋志云等乘车人无责任。宋志云受伤当日到宾县人民医院门诊治疗,后又于日住院治疗15天,共支付医疗费2515.14元。经宋志云申请,法院委托黑龙江威龙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宋志云伤后四个月医疗终结。2、伤后一人护理二个月”。宋志云支付鉴定费1200元。宋志云伤后由其丈夫张先荣护理,宋志云、张先荣均系农民。黑LD1581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的实际车主为李树林,挂靠在华通汽车出租公司名下从事营运,李树林每月缴纳费用150元。该车在中财险哈分公司投有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人(座)责任限额15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宋志云诉称:李树林和宋志云在一个屯子居住,李树林是养车业主,宋志云乘坐李树林的黑LD1581号小型客车,从杨大房子屯到宾县,票价10元,行至宾州镇北环路与北大街路口处与许秀梅驾驶的黑LDN310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乘车人宋志云受伤。宋志云伤后当日到宾县人民医院检查、买药,回家之后胸闷不止。日,到宾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15天出院,左侧肋骨骨折三根。李树林的车辆在中财险哈分公司投有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李树林没有将宋志云安全送到目的地,根据302条规定,请求法院支持宋志云的诉请。宋志云经济损失如下:1、医药费2515.14元,2、误工费7928元(4个月×1982元/月),3、护理费3964元(2个月×1982元/月),4、伙食补助费1500元(15天×100元),5、鉴定费1200元,合计17107.14元。要求判令中财险哈分公司在承运人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宋志云经济损失,不足部分由李树林承担,由华通汽车出租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用由中财险哈分公司、李树林、华通汽车出租公司承担。
  中财险哈分公司辩称:事故是两车相撞,虽然在中财险哈分公司投保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但该保险属于商业险,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并存的情况下,应当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先行赔付,因宋志云无责任,许秀梅负次要责任,对方交强险限额医疗费10000元,伤残赔偿金110000元,扣除后剩余不足部分由中财险哈分公司再行赔付,根据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每座免赔400元,中财险哈分公司不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用。
  李树林辩称:宋志云乘坐李树林的车辆(票价10元)从杨大房子屯到宾县发生的交通事故属实,李树林的车辆投保了座位险,应由中财险哈分公司进行赔付,李树林不同意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
  华通汽车出租公司无答辩
  原审判决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宋志云与李树林运输合同关系成立,李树林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宋志云的安全,因李树林与案外人许秀梅违规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宋志云受伤,李树林对宋志云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李树林的车辆在中财险分公司投有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且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中财险哈分公司应基于保险合同关系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中财险哈分公司关于由案外人许秀梅驾驶的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主张,因宋志云选择运输合同关系要求李树林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对中财险哈分公司的主张不予采纳。中财险哈分公司关于每座免赔400元的抗辩主张,因未提供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纳。李树林的车辆挂靠在华通汽车出租公司名下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华通汽车出租公司对李树林的赔偿应承担连带责任。宋志云合法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判决:一、原告宋志云的损失如下:1、医疗费2515.14元;2、误工费7928元(4个月×1982元/月);3、护理费3964元(2个月×1982元/月);4、伙食补助费1500元(15天×100元/天);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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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 昨日上午5时37分,丰泽区的黄先生搭乘一辆的士赶往机场,结果的士到了机场路口急着要左拐弯,与一辆直行的大型卧铺客车相撞,导致黄先生肋骨骨折、手臂被玻璃碎片扎伤,误了航班,他只好改到机场换乘飞机。
  事发后,交管二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只见的士前挡风玻璃整片掉落在地,大客车车头被撞凹了一个窟窿,的士乘客黄某左手臂被碎玻璃扎伤流血。被送往医院检查后,黄某被诊断出肋骨骨折,但他急着要出差,还是选择立即出院,把理赔事宜交给哥哥处理。由于航班已被延误,他只好赶紧退票,赶到机场搭乘另一趟航班。
  昨日下午,的士女司机张某、大客车司机黄某平、受伤乘客黄某的哥哥三方来到交管二中队调解,商定由张某和黄某平各赔偿给黄某1800元和800元,车损由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处理。(转载/ 周勋龙& 来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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