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重疾险保险陷阱保险等待期买90天的好还是180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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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  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千万不要以为买了重大疾病险,就以为什么病都可以理赔。  投资与理财 文熙  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升高,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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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普遍存在 一次弄明白重疾险五大误区
  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千万不要以为买了重大疾病险,就以为什么病都可以理赔。
  投资与理财&文熙
  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升高,消费者对重疾险的关注也逐年升温,但对重疾险购买和理赔的误解仍普遍存在。
  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皮嘉佳介绍说:“从与客户的接触来看,咨询和购买重疾险的客户比例非常大,给我的总体感觉是,不少消费者都意识到了购买重疾险来转嫁风险的重要性,但是对重疾险的认识仍存在误区,而这些误区往往是普遍性的。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强烈,但对重疾险了解粗浅,盲目购买的结果是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的保障,也是不少理赔纠纷的重要原因。”
  那么,这些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且看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皮嘉佳怎么说?让我们一次性把这些误区都搞明白。
  误区一买了重大疾病险,所有的大病都可以保
  “这是最常见的一个对重疾险的误区。”皮嘉佳说。
  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现在各大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种类均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基础,在该《规范》包括的25种重大疾病外,各家公司会自行增加一些病种,一般都达到30种以上。
  这些重大疾病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大,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比如,恶性肿瘤(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可见,重大疾病险的本质作用是为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
  误区二重疾险产品所保病种越多越好
  如果单纯看重大疾病的保障种类,目前市场上有的产品保障30种、40种重大疾病,有些甚至保障50种重大疾病。那么,是不是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性价比也越高呢?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了25种重大疾病,目前市场上所有商业重大疾病保险都是以此为保障核心的。可以说,这些重大疾病是在统计数据基础上筛选出的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种类。在此基础之上,有些重疾险增加一些疾病种类,扩大了保障范围,相应的保费也自然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购时,要多关注增加的重疾种类的发病率,为增加一些发病率不高的重疾保障种类而支付更多的保费,肯定是很多消费者不愿意的。
  皮嘉佳建议,消费者不妨更多关注重疾产品的功能和服务。比如,中德安联有些重疾产品就包括了轻症重疾的保障,有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或“三次赔付”等功能,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一些高附加值、更实用的保险选择。
  误区三现在不差钱,保费一次全交完
  “这也的确是很多‘不差钱’的客户在买长期重疾险时的第一反应。虽然这类产品是允许一次性趸交的,但我通常不建议他们这么做。”皮嘉佳表示。
  交费年限需根据自己的年龄和收入水平来设定。对多数消费者而言,相比一次性交清,购买同样的重疾保额,交费年限越长,如10年、20年、30年等,每年的保费会低很多,交费压力小。更重要的是,在漫长的交费期内,考虑到通货膨胀和收入实力增长等因素,用期交形式更经济。同时,重疾保障的等待期一般为投保后的90天或180天,等待期后,保障就开始生效,如果在交费期间内不幸罹患重疾,则交费可以停止,同样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这时,相应付出的总保费也会比一次交清要少。
  “所以,长期交费对购买者来说是有利的,非特殊原因,我不建议消费者趸交。因为重疾险的本质就是罹患重疾时能够四两拨千斤,转移重大的经济风险;不发生重疾,即相当于本金零存整取的积累过程。”
  误区四重疾保额10万元不够,30万元又太贵
  “这是不少年轻人面对重疾险的纠结心态。有保险意识,但是收入有限,不知重疾险保额该怎么买。”皮嘉佳说。
  重疾险的种类很多,有消费型、保费返还型、保额递增返还型、多重保障返还型等,每种类型的价格肯定是有区别的。每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风险高低、收入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虑。但最重要的一个观念,是可以分阶段进行购买。保险保障不是一朝买了就一劳永逸,而是要伴随不同的人生阶段和风险变化做出调整的。
  皮嘉佳对一个客户印象深刻:这位男士月收入4500元/月,每月还有汽车贷款1200元。“他收入并不高,但想拥有一份高额的重疾保障。我就给他做了一个分阶段购买的组合产品:在35岁以前,以消费型重疾险为主,每年保费不足2000元,即可拥有30万元的重疾保障;从36岁开始,收入增加,事业稳步提升,我推荐返还保费的重疾险产品,每年交费约8000元,保障到85岁。如果保障期内没有发生理赔,则会返还所有保费,还有一定分红,可以用于养老。
  误区五:买重疾,给孩子先买
  “这其实不是购买重疾险的误区,而是很多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的一大误区。”皮嘉佳说。家长希望把一切好的都给予子女,不少经济条件有限的家长给孩子买了充足的保险,而对自己反而舍不得买。这样做往往会事与愿违。“道理很简单。家长是经济支柱,也是子女保单的保费来源。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丧失交费能力,那么,不仅家庭的经济无以为继,子女的保障也无从谈起。”皮嘉佳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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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努力加载...关于重疾险生存等待期的疑惑
最近在学习重疾险,对于其中有一个“生存等待期”的概念颇有疑惑:
一、有些保险产品以发生重疾后直接凭诊断书等资料就可以理赔作为一个优势来宣传,并称之为“无生存等待期”;
二、有些保险产品则可以附加“提前给付”条款以实现直接理赔无须经过生存等待期,当然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个人认为不过是变相抬高价格而已;
三、有些公司则告知所谓的“生存等待期”只是一种话术而已,因为究竟什么时候能理赔,取决于不同疾病的定义。这个定义是保监会明文规定的,所以各个保险公司都一样的。举例: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这90天就是各个公司对这种疾病都必须经历的等待期。
我不太明白这所谓的生存等待期究竟是在某些特定重大疾病定义中不可避免的时间,还是无论何种重疾在确诊之后无论定义如何都要经历的时间。
或许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为了规避一些道德风险,但是对于我们投保人而言,重疾发生后的每一天都是万分珍贵和重要的。因此保险产品是否人为设置了额外的等待期,这一点我觉得蛮重要的。
有没有专家能够指点一下这个生存等待期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谢谢!
全部回答(3)
谢谢二楼的TX作了这么详细地解释,我基本上是弄明白了,谢谢!
参看置顶的重疾险知识问答。重疾险主要解决的是被保人生病后给家人带来的经济拖累问题。如果一个人得重疾后很快over,对家人的负担相对较低。如果购买了充足的寿险(寿险解决的是被保人对他人的责任问题),再搭配有生存期的重疾险,也是比较合理的,没啥大问题。当然,差不多价位情况下,当然选没有生存期的重疾险对客户更有利。所以,目前市场上有生存期的产品已经很少了。
这是个好问题,按说早就应该有人问过了,也应该有标准答案。
  这个问题也是客户很常见的问题,包括我自己也问过。
  我试着回答一下吧。
  关于某些重疾险设置“生存等待期”,应该是涉及到保险精算的一些内容。我非此中高手,仅仅作一抛砖引玉,希望精算方面的专家前来解惑。
  先把重疾险的分类说一下吧。通常重疾险的给付分为“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也叫附加给付)。好像论坛里最近有个帖子里提到过,忘了。
  “提前给付”这个提法听上去挺忽悠人的,我听过一些不懂的脑残代理人是这么解释的:就是你被诊断为某种大病,那么不用你治疗完了或者住院了再给你钱,你只要凭医院诊断书就给你钱,这就叫“提前给付”!其实呢,具有“提前给付”特征的是指与寿险挂钩的重疾产品,这些重疾险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挂在一个寿险主险下面,与主险共用一个保额,也就是说,这些重疾险本身是没有保额的(这就是提前给付型重疾险一般比较便宜的原因)。所谓的“提前”,是说被保险人得了大病但没有身故或全残,这个原本用于身故或者全残给付的保额,就“提前”以重疾名义给付给被保险人了,当然,因为重疾的关系,这个保额用完了,所以合同也就结束了,寿险的责任也就不存在了。
  请注意一下,提前给付型重疾险一般是比较少设置“生存等待期”的。如果在生存等待期内就身故,保险公司直接就赔付身故金了,也就不用再以重疾的名义赔付了。
  那么经常设置“生存等待期”的自然是另一种重疾险了,也就是额外给付型重疾险。与提前给付型相比,额外给付型就是自身带有保额的,当然,保费自然也要贵一些。如果是和寿险在一起,那么如果因为重疾给付之后,寿险保额是不受影响的。这就来到了真正的问题上:为什么要设生存等待期?
  重疾险的目的是什么?是要弥补因重疾而导致被保险人可能产生的巨大经济损失,并非是被保险人的身故,那是寿险该干的事。重疾险的发生率与人的死亡率是不同的,因而两者的精算基准也就不一样,尤其是罹患重疾后经治疗再死亡的时间差也是精算师必须考虑的环节,这里就涉及到费用的问题。而且核保重疾也是一个技术性比较强的活儿,保险公司总不能看见医院的诊断就立马给钱吧?总得调查调查,取取证,审核一下是不是一个真实的索赔,这个过程过去了,估计等待期也就差不多了。另外,一般的重疾并不会导致人快速死亡,这应该是有统计数据支持的,不然保险公司也不会这么“不人性”。最后,这个生存等待期,也是避免道德风险的一种手段,意思是患了重疾赶紧去治疗,不能干等着拿索赔,要不跟给一个快不行的人上寿险有什么区别?我估计应该也有这方面的一些考虑。
  欢迎有更多的意见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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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人为什么要在香港买重大疾病保险?  俗 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会让人在心理、身体、经济都陷入困境。而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为被保 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无论在香港或是内地,重大疾病保险都是一个重要的险种(香港叫“危疾险”)。内地保 险公司当然也有这类型保险,但为什么很多人,尤其是经济条件较好的中产家庭,喜欢到香港来买重大疾病保险呢?香港爱心保险代理人告诉你:  (一)香港的保障范围要比国内同类保险要广  香 港的重疾险的保障范围要比内地同类保险要广,且保费比内地至少低20%。内地规定重疾至少包含6种,共有25种重疾全国适用统一条款;而香港多数险种包含 50多种重疾,有些甚至涵盖60种以上重疾种类。除此之外,香港重疾往往还涵盖30-40种早起危疾,总共保障范围往往90-110种疾病不等。像自闭 症、原位癌、植物人等疾病内地保险公司无一承保,即使是交了保费也没有办法领取赔付,而这些疾病都在香港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  (二)香港保费低,保障年限长  内 地和香港的保险有时候虽然总保额相当,但所需缴纳的保费及保障年限却有很大差别。以同样是35岁的非吸烟男性客户投保为例,按照100万的保额,分10年 缴纳,在内地每年所需要缴纳的保费为9.2万,保障到80岁,而香港某公司的保险仅需每年缴纳4.4万,仅为境内保费的一半左右,且最高保障年限能达到 100岁。  (三)香港重疾保险的等待期比内地要短  内地重疾保险等待期一般较长,为180天,部分保险公司的险种可能是90天。重疾理赔条件较为烦琐,如保险公司要求申请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香港重疾保险的等待期一般是:60-90天。重疾理赔条件简单很多,有病理报告即可。  (
  四)内地保险限制多
  比如,原位癌内地多数公司不赔,癌症则要求到“扩散”阶段才赔。此外,“遗传性疾病、先天染色体异常”、“被保险人2年内自杀”等许多情况,都不在内地保险公司承保之列,而香港则只有“被保险人1年内自杀”和“触犯法律”两项属于“不保”。   (五)香港的重疾险理赔形式更加灵活
  cret188/265//22756  内 地重疾险一般是当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与一次性赔付,保险合同终止;但在香港买的重疾险理赔形式更多样,比如它有早期危疾病(即:得 了病但还算不上重大疾病级别)可预支保额,保险合同继续,如果再次出现重大疾病可再预支最高100%的保额,这种方式更好的保障了投保人利益。
<span class="count" title="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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