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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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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上诉人巫山县欣和?????司福星煤矿因劳动争议一案
审理机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字号:(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088?号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人员:黄文革;程杨;李斌
原始文档:无&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08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巫山县欣和?????司福星煤矿,住所地重庆市巫山县龙溪镇金柿村四组,组织机构代码???28457-2。负责人程仕怀,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蒋??,男,1966年12月??日生,汉族,住重庆市巫×县。上诉人巫山县欣和?????司福星煤矿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巫山县人民法院(2015)山法民初字第0……(本文书还有38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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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巫山县欣和?????司福星煤矿因劳动争议一案
摘录标签名:
常用摘录标签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山法民初字第01495号
原告吴喜保,男,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谢先玖(特别授权),重庆市奉节县弘正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巫山县龙溪镇铁厂村三社,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黎胜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存梅(特别授权),女,日生,汉族,该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夔州路38号。
委托代理人李大容(一般授权),重庆聚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吴喜保与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进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并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喜保及其委托代理人谢先玖,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存梅、李大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吴喜保诉称,2012年3月,我到被告单位从事井下采煤工作。日,我在工作中不幸左手受伤,随即到重庆市巫山县安康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桡骨骨折,同年5月16日出院,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及伙食补助费由我向被告以借款的方式办理。日,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我为工伤;日,巫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我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事后,双方为其补偿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我于日向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日作出山劳人仲案字(2014)第1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三田煤矿支付吴喜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4 047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2 698元、护理费1500元、交通费100元。二、吴喜保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该裁决,向本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由被告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3783元/月&6个月=22 69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元/天&25天=200元,护理费60元/天&25天=15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83元/月&9个月=34 04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67元/月&4个月=16 66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167元/月&9个月=37 503元,生活津贴3783元/月&70%&10个月=26 481元,交通费150元,门诊费99元,离岗体检费160元,共计139 506元。
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辩称,原告到我公司上班和受伤都是事实,但原告本人的工资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重庆市的社平工资计算。原告请求的生活津贴没有法律依据,原告提交的交通费、门诊费不符合规定,不予认可,其离岗体检费不属本案赔偿范围,但原告可以到我单位予以报销。原告的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已借支,其医疗费我公司已给付。
经审理查明,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已注册登记,系合法的用工主体,原告系被告单位的采煤工人。日,原告在井下采煤时,不慎被渣石砸伤,同日,原告到巫山县安康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桡骨骨折(即日巫山县安康医院CR诊断报告为左桡骨中段骨折),左大腿软组织伤。经实施复位内固定术,原告于日出院,住院治疗25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被告支付。
日,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山人社认伤决字【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原告属工伤;日,巫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山劳鉴初字【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九级。日,原告向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由被告给付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40 483元,日该委作出山劳人仲案字(2014)第1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三田煤矿支付吴喜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4 047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2 698元、护理费1500元、交通费100元。二、吴喜保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该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由被告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3783元/月&6个月=22 6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167元/月&9个月=37 503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83元/月&9个月=34 04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67元/月&4个月=16 668元,生活津贴3783元/月&70%&10个月=26 481元,护理费60元/天&25天=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元/天&25天=200元,交通费150元,门诊费99元,离岗体检费160元,共计139 506元。庭审过程中,原告自愿放弃今后对自己左手因内固定术需再次手术及治疗等相关费用的主张。
上列事实,有原告的居民身份证、被告公司的基本情况、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人社认伤决字【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巫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山劳鉴初字【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入院记录、手术记录、CR诊断报告、出院记录复印件各1份,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1张,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山劳人仲案字(2014)第153号仲裁裁决书,当事人的陈述及庭审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已经开庭质证和本院审查,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
本院认为,原告吴喜保到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做工,且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后被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经巫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故原告吴喜保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原、被告双方均未向本院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原告吴喜保的工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应规定,本院参照原告受伤时的上一年度(即2012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783元的标准作为原告吴喜保的本人工资计算其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原告吴喜保因左桡骨中段骨折(即桡骨干骨折),根据《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5(试行)》S52.3的相关规定,原告吴喜保的停工留薪期应计算4个月,即停工留薪期工资为3783元/月&4个月=15 132元,故原告主张其停工留薪期工资按6个月计算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原告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计算9个月,因原告于日受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照被告受伤前的上一年度即2012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783元计算,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783元/月&9个月=34 047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原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计算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计算4个月,其计算标准应按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上一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本案中,原告于日向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原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按2013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故原告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 503元(4167元/月&9个月=37 503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 668元(4167元/月&4个月=16 668元)、护理费1500元(60元/天&25天=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0元(8元/天&25天=200元),均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对于被告称原告在被告处已借支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辩解,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即便有借款双方亦可在实际履行时予以品除。
对于原告要求被告给付生活津贴26 481元(3783元/月&70%&10个月=26 481元)的主张?本院认为,原告没有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自己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而不能从事劳动,故其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原告主张受伤后支付的门诊费99元?本院认为,该收据不是正式发票,也无日期,不能证实其真实性,故本院不予认可。
对于原告主张的交通费150元?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交通费票据上面显示的日期分别是日、日、日产生的,而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该期间属必须支付的交通费,故其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原告主张的离岗体检费160元?本院认为,该费用被告予以认可,且属被告应当支付的费用,故本院予以采纳。
综上,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三)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5(试行)S5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吴喜保与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由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吴喜保的停工留薪期工资15 13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 503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4 04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 668元,护理费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0元,体检费160元,共计105 210元。
三、驳回原告吴喜保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原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巫山县三田煤矿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506号,邮编404020)。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元。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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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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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销的社会组织:
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流动儿童少年小学附属幼儿园。
2015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
巫山县天主教爱国会、巫山县民间文体协会、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巫山县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巫山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巫山县供电公司退休职工协会、巫山县珠算协会、巫山县中老年健身协会、巫山县财政学会、巫山县出租车行业协会、巫山县红十字会、巫山县医学会、巫山县预防医学会、巫山县集邮协会、巫山县会计学会、巫山县教育学会、巫山县林学会、巫山县信鸽协会、巫山县画院、巫山县电化教育实验教学研究会、巫山县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巫山县医药行业协会、巫山县女干部联谊会、巫山县木兰太极拳协会、重庆市巫山县税务学会、巫山县小三峡健身舞协会、巫山县墙体材料协会、巫山县骡坪无公害蔬菜、巫山县生猪行业协会、巫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巫山县茶园村饮水协会、巫山县自由人登山协会、巫山县公安离退休干部协会、抱龙镇用水协会、巫山县影视艺术协会、巫山统战研究会、巫山县中医药学会、巫山县党外知识份子联谊会、巫山县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巫山县食用菌协会、巫山县诗词楹联学会、巫山县烟草农业科技推广协会、巫山县双龙镇乌龙村互助扶贫协会、巫山县龙井乡青山村互助扶贫协会、巫山县建平乡春晓村互助扶贫协会、巫山县福田镇高桥互助扶贫协会、巫山县家禽养殖协会、巫山县太极柔力球协会、巫山县铜鼓镇观阁村互助扶贫协会、巫山县江北地方文化艺术研究学会、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瓦店村互助扶贫协会、巫山县培石乡葫芦互助扶贫协会、巫山福田镇双凤村合作扶贫协会、巫山县笃坪乡天蒜村扶贫协、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邓家村互助扶贫协会、巫山县曲尺乡权发村扶贫协会、巫山县就业协会、巫山县官阳镇金龙村扶贫协会、巫山县纪检监察学会、巫山县竹贤乡阮村扶贫协会、巫山县抱龙镇庙梁村扶贫协会、巫山县官渡镇石佛村扶贫协会、巫山县平河乡朗子村扶贫协会、巫山县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巫山县小大人艺术活动中心、巫山县峡江网球协会、巫山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巫山县磨芋协会、巫山县官阳镇力坪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国际税收研究会、巫山县官渡镇双树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官渡镇康王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金坪乡连山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黑山羊养殖协会、巫山县养蜂协会、巫山县建平乡瓜瓢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建平乡中伙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建平乡黄岩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双龙镇龙雾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福田镇轿子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笃坪乡鹤溪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双龙镇黑龙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跆拳道协会、巫山县三溪乡红花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龙井乡新路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红椿乡高炉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官阳镇雪马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平河乡天坪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官渡镇万梁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官渡镇二台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三溪乡双龙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三溪乡庙垭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龙溪镇金柿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龙溪镇华山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县抱龙镇埠头村互助资金协会、巫山神女文化研究会、巫山县建筑安全协会、巫山县大昌镇马渡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官渡镇水平村用水者协会、巫山县黛溪粉丝协会、巫山县大昌镇民寨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佛教协会、巫山县官渡镇天灯村生猪养殖技术协会、巫山县骡坪镇茶园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龙溪镇铁厂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抱龙镇贺家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抱龙镇马坪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抱龙镇泉水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抱龙镇云雾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双龙镇高羊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双龙镇三羊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红椿乡偏岩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福田镇栗子村互助资金扶贫协会、巫山县神女观赏石协会、巫山摄影协会、巫山县高山盆地绿色粮油现代化种植技术协会、巫山脆李种植技术协会、巫山县内部审计协会、巫山中学青少年俱乐部、巫山县人才市场、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平河乡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大昌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双龙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巫峡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庙宇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骡坪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当阳乡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官渡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铜鼓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官阳镇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竹贤乡稻草援助中心、巫山县龙井乡稻草援助中心、福田镇华山种养业协会、巫山县三峡库区扶贫发展援助中心、巫山县万新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巫山县富民职业培训学校、巫山国元奇石博物馆、大昌民俗博物馆、巫山县新星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巫山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巫山县新苗幼儿园、巫山县小红花幼儿园、巫山县新芽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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