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到底是公证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还是诉讼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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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面临三大难题:公证难、执行难、分割难
  “唉,遗嘱只定的了均分,却定不了怎么分啊!” 提起老人房产继承的事儿,北京人杨雄(化名)就一肚子苦水。人过半百,却要经历无休的争吵。
  老人驾鹤西去,留给子女的房产却因为房价走高的原因,反而成了引发兄弟姐妹间嫌隙的“元凶”。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留有遗嘱或可遵循继承法,老人房产继承却还是常常面临着执行难、公证难、分割难的三大难题。
  一套房子引发“家庭大战”
  “一套房子,几乎毁掉了兄妹情,这是当初谁也没想到的。”大约半年前,杨雄的老母亲过世了。已经90多岁高龄的老人,兄妹六人已有心理准备,丧事当成了喜事办。然而,料理完后事后,老母亲名下一套120平方米的老房子,就引发了家庭“大战”。
  老人的房子位于北京的东二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算,这套房子少说能值八九百万元。兄妹六人中的两人率先提出,希望对这套老房子进行析产。“原本想暂时把母亲的房子留着作为一个念想,兄弟姐妹也能有个维系感情的纽带。可既然有人提出来,就不得不提前处理。” 杨雄说。
  出乎兄妹六人意料之外的是,直到着手分割房产之时,他们才知道,老母亲早在过世之前,就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私下订立了遗嘱,遗嘱的有效性也得到了认可。按照遗嘱的内容,六兄妹作为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可均分房产份额。换句话说,每个人可以得到六分之一的份额。
  “有了遗嘱,这就简单了。按照房本上的建筑面积,每人可以分得20平方米。”最初见到遗嘱时,杨雄觉得松了一口气。洞察的老母亲都已经提前分配好了,就可免去兄妹之间的争执和吵闹。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远比料想中复杂。
  起先,关于这20平方米该如何处置,兄妹六人间分成了两派。一派要求,将这套120平方米的老房子按照市场价出售,所得房款均分成六份,每家拿走自己的那份钱。“像我三姐就提出,她们家一家四口人,现在还挤在30平方米的平房中,住房条件困难,需要再购房改善,因此必须把房子卖掉,才能筹到首付款。”
  而另一派则提出,东二环的地段会越来越稀缺,既然目前六个家庭中并没有遭遇经济上的难题,何不等上一段时间,待房产升值后再出手。更何况,老母亲房子所处的位置,未来还有可能拆迁,如果现在出售,拆迁时就亏大了。
  “像我大哥就属于坚定的持有派,坚决不同意卖房。”杨雄苦笑着说,在卖还是不卖的问题上,两派人开了几次会,却是你说他“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说你“占便宜没够”,每次都以争吵结束。原本感情还不错的六人,如今成了见面未开口,先拉下一张脸,老母亲在世时的和谐氛围荡然无存。
  由于是六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卖房产。随后,又有人提出,那就先把每家20平方米的位置先给定下来,然后再继续商量出售还是持有。这个提议,竟捅出了更大的“娄子”。
  “南向的卧室谁都想要,可没有窗户的阴暗卫生间谁都不愿意沾。”杨雄说,包括他自己在内,每家都想要老房子中最好的面积,互相之间谁也不松口。争吵到最激烈时,有人悄悄在房门上装一把锁,几天后又被撬掉。
  “这小小的20平方米,就折腾得六个家庭焦头烂额。”杨雄说,万不得已时,他准备提议走法律程序,看能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继承的难题。
  祖父已死亡谁来证明?
  如果说,杨雄兄妹六人遇到的遗产继承纠纷,更多是因为利益取舍的冲突,那北京姑娘刘小姐的房产继承,则是被“卡”在了公证环节。
  大约一年前,刘小姐的父亲病故。父亲去世后,刘小姐和母亲商量,决定把父亲名下的一套老公房,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因为我是独生女,不存在姐妹等,只需要母亲放弃继承她的遗产份额即可。”
  按照房产继承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过程。然而,就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刘小姐却遭遇了“卡壳”。在公证处给她提供的需开证明文件上,除了身份证、户口本、档案所在地证明、街道证明、母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等之外,还列明要求开具已故祖父母的死亡证明。
  “我祖父是1888年出生的人,几十年前就过世了,我连祖父的面都没见过,到哪里去开死亡证明呢?”刘小姐拿着祖父的姓名去派出所查询,但工作人员告诉她,光有姓名,没有住址和门牌号码,派出所是无法确认身份并开具死亡证明的。
  “1945年解放前的老房子,家里的姑姑、大爷等都记不清门牌号码了,试了几次,住址都不对。”刘小姐也曾试图把现实的情况向公证处解释,可工作人员的答复始终是,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以及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果不能开具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则从法律上无法确认刘小姐的唯一继承人身份。
  “上一辈老人的死亡证明,竟然成了一道过不去的坎儿。”两天前,刘小姐告诉记者,家人又想到了新的住址和门牌号,决定再去派出所试试,“必须试到正确为止,不然就办不了继承。”
  不服遗嘱子女闹上法庭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老人都会把房产平均分割,分割不均也常常造成子女间的纠纷。”一位从业多年的律师杨先生告诉记者,分割难,也是目前房产继承中经常遇到的难题。
  杨先生介绍,他就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老人在死前订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由一位子女继承,因为该子女在老人年老生病期间照料最多。结果,老人过世后,其他子女听闻此遗嘱,表示不服,并闹上了法庭。
  “其他子女提出的理由是,老人在订立遗嘱时处于老年痴呆状态,没有行为能力,因此遗嘱内容不能反映老人的真实意愿,要求法院判定无效。”杨先生说,后来由于子女们无法提出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的确切证据,老人立遗嘱时又确有第三方在场,最终法院还是判定遗嘱真实有效。
  “对于老人遗嘱真实性的争议,实质上就是对于分割份额的争议。”
  插图 冯晨清 H126
  律师说法
  房产继承要多站在对方角度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爱梅告诉记者,由于北京房屋价值较高,属于家庭大宗财产,因此近年来由房产继承造成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通常来说,争议焦点都集中在房产分割上。尤其是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后又再婚的老人在去世后的房产继承,争议也比较多。
  赵爱梅建议,为避免继承纠纷的出现,可以注意的问题是,老人尽可能在生前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写明房屋归属和处理方式。另外,最好要在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对遗嘱进行公证,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等情况。而对于老人过世前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房产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原则上是将遗产在各个继承人之间均分,也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划分。
  “继承房产的分割,其实都发生在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呼吁大家协商解决,能彼此站在对方角度多考虑一些。亲人间的协商,可能更有利于解决分割。” 赵爱梅告诉记者, “从她个人经验看,协商是很重要的、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而当法定继承人之间无法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房产继承人根据法院的判决执行。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赵莹莹)
[责任编辑:继承遗产没那么难公证就行(图)
漫画牛力  近日,一篇名为“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文章在网络上被连续转载,文中历数独生子女想要继承父母的遗产难办、程序繁琐。“我们的房产由独生儿子继承,这个还需要公证吗”“我家只有一个孩子,如果我们夫妻去世,我儿子怎么才能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网帖一经爆出,很多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1月22日,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公室主任柴兆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帖有哗众取宠的意思。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只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便可以进行。
  1 传言:公证、诉讼两头堵 真相:关系简单,办理难度小
  网帖称:在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来继承。然而,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人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只有走诉讼程序。可诉讼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进行诉讼,涉及房产、存款、有价证券等遗产,将出现继承无望的情况。
  对于这一说法,柴兆亮表示太过极端,有哗众取宠的意思。2014年,仅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的非诉继承公证数量就有上千件。再加上太原市城北、城西两个公证处,太原市范围内办理的非诉继承公证数量保守估计有5000余件。“独生子女的亲属关系更为简单,办理继承公证的难度更小。”柴兆亮说,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清楚、遗产确实存在,尚未遇到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案件。
  2 传言:继承公证程序繁杂 真相:证明继承人身份并不难
  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
  举个例子:老人A有两子。A和老伴去世前未留遗书,两人去世后,如果两个儿子对父母遗产没有纠纷,可一起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再携公证书到房地局及银行办理相关继承。如果两个儿子产生了纠纷,那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进行判决。之后,两人再拿着判决书,到房地局或者银行办理相关继承。
  与多子女的继承公证相比,独生子女家庭继承公证的特殊在于,被继承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数量较少。按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所谓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司法实践中,若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就可通过继承公证来处理遗产。这里所说的遗产,主要是包括房产、有价证券、存款等财产。
  按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需提供的基本材料有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同时,证明独生子女跟父母之间关系且惟一继承人的身份也不难。柴兆亮说,为证明继承人的惟一性,公证处会要求继承人复印户口底簿,或去被继承人工作单位开具人事档案等。这些证据,形成证据链之后,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我有独生子女证,这样完全就可以证明我儿子是独生子,为什么还要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公证,才能把房产过户到孩子的名下?”采访中,省城市民张女士的观点代表了一种声音。对此,柴兆亮举例说,男子B与妻子生育一个男孩宝宝,国家发给了宝宝独生子女证。之后,男子B又与其他女子非婚生子。在这种情况下,独生子女证就不能证明宝宝为B的惟一继承人。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3 传言:父母生前存款取不出来 真相:继承权公证书是凭证
  有传言称,父母生前在银行的存款,由于去世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款。
  柴兆亮说,对于这一点,大家也不用担心。在商业银行法颁布之后,司法部、银监会于2013年下发联合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机构核实被继承人存款的权利和程序。继承人可以通过公证机构查询被继承人存款明细,持继承权公证书提取存款或办理过户。涉外继承案件中,公民也可以通过采取继承公证的方式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遗产不明,继承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开具查询函。拿着查询函,继承人可以前往银行、不动产部门等进行查询,包括房产、存款、理财产品、股权等。从实践中看,依据公证机构开具的查询函,这些部门出具登记在死者名下的财产证明,操作中并无障碍。
  特别提醒
  办理遗嘱公证后 也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司法实践中,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多老人通过立遗嘱来分配自己的财产。那么,继承人是否可以拿着遗嘱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随时分配自己的遗产。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可以立多份遗嘱。至于这些遗嘱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比一般遗嘱效力高。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多份公证遗嘱,时间最晚的一份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如果继承人拿着被继承人所立的其中一份遗嘱到相关部门,要求继承遗产。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如果贸然进行相关操作,很有可能损害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为更好地维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利,相关部门会要求继承人拿着遗嘱到公证部门进行继承权公证。由公证部门审查相关遗嘱的效力后,出具继承权公证。
  本报记者 郭卫艳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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