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允许破产吗到底会不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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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险在线】香港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破产
  【联系电话:400-855-9596,客服QQ:,港险在线】很多国内的人想到买香港保险,心里总是觉得不那么踏实。传说香港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所以不敢去香港投保。因为很多内地人坚信中国政府是不会让保险公司破产的,所以内地是保险是可靠的。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不会有这么霸气的规定,是允许保险公司破产的,所以在境外投保,有风险。
人们投保,说到底,图的是一个安心。但“安心”这个概念,就很主观。很多信耶稣的人,会说“你决定信主的那一刻,主就存在了”,信佛的人们也总会说,“心诚则灵”。而说到保险,根本上是一种金融工具,一种财务上的安排。而金融的本质是合约,所以关于保险,可靠与否,我们只能从法律和法规上去寻找依据。
我们就“”以及“内地保险公司不许破产”这一核心争论,比较一下国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香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公司条例》。
 关于保险公司破产或清盘下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
《香港保险公司条例》中第46条(2)规定:“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則清盤人須繼續經營保險人的長期業務,目的是將該業務作為正營運中的事業而轉讓給另一保險人,不論此保險人是已存在的保險人或為此目的而成立的保險人;此外,清盤人在如上述般經營該業務時,可同意更改在清盤令作出時已存在的任何保險合約,但不得訂立任何新的保險合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第八十九至九十二条规定了关于保险公司分立、合并、撤销或解散的相关事宜。第八十九条规定从事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不得解散(清盘)。
香港保险监管规定若清盘,则长期业务须转让给另一保险公司;国内保险法规规定从事长期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即清盘)。这一规定看似是内地保险公司更加有保障,其实不然。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在长期亏损的情况下仍不能破产清盘,则其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必然得不到保障。相反,允许清盘,且将人寿业务转让给其它公司,实质上是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
更加深究一层,对于任何公司,清盘的原因是保险公司“无力偿债”;而保险公司在“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如何使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是监管当局的核心责任。香港《保险公司条例》中有专门一章(第43至49条)来说明保险公司“无偿债能力”如何判定,以及对保险公司的清盘如何发起、操作,以及在清盘过程中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如何维护。国内的法律对于保险公司何时清盘(解散)语焉不详,而对于清盘(解散)的情况下如何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也没有明确说明。仅有的就是一句“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这样的监管规则让人难以放心:在和平年代尚可,一旦中国经济或其他方面出现问题,这样含糊不清的法律条文如何能为保护民众的利益提供充足的依据?
因此我们的观点是,香港保险公司本身是可以清盘的,但是公司的业务,即人寿保单,是不会受影响的。运营不佳,资不抵债的公司的业务会被具有经营资质的公司接管。这体现的是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而国内保险法虽然规定“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清盘)”,但由于对于清盘的条件、清盘如何操作以及清盘结果下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如何维护皆没有足够的说明,“不允许保险公司破产”这个看似让投保人安心的规定,究竟如何落实,仍是让人丈二的和尚摸不到头脑。
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其客户并非是企业而是广大民众以及政府机构,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着比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其它以商业为导向的金融机构更为重大的社会责任,也因此应该采用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
国内的保险监管机构是“保监会”,所依据的法规是《保险法》(全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香港的保险监管机构是“保险业监理处”,所依据的法规是《保险公司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共一百八十七条,加上第十一号主席令,共两万一千五百二十三字。
《香港保险公司条例》英文全文共七万一千零六字,香港政府官方中文翻译版共十一万一千六百零八字。
《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的部分为第三章,第六十七条至第九十四条,占全部篇幅的六分之一不到。保险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我们相信,对于保险的法规无论多详细都不过分。比较了两地保险业法规在条文字数上的差异,就单凭这一点上,我相信香港的保险业规则更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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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易济南
责任编辑:sd-zhang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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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on value=""&网页&/option&保险公司破产也无损保单效力
  银行存款安全有了新保障  图/羊城晚报记者&程行欢&存款保险制度的靴子在本周落地。这一政策落地,在大的层面上意味着金融改革向着市场化迈进了成功的一步,但普通大众更关心的是自己资金安全问题。央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可以说覆盖面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绝大部分人的存款保障需求。现在问题来了,投保人购买的保险类产品,会不会受到的影响?保险公司可依法申请破产在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之前,在中国大陆银行一般都由政府的信誉背书,出现破产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但是保险公司则不存在这样的情况。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值得提出的是,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保险业恢复以来,从一两家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家,经历了数次全球性金融危机,没发生过一例破产事件,但是首先在法律上早已经表明了破产的可能性,也就是出现经营不善或者其他重大问题,可以破产。在保险市场化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保险公司的破产和重组也屡见不鲜。以香港为例,羊城晚报记者查询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官网发现,保险公司的数量几乎每年都有变化。在十年前,从2002年-2004年获授权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数目分别是195、188和180个。十年后最新的数据也在发生变化,从2010年-2012年,保险公司的总数则分别减少到168、163和155个,数目呈递减趋势。保险公司破产后照常理赔既然保险公司也存在着破产的风险,那么保险产品是否安全?政府对于老百姓在保险行业投入的资金安全性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来自政策层面的保障?我们先看一下法律依据,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一旦破产或者倒闭,人们手里的保单有两个去处。一个是转给其他愿意接手进行兼并重组的保险公司;如果业绩实在太烂了,没有其他保险公司愿意接手,没关系,政府会安排好后路,国务院会具体指定某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总之就是,一定会有新的公司接手,谁接手谁负责,保单继续生效,而合同也按原有的规定继续执行。这也意味着,众多投保人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的保单因为相关保险公司破产或倒闭而受到影响。此外,根据规定,保险保障基金救助的主要是针对接手的保险公司的救济和补偿,不能让这些公司接手烂账,白白吃亏。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保险保障基金和普通的保单持有人关系不大。如果真的发生保单转手公司的情况,消费者最好也要留意自己的权益,与新公司取得联系,避免保单成为无人过问的孤儿保单。投资型保险产品收益率难说那么保险公司破产后,投资理财类的保险产品会不会受到影响呢?事实上,理财保险是兼具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双重功能的保险,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保险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首先,这三种都是“人寿保险”范畴,其保单会由新的公司接手。其次,我们要搞懂这三个不同产品的收益来源是什么。首先说分红型险,分红型保险的收益是来自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得赚,那么保单持有人也能从中分红。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了,或者即使不破产,亏损了,那么这部分收益也就没有了。至于保单承诺的原有保障功能,则不受影响。而至于万能险和投资连结保险,其实都是以“终身寿险(两全保险)+个人投资账户”的形式存在。这两者都提供基本的身故保险金,并在扣除一定费用成本后,将剩余保费设立个人投资账户。也就是说,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一部分用于身故保障,一部分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万能险有保底收益(日已经放开万能型人身险2.5%的最低保证利率),而投连险则可能因为投资经营不善而导致亏损。至于这部分收益的情况,则要看这些产品的具体投资收益情况如何而定。&保险公司破产应急资金哪里来?万一保险公司破产,应急资金从哪里来?
在这方面,国家政策层面早有考虑。除了从法律层面保障,在行业上也早已经有了充分准备,走在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前列。在2008年,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共同颁布了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其中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监测保险业风险,发现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保单持有人和保险行业的重大风险时,向保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同时对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等个人和机构提供救助或者参与对保险业的风险处置工作。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或者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就可以动用这部分基金进行应急。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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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保险公司不会倒闭吗?
我在出来工作后,一直没能在父母的身边照顾他们,于是就给他们买了保险,父母却担心保险公司要倒闭,我想问一下,中国的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
公众采纳地区:湖北-恩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保险公司破产保单亦有保障 “虽然到目前为止,国内的保险公司还没有破产的先例,但保险公司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市场个体,当然也会遇上经营困难,也会有破产的可能”,不过“就算将来真有保险公司破产,被保险人也不会血本无归”。 按照《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同时,“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10:42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09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保险公司与银行一样,必须受到政府的监管。所以,保险利益基本能够得到兑现。以上规则基本适用于全球保险业,比如在美国,就算某保险公司倒闭,保单也照样有效,只不过是由其他公司来接纳,继续履行原保单上的承诺。在中国,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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