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管道配套基础设施配套费费包括哪些

我们小区以前没有供暖,今年供暖了,请问供暖管网费和配套设施费应该谁交?
提问者:热心网友
我们小区以前没有供暖,今年供暖了,请问供暖管网费和配套设施费应该谁交?
相关问题:>>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
交房过户中
购房完成后
账号不能为空
密码不能为空
验证码必须4位
用户名4-20位数字字母中文下划线
密码不正确且不能为空
*确认密码:
确认密码和密码不一致
验证码必须4位
我已阅读并同意泰能供热设施要求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泰能供热设施要求
上传于||文档简介
&&集​中​供​热​项​目​室​内​供​热​设​施​有​关​要​求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1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菏泽朝阳小区许多业主家里安装着暖气片,但由于小区内未安装二级供暖管道等设施,导致入住几年时间一直未用上暖气。今年,该小区业委会多次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协商,终于能在小区内安装供暖设施,但“开户费”和建设安装费需要全体业主承担。对此,部分业主提出异议,认为这些钱应由开发商来承担。暖气“开户费”和建设安装费,到底该由谁“买单”?10月26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 邵建国
  业主:供暖“开户费”和改造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10月26日9时30分许,记者在菏泽朝阳小区大门口看到了该小区业委会于10月5日张贴的一则通知:经业委会多次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确定本小区暖气由济南华昱公司承担安装,近期将开工建设。
  “通知”显示,该小区业主需缴纳两部分费用。一是“开户费”:按建筑面积收取,住宅每平方米15元;办公及经营商业用房每平方米20元。明年住宅开户收费将提高到35元,其它用房也相应提高。二是建设安装费:按建设投资核算和前段申报摸底情况,初算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对今年不安装以后再安装的用户加倍收取。资金管理将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在菏泽朝阳小区2号楼北侧,记者看到,几名工作人员正忙着安装暖气管道。2号楼3单元的石女士告诉牡丹晚报记者,一年多前,她买房时,看到屋内安装着暖气片,想着将来能用上暖气,但后来才发现小区内并未建设安装二级供暖设施,导致上个供暖季没能用上暖气。
  石女士说,前些天,他们小区内要建设安装二级供暖设施,要业主缴纳“开户费”和建设安装费,她认为“开户费”可以接受,但建设安装费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她给牡丹晚报记者算了笔账,她家建筑面积是134平方米,需要缴纳2600多元的建设安装费,这笔费用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个大负担。
  “家里的暖气片安装已有三年了,到现在也没用上暖气,已经成了摆设!”2号楼3单元的高女士表示,她已经按照业委会的通知缴纳了“开户费”和建设安装费,因为婆婆已经96岁高龄,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另外,如果不交,今后费用会加倍收取。
  采访中,还有几位业主认为,暖气“开户费”和建设安装费都不应由业主出,而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业委会:开发商称售楼时未收取相关费用,须业主平摊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他说,许多业主都希望用上暖气,但小区内需要建设安装二级供暖设施。该业委会就此找过开发商交涉,要求其建设安装,但未能成功,因为开发商称售楼时未收取这部分费用。最终,该业委会只得组织业主平摊费用,现在费用已基本交齐,目前已在热力公司办理用暖手续。他说,部分业主如果对缴费有异议,可以自行找开发商交涉。
  还有一点,该小区暖改能否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张先生说,目前该小区还在建设当中,无法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找到该小区开发企业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物价部门:供暖建设安装费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
  对于业主们的疑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业主们所反映的情况,业主们应缴纳暖气“开户费”,价格为15元/平方米。而暖气建设安装费该由谁来承担?他说,应由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相关链接:
  今年起,新建楼盘不得再收取“开户费”
  采访中,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菏泽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菏政办发〔2014〕71号),凡在菏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该办法自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性基金,分为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两部分。专项配套费包括供水设施配套费、管道供气设施配套费和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专项配套费由专业经营单位(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使用,主要用于供水、供气、供热等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入房价,在商品房(含保障房)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再另向购房者收取相关费用。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统一收取。凡未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市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住建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得作为土地底价构成项目。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技术服务: 中国菏泽网网友群:房地产开发会计核算——&第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五、公共配套设施费
第四、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土建预算内的各项费用,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主要包括:
一) 基础造价
包括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及检测费、降水
二)结构及粗装修造价
结构及粗装修(含地下室部分),如系高层建筑,有裙楼架空层及转换层,原则上架空层结构列入裙楼、转换层结构并入塔楼。
三)门窗工程
主要包括室外门窗、户门、防火门的费用
四)公共部位精装修费
主要包括大堂、楼梯间、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装修费用
五)户内精装修费
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厅房、阳台、露台的精装修费用。
六)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费;
1、 室内给排水系统费(自来水/排水/直饮水/热水);
2、 室内采暖系统费(地板热/电热膜/分户燃气炉/管道系统/暖气片);
3、 室内燃气系统费;室内电气系统费(强、弱电预埋管)
七)室内设备及其安装费
1、 空调及安装费;
2、 电梯及其安装费;
3、 发电机及其安装费;
4、 高低压配电及安装费;
5、 消防通风及安装费;
6、 背景音乐及安装费
八)室内智能化系统费
1、 保安监控及停车管理系统费用;
2、 电信网络费用;
3、 卫星电视费用;
4、 三表远传系统费用;
5、 家居智能化系统费用
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施工方式,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采用发包方式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房屋开发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应根据企业承付的已完工程价款确定,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建安费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
如果开发企业对建筑安装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并将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发包,则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按各项工程的预算造价的比例,计算它们的标价即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
采用自营方式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房屋开发项目,其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一般可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
贷:库存材料、应付工资、银行存款等
如果开发企业自行施工大型建筑安装工程,可以设置“工程施工”、“施工间接费用”等账户,用来核算和归集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支出,月末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企业用于房屋开发的各项设备,即附属于房屋工程主体的各项设备,应在出库交付安装时,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
贷:库存设备
第五、公共配套设施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配套设施,可以分为如下两类:
一类是开发小区内开发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水塔、锅炉房、居委会、派出所、消防、幼托、自行车棚等;
(1)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等设施的支出。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3) 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
游泳池:土建、设备、设施
业主会所:设计、装修费、资产购置、单体会所结构
幼儿园: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
学校: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
儿童游乐设施
车站建造费:土建、设备、各项设施
另一类是能有偿转让的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包括:(1)开发小区内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银行、邮局等;(2)开发小区内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如中小学、文化站、医院等;(3)开发项目外为居民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气的增容增压、交通道路等。这类配套设施,如果没有投资来源,不能有偿转让,也将它归入第一类中,计入房屋开发成本。
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城市建设规划中的大型配套设施项目,不得计入商品房成本。因为这些大配套设施,国家有这方面的投资,或是政府投资,或国家拨款给有关部门再由有关部门出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体制,无法保证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协调一致,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者,往往在客观上拿不出资金来,有些能拿的也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因此,开发企业也只得将一些不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也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为了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开发建设中各种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并准确地计算房屋开发成本和各种大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对配套设施支出的归集,可分为如下三种:
由上可知,在配套设施开发成本中核算的配套设施支出,只包括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和第二类大配套设施支出。
对于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
(一)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开发,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能够分清并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费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
如果发生的配套设施支出,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先行汇集,待配套设施完工时,再按一定标准(如有关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费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二)配套设施与房屋非同步开发,即先开发房屋,后建配套设施。或房屋已开发等待出售或出租,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成,在结算完工房屋的开发成本时,对应负担的配套设施费,可采取预提的办法。即根据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和采用的分配标准,计算完工房屋应负担的配套设施支出,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费
贷:预提费用
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有关房屋开发成本。
一般说来,对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项目,应以各配套设施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借以正确计算各该设施的开发成本。对这些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应设置如下六个成本项目:(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其中配套设施费项目用以核算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费。因为要使这些设施投入运转,有的也需要其他配套设施为其提供服务,所以理应分配为其服务的有关设施的开发成本。
对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如果工程规模较大,可以各该配套设施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工程规模不大、与其他项目建设地点较近、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多、并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也可考虑将它们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于工程完工算出开发总成本后,按照各该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的比例,算出各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再按一定标准,将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分配记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至于这些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在核算时一般可仅设置如下四个成本项目:(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于这些配套设施的支出需由房屋等开发成本负担,为简化核算手续,对这些配套设施,可不再分配其他配套设施支出。它本身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也可直接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因此,对这些配套设施,在核算时也就可不必设置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两个成本项目。
对能有偿转让的第二类大配套设施支出,应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配套设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