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用不用交新农合一年交多少钱

低保户新农合保费要多交?
来源:达州新闻网    07:27:07 责任编辑:刘洋宏
  近日,我们接到了达川区九岭乡一位低保户的热线,称自己对新农合缴费有异议,这到底是怎么个情况,我们去了解一下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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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经二○一六年十月三十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现予公告。……
党代会报告指出,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是我们党向世界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既是艰巨的发展任务,更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动员一切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今天上午,政协达州市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康莲英主持会议。……
记者从政协达州市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会上获悉,截至10月26号12时,大会共收到提案253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218件,占本次会议提案总数的86%。会议闭幕后,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将立案提案分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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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
导读: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一《【每日一法】2015年广州低保最新政策》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每日一法】2015年广州低保最新政策低保低保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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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一《【每日一法】2015年广州低保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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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法】2015年广州低保最新政策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 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2015年广州低保最新政策:6种情形停发低保
享受低保并非一劳永逸,低保对象要有进有出,补助水平要有升有降。《办法》明确提出6种情况下要停止发放低保(见附表),其中包括“存在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的情形”。
如何理解“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对此,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志雄表示,其实这是一个保底条款,举个例子,在享受低保的过程中,如果群众举报他的孩子在国外读书,或者他经常出入酒楼吃大餐,戴的手表好几万元,或者出国旅游,这种情况明显高于一般消费,因为我们给的低保钱仅仅够生活而已。此外,如果突然发财了或者中了彩票,也要退出低保。
不予认定低保资格的情形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家庭财产总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标准由市民政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三)拥有机动车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的;
(四)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
(五)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放弃、转移、隐匿个人或者家庭财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停止低保待遇的6种情形
(一)出现不予认定低保资格情形之一的;
(二)自费出国旅游的;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二《印发XXX镇2015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暨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X办发,,2015"号
X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X镇2015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暨农
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方案的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XXXX镇2015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暨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三《2015公考热点,农村低保乱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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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公考热点:农村“错位低保”乱象调查
半月谈记者近日在农村调研发现,“错位低保”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直接导致了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引发不少矛盾纠纷,亟待规范管理。
低保与计生挂钩引发质疑
如今,将低保政策与其他政策“捆绑”执行在一些地方较为普遍。在湖南某市,一位村支书向半月谈记者透露,没有缴纳计生违法罚款和社会抚养费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是乡里一直执行的政策,否则无法开展计生工作。该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每年审核低保人群时,都会调查上一年该家庭是否有超生情况发生,有则退出或不纳入低保范围。
在地方民政部门看来,出台这样的政策似乎有其道理。“农村收入不易准确统计,但如果一个家庭执意要超生的话,则说明该家庭有经济条件再抚养新成员,自然不应当再纳入低保。而且如果放开超生家庭的低保政策,只会‘越生越穷’,低保压力将更大。”一位民政部门负责人说。
“低保政策是为解决少数公民因病残、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因素导致生存危机而设立的,因此,其评定发放不能同生存危机以外的其他任何事项捆绑到一起,这样捆绑有违政策的初衷。”中南社会学教授李斌指出。
农村“错位低保”现象普遍
“他凭什么能得低保?”“我为什么没有低保?”半月谈记者在农村调研时发现,村民在指责低保分配不公时,怨气往往指向具体分配低保的村组干部,而村组干部也因此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在农村,优惠政策往往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于是,一些村干部更愿意用“分摊”的方式来减少矛盾,而不是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认定。为了较为“公平”地划分低保资金,“分户保”、“合户保”、“平均发放”、“轮流坐庄”、“一户吃低保、多户得救济”等诸多不规范现象接连出现。
一位村组长告诉记者,每年评低保,村民很容易为了名额闹得不可开交。这个村组分配低保的“窍门”是条件最差的几个村民长期享受,另外条件差不多的10多个较困难的村民则轮流享受。这样的方法,“有利于村民关系和谐”。
但即使这样处理也容易引来纠纷。“比如,本来约定好这户人拿到低保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四《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深化,是国家为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而建立的一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是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主要目标。
自2012年以来,××镇坚持整体规划、精心实施、多途并举、相互配套、规范管理的原则,不断加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15年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75人,人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903元(最高为7260元,最低为3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58元。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镇按照摸清底数,提高标准,加强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现就当前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作简要阐述。
一、存在的问题
(一)评选对象不准确。目前,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仍然达不到规范化和透明化。谁应作为低保对象,谁不应作为低保对象?目前我镇采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来计算,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和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五《2015年农村低保花名册样本》
美姑县候播乃拖乡2015年度农村低保花名册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六《2015年新农合相关政策》
2015年新农合相关政策
一、基金筹集
1.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14年的年人均390元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年人均70元提高到年人均90元。
2.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和计生纯二女户、残疾人等个人合作医疗统筹金,由县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代缴,享受补助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和计生纯二女户、残疾人享受与其他参合农民同等待遇,社会三无人员由民政部门代缴。
二、住院补偿
1.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县级(二级)定点医院(包括驻宾阳的市属二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0%;县级以上(三级)、区外新农合定点医院或非盈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40%。
2.在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例;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顺产分娩定额补助900元/例。剖腹产、高危妊娠或合并其它严重疾病需要同时住院治疗的,按各级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规定执行。
3.使用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及中医药、民族医药诊疗项目(不包括中成药)的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4.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脏病第5期,包括门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包括结核病的门诊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血友病(包括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 1
2015年农村低保新政策篇七《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残疾朋友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低保。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 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 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3、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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