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票产品名称问题,望帮忙解决下,能够这样 谢谢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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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谢谢刘局长,也感谢广大网友,我们的在线解答到此结束,再会。 [03-30 11:18]
刘景溪:谢谢主持人,我们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国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于今天的时间有限,网友提出的问题,有些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们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没有现场回答的这些网友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在山东国税门户网站上予以答复。谢谢大家。
[03-30 11:16]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局长今天来到新华网和山东政府网介绍国税工作,并为网友解答问题。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交流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大家的参与。 [03-30 11:15]
刘景溪:核定征收方式为核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需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核定定额征收的不需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 [03-30 11:14]
主持人:网友“啊啊啊”问,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是否需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 [03-30 11:14]
刘景溪:进口货物税收由海关代征代管,有关进口免税的问题请咨询海关部门。 [03-30 11:13]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找个昵称”问,现在从海外代购奶粉,多少钱以下是免税的? [03-30 11:13]
刘景溪:你提问的问题较为模糊,请提供你以前的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或你详细的登记名称,我们将会给你进行核实,谢谢! [03-30 11:13]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水平衡”问,个体户税务登记明明已经注销,但是在税务部门仍然显示没有注销,这种情况怎么办? [03-30 11:12]
刘景溪:根据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03-30 11:11]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马娟子”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03-30 11:11]
刘景溪: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开出没有规定期限。 [03-30 11:09]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新华哇哇哇哇”问,增值税发票从领出来到开出的期限是多少天? [03-30 11:09]
刘景溪:根据现行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标时,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03-30 11:08]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tyu”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盖发票专用章吗? [03-30 11:08]
刘景溪:我省的个体双定户是通过总局的个体定额信息系统统一定税的。税收管理员下户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输入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销售额。确定定额后,我们有5天的公示期,如果纳税人对定额不同意,可是申请行政复议。我省对个体双定户定额的期限是一年,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原因下,一年之内都执行这个定额。期间,如果个体户按照规定办理了停歇业手续,可以不交税。 [03-30 11:07]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步惊云”问,个体工商户定税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停业装修期间还需要交税吗? [03-30 11:06]
刘景溪:自日起,我省的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而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如果你是属于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则免征增值税。 [03-30 11:05]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面条熊猫”问,国税是怎么收取的,这位网友是做面条的,用面粉加工成面条卖,开的一个小店,以前都没有国税,现在突然要交国税,想问是怎么回事? [03-30 11:05]
刘景溪: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其销售的如果是蔬菜等免税物品,免征增值税;如果超市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是按不含税销售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03-30 11:03]
主持人:刘局长,有个叫“济南网友”的问,在一家超市买了800元物品,索取了一张商品销售国税发票。那么这家超市要为这张发票交多少钱的税? [03-30 11:02]
刘景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具体规定可查阅该公告。 [03-30 11:01]
主持人:刘局长,“WD2012”问,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超过期限怎么办? [03-30 11:01]
刘景溪:随着发票安全措施的完善,自助办税终端除在办税厅内设置外,将逐渐在办税厅外设置,24小时办理业务将不是难事。 [03-30 10:59]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局长大人好”反映,有的自助办税终端放在办税厅里晚上又不开门,无法做到24小时办税。 [03-30 10:59]
刘景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03-30 10:58]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hiii问”,现在增值税发票抵扣有效期限是开票日后多少天?
[03-30 10:57]
刘景溪:按照现行税制,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另外,海关代征税收由国税部门负责统计。以上税种中,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已 经暂停征收。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是中央税,100%缴入中央国库。增值税和企业 所得税是共享税,增值税分成比例为中央级75%,地方级25%;企业所得税中央级 60%,地方级40%,但是中央确定的部分行业企业除外。 [03-30 10:56]
主持人:网友“yummyxu”问,那些税属于中央税,哪些是地方税,哪些是中央地方共享税? [03-30 10:56]
刘景溪: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打击假发票的力度,消除假发票对经济社会的危害。我省税务、公安、电信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于通过各种非法渠道销售假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使销售假发票的违法行为有所收敛。由于销售假发票作案手段隐蔽、流动性强、打击难度较大。目前,一是通过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可以拨打12366举报,也可以拨打各级国税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电话,二是通过各级国税网站上的举报信箱进行举报,三是可以通过举报信进行举报。对于各类发票举报案件,国税部门将及时查处,并对举报人保密。 [03-30 10:55]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发票烦人”反映,很多通过短信、传真卖假发票的,现在对此是怎么处理的? [03-30 10:55]
刘景溪:现在没有税收行政补偿的概念,如果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因不当行为侵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赔偿。 [03-30 10:54]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最爱315”问,什么是税收行政补偿?税收行政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03-30 10:54]
刘景溪: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03-30 10:52]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qqq问对销售货物品种较多的单位,可否允许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03-30 10:52]
刘景溪:在统计纳税排行榜时,我们是按照企业纳税地点来统计的,而不是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根据目前的征管规定,如果中央属、省属企业的纳税地点在济南,就统计在济南。济南是省会城市,汇总纳税企业多,上榜户数多。特别是一些企业是所得税汇总缴纳企业,纳税地点在济南。如中国工商银行山东分行等企业,总部绝大部分在济南。 [03-30 10:51]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经七路”和“济南人”都提到了纳税百强排行榜的问题,一个问,2011年度纳税百强榜,济南有25家企业上榜,在全省17市中上榜企业最多,青岛只有12户企业,能说明济南企业实力最强吗?另一个问,济南上榜25家,实际只是3家,央属、省属驻济企业为何算到济南的头上? [03-30 10:49]
刘景溪:按照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03-30 10:45]
主持人:刘局长,网友“zengbolong”问,私人到国税局开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03-30 10:44]
刘景溪: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转为一般纳税人后,是在认证当月申报抵扣。 [03-30 10:43]
主持人:刘局长,有位网友“天天向上”问,辅导期转正的日期,比如在日转正,18日之前开的和接受的发票和18号之后接受的发票处理方式是一样的吗?18号之前是不是按照本月认证下月抵扣,是不是18号之后是本月认证本月抵扣? [03-30 10:43]
刘景溪: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事先备案并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规定的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和研究开发费预算。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03-30 10:42]
刘景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号)规定,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03-30 10:42]
主持人:刘局长,有位叫“飞来者”的网友问,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员开展科研的费用,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畴吗?具体申报时要提供什么材料? [03-30 10:40]
刘景溪: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管理,我们重新修订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公告[2012]3号),自日起执行。鲁国税发〔2010〕65号文件同时废止。 其中,对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企业标准修订为: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0万元;确需放宽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度的,可由各市结合实际酌情确定。根据这一规定,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高限额,并提供相应材料,具体申请审批程序可查阅《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03-30 10:36]
主持人:刘局长,有位叫“局长好”的网友反映,千元版增值税发票要增到万元版需销售额不含税300万以上,这一条件太高,他是临时的,又达不到这个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本来两三份发票即可,可是实际不得不开几十份,给客户造成麻烦,也怕出错,很被动,业务发展受到限制。 [03-30 10:35]
刘景溪:根据国税函【2012】61号文件规定:财税(号文件规定的蔬菜产品,在日(含)前出口的,满足退税条件的,应退税;日起,统一执行出口免税政策。但出口该类蔬菜产品还需进行免税申报。出口免税是指免征出口销售增值部分的增值税。 [03-30 10:32]
主持人:刘局长,有位网友(wheatland)说,他们是一家生产企业,出口大蒜,由于取消蔬菜增值税,出口也不退税了,想问一问他们还用在退税系统做申报吗?如果申报,是零申报还是免税申报? [03-30 10:32]
刘景溪:由于网络发票涉及CA认证等安全问题没有解决,所以至今还没有推广,现在省局正在研究解决,普通发票网络开具计划在今年上半年试点推行。 [03-30 10:28]
主持人:刘局长你好,有位名叫“同志你好”的网友,是一名基层税务干部,他问普通发票网络版开具何时能够实现? [03-30 10:28]
刘景溪:这位网友,不知道你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国税的征收范围,你应当先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再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03-30 10:25]
主持人:刘局长,有个网友是一个刚成立公司的老总,对税务方面的有关规定不了解。现在公司还没有正式营业,每个月要去地税局申报,问国税方面要怎么处理,公司成立后要注意哪些事项? [03-30 10:24]
刘景溪:这位网友问得好,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办税条件是我们的基本职责,目前我们正努力搭建网上办税厅,12366服务热线的功能也越来越大,纳税人在家喝着咖啡办税已不是梦想。 [03-30 10:23]
主持人:刘局长,有个网友说,当前信息化飞速发展,平时办税来回奔波,不仅给你们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时间上的浪费。他问在家喝着咖啡就能办税的情况今年能实现吗? [03-30 10:22]
刘景溪: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另一个是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上述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未达到上述标准,如果符合会计核算健全等标准,也可以申请认定。此外,开票名称应按照税务登记证上的名称开具。 [03-30 10:16]
主持人:刘局长,有个网友问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吗?如果可以的话,开票的名称是负责人的名字还是其它?
[03-30 10:14]
刘景溪:这要看发票的种类,不同的发票有不同的查询方式。第一种,山东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可通过山东国税局网站“发票流向查询”系统,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验证码后进行流向查询辨别真伪。第二种,新版普通发票可通过山东省国税局网站“普通发票真伪及兑奖信息查询―新版”系统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发票密码后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根据系统提示音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发票密码进行查询。第三种,旧版普通发票通过山东国税局网站“普通发票真伪及兑奖信息查询―旧版”系统,输入发票号(发票代码和号码)、密码及发票面额后进行真伪查询。第四种,如果您想进行进一步查询,还可以通过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查询。 [03-30 10:09]
主持人:刘局长,有位网友问国税发票在哪儿查询真伪? [03-30 10:09]
刘景溪:根据目前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目前我省的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而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如果你是属于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则免征增值税。 [03-30 10:07]
主持人:刘局长,有个网友说他在小县城做小生意,问国税在起征点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03-30 10:07]
刘景溪:根据财税[号及[号等文件规定,采用旋窑法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水泥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中的分子分母,均为生产原料,不包燃料烟煤。 [03-30 10:06]
主持人:刘局长,有个网友提出一个问题,问得还比较专业。他问旋窑生产水泥企业计算公式中,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除废渣外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其中分母中包含燃料烟煤吗?
[03-30 10:06]
新华网山东频道、山东政府网:山东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开始在线解答网友们的提问。 [03-30 10:05]
刘景溪:谢谢主持人。我们也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出问题和建议,我们争取现场给予答复,对于不便在现场答复的问题,我们也将限定时间来给大家进行反馈。 [03-30 10:00]
主持人:好的,十分感谢刘局长为我们就税收工作做的介绍。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们来解答广大网友提出的问题。 [03-30 10:00]
刘景溪:五是要着力强素质、增活力,加强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不断深化国税文化建设,努力提升国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当中推动事业发展,在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来实现自身的价值。 [03-30 10:00]
刘景溪:四是要着力促规范、保公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深入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制约,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纳税人,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03-30 09:59]
刘景溪:三是要着力促和谐、树形象,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我们要牢固树立现代纳税服务的理念,加大税法宣传辅导力度,推进纳税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两个减负",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03-30 09:59]
刘景溪:二是要着力保增长、调结构,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以结构性减税政策为重点,深入开展政策调研和数据分析,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围绕"蓝黄"和"红黑"战略的实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我省转方式、调结构。 [03-30 09:59]
刘景溪:一是着力强财源、惠民生,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我们要密切关注宏观和微观经济走势,准确把握税源变化趋势,来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确保收入的质量和规模同步提高。 [03-30 09:59]
刘景溪:今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坚持"求真务实、稳中求进",努力做到五个"着力",以实际行动来支持我们山东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03-30 09:58]
刘景溪:今年我们面临的经济税收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世界经济形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国内和我省的经济增长有可能会放缓。但是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这个大的趋势没有改变,我们省"两大引擎"和"两大助推器",也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03-30 09:58]
主持人:刘局长,我们注意到,今年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也相对比较复杂,对于我们今年的经济税收形势,您有哪些预期?还有,对于今后的国税工作,您有哪些打算? [03-30 09:57]
刘景溪:三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局长信箱"等多种途径,积极畅通诉求渠道,及时解决他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另外,还积极为"走出去"企业和涉外企业提供各种帮助,保障他们的税收合法权益。 [03-30 09:55]
刘景溪:二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清理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发应用了自助办税终端,分担了大厅人工窗口20%的工作量。近期,我们还将利用管理系统已有的信息,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免填单"服务。 [03-30 09:54]
刘景溪:在具体的工作上,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打造多元化的办税服务平台,全面推广网上办税服务。目前有的地市已经有超过90%的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来办理业务。依托全省400多个实体化办税服务厅,我们还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服务、同城通办等。依托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去年6月份以来,我们就接听咨询电话达到了38万次。 [03-30 09:54]
刘景溪:近年来,我们把纳税服务作为核心业务,在各级都设立了纳税服务的工作机构,在人、财、物等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保障了这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03-30 09:54]
主持人:我们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加强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一个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这方面,我们的国税部门做了哪些工作?能不能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 [03-30 09:54]
刘景溪:最近,国家又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具体包括: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统一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目前我们山东省就是按照最高限2万元来执行的,以前是5000元。仅此一项就为28万户个体工商业户减税大约9亿元。另外,我们还免除了97万户小微企业的发票工本费。这些政策都有效地提高了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03-30 09:53]
刘景溪:小微企业在我国的企业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国家历来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在税收制度设计上有很多特殊的安排,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只有3%,没有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就不征税,企业的所得税也比正常的税率低5%等等。 [03-30 09:53]
主持人:我们现在当前社会中,我们的小型微利企业面临着负担重、经营难等等困境。请问刘局长,我们税务部门在扶持小微企业上,做了哪些工作? [03-30 09:52]
刘景溪:从实施效果看,这些政策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仅增值税转型改革这一项,去年我们省就为企业减税达到250亿,落实高新技术等税收优惠达到了390亿元,完成出口退税670亿,全年共计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是1300亿元,这样就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03-30 09:51]
刘景溪:结构性减税在政策取向上,一是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三是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民营经济和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03-30 09:51]
刘景溪: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实施了增值税转型等一系列减税政策,累计减税措施已经有70多项,每年的减税规模都达到几千个亿。 [03-30 09:51]
刘景溪:结构性减税是有限的减税,基本思路就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出税收的优惠安排,相对于普惠性的全面减税政策,它是一种有重点的选择性优惠。 [03-30 09:50]
主持人:刘局长,"结构性减税"是我们税收的重要举措之一,在今年的"两会"当中也受到很多代表、委员的关注。那能不能先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结构性减税?它的政策导向是什么? [03-30 09:50]
刘景溪:税收还是经济的"晴雨表"。从税收看我省的经济运行情况,2011年去年全省的六大高耗能行业,税收增幅低于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目前蓝黄经济区实现的税收已经占到了全省的2/3,出口退税同比增长超过了30%,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们山东省转方式、调结构的成效。 [03-30 09:49]
刘景溪:作为税务部门来讲,我们一方面加强经济税收分析,从税收的角度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同时围绕蓝、黄等区域发展,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还加大了税收辅导力度,完善配套制度,加强跟踪问效,积极抓好落实,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03-30 09:48]
刘景溪:近年来,我们着眼于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措施,在政策的导向上鼓励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等产业发展,同时还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等一些行业的过快发展。 [03-30 09:48]
刘景溪:这个问题问得好,税收与信贷、物价被称为三大经济杠杆。我们税务部门通过制定实施各项税收政策,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收入的合理分配,从而达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的。 [03-30 09:47]
主持人:刘局长,我们知道,对于我们的社会公众来说,我们对税收的收入职能可能比较熟悉,但是对于调控经济的职能大家可能不是那么了解。能不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国税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作为? [03-30 09:46]
刘景溪: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财力的日益壮大,也为各级政府改善公共服务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去年,全省经济总量实现了4.5万亿,国税收入突破4000亿,地方财政收入达到了3400亿元。山东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超过了50%,比上年增长了近三成。这些既是税收的直接反映,也是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 [03-30 09:41]
刘景溪: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具有筹集财力、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我们税务部门通过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强各级财源建设,通过落实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03-30 09:40]
刘景溪: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而税收与发展、税收与民生也是密不可分的。用一句话概括起来说就是,"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03-30 09:40]
主持人:谢谢刘局长在百忙之中抽空来到我们演播室。我们知道,今天我们的访谈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我们想了解一下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03-30 09:39]
刘景溪: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好!首先,我想代表山东省国税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国税工作的广大网友朋友表示感谢,也向新华网,向山东政府网表示感谢。 [03-30 09:39]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新华网与山东政府网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节目。今年的4月是全国的第21个税收宣传月。税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当中,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其作用和地位非常得重要。今天,我们就有幸邀请到了山东省国税局的刘景溪局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室,与我们网友一起畅谈"税收与发展"、"税收与民生"。刘局长您好。 [03-30 09:38]
新华网山东频道、山东政府网:山东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来到新华网山东频道演播室,准备接受访谈。 [03-30 09:30]
山东政府网:3月30日上午,山东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将做客新华网,接受新华网和山东政府网的联合专访。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有关问题和咨询,听取广大网民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山东政府网将对访谈情况进行多媒体同步直播,欢迎广大网友和纳税人关注并积极参与。 [03-28 13:53]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30日上午,山东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将做客新华网,接受新华网和山东政府网的联合专访。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有关问题和咨询,听取广大网民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新华网山东频道将对访谈情况进行多媒体同步直播,欢迎广大网友和纳税人关注并积极参与。 [03-2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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