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示范文本》同时废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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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8日,市房管局联合南通工商局下发了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明确市区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在新预(现)售的项目全面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新版合同》)。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和讲解咨询工作,提前做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转换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正确理解和使用《新版合同》,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新版合同》转换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明确《新版合同》的启用时间。
《新版合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面积预测、房屋查验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区将从《新版合同》启用起,全面建立商品房预售面积统一预测制度,以避免面积误差纠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使用《新版合同》,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有效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文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市区统一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各商业银行,各县(市)区也需明确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各房地产企业也要强化管理,及时适应《新版合同》各条款的各项要求,明晰合同约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和时间履行交付手续并承担保修责任,提高履约能力。(南通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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