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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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高度重视,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已经初步健全,在诸如&多宝鱼&&瘦肉精&&毒豇豆&&毒生姜&以及&毒韭菜&等历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置中,都发挥出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应急预案方面
为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农业部出台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全国大部分省份以及大部分市、县也都基本上制定了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但是,应急预案还存在以下问题.
作者单位: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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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1月22日消息,1月21日,农业部在官网发布最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新的《预案》从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评估四个方面入手,在职责分工、指标分级、组织体系、事件报告、事件评估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和完善,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和明确要求。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预测预警和报告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八个部分。“总则”部分阐述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规定了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设置和职责、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预测预警和报告评估”,规定了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事件报告、事件评估和级别核定等制度。“应急响应”,规定了应急响应的分级、响应的升级和降级、指挥协调、紧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处置”,规定了事件善后处置、责任追究和总结报告三个方面的内容。“应急保障”,规定了事件信息报告、技术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保障的制度机制。“监督管理”,规定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宣教培训工作原则和组织实施等内容。“附则”,规定了预案管理与更新制度、预案演习演练原则、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下一步,农业部将重点指导和督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完善地方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地方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维护公众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稳定发展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记者佟晓群)
[责任编辑:专访:农业部谈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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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农业部谈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日期: 13: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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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face="楷体_GB年1月8日(星期三)15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网民在线交流。图为嘉宾与主持人交谈。中国政府网 郭小天 摄
  主 题: 农业部谈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时 间: 日(星期三)15时
  嘉 宾: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马爱国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做出重要部署,提出用“四个最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时间成为群众关心热议的话题。今天,我们请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马爱国局长,就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马局长。[01-08 15:0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马爱国]谢谢主持人。网友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话题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交流。[01-08 15:02]
  [主持人]首先,马局长能不能介绍一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哪些新的部署?有什么重大意义?[01-08 15:03]
  [马爱国]好的。前不久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系统阐述了我国“三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我们今后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把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强调能不能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01-08 15:04]
  [马爱国]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权力和责任紧密挂钩。[01-08 15:06]
  [马爱国]总书记的讲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回应了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关切,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常抓不懈的决心,对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01-08 15:08]
  [主持人]中央如此重视和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什么样的背景呢?[01-08 15:10]
  [马爱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老百姓一日三餐,关系着农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01-08 15:11]
  [马爱国]经过这些年的努力,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总的说来是可靠、有保障的。但是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薄弱,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甚至很多时候是“零容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01-08 15:12]
  [马爱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加以强调,做出新的全面的部署,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我们做好这项事业的决心和信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01-08 15:14]
  [主持人]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又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呢?[01-08 15:16]
  [马爱国]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从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任务等六个大的方面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农业部第一时间召开视频会议对《通知》进行了学习贯彻,要将《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01-08 15:17]
  [马爱国]国办印发《通知》,是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大举措,核心思想是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障供给,抓数量安全是第一位的,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十分薄弱,与新时期的新要求不相适应。[01-08 15:19]
  [马爱国]国办印发《通知》,就是要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解决这一问题,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01-08 15:22]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农业部门在这项改革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呢?[01-08 15:25]
  [马爱国]大家都知道,去年3月份,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分散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同时,明确今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食药两部门负责,强调了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职能,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可以说农业部门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增加了,任务更重了,责任也更大了。[01-08 15:25]
  [马爱国]也正是为了顺利完成好此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同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监管能力,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和乡镇等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基层监管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建立部门间无缝衔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01-08 15:28]
  [主持人]说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最关心的还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到底如何?大家能不能放心消费?请马局长给介绍一下。[01-08 15:30]
  [马爱国]我刚刚提到过,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不断向好,质量稳定可靠,消费安全有保障。[01-08 15:30]
  [马爱国]评价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主要看三条:一是看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不少限量标准比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还要严格。[01-08 15:31]
  [马爱国]二是看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差。经过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升,近3年全国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都保持在96%以上。与本世纪初相比,上升了30多个百分点,因食用农产品发生的急性中毒事件越来越少。[01-08 15:32]
  [马爱国]三是看能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世界性难题,即使发达国家也存在,关键是不能发生系统性问题。近年来我们已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主要产区、主要农产品的监测网络,并坚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仅2013年,全国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成效显著。所以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的,是有保障的,大家可以放心消费。[01-08 15:33]
  [马爱国]当然我们也看到,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非法添加、滥用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在一些地区、一些时段、一些品种上还比较突出,个别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这里面既有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方式落后的原因,也有违法成本低、处罚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加以解决。[01-08 15:35]
  [马爱国]下一步哪怕只有1%的不合格,我们也要100%去努力。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第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第三,狠抓基层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打牢工作基础,提高监管能力。[01-08 15:36]
  [主持人]那么,农业部门这些年来在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产品安全方面取得了哪些明显的工作进展呢?[01-08 15:37]
  [马爱国]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监管,在五个大的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01-08 15:38]
  [马爱国]一是专项整治取得重大突破,从2009年起,连续5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了一大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很多突出问题和隐患。[01-08 15:39]
  [马爱国]二是监测评估能力显著增强。建设部、省、地(市)、县质检机构2273个,建立了覆盖主要产区、主要城市、主要农产品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和存在的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01-08 15:39]
  [马爱国]三是农业标准体系快速构建。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近8000项,为农产品生产和执法监管提供了严格的准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三品一标”等优质农产品品牌,树立品牌农产品消费信心。[01-08 15:40]
  [马爱国]四是应急处置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制定了应急预案,建立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应急处置机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普及了法制观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01-08 15:40]
  [马爱国]五是监管体系日益健全,目前全国所有的省级农业厅局、60%以上的地市、近一半的县(区)和97%的涉农乡镇都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基层监管能力不断提高。[01-08 15:40]
  [主持人]国办《通知》中,强调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01-08 15:41]
  [马爱国]国办《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要求依法依纪进行查处。[01-08 15:42]
  [马爱国]强调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一方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从多年工作实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重视,只要政府高度重视,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就能抓好,安全就有保障。相信国办《通知》的印发,必然能够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01-08 15:43]
  [主持人]标准化生产被认为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在这方面都取得了哪些进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办《通知》又提出哪些要求?[01-08 15:45]
  [马爱国]正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所指出的那样,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要从源头入手,从生产抓起。农业部门一直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一项带有方向性、基础性的工作大力推动。以标准化的园艺示范场、畜禽水产养殖场、示范农场和标准化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从生产环节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01-08 15:47]
  [马爱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639个,“三园两场”,也就是标准化的果园、菜园、茶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5500多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7.8万个,绿色食品1.9万个,有机农产品3千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248个,“三品一标”产品总数已超过10万个,认定的产地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40%多,认证的农产品已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40%多。[01-08 15:49]
  [马爱国]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办《通知》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01-08 15:51]
  [马爱国]下一步,我们将强化“三园两场”和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积极发展“三品一标”,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这些“治本之策”的实施,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意义重大。[01-08 15:53]
  [主持人]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呢?[01-08 15:56]
  [马爱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结束后,农业部先后召开党组会、常务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决定把2014年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全年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01-08 15:57]
  [马爱国]今天下午,农业部又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将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在保安全、建体系方面采取8项具体措施,力求取得新突破。[01-08 15:59]
  [马爱国]一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登记管理,推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加强对经营门店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01-08 16:01]
  [马爱国]二是严格生产管控和生产记录,推广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大力推进绿色生产。[01-08 16:02]
  [马爱国]三是严格监测抽查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加强检打联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01-08 16:03]
  [马爱国]四是推行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制度,实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搭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上市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01-08 16:04]
  [马爱国]五是严格畜禽定点屠宰和奶站许可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注水和注入其他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监管。[01-08 16:05]
  [马爱国]六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扩大“三园两场”建设规模,推行全程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认证,大力培育扩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01-08 16:05]
  [马爱国]七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理平台,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01-08 16:05]
  [马爱国]八是建立严格的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托公检法的力量,严惩违法分子,发挥震慑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进行查处。[01-08 16:05]
  [主持人]春节快到了,大家都很关心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在这方面农业部有什么部署呢?[01-08 16:06]
  [马爱国]谢谢主持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上市和消费量大,也容易出现一些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时期。前不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一个通知,采取了几项严格措施保障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包括以下几点措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安全生产和合理消费;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相信通过这些有力措施,能够保障节日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可靠、安全放心。[01-08 16:07]
  [马爱国]同时在这里我也想借此机会表个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需要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作为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战线上的工作者,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也愿意与大家一起,为捍卫我们“舌尖上的安全”做出不懈的努力![01-08 16:09]
  [主持人]好的。感谢马局长的介绍,也感谢网友的参与。下次再见![01-08 16:10]赫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区农业局
赫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赫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会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的突发质量安全事件,以及会对我区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农产品品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突发质量安全事件。&&&&&&&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食药监协〔2006〕52号)、《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农市发〔2006〕11号)、《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湖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湘政办函〔2006〕93号)。&&&&&&&&&(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益政发〔2008〕12号)。&&&&&&&&&(四)《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益阳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09〕6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益政通〔2009〕1号)。&&&&&&&&&(五)《益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农业部门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一)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三)科学决策、依法应急&&&&&&& 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突发事件科学、有效处理。&&&&&& (四)加强监测、群防群控&&&&&& 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及时反映、快速行动&&&&&&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预案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五、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应分为四级。&&&&&&&&(一)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I级)&&&&&&&&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数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三)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质量安全事件。&&&&&& (四)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IV级)&&&&&&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共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质量安全事件。&&&&&& 六、组织体系&&&& (一)赫山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赫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1、职责:在赫山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4)根据需要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总指挥:由区农业局局长担任。&&&&&& 3、成员单位:根据农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由局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财股、科教站、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区蔬菜局、市场信息站、经作站、植保植检站、执法大队、农环站以及事故发生乡镇监管站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处置工作。&&&&&& (3)人财股:负责协调相关股站室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区发改局增列和追加应急处置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4)科教站:负责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将应急处置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培训的内容加以落实。&&&&&& (5)区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对政府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调查、督查督办,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6)市场信息站:负责收集信息,分析动态工作。&&&&&&(7)粮油站:负责组织对与粮食、油料作物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8)经作站:负责组织对与经济作物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经济作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9)植保植检站:负责对禁限用农药的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10)农业执法支队: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执法。&&&&&&&(11)农环站:负责组织对涉及农业环境污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依法开展因农业环境污染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12)区蔬菜局:负责组织对与蔬菜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蔬菜作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二)赫山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1、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股站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区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的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采访;&&&&&&& (6)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担任;&&&&&&& (2)副主任:由各相关业务股站室负责人以及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担任。&&&&&& 3、联络员、联系人&&&&&& (1)各成员单位设联系人。股站室的联系人由其负责人担任。&&&&&&& (2)各乡镇的联系人由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担任。&&&&&&&& (3)区农业局受理举报电话:4423548(局办公室,局办传真);4402389(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3)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萝溪路),邮编:413002。&&&&&&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粮油站、经作站、植保植检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站、区蔬菜局等部门负责或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突发事件的调查。&&&&&& (2)职责: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突发事件的影响,提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见。专家咨询组负责为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评估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预测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危害,为制定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2、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突发事件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找回有毒有害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3、综合组&&&&&&&&(1)组成:由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对可能产生国际国内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或涉外事件,视情况通过区人民政府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并对外发布。负责受理突发事件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七、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制度&&&&& (一)监测与预警&&&&&& 区农业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市场信息站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测检查。各相关股站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区农业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各有关业务股站室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植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二)报告&&&&&& 区农业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 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责任报告单位主要包括:农产品种植、加工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组织及个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发现)机构,消费者,其他单位与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程序&&&&&& 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区农业局应当立即向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受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农业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时,区农业局应当立即向市农业局报告,市农业局应当立即向省农业厅报告。&&&&&& (4)区农业局各业务股站室在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向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食安委。&&&&&& 3、报告要求&&&&&& 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悉知事件后2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一般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地有关责任单位应在悉知事件后1日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7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发: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局属各单位。&&&&&&&&&&&&&&&&&&&&&&&&&&&&&&&&&&&&&&&&&&&&&&&& &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办公室&&&&&&&&&&&&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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