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继承房产,夫妻一方放弃房子产权可否指定另一方继承?

& 急~~~~~~有人买过这样的房子吗?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卖房,子女需要签放弃产权协议?
急~~~~~~有人买过这样的房子吗?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卖房,子女需要签放弃产权协议?
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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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情况是这样的,房本是老爷子的名字,老爷子身体不太好,想委托给子女卖房。
今天做公证的时候,得知还需要子女签一个放弃产权的协议,他们嫌麻烦,就没有做这个公证,准备到时候由老爷子出面卖房。
小学五年级
问题是子女为什么要签放弃产权的协议?
是因为房子的其中一半属于继承吗?
那老爷子有一个人处置这个房产的权利吗?
☆◇※↙∞♀
引用:原帖由 nihaocathy 于
20:19 发表
情况是这样的,房本是老爷子的名字,老爷子身体不太好,想委托给子女卖房。
今天做公证的时候,得知还需要子女签一个放弃产权的协议,他们嫌麻烦,就没有做这个公证,准备到时候由老爷子出面卖房。 :产权是谁的,去世的老人还是在世的,找个律师咨询下比较稳妥。
大学三年级
[ 本帖最后由 feiyanging 于
20: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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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三年级
、、、、、、、、、、、、、
[ 本帖最后由 feiyanging 于
2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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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引用:原帖由 coffeeortea208 于
20:35 发表
产权是谁的,去世的老人还是在世的,找个律师咨询下比较稳妥。 :房本名字是在世的老爷子
小学五年级
是不是需要子女签一个同意卖房的证明?
小学五年级
有人知道吗?
初中二年级
房子是老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各占房产的一半
一方去世后& & 配偶和子女&&继承这一半的房产
不是放弃产权 是放弃继承权
小学六年级
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是一定要签的。
首先那房子是老夫妻的共有财产,因此双方各有一半的所有权,当老伴去世后她的一半其子女和伴侣都属于第一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样,子女和伴侣一起平分老世的一方所有的那50%的房产。
现在中国还没有收遗产税,但是到房产局去过户的时候他们会要求你提供公证处出具的遗产公证,而公证处在提供公证是会要收一个房产评估费(好象现在是1%-2%)。如果是去世的老太太的产权全部让给老爷子的话,子女就要在做公证时自然会被要求签一个放弃继承的同意书。
[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睡鼠 于
22:09 编辑 ]
小学五年级
引用:原帖由 fengchidianche 于
22:05 发表
房子是老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各占房产的一半
一方去世后& & 配偶和子女&&继承这一半的房产
不是放弃产权 是放弃继承权 :现在这房子应该是子女和老爷子共有,他们一起卖这个房子可以吗?签个同意卖房的协议行吗?
初中二年级
引用:原帖由 nihaocathy 于
22:16 发表 现在这房子应该是子女和老爷子共有,他们一起卖这个房子可以吗?签个同意卖房的协议行吗? @nihaocathy:我明明回复了咋没了。。。。。
不行!!!
要公证放弃继承权
然后&&老爷子拿着公证才能自己卖房子
小学五年级
引用:原帖由 fengchidianche 于
23:01 发表
我明明回复了咋没了。。。。。
不行!!!
要公证放弃继承权
然后&&老爷子拿着公证才能自己卖房子 :谢谢~
如果子女放弃了继承,就相当于房子的一半本来就是老爷子的,另一半是老爷子继承老伴的,还里需要继承的公证吗?
初中二年级
引用:原帖由 nihaocathy 于
23:08 发表 谢谢~如果子女放弃了继承,就相当于房子的一半本来就是老爷子的,另一半是老爷子继承老伴的,还里需要继承的公证吗? @nihaocathy:细节问一下公证处
现在是一个事项一收费& &他们怎么说&&怎么是
如果老爷子身体不好& &顺便公证一个人委托卖房& &一套4份 (单收费)
小学六年级
如果是要进行房产交易或是改房本一类的,到房产局那里一定会要你提供继承的公证,以明确产权。
现在谁都怕出现产权纠纷
大学一年级
楼主,很专业的说,我替你捏把汗
首先,房本是老爷子的,老伴去世了,他的子女有继承母亲财产的权利,老爷子只有卖自己那一半的权利,所以老爷子要卖房,第一,就需要子女的同意。不但子女要同意,而且,子女的配偶也需要同意,配偶有权主张继承。
要如何才算同意呢,很多人提到了公证,这不是最重要的。公证之前就需要老爷子的遗嘱,房产的继承首先以遗嘱为主,其次是第一继承人,以此类推。如果老爷子把房产只给其中的一个子女,那所谓的公证就跟遗嘱相悖了,意思稍有差池,公证书就废掉了。所以!遗嘱写上你的名字,有些匪夷所思,但必须如此,直至你过户完毕,遗嘱撤销。
很多人会问我,怎么司法机关的公证书说废就废了。大家把这张纸看的太重了,它还没神圣到无坚不摧的地步。任何人做完公证后都可以撤销公证,在发现有伪造或者冲突时,公证也可以撤销。除非写上一句“某某人不得撤销此公证”
就楼主这个情况,如果想万无一失的拿到房子:
1:需要老爷子的遗嘱,遗嘱要公证的,且公证是不可撤销的。
做此公证,需要老爷子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健康证明、配偶的死亡证明、配偶的遗嘱、配偶的财产清单、户籍大厅的销户证明、遗嘱见证人等,老爷子亲自到场,不同的公证处所要证件不相同
2:需要子女及其配偶的放弃继承声明,声明需要公证,且公证是不可撤销的。
做此公证需要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老爷子的房产证、老爷子配偶的死亡证明等,子女及老爷子需要亲自到场
3:老爷子的委托书,委托书要公证,公证书上需要写上无权代收房款
楼主这份公证对你来说很重要的,确保老爷子万一不在了,你的房子能顺利安全的进行。在咱国家,委托人等同代理人,所以全权委托和全权代理的权限是一样的。
楼主说的,子女签署合同,或者私下给你签个什么字,都是没影的事。签署的任何东西都是可以反水的,公证都可以撤销。房子这么大事,需要谨慎。以我的经验,楼主几乎不可能完成我说的这些公证,各种的阻碍,多了去了,在公证处少一份材料都不行。
个人觉得多好的房子都不值得楼主为此冒风险,这个风险太大了~
大学三年级
引用:原帖由 共同幸福 于
23:44 发表
楼主,很专业的说,我替你捏把汗
首先,房本是老爷子的,老伴去世了,他的子女有继承母亲财产的权利,老爷子只有卖自己那一半的权利,所以老爷子要卖房,第一,就需要子女的同意。不但子女要同意,而且,子女的配 ... :真专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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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
@的帖子 应该没有你说的那么复杂吧,我家之前也遇到过父亲过世后写把他名下的房产更改到母亲一人的名下。
当时也就是我们姐弟和母亲一起去公证处做了一系列的继承公证,当然提供了死户证明身份证一类的东西,然后签了个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出具了房产继承公证书,然后拿着公证书去房产部门把房本改过来。这样房产就归我母亲一人所有,以后她若要出售走正常程序就可以了。
楼主要买那房子主要还是得明确了解房子的产权状况,然后要求卖方按房产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继承也好公证也罢这些应该是卖方在卖房前就该自已处理好的事)
[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睡鼠 于
0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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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级
不是还没去世吗?没去试就不用公正了,如果去世了肯定要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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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转载文章/图片请注明作者及出自 、,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原作者。夫妻一方放弃对父母的继承权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时间:   
问:2008年5月,王某的父亲去世,留下不菲的遗产,王某有兄弟姐妹五人,王某认为自己的经济条件还可以,而其它兄弟姐妹经济条件较差,因此主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王某的妻子陈某知道后,非常不满,认为公公去世后,自己丈夫继承的一份,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现在丈夫放弃继承,而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丈夫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裁决丈夫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请问:未经妻子同意丈夫放弃继承权,是否侵害了妻子的利益?
答: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
首先,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是马上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还处于未定状态,即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权时,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可能会损害到配偶的利益。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权利可以放弃”。因此,继承法也规定了,继承人有权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继承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而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权利是优先于一般财产权的。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无权干涉。另外,配偶也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需征得配偶及他人许可。
因此,笔者认为,在继承开始时,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是不需要配偶同意的,即一方对继承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 
相关规定: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1.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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