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平安保险公司防火保险多少钱

2016年西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 ,西藏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
2016年西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 ,西藏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
发表时间: 17:00:34 文章来源:
《 2016年西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 ,西藏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
  本文《&2016年西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西藏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那么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过后,需要缴纳多少钱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来解读相关调整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2015年西藏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呢?近日西藏社保局下发了《关于发布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15年西藏的社保缴费基数。2015年西藏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0元,社保的缴费基数将以此为据。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15年西藏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西藏社保缴费基数: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西藏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为5100元,因此2015年西藏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使用5100元新标准。在缴费比例上,职工本人承担8%,单位承担20%,若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每月1530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15300元×20%=3060元,个人承担部分为15300元×8%=1224元,合计每月4284元,全年合计缴费51408元;若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每月306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3060元×20%=612元,个人承担部分为3060元×8%=244.8元,合计每月856.8元,全年合计缴费10281.6元。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2015年西藏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金额也是依据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根据确定的2015年“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0元的新标准,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金额为5100元×20%×12,即12240元。  个体参保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女性退休年龄为45岁、男性为55岁。参保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应书面通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办理相应手续,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保留并继续计息。继续缴费后其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前后合并计算,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其他情况:  1.跨省转入拉萨市参保的,需携带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对女不超过40岁,男不超过50岁,符合转移条件的,拉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为其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累计缴费达到15年以上,且在拉萨市参保10年以上,才能在拉萨市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外地户口个体参保人员在拉萨市就业,需要在拉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要出示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参加过任何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必须是原件,还要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务缴费凭证,也必须是原件。
  感谢访问《&2016年新疆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新疆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保缴费是当下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新疆社保补贴政策7月1日起执行  从7月起,有五类企业及个人可按不同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此外,六类就业困难人员下月起也可享受社保补贴。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将于7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相应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同。  拿各类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来说,就是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教育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南疆四地州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本文《&2016年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那么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过后,需要缴纳多少钱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来解读相关调整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z2015{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2015年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资金列支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照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增加95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将2013年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l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资金列支
  感谢访问《2016年贵州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贵州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保缴费是当下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日起,贵阳市上调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贵州省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786元/年(4040.58元/月),按新标准40%计算,贵阳市社保缴纳基数为1616.23元,上限12121.75元,贵阳市2015年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标准如下:
  本文《&2016年陕西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陕西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那么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过后,需要缴纳多少钱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来解读相关调整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10月20日,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据悉,该实施意见自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征收。《决定》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全省统一建立个人账户的起始时间为日,在此之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从参加之日起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计发办法  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全省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日至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感谢访问《2016年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保缴费是当下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
  本文《&2016年山西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山西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那么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过后,需要缴纳多少钱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来解读相关调整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近日,有媒体称我国社会保险费率高,缴费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连年上涨。那么,山西省社会保险费率如何?缴费基数为什么连年上涨?缴费多少与哪些因素有关?缴费基数为什么和自己工资水平有差别……1月15至16日,本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省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  社保费率相对固定养老医疗失业3项涉个人缴费  根据规定,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我省的社会保险费率(缴费比例)相对固定。社保共5项,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3项涉及个人缴费,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省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处处长姚振义介绍:  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其中参保单位20%,个人8%;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我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其中,省直管单位的缴费比例是,单位6.5%,在职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  我省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我省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管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特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各级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  遇重大突发状况部分社保费率阶段性下调  尽管社保缴费比例相对固定,但遇到重大突发状况,也会阶段性下调。比如,2009年,金融危机全球蔓延。为帮助受其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根据国家精神,我省采取暂时下调部分社保缴费比例等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当时我省规定,全省各市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在2009年之内可以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为12个月以内。比如,当时由省级经办机构征收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6.5%降低到3.5%, 降幅约46%,个人缴费比例不变。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等措施,我省实现了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  社保缴费多少与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都有关  值得关注的是,社保缴费多少,不仅与社保缴费比例高低相关,还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因为社保缴费等于社保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的乘积。这就意味着,在当前社保缴费比例不变的前提下,缴费基数上涨必然带来社保缴费数额的上涨。  社保缴费基数又如何确定?省人社厅规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就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去年你的工资涨了,今年你的社保缴费便会涨。”省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处处长姚振义介绍,“你的工资年年涨,社保缴费自然也年年涨,当然,社保待遇会更好。比如养老保险,缴费越多,将来领得越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省已实施“五险统征”。这样,企业职工应当参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共五种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杜绝以往企业只选择养老保险等一两种保险参保的情况,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缴费基数为个人工资有“保底线”也有“封顶线”  目前,我省社保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脑、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保权益,包括社保缴费基数等。“为什么我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工资不一样?”省城市民李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她每月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却是2320元。  这是因为,社保费虽然是以个人工资为基础缴纳的,但缴费并不是没有限制,它有“保底线”和“封顶线”。省人社厅明确,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这就意味着,2015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一定会在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这个“保底线”至300%这个“封顶线”之间。  再回到李女士的疑惑中来。根据省社保局数据,我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07元,月平均为3867.25元。2015年,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以3867.25元的60%缴纳,即以2320元(保留整数)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高于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同理,以11602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李女士2013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320元,故2015年社保以2320元为缴费基数。
  感谢访问《2016年海南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海南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保缴费是当下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增75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  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生活费。这是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的养老金每月增加了167.5元。”家住海口海甸岛的云先生听说调整养老金后,兴奋地向家人说。退休之前,他缴费&25年,去年底他每月的基本养老金是2000元。根据201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通知,他每个月将增加75元养老金,另外将获得基本养老金1.5%增加待遇30元,和25年缴费每个月将获得补助62.5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我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5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生活费。另外,按照退休(职)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1.5%的比例,增加待遇标准。
  本文《2016年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那么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过后,需要缴纳多少钱呢?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来解读相关调整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据报道,日起,福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  社保缴费包括哪些?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  缴费比例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二、医疗保险
  感谢访问《2016年云南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云南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保缴费是当下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云南省昆明市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及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数额标  根据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36元。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802元,月平均工资为3984元。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昆明市养老及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纳基数2390元,上限11952元。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按2015年度云南省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26.19元/月,个人1元/月。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标准如下:  
  感谢访问《&2016年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社保缴费是当下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以下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16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记者8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5年广东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制度建设,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省社保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透露,过去一年里,全省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稳步提升,居民大病医保广泛覆盖全省,并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此外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都有所提高。  养老保险:  统一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  2015年,全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多项惠民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人养老权益,去年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开展了《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清理废止地方性社保“优惠”政策,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全员参保和按时足额缴费。同时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即高于15%的调整至15%;低于13%的调整至13%;在13%至15%之间的维持不变,且各市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均必须执行统一费率。缴费工资下限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部署,全省继续采取定额加定比、普遍加特殊的调整办法,逐步平衡和缩小不合理的地区差异,据统计,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达到2197元/月。  此外,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5年7月起按省政府决定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使全省858多万城乡老年居民受益。今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继续提高至100元,增幅达25%。与此同时,为强化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激励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了对按较高水平缴费的参保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对选择按480元/年以上档次缴费的,财政补助从原30元/年提高至60元/年,以加大个人账户规模,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  医疗保险:  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  医保的惠民覆盖面也不断扩大。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全省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亿,其中职工医保364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6371万人,参保率逾97%,约占全国六分之一,实现了制度和人群两个全覆盖。  在归口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全省21个地级市均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筹资、待遇、基金、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进一步消除城乡差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同一种医保制度,全面实现医疗保障均等化。  同时,医保住院和门诊待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7%和76%,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5.7%和6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47万和43万。  目前我省已全面实施门诊特定病种,将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病情稳定、须长期接受门诊治疗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和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据介绍,目前全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达23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和65%,而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则分别达到61%和55%。  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障,全省21个市均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目前,全省大病保险平均可报销19万,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超过14.3个百分点。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重大疾病保障人群从农村儿童扩大至城乡儿童,由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分别补偿70%和20%,个人仅需要负担10%。  作为全国流动人口大省,广东2013年实现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省内顺畅转移接续,目前全面实现统筹区内就医即时结算,并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实行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在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推广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工伤保险:  省直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降至0.3%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去年全省建立了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等待遇标准。据介绍,2015年,全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49.13万元提高至53.91万元;伤残津贴在连续第十年调整提高10%的基础上,通过特别调整每人再加发150元/月,累计提高16.9%,人均达到2548元/月,进入全国前列;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相应提高了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切实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  同时我省继续下调省直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根据去年底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出台的相关文件,从今年1月1日起将再次下调省直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原规定的0.8%下调至0.3%,并且不设定具体的截止期限,也不影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  “自2009年以来,这是第四次实施阶段下调省直工伤保险费率,且本次下调幅度最高,达到了62.5%,预计每年减少征缴超过2.54亿元,惠及省直参保单位5000多户、参保职工60多万人,进一步减轻省直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上述负责人表示。  失业保险:  农民工可享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去年7月1日起,全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样,实现失业保险同等缴费,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工不仅可以享受以前的失业保险金,也增加了医疗保障、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两个不同群体的体制并轨,实现了失业保险政策的均等化。新政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工参保热情,截至去年底,全省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772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62.4%。  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全省失业保险支出项目增加,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新规,失业保险支出项目新增了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育津贴和就业创业鼓励等,其中,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5%,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的3倍失业保险金,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其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医疗保障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应缴部分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再缴费。支出项目增加后,失业人员待遇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12月,全省人均月失业保险金水平达1123元、求职补贴3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  “新规在保障生活的同时,逐步将重点向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转移,鼓励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和创业。”省人社厅负责人称,提前再就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提前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全部剩余失业保险金,同时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支持失业人员获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实现更高层次的就业。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拉萨保险经纪人招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