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深圳维拓环境科技公司怎么样啊?施工质量怎么样?听说采集站 现在还行不行,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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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拓公司)是国内最早最具实力的专业污水池加盖制造商,公司系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的会员单位,也是广东省空间结构学会的理事单位。公司已通过GB/T - ISO 质量管理体系及GB/T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维拓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室外膜(PVDF膜结构、PTFE膜结构、ETFE膜结构)、室内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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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规模:20-99人
公司行业:
公司类型:
联&系&人:李风平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广东深圳龙岗平湖华南城发展大厦801-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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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模式:生产型
深圳市维拓空间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废臭气收集与净化设备制造商之一,也是一家融合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创新型企业,自有加工及研发基地。专业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及环保产品研发、能满足方案、设计、加工...
深圳市维拓空间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废臭气收集与净化设备制造商之一,也是一家融合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创新型企业,自有加工及研发基地。专业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及环保产品研发、能满足方案、设计、加工、安装一条龙服务。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膜结构企业工程设计贰级、膜结构企业工程承包贰级,同时系全国石油化工行业污水池加盖反吊膜技术中心,广东省空间结构学会的理事单位、深圳市土木建筑空间结构委员单位。公司已通过GB/T1—ISO质量管理体系及GB/T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认证。公司秉承科技创造绿色环境、科技造福人类的精神,与多所高等院校和环保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致力于污水池密封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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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环保政策一路向西 有望成为新经济增长点-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池加盖,污水池加盖除臭,废臭气收集与净化,双模沼气罐,充气膜,随动式膜密封罩,集气罩,氟碳纤维膜,反吊膜;膜结构工程,索膜建筑,景观膜,建筑膜,停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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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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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18112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发展大厦801-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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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环保政策一路向西 有望成为新经济增长点
& & & 未来伴随着更多重大环保规划密集出台,治理覆盖面将会更广,并且环境服务会逐渐完善,这将开启环保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指日可待。
& & &&面对国际化、资本化、互联网+、生态化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国内的环境产业进入到新时代,时空在加速,产业在重构,格局在变化。当前国内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纷繁复杂、各具特色,并在不断变化发展中。国内环境管理体制什么样?体制建设变革方略?环境产业何去何从?
  国内环境管理体制变迁  
  中国的环境产业进入到新时代,时空在加速,产业在重构,格局在变化。今年,国内环境管理制度在不停改变,&十三五&期间环保政策发生巨大改变。一方面,中国政府给予了环境产业较高的期望:一是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二是担当起环境质量改善的大任。 
  【排污许可制】改变&简单粗暴&管理  
  9月18日,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公开表示,我国环境管理仍然存在较为粗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超标排放或违法排放等问题,将通过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全面推进和完善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未来将改变原来&简单粗暴&的控制方式,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优化。&白云峰表示,调整之后,企业将受到更严格、更细化的管理,环保、节能将必须被纳入生产闭环之中,而不是作为配套装置出现。  
  【环评制】扎紧法治篱笆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向社会公开承诺:环保部直属事业单位的8家环评机构率先全部从环保部脱离,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脱离,逾期不脱离的,一律取消环评资质。按照方案要求,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要分两批分别于日、12月31日前全部脱钩。到2016年底,&红顶环评机构&将全部退出环评市场。过去,很多环评机构都是各地环科院所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脱钩后,这些单位的环评工作者大多倾向于留在&体制内&,这样就不得不放弃环评业务。这部分从业人员大约占整个环评行业的三分之一。
  【垂直管理制】执法走向精细化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目前,环保执法难***大的障碍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环保部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环保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副司长任勇表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垂直管理是在属地管理的缺陷倒逼下应运而生的,它将使环境保护与监管赢得多重良好效应,而垂直管理新模式的全面推行则需要从多维度发力。  
  【党政同责制】顶层设计的新突破口  
  所谓&一岗双责&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除了履行自己的业务职责外,还要承担本领域有关的环境保护管理或者监管职责。可见,&党政同责&要求的是加强地方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在环境治理中的责任;&一岗双责&强调的是将环保统筹整合到党政各部门的职能中。理论上说,这两者的结合,既有利于纠正以往&一把手&对环保的忽视,又能够减轻党政部门间的推诿和扯皮。 
 &&【河长制】河湖污染河长担责  
  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这就是河长制。河长制是地方政府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主体责任的制度创新。来自水利部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8个省市党委或政府出台了文件,在全境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的部分市县或流域水系实行了河长制。&河长制的推行,过去对河流集中式的治理方式,变为常态化的治理,使水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天津市水务局副巡视员梁宝双说。
& & & 在良好的大环境下,相信环保行业可以走的更远,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Goepe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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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发展大厦801-808室技术支持:&&&&&|&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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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维拓公司)是国内最具实力的专业膜结构公司之一。维拓公司是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的会员单位,并被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评为设计贰级、承包贰级资质,也是广东省空间结构学会的理事单位。维拓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室外膜(PVDF膜、PTFE膜、ETFE膜)、室内膜(软膜天花)、钢结构,具体为膜结构方案设计、膜结构及钢结构施工图设计、膜结构及钢结构静动力计算分析、膜结构裁剪设计、膜材及钢结构的制作加工及整体结构安装以及使用维护等。近两年来,公司致力于污水池、沼气池等除臭覆盖氟碳纤维膜结构工程项目的技术研究与工程实践。最近,我司加工厂引入先进的固定轮式PTFE专用膜材热合机,力求在膜结构行业长足发展。公司拥有不断创新的设计部;工艺精湛的施工安装队伍,该安装队伍同时对外承接膜结构翻新及维护;2500㎡的膜材加工厂,且加工厂对外加工,包括PVC、PTFE、软膜天花的加工,还包括钢结构的制作加工。
   维拓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已承建了二百多项工程,工程业绩遍布于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湖南、湖北、山东、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海南、云南、陕西、宁夏、甘肃、新疆、内蒙古...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_维拓环境(834494)_公告正文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公告日期: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拓环境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关于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会同广东融泽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并出具如下回复。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说明......2
目录......3
一、公司特殊问题......4
二、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27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但净利润大幅下滑。(1)请公司结合主营业务情况、毛利率与期间费用变动情况等分析说明并披露报告期收入增长但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2)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就公司业绩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分析报告期内收入增长但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构成情况如下:
7,985,829.90
15,843,537.79
13,271,000.27
减:营业成
5,230,005.11
10,803,073.68
9,471,557.96
营业税金及
194,202.66
172,208.72
销售及管理
9,649,222.36
4,270,582.22
2,111,194.66
其中股份支
7,504,000.00
280,137.70
288,020.64
资产减值损
168,175.18
114,634.63
-7,408,840.36
232,178.18
1,399,220.44
加:营业外
-25,629.22
-7,434,469.58
232,307.66
1,402,295.44
减:所得税
167,405.74
-7,461,902.99
169,720.50
1,234,889.70
扣除股份支
169,720.50
1,234,889.70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由于股份支付属于不具可比性的特殊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为合理反应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下财务指标变动,剔除了股份支付的影响,毛利率和净利润率指标情况如下:
根据扣除股份支付后数据显示,公司净利润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结合以上两表数据分析,影响企业净利润率的主要波动项目包含销售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两项。经我们核查明细项目变动后,引起主要波动的是销售费用―薪资支出、管理费用―薪资支出、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中介服务费、管理费用―租赁服务费及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具体数据如下:
其中:薪资支出
438,218.72
519,799.93
328,156.34
691,044.03
2,005,530.98
812,770.70
中介服务费
234,180.26
474,499.99
租赁服务费
211,645.25
378,479.73
其中:薪资支出
145,963.93
其中:利息支出
277,382.50
284,667.50
针对以上波动情况我们已在核查过程中执行了相应核查程序予以检查确认,未发现异常情况。
其中销售费用-薪资支出及管理费用-薪资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①受企业整体规模扩大影响,企业非施工生产人员持续增加,其中各部门报告期末在册人数情况如下:
专职研发人员
其他非生产人员
专职销售人员
我们注意到,公司的销售、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都有较大增加,导致了薪酬对应支出不断提高。
②此外我们也注意到公司的薪资水平在报告期内也有一定幅度增加,从而导致了公司薪酬支出不断提高。
其中管理费用―中介服务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①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不断发展,监管要求也随之提升,公司需要不断获取更多专业资质,为此需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代理申报资质或其他事项。
②2014年度开始,公司计划进行“新三板”挂牌申报工作,为此根据中介机构实际提供服务情况,需支付相应费用。
其中管理费用―租赁服务费是由于公司自2014年5月更换了办工地点,新地点深圳龙岗区华南城发展大厦801-808室属于现代化新兴商业写字楼,因此租赁费用有大幅度增加。
其中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增加是由以下原因引起:
①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新产品开发,根据其实际销售显示,其产品类型由初期单一覆盖膜为主的销售逐步演变为多功能覆盖膜为主的销售结构,为此公司进行了较大力度研发工作,相对应的研发支出也逐步提高。
②报告期内,公司专利申请与获取数量有较大变化,其主要数据如下:
申请专利数
成功授予专利数
我们注意到公司专利技术的研发也有较大的产出增长和实际获取增长,因此对应研发成本也相应提高。
其中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增加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900万元产生的利息支出。
(二)请主办券商就公司业绩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综上事实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由于产品技术性的不断提升引起公司收入的增长,同时由于期间费用的合理增加导致净利润的大幅降低,以上变动都属于合理变动。
2、关于关联交易。请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按照《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的相应要点作进一步落实。
(1)关联方认定和披露
我们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要求核查公司关联方认定和披露,认为其认定准确、披露全面。已认定报告期关联方明细如下:
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持股比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
廖颖生之配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总经理、董事
②持股5%(含5%)以上其他股东
关联方关系
持股比例(%)
深圳鼎瑞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5%以上股份
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5%以上股份
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1)之外)
报告期末直接持股
关联方关系
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秘书
与以上关联自然人(包括上述(1)、(2)、(3))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④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关联企业
2013年至2014年7月
11日为同一控制下企
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
日转让给第三方
2013年至2014年8月
29日为控股股东廖颖
深圳六汇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杨燕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关联企业
转让给第三方
年10月28日为控股股
上海章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杨燕控制的企业,已
让给第三方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关联方关系披露完整。
(2)关联交易类型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
经常性关联方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方名称
方式及决策程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
参考市场定价
130,000.00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方名称
方式及决策程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
参考市场定价
328,068.00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采购,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生产工序,且该采购事项供应商单一,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同时对方单位已于日被其实际控制人杨燕出售予与公司及公司高管等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自然人刘凤香,自出售日起该交易即属于常规采购。
偶发性关联交易
②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廖颖生、杨
9,000,000.00
廖颖生、杨
3,00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廖颖生、杨燕以其共同持有的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金牛广场A座1710号房产(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号),作为本公司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的兴业深华授信(2014)第0019号授信合同抵押物为本公司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自日至日,该房产于日被公司购买,因此该担保事项同时终止。
③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廖颖生、杨
9,288,282.00
④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名称
683,848.00
1,045,474.20
705,000.00
1,024,322.20
关联方名称
1,024,322.20
2,837,327.80
128,500.00
3,733,150.00
关联方名称
3,733,150.00
5,583,205.10
4,672,214.10
4,644,141.00
⑤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名称
784,963.94
14,862,902.58
6,653,440.81
8,994,425.71
深圳市龙岗区志
291,496.88
557,744.83
379,400.00
469,841.71
轩织物加工厂
深圳六汇田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8,994,425.71
14,540,543.53
9,697,502.48
13,837,466.76
深圳市龙岗区志
469,841.71
469,841.71
轩织物加工厂
深圳六汇田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13,837,466.76
13,837,466.76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担保、关联方资产转让、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不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且报告期内未连续发生,预计未来该类业务发生的可能性较低的,将该类交易划分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3)必要性与公允性
①公司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经核查,公司对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采购属于膜材加工服务,属于生产加工的一个环节,同时公司已于该公司建立多年合作关系,该公司熟知公司加工规格及要求,能够最高效、及时的完成公司下达的加工订单,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对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采购是必要的。
经我们检查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采购交易记录,报告期内加工价格均稳定为6元/平方米,根据公司提供的市场公允价格(6-10元/平方米)对比价格较为合理;同时,在2013年度和2014年度内,该采购事项分别占比同期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为3.36%和0.86%,属于占比较小的成本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采购价格是公允的。
②公司购入房产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购入房产的必要性如下:
1)提升品牌形象、改善办公环境的需要。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环保业务的一种,品牌形象非常重要。办公经营场所作为公司品牌形象的一种传播方式,对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未来业务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公司租用环境地理位置比较偏,周边的配套设施均属于一般,各类商务谈判皆不宜在公司进行。此前,公司亦考虑过另择高档写字楼进行租用,但发现租用的成本高于折旧费用。新购入的办公用地更为宽敞开阔,项目周围人文、商业、住宅小区均建设成熟,保障了员工工作、生活的便利,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同时,自有房产的全自主装修将更有利于企业文化的传播及办公室环境构建,也方便营销中心产品展示,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提高办公效率、活跃企业氛围,让员工更深切的体会维拓的人文关怀。
2)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增加相应的办公场所。公司的业务呈逐年上升趋均势,最近两年新增客户包括中海油、华劲纸业、山鹰纸业等,预计未来业务有进一步扩大之势。而公司现有租用场所面积较小,位置较偏僻,公司原来营销团队较薄弱,未来需要招聘大量的销售人员开发客户。为此公司需要公司有面积较大、相对固定的招募、培训场所以满足大量销售人员培训需求,因此,设立一个专门的营销中心非常必要。
3)方便公司取得贷款及提高贷款额度,同时也为避免关联担保的发生。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的实施,需要经常从银行获得资金需求。公司的主要成本为材料成本,公司的材料采购有相当大的比例需要预付款,不需要预付款的采购款项的账期较短。公司的销售按工程进度收款,且每个工程存在一定比例的质保金,随着公司业务量的不断增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融资需求日趋明显。购入房产,可以向银行融资更方便且额度更高,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可以减少关联担保的发生。同时,购入房产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
出于以上几方面的考虑,我们认为公司从股东处购入房产是必要的。
公允性:购入房产原产权所有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过公司经营管理层会议反复商量决定,双方以每平方米3.95万元、以实际控制人实收928.83万元为成交。公司从股东处购入房产的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房产购置亦通过了公司股东会决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公允的。
上述关联交易必要性与公允性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八、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相应部分择要补充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的履行及规范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时期,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部分经过了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但也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部分关联交易未经决策、关联表决回避等制度未有效建立等瑕疵。在公司申请挂牌的过程中,公司对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了规范。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关联股东在相关关联交易的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符合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决策程序。
(4)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与履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后,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管理进行了一般规定,同时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以规范关联交易。股份公司上述制度对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等做出了符合相关法律和会计准则的明确定义,并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关联方的表决回避制度作出了明确要求。
截止尽调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关联交易等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相关制度能否得到切实执行。
综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健全并切实履行。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
(5)关联方资金(资源)占用
①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资金)的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784,963.94
14,862,902.58
6,653,440.81
8,994,425.71
深圳市龙岗区志
291,496.88
557,744.83
379,400.00
469,841.71
轩织物加工厂
深圳六汇田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8,994,425.71
14,540,543.53
9,697,502.48
13,837,466.76
深圳市龙岗区志
469,841.71
469,841.71
轩织物加工厂
深圳六汇田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13,837,466.76
13,837,466.76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资金)均已清理完毕并得到规范,公司建立了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截止尽职调查日,公司没有发生新的重大关联交易。
②经核查,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公司治理尚不完善,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没有进行关联回避表决,存在一定的瑕疵。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分别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还健全了三会制度等公司治理和会议记录保存制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管理层承诺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严格审议和科学决策,并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客观、准确披露。
截止尽职调查日,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资源(资金)的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3、关于外协。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外协厂商的名称;(2)外协厂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情况;(3)与外协厂商的定价机制;(4)外协产品成本的占比情况;(5)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6)外协在公司整个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重要性。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分别就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外协厂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有关联关系;(2)公司对外协厂商是否存有依赖。
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外协厂商的名称;(2)外协厂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情况;(3)与外协厂商的定价机制;(4)外协产品成本的占比情况;(5)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6)外协在公司整个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重要性。
(1)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厂商的名称为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
(2)外协厂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情况
杨燕为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投资人,但杨燕已于日将该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第三方。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外协厂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与外协厂商的定价机制
外协厂商对外加工同类产品的加工价格为人民币6元/平方至9元/平方,由于与外协厂商属于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予以公司适当的优惠,加工价格为6元/平方。
(4)外协产品成本的占比情况
2013年外协产品供应商
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
280,400.00
280,400.00
2014年外协产品供应商
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
119,487.18
119,487.18
2015年外协产品供应商
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
(5)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
外协产品主要是向供应商委托膜材料加工成成品膜,然后将收到定制的各部件在现场组装,将自己研发的设备嵌入后测试。外协产品的图纸、技术指标由公司提供,公司通过以下措施对非自己生产的外协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①研发设计时的质量控制:公司所研发设计的新产品均经过品质管理部的测试,检测合格后,产品才允许试产。
②原材料品质管理:公司严格筛选原材料供应商,对原材料进行品质检验,对于不达标的原材料退回供应商。定期对质量合格率进行统计,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要求整改直至停止采购。
③产成品检验:按照标准进行成品抽查,检验不合格的批次,要求生产部门返工处理。
公司在外协供应商处生产车间配备了专门的质量检验员,进行原材料、产成品检验,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机关已出具证明,证实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6)外协在公司整个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重要性。
由上述可知,公司外协产品成本占比较低。公司对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采购属于膜材加工服务,属于生产加工的简易工序,并非关键工序,市场上具备相应加工生产能力的厂商数量较多,公司对其不存在依赖性。未来公司将考虑成立加工部门,将这部分业务由本公司自行完成。
综上,外协在公司整个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并不重要。
上述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要业务相关情况”部分择要补充披露。
请主办券商分别就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外协厂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有关联关系;2)公司对外协厂商是否存有依赖。
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确认、与外协厂商的合同、公司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公司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声明等并经核查,获取信息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厂商为个人独资企业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燕存在关联关系。杨燕曾为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投资人,杨燕已于日将该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给第三方;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外协厂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对深圳市龙岗区志轩织物加工厂的采购属于膜材加工服务,占公司成本比例较低,且该服务属于生产加工的简易工序,并非关键工序,市场上具备相应加工生产能力的厂商数量较多,公司对其不存在依赖性。公司选择该公司主要是因其与公司建立多年合作关系,熟知公司加工规格及要求,能够高效、及时的完成公司下达的加工订单。
综上所述,膜材料的加工技术要求不高,属于简易工序和非关键性工序,市场上具备相应加工生产能力的厂商数量较多,可选择性较高,该类厂商具有可替代性,公司在外协加工单位选择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自主性,不存在公司对外协厂商依赖的情况。
综上,除另有说明外,外协厂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有关联关系。公司对外协厂商不存有依赖。
4、关于劳动用工。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劳务派遣、临时用工情形,若存在请进一步核查:请公司说明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采取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且不限于人数、原因、具体岗位或工种;(2)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取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的用工方式是否影响公司技术和服务稳定性、保密性要求,采取劳务派遣、临时用工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的影响;(3)公司采取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员工名单、社保清单、工资发放记录等,并经核查:
(1)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形。
(2)劳动部办公厅《的复函》(劳办发[号)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项目所需施工工人均由公司直接聘请,由公司直接发放工资,公司均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在报告期前期,公司存在未与部分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公司及时为员工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双方未因此产生劳动争议或纠纷,公司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公司被处罚或被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控股股东愿意全额承担公司因此需缴纳或支付的全部费用。公司在申请挂牌新三板的过程中对上述情形进行了规范,自2015年1月起,公司聘用的施工工人均与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截至本反馈意见出具日,股份公司的劳动用工人数为65名。其中44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1名为工程项目聘请的工人,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具体员工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事行政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事行政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事行政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事行政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劳动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管理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程施工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因建设工程需要,与部分工程施工人员签订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公司向其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于日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自日至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劳动法规被处罚的情况。
综上,公司施工工人由公司直接聘请并缴纳社会保险,工人工资由公司发放,公司与其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用工模式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劳务派遣、临时用工情形。
公司不存在因采取劳务派遣、临时用工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开转让说明书“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等劳动用工情况的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项目所需施工人员均由公司直接聘请,由公司直接发放工资,公司为施工人员均缴纳了社会保险,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据此,公司报告期不存劳务派遣、临时用工情形。在报告期前期,公司存在未与部分施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公司及时为相关员工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保,未因此产生劳动争议或纠纷,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在申请挂牌新三板的过程中对上述情形进行了规范,自2015年1月起,公司建设工程施工聘用的建筑工人均与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公司未在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方面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于日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自日至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劳动法规被处罚的情况。”
5、关于工程承包。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工程转包、分包情形,分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项目金额、完成情况、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请公司补充披露机构投资者的出资结构,其出资公司是否与公司及原股东签署有涉及业绩对赌等特殊条款的协议,若有请补充披露。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
(1)公司是否存在工程转包、分包情形,分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项目金额、完成情况、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①根据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访谈,查阅公司提供的报告期内的工程合同、查阅公司业务资质证书,获取如下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结合自主研发的膜结构建筑系统,提供污水池加盖膜密闭罩的研发、方案策划、采购加工、销售、安装和维护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已经取得了膜结构工程设计二级、膜结构工程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资质。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工程转包、分包情形。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
②根据公司提供的合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项目情况如下:
(元,含税)
永清县润禾污水
永清工业园一期污水
1,350,000.00
处理有限公司
池加盖除臭工程
赣州华劲纸业有
赣州华劲初沉池氧化
4,860,000.00
沟废气收集罩
广州中环万环境
四川广安污水处理厂
1,350,000.00
工程有限公司
一期污水池加盖
中海石油炼化有
中海油污水处理厂恶
限责任公司惠州
臭气体收集与治理一
5,068,637.70
炼化分公司
山东晨鸣环保公司臭
广州金鹏环保工
气处理系统一期及二
1,650,000.00
程有限公司
期膜覆盖密封
亚太森博(山东) 亚太森博初沉池加盖
4,760,000.00
浆纸有限公司
膜密闭罩及除臭系统
吉安集团污水站一期
吉安集团有限公
初沉池随动式密封加
2,200,000.00
上海中隆纸业有
上海中隆纸业有限公
1,800,000.00
司初沉池加盖工程
中国石油石化炼化一
中国成达工程有
体化工程调节池膜结
1,426,930.00
经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工程合同,向公司咨询项目情况,获取工程验收单、业务确认函、进行网络核查、获取公司声明等,报告期内公司项目金额、项目完成情况等未见异常。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工程质量纠纷或争议。
公司自日至今不存在与工程相关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截止尽职调查日,报告期内公司项目金额、完成情况未现异常,公司与发包人等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为膜结构建筑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安装、销售及维护等技术服务,公司取得了已经取得了膜结构工程设计二级、膜结构工程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资质。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管理、国家和地方税务、质量监督、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平湖税务分局、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分别开具了证明或复函,表明公司公司报告期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因相关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因此,公司不存在停业的风险。
根据公司出具的对企业资产、职称人员的说明并经核查,公司符合主营业务资质的具体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将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在现有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据此,公司不存在降低资质等级的风险。
综上,公司不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的风险,符合“合法规范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
公开转让说明书“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的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工程不存在与此相关的争议,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工程转包、分包情形,不存在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
(3)请公司补充披露机构投资者的出资结构,其出资公司是否与公司及原股东签署有涉及业绩对赌等特殊条款的协议,若有请补充披露。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
1)公司机构投资者的出资结构
深圳鼎瑞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及其出资结构、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权及股东情况”之“(四)公司其他股东情况”。
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与公司及原股东签署涉及业绩对赌等特殊条款的协议
日,维拓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廖颖生将其所持有公司10%的股权以145.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鼎瑞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廖颖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232%的股权以200万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江育腾;同意杨燕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232%的股权以200万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杨燕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362%的股权以570万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中,股东杨燕、廖颖生2015年4月与江育腾、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19位股东、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16位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存在业绩承诺及股权回购的约定,具体如下:
①业绩及上市承诺
A、廖颖生、杨燕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三年业绩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万
净利润(万元)
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的税后利润。
B、公司在日前新三板挂牌成功。
C、公司在日前达到现行创业板上市条件。
②股权回购
当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及上市承诺中的任一承诺时,江育腾、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廖颖生、杨燕回购江育腾、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并支付扣除分红等收益后按投入年化率18%的费用。
为了避免上述估值调整约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的潜在不良影响,廖颖生、杨燕与江育腾、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上述股权回购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当维拓环境未能于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江育腾、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廖颖生、杨燕按原价回购其持有的维拓环境的股权,并支付按投入年化率18%所得扣除分红等收益后的费用,但该回购应以不影响廖颖生、杨燕对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为前提。”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燕、廖颖生出具声明:如未来发生触发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其将会与上述投资方协商妥善处理该等事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自筹资金、引进新投资人等措施妥善解决有关回购事宜,保证上述约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约定仅为公司股东之间的约定,且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该等条款真实有效。
公司未参与上述约定,公司股东已承诺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相关约定事宜,相关股权回购约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上述约定不会对公司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上述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股权及股东情况”之(四)公司其他股东情况”、“(五)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部分补充披露。
主办券商已核查上述情况并在相关报告中如实披露。经核查,上述约定仅为公司股东之间的约定,且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该等条款真实有效。公司未参与上述约定,公司股东已承诺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相关约定事宜,相关股权回购约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上述约定不会对公司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
请公司和中介机构知晓并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便于登记,请以“股”为单位列示股份数。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2)请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数量,检查股份解限售是否准确无误。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二、挂牌股份基本情况“之“(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之“3、本次可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股份情况”列表显示:
本次可进入
全国股份转
持股数(股)
股份比例(%)
让系统公开
转让的股份
深圳鼎瑞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深圳市睿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出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200,000
(3)公司所属行业归类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民经济、股转系统的行业分类分别列示。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4)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是否正确。
回复:经核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正确。
(5)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挂牌后股票转让方式;如果采用做市转让的,请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做市商信息。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6)历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签字盖章并签署最新日期。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7)请将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审计报告(如有)等披露文件上传到指定披露位置,以保证能成功披露和归档。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8)申请挂牌公司自申报受理之日起,即纳入信息披露监管。请知悉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规则,对于报告期内、报告期后、自申报受理至取得挂牌函并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9)请公司及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检查各自的公开披露文件中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内容,若有,请在相关文件中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10)请公司及中介机构注意反馈回复为公开文件,回复时请斟酌披露的方式及内容,若存在由于涉及特殊原因申请豁免披露的,请提交豁免申请。
回复: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对反馈回复文件进行审慎检查,不存在由于涉及特殊原因申请豁免披露的情形。
(11)请主办券商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券商盖章版本和可编辑版本)。
回复:已根据要求提交。
(12)若公司存在挂牌同时发行,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票发行事项,于股票发行事项完成后提交发行备案材料的电子文件至受理部门邮箱shouli@,并在取得受理通知后将全套发行备案材料上传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BPM)。
回复:公司不存在挂牌同时发行股份情形。
(13)存在不能按期回复的,请于到期前告知审查人员并将公司或主办券商盖章的延期回复申请的电子版发送至审查人员邮箱,并在上传回复文件时作为附件提交。
回复:已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回复: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等并经查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相关重要事项已在《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尽职调查报告》、本反馈意见等相关文件中如实披露。截至本反馈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拓环境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页)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拓环境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页)
项目小组成员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内核专员签字:
______________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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