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不赔是否我陪

我,问个问题?有病不告投保,两年后出事保险公司会不会赔?_保险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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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个问题?有病不告投保,两年后出事保险公司会不会赔?收藏
虽然有个禁止反言这么一项!但是不要求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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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2年是赔的,因为有不可抗辩条款,所以,只要满两年期的话,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拒赔的
那的投保之前没有在医院查过才可以赔吧;。如果医院有记录就诈保了。不赔的
那要看签保险合同时是否有询问到相关的病史,比如:最近5年是否因病住院,是何种疾病。如果当时投保人填写的是不实的信息,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如果客户如实写了病史,保险公司也核保通过了,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没有理由拒绝赔偿。如果当时合同里没有关于过去病史的询问,那么就算客户是带病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必须赔。
一直也挺纠结这个问题的,不过按说是即便带病投保也赔的以后会朝这方面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嘛要真是大病拖上两年什么概念
投保前有如实告知的话,如果保险公司没有附加免责条款的话可以赔
个人觉得,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原则上来说,我国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明确的定义了,人寿保险合同,两年以后变为死合同,保险人没有任何权利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从一条来看,即使带病投保,也必须赔。-----但,我国的保险机制严格的说,不太成熟,岁月很短,还没经历重大的考验,这个不可抗辩条款,也是2009年才开始实施的,在目前,还没有这类案件的纠纷。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比如,英美,他们的保险法中也有不可抗辩条款,但是他们的不可抗辩,是要结合该国的法律来一并执行。比如,有证据证明投保人一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故意对重要事实不做正确申报并有欺诈,诈骗保险金的事实。将不得适用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辨条款。我只能说,法律伸张的是正义,不可抗辩条款,绝对不是道德沦陷,敲诈勒索的保护伞。
楼主啊,你这个问题问的,能让上面一大堆自吹自擂的业务员显出草包原形!你说的,是隐瞒病情投保。“坚持”了两年之后,病情“表现”出来了,去申请理赔,对吧?赔,与不赔,完全就看保险公司是否发现了你的把戏!如果保险公司一直被你迷惑着,根本就没发现你曾经玩弄的把戏,那么,所有的疑问就都不存在了,赔不赔,就看条款呗。如果保险公司到这时候发现了你当初的把戏,别说这才过去两年,就是过去20年,保险公司一样可以告你个恶意投保!严重的(保额巨大、多次投保),则构成欺诈!近几年,这种案例时有发生。有些人会拿出不可抗辩条款来说事,意思是只要过了2年,公司就没权以客户没告知为由终止合同,出险了就应该赔。很多业务员就是这样---脑子就一根筋!保险公司不可以终止合同是一回事,出险了赔不赔,是另外一回事!那个16条,最后一句话说的清清楚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有的条款就规定,“未告知的既往症导致的事故,为除外责任。在这种条件下,就算合同有效,出险了,因为是合同除外责任,照样不赔!
各位!投保两年后自杀也是要赔的!这和带病投保一样都构成欺诈,但却能赔。而带病投保就不一定赔,为什么?
各位这两张图片,第一张是第二张得后一条,他说了,两年后赔偿的。这是我从合同截取的照片
新保险法实施都快4年了,这方面的纠纷早已经不稀奇了。海安县某镇女工古某,03年买了一款重疾险。此前,她的右乳房已经有“癌症”,治疗了半天。但她在投保时,没如实告知。2012年,她的左乳房得了癌症,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发现了她当年的把戏,拒赔。古某当然不甘心,就告上法院。法院的审理结果是这个样子滴:右乳房当时得的癌,是原发性的!跟左乳房长不长癌,没有因果关系!最后,判原告古某胜诉!看起来,一个好法官最管用。
详细地忘记了,只能说自杀赔是国外有权威心理研究机构证明,有自杀意向的人2年内没有实施,那千足金概率的不会再去自杀了,而且大多数自杀的人比如跳楼跳河的,当他们真的迈出这一跳时很多都会喊救命的,我同学就是。以上请了解,而隐瞒病情简单点就好比故意欺诈,行凶,明显的利益动机。一个朋友当初让他买保险,他没买还鄙视我买保险,后来自己查出病了,偷偷地去买了一份,最终虽有不可抗辩,没用的医院有记录。
保险是好的,但保险公司是个坑!现在不用体检,但是出事故了,却要查你过往的病例!投保之前为什么不先查?就是怕有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投保后出事故不用赔,但保险公司已将保费投资获得收益了,这相当于空手套白狼。还有赔付条款很模糊,玩文字游戏。比如我买的附加险,住院医疗保险,写的有什么门诊费啊,药费,手术费等,本以为住院可以赔,看病也可以保。但是后来才知道前提得住院,不住院免谈!它妈的住院被作定语,而平常的理解就是住院费医疗费是并列的词。还有手术,必须也有限制。但之前不会给你说清,反正买之前只说要陪,但没详细说清
哎,碰到据赔肯定火大的。不过静下来反思一下,不光是保险,很多类似的情况都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学车时考交规都90分高分通过了吧,那若干年后你直接再去考呢?若干年前的旅行计划,地点不会搞错但当时想去住的酒店或者想订的航空公司难免也会搞混吧?以上是可能发生在我们个人身上的问题,因为你的文中也有“本以为”“而平常 ”等模糊不肯定的词出现。
保险公司在你投保额不大的时候不会要求体检,但代理人会询问你是否有相关重要病史。我相信大多数人会如实告知,但少不了也有些人会隐瞒但不等于欺诈。接受这样的保单存在,一方面是成本考虑,你一个几百一年的保单人家调查一下你状况的人力物力成本可能都不止了,另一方面也是鼓励人们获得保障,隐瞒的比如是肝功能而病发的是脑肿瘤,那肯定不影响大部分理赔的,顶多会扣除不多的隐瞒产生的风险加费。而如果病发的的是肝癌,人家不赔也合情合理吧。至于条款模糊,您的代理人有至少每年跟您做过一次保单解释么?您看病前有无先和您的代理人联系呢?您有无自己再认真看过合同呢,合同白纸黑字不会骗人的,肯定有着相应的赔付条款。所以选对代理人以及服务最重要,针对您的情况就是要赔付的话小感冒能住院的也去住院,当然具体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约束条件。
属于无如实告知,还有就是买保险的时候业务人员有无询问,
一句话 你如果去大医院留了案底 也就是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查起来很容易 那就不赔如果你没有去大医院留案底 甚至查都查不到
那肯定要陪啊 谁知道你啥时候的得病我就奇怪了 现在谁去医院看个病难道还要带上身份证核对么反正我每次去医院 有个小病小痛的 都说假名字 嘿嘿 (当然我没得过大病,大病就不知道啦)
在14楼提到的额那个案例,希望不要理解偏了。案例清楚地表明,虽然投保后过了2年(),但保险公司仍然有权利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这是真正回答了楼主的问题!只不过在具体这个案例中,法院最后判决客户胜诉,不能不说,这个结果有很多不可复制的偶然因素。代理人,别说大话。这不仅仅是诚信的问题,而是一种自我保护。
我特意去翻合同看免责条款,发现是可以赔的。但如果合同上写了除外,那不赔也有可能。如果是业务员工作疏忽,呵呵,你们有没有想过这笔钱会由这名业务员负担呢!.......某人买了住院医疗补贴的保险,她生育住院问业务员能不能赔,业务员想都不想就说可以赔,最后这笔钱是业务员自己淘腰包的。当然啦,这只是听来的故事....
两年自杀都赔
在可保范围之内一般都是重大疾病,2年得病你不去治啊?要是真不治也行,两年后自杀都给赔付的,
理赔需要提供确诊病例,医生肯定会诊断你这个病是什么时候开始,保险公司知道后有权解除和你的合同,
别听他们的了,如果你是故意隐瞒那么不保,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责任!
什么病啊,都坚持两年了,说明不是什么大病啊。完全可以说是最近体检发现的嘛。
不知道每家公司具体怎么操作的。但我在平安公司所了解的情况是,只要保单过了两年,平安就会赔付
不是有个观察期么
好像是90天怎么的。
建议观看每周质量报告。具体内容是有一个带病投保的客户,代理人想用不可抗辩条款过了两年理赔。结果还没过两年就出事了,结果还是赔了。另外这也充分说明了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肯定可以赔。听疯狗的没意义,多看条款多查资料。至于谁是疯狗会有狗对号入座的,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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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车祸后“不合理离开”
保险公司不赔
一辆豪华轿车凌晨出车祸,损失达34万多元,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但二审中因为司机“不合理离开现场”情节引起了较大争议,南京中院经审判长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票决,合议庭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一判例成为类似案件的“风向标”,此后各级法院此类诉讼也大为减少。日前本报记者在南京中院采访发现了该判例鲜为人知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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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辆豪华轿车凌晨出车祸,损失达34万多元,一审法院判决赔付,但二审中因为司机“不合理离开现场”情节引起了较大争议,南京中院经审判长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票决,合议庭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公司不予赔偿。这一判例成为类似案件的“风向标”,此后各级法院此类诉讼也大为减少。日前本报记者在南京中院采访发现了该判例鲜为人知的“内幕”。
豪车凌晨翻车损失34万遭拒赔
南京市民吴某驾驶一辆豪华轿车于某日凌晨行驶到南京扬子江大道时翻车,吴某称当时由于天黑视线不好,车子撞上了一块石头导致翻车。事发后,他受惊过度且身体受伤,致电自己的父母陪同去医院,同时通知朋友林某到现场处理。林某在吴某离开后拍摄了事故现场,并打电话给认识的修理厂将车子拖走。12小时后的当日中午,吴某报警,因该起事故为事后报案无事故现场,交警无法确认事故原因。当日下午1时许,吴某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了碰撞。保险公司定损确认车辆损失金额为34.4万元,但认为吴某没有及时报案,致使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难以确定,因而拒赔。
司机蹊跷离开,但合同有约定,判赔
索赔遭拒后,吴某将某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吴某等人的证言虽存在多处矛盾不予采信,但是保险合同上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吴某在此期限内通知了保险公司,而且保险公司拒赔时未举证证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34.4万元。
司机“不合理离开”,保险公司不用赔
南京中级法院去年上半年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并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一审二审受理费1万多元。
昨日上午,南京中院此案二审合议庭法官周毓敏介绍说,一审作出的判决是因为对事实部分还存在争议。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是否是撞上石头倾覆所致,保险公司对此有争议,但又提供不出证据,这也是它一审败诉的原因。
二审合议庭采用了二审较少采用的“依职权调取新证据”,而不仅仅是在原有证据上审查。保险公司放弃了对“因倾覆而翻车”的抗辩,予以承认。那么,争议就只有一个:吴某离开现场,12小时后才报案能否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规定,当事人遗弃车辆逃离现场或故意破坏毁灭证据,不赔。此案中,吴某算“逃离”吗?合议庭调取了吴某事发当日凌晨的省人医检查申请单一份,项目为清创。合议庭认为,事故发生后,吴某与父母和朋友联系,后来到医院,清创费为20元,只是轻微受伤,不当场报案没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事发地和时间并非交通繁忙地段和时段,不需要立即清理现场。吴某事发后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取得驾照多年的驾驶人所为,所以认为是“不合理离开”,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若支持赔偿,极易诱发“道德风险”
这起车损索赔案是南京市中院去年出台《关于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后,第一个上“审委会”的案件。二审判决生效后,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中,有多起撤诉,其中玄武区法院就有两起撤诉案件,而在该院一起类似案件的判决中,参照了此案的判决,驳回了车主的索赔诉求,当事人也未上诉。
南京市中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具有相当的典型性。驾驶员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再报案引起的索赔纠纷近年来呈增多趋势,有合理的,但也有大量疑似酒驾、毒驾或无证驾驶等禁驾事由,若支持驾驶员无合理理由擅自离开现场,在目前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现状下极易诱发道德风险,也违反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这样的判决有法可依,而且充分体现了判决的道德导向。在保障法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最大程度实现审判的公平正义上,中院这个审判权机制意见试行近一年来表明,它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这个案件的二审可谓一波三折,整个审判过程可谓精彩,因为法院怎么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整套运行机制都在其中得到了体现。
带您见识不为外人熟知的全新审判机制
A合议庭有分歧
当时的情形是:
合议庭合议时,审判长倾向于维持一审判决,但有两位审判员持不同意见。
—案件怎么判,不是审判长说了算,也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
B审判长联席会议
意见不统一咋办:
审判长提请召开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可是,审判长联席会议的讨论结果是赔不赔3:3,也没有统一意见。
合议庭随后对审判长联席会议的讨论意见进行复议,依旧无法统一意见。
·什么是审判长联席会议?
审判长联席会议由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具有审判长资格的法官组成,发挥广大审判长的经验专长,集思广益,为合议庭提供参考性意见或建议。注意,这里的意见或建议仅供合议庭参考。
·什么情况下召开审判长联席会议?
1、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案件;2、合议庭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有重大分歧,不能形成多数意见;3、持少数意见的法官坚持认为多数意见可能存在错误。
C审委会终决
没办法,请出审判委员会吧
审委会最终表决,多数意见认为应改判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什么是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最高审判组织,负责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对案件裁判有最终决定权。
一个经典案例,成为同类案件审判的“风向标”。
细说车祸后 “不合理离开”
此案投保人最终败诉的原因,是在车祸发生后“不合理”离开现场,那么什么是车祸发生后“不合理”离开现场呢?什么事故必须报警呢?南京中院资深法官、上述案件的二审审判员周毓敏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法律是这么说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对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的情况也进行了列举: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等。
上述案例中,吴某受轻微伤,车辆倾覆不能移动,属于需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而所谓“立即”应该是一个较短的时间段,不可能是十几个小时之后。
即使轻微受伤 也不能离开现场
而“不合理离开”也就是保险合同里说的“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其结果是造成出警人员对驾驶员驾驶状态和资质无从查证,这需要结合生活经验和设立目的予以理解。
按照前述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事故后驾驶员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保护现场,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允许撤离现场。如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需要及时医疗救治等,离开现场就具有了合理性和必要性。因为生命权高于财产权,保险公司不应在危及生命的情形下苛求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
但驾驶员作为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否饮酒、吸毒,是否具有驾驶资格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禁驾事由,都是确定他是否承担事故责任及保险公司确定是否赔偿损失的依据。因此,身体轻微受伤或轻微不适不能作为离开现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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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车祸后“不合理离开”
保险公司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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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赔!三明一男子已经被坑了
三明的黄先生驾车遇刮擦,这几天一直等着保险公司介入,不料却被假保险坑了,被骗去近6000元。
  黄先生于本月2日发生事故,碰了别人的车,要赔6000元。9日上午,黄先生接到一自称保险人员的电话,称要转账给他,让其至一ATM机上输入密码“5980”并确认,以继续操作。黄先生不知是计,操作后才发现账户被转出5980元,对方要求继续转账,引发黄先生怀疑,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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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上传
  民警接警后,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要求冻结支付操作,但为时已晚。目前,沙县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黄先生发生的驾车事故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不过,还有很多事故,找保险公司也无济于事~~有车人士快收藏☟☟这些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
车险是有车一族每年都必须要买的一项开销,它能给我们爱车带来保障,为我们免除不少后顾之忧,但是有些情况你买了保险,却得不到赔偿。驾驶证
2.jpg (88.78 KB, 下载次数: 0)
09:10 上传
驾驶证出现以下问题,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1.驾照被吊销2.无证驾驶出现上述情况,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今年车险进行了商改,改革之后,驾驶证逾期未换证(不满一年)也是可以赔偿的啦!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审
3.jpg (35.82 KB, 下载次数: 0)
09:10 上传
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检的不赔。保险公司只对检测合格的车辆负责,如果检测不通过,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车辆修理过程中,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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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上传
&&车辆在4S店或者其他修车店修理,这期间被弄坏了,出现任何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因此,奉劝大家,一定要去正规的,靠谱的地方修车。超过48小时未通知保险公司的,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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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上传
出现事故一定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一定要在48小时以内。事故超过48小时,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增加设备出现故障的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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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上传
改装车,自己加个尾翼,自己改个轮毂,甚至你车上有改装的地方,保险公司都不会予以理赔。具体的说法是,新车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的,都叫做增加设备!
没有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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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上传
如果车辆发生了剐蹭等事故,记得,一定要先定损,然后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以难以确定损失金额而放弃赔偿。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因操作失误而涉水的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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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上传
涉水有两种可能,一种车辆没有启动,因为自然灾害,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予以赔偿的,但是也要根据保险的类型来判断。零部件丢失,不赔
车上的零部件,或者是车辆的附加零件,丢失的话,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把车停在有保障的地方,以免被贼偷零部件!
在收费停车场出现事故,不赔
9.jpg (50.38 KB, 下载次数: 0)
09:10 上传
&&既然是收费停车场,在你停进去的时候,停车场就应该负责任了,一定要留好收费的凭证,出现事故可以要求停车场赔偿。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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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东西不说确实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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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不赔,那就是原来有刮痕然后自己把车故意刮了去骗保也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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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做滴滴营运出事故有没有赔,或者车拿去做教学车量(现在可以自学)出了事故有没有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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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遇到这样咨询我的客户,可能真的会忍不住开骂。。。
&u&1,对方金杯没有向他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这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会不会遭受处罚?&/u&&br&于理来说,对方应该给你1000元或以下的赔偿(按实际损失计算)。但于情来说,这件事完完全全是你的错,对方向自己保险公司索赔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就算你问交警,交警也会经常嫌麻烦而直接要你自己买单,对方不想报案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更何况你也要把索赔资料给他,你又得自己再弄一份索赔资料交给自己保险公司。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报案,但换成是你是无责方,你也不想鸟对方吧。对方真的不鸟你,你唯一的方法就是起诉对方,但其中的麻烦程度再加上理亏还找人要赔偿的名号,你觉得值吗?!&br&2&u&,车上共4人,车是我和其中一人商议租赁的,由于那人没钱,是我付的钱,出了事故,他们有没有赔偿责任?&/u&&br&我不懂商议租赁是什么情况,关键是租赁合同上写了谁的名字。如果写了对方的名字,而你是驾驶员,那么主要责任在你,他必须负连带责任;如果合同上只有你的名称,而开车的也是你,那从头到尾都是你自己的责任,为什么要其他人赔偿呢?可能你会觉得自己是受了其他人影响才会这么疲劳的,那我问你,你的身体是你的还是他们的,你累了就不知道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怕他们瞧不起你?怕丢人?现在出事了才丢人,面子不值钱啊老兄。。&br&&u&3,租赁公司只买了三者和车损,并且无其它手续,是否有过错?&/u&&br&没有,除了交强险之外,买什么保险那完全是买家自愿的,你觉得租赁公司买得少那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租他的车,你没有权利要求租赁公司购买什么样的保险。。至于其他手续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方面的手续,PASS。。&br&&br&最后劝你一句,这件事完完全全就是你自己的责任,从你的表达就看得出你是想找个人替你承担赔偿而已。。&br&&br&修改了一下,原版本的第一条太过于情绪化,误导了大家,在这里给题主以及各位看官道个歉。对不起&br&&br&补充一下评论的问题:&br&&img src=&/18e8907bddafffe8adfcafb9a4d8991c_b.png& data-rawwidth=&822& data-rawheight=&310&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822& data-original=&/18e8907bddafffe8adfcafb9a4d8991c_r.png&&截图来自百度百科
1,对方金杯没有向他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这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会不会遭受处罚? 于理来说,对方应该给你1000元或以下的赔偿(按实际损失计算)。但于情来说,这件事完完全全是你的错,对方向自己保险公司索赔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就算你问交警,交警也…
你全责,人家报案消遣定损员玩?车上其他人赔不赔我不知道,但是说责任人家半点没有。你是驾驶证你知道交通法规你知道自己身体,车上其他人睡着了跟你事故没半毛钱关系,累了你找服务区休息…租车公司应该在租车时候告诉过你车辆保险情况,承受不承受不你可以不租……&br&最后不要拉不出屎来怪地球,没有那么多合不合理,自己错了就错了
你全责,人家报案消遣定损员玩?车上其他人赔不赔我不知道,但是说责任人家半点没有。你是驾驶证你知道交通法规你知道自己身体,车上其他人睡着了跟你事故没半毛钱关系,累了你找服务区休息…租车公司应该在租车时候告诉过你车辆保险情况,承受不承受不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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