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声2016年新农合意外伤害报销能报销吗

微新闻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工作的通告99%的长武人,都点了上方关注长武微生活长武微生活 长武微生活一个有态度的本地媒体热文.美食.交友.托管.推广.活动.运营.商业合作:微信同号关注长武微生活,了解最新最热本地资讯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咸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1460号)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拨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启动资金的函等新农合大病保险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有效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结合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运行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咸阳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居民二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期间及报销时间2016年咸阳市参合居民的大病保险期间是自日零时起至日二十四时止,凡在此期间参合居民患病治疗并办理出院手续且符合大病保险赔付条件的都能享受大病保险政策日起开始受理案件三2016年咸阳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及赔付比例2016年咸阳市参合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规定报销后,对个人年度单次或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10000元(贫困人口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费用高低分段给予赔付,分段赔付比例为(不低于50%):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政策超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元)赔付比例(%)30000以下(不含)50(不含)60(不含)70000(不含)80150000(含)以上90注: 1.新农合大病二次赔付年度个人累计赔付封顶线为40万元;2.新农合农村贫困人口的范围以市扶贫办和市民政局提供的名单为准四报销方式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采取窗口一站式报销,具体有两种报销方式:(一)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中国人寿首批在咸阳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咸阳市彩虹医院等7所市级医院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结算窗口凡在这7所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出院时在完成新农合报销的同时,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即可在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窗口进行大病保险即时结算(二)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一站式报销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已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窗口凡在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含非直通车和直通车)及市域外其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出院后首先要将住院相关资料统一交县新农合经办中心,由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出具全市统一的新农合住院补偿表,然后直接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新农合大病服务窗口进行新农合大病报销五报销流程(一)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大病保险报销流程(见附件)(二)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大病保险报销流程(见附件)六报销资料(一)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所需资料1患者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居民健康卡原件(审核后退回);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收据联);新农合报销补偿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盖章);2定点医院提供患者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二)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一站式结算所需资料(患者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居民健康卡原件(审核后退回);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如原件合疗办已收审,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收审单位印章);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盖章);新农合报销补偿表原件七新农合与大病保险相关政策衔接(一)关于迁入人员和当年出生新生儿大病保险政策长武县外迁入的新农合参合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按正常参合人享受报销政策,对于新农合大病保险也同样适用,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不在另行增加个人缴费,迁入者同样按照正常参保人享受新农农合大病保险政策长武县内当年出生新生儿,新农合政策规定按正常人享受新农合政策,对于新农合大病报销同样适用,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不在另行增加个人缴费,同样按照正常参保人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二)关于全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参合人员信息核对人寿长武支公司在受理参合患者大病保险报销申请时,首先对客户的实际信息与大病系统进行核对,凡是与系统中信息不符的,应暂停报销,及时与县新农合经办中心进行沟通,核对信息,对于信息不符的,提供患者真实身份证件由所在地新农合经办中心进行信息核对纠正,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在接到合疗办信息反馈后,对大病系统客户信息进行完善,进行报销处理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与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要做好配合和衔接(三)关于合规费用确定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费用统一按照政策规定,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住院总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费用-新农合基金补偿费用-大病报销起付线(四)关于住院前一周内连续产生的门诊检查费用新农合大病保险统一按照全市新农合政策规定保持一致,给予报销,参保患者应提供相应门诊治疗发票复印件(五)关于贫困人口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政策全县贫困人口报销政策按照咸阳市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咸卫发[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国人寿长武支公司在进行贫困人口识别时应与县新农合信息系统标识的贫困人口信息保持一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武支公司&&&&&&&&&&&&&&&&&&&&&&&&&&&&&&& 长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目前1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你离武清的距离,只差一个公众号加入武清人自个儿的微信圈长按并识别二维码商业合作电话微信:该作者最新发布网友推荐的文章最新发布的文章@黑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2016年新农合政策解读
黑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2016年新农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19:21:24 文章来源:
《黑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2016年新农合政策解读》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最新政策尚未出台,暂时只能参考去年相关政策。  (一)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二)下列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服务项目  (1)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出最低床位费的费用),家庭病床费;  (3)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  (4)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  (5)输血费(包括全血、成分血和血液制品);  (6)《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包括新项目、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等);  (7)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2、非疾病诊疗项目  (1)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  (2)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  (3)镶牙(包括种植牙)、洁牙、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  (4)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  (5)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  3&、&预防保健项目  (1)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2)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3)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  (4)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  (5)利用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包括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等;  (6)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  (7)国家免费治疗的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  4、保健、康复器械及用品  自用保健、康复的各种按摩、磁疗、检查、化验、治疗的器械和用品,包括助听器、矫形器、牵引器、拐杖、轮椅、按摩器、磁疗用品、护背、护腰、护碗、护膝、血压测量仪、血糖检测仪等。  5、治疗项目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视力矫正术、康复医疗等;  (3)音乐疗法(精神疾病患者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性功能障碍、男女不孕不育症诊治、非病理性终止妊娠、非病理性剖腹产等;  (5)计划生育及其并发症、后遗症的诊疗费用。  6、不予补偿的情形  (1)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戒烟、戒毒、自伤、自残、自杀及医疗事故等。  (2)计划外生育(包括自然和病理分娩)。  (3)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  (5)参合患者不遵守医嘱而拒不出院者,自通知出院的第二天起发生的一切费用。  (6)住院疗养所发生的费用。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最新政策尚未出台,暂时只能参考去年相关政策。  各市卫生局:  为确保完..…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最新政策尚未出台,暂时只能参考去年相关政策。  一、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最新政策尚未出台,暂时只能参考去年相关政策。  全市农村居民:我市新型农..…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最新政策尚未出台,暂时只能参考去年相关政策。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最新政策尚未出台,暂时只能参考去年相关政策。  住院报账程序:  医院直..…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也关注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请关注小编为你收集的最新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很多家庭因此减轻了看病压力。热点民生资讯,百姓关注问题,请多关注网站最新消息。  近日,一名湖北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条件。网友称,他在福建厦门做了肢残纠正手术,但回到家乡却难得报销医疗费。对此,中共湖北省委..…
  近年来,我国国家政策不断朝民生医疗方面倾斜,减轻了不少农村家庭的看病压力。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合作医疗资料,持续关注网站更新,更多新的有用的信息为您呈现。  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地合管所或其指定单位结报。  参保居民结报医疗费用时,应提供病历卡、正规票据、转诊病人须提供转诊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很多家庭因此减轻了看病压力。热点民生资讯,百姓关注问题,请多关注网站最新消息。  河南省卫生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2012年新农合报销新政策进行了通报。在公布的新农合的新政策中,利好消息“一箩筐”,这些利好包括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报销..…
[03-01] [03-01] [03-01] [03-01] [03-01] [03-01] [03-01] [02-26] [02-26] [02-26] [02-26] [02-26]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您好!2015年没有购买新农合,2016年购买,请问2015年产生的住院费用2016年可以报销吗?
您好!2015年没有购买新农合,2016年购买,请问2015年产生的住院费用2016年可以报销吗?
问题类型: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2015年新农合补偿须知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2015年新农合补偿须知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当前位置:
>> 政务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目录 >> 市卫生局
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市辖区新农合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2016年市辖区新农合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日
2016年市辖区新农合补偿方案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有关2016年新农合工作的部署要求,及市卫生计生委印发的《2016年全市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结合市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金筹集及分配
新农合筹资标准预计达到56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150元/年/人,政府补助预计达到410元/年/人。具体筹资标准和地方配套补助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正式文件为准。
分配方式:门诊基金(家庭账户+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住院统筹基金(包括大病保险保费)+风险基金。
基金安排:安排70元/年/人(其中:门诊家庭账户30元/年/人,普通门诊统筹40元/年/人)作为门诊基金;安排460元/年/人,作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用于参合人员普通住院(含慢性病门诊和特殊大病门诊)医药费补偿和22种重特大疾病保障;安排20元/年/人为参合人员购买大病保险;安排10元/年/人用于支付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补助。
二、医疗待遇期限
待遇期限为日至12月31日。
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普通门诊。乡镇(社区)、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首先使用门诊家庭账户资金,无余额后,再使用门诊统筹资金。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家庭参合成员共同使用门诊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资金,门诊统筹补偿达到最高限额后(家庭参合人数×限额40元/年/人),不再享受当年普通门诊补偿待遇。门诊统筹资金有结余的,不计入门诊家庭账户,结转到下年度基金中使用。
(二)门诊慢性病和特殊大病。医疗费用使用住院统筹基金进行补偿,年度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0%(肺结核病报销比例为80%),年封顶线为2万元。门诊特殊大病:补偿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随就诊医院住院补偿待遇。门诊慢性病和特殊大病补偿病种见附件3。
(三)住院待遇。
1.疾病补偿。乡镇(社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中二级及以下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0%;三级的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即时结报的报销比例为45%,非即时结报的报销比例为4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药费用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15%,年封顶线为1万元。
继续实行14个单病种最高限额补偿,补偿病种见附件4。
2.外伤补偿。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外伤患者,报销补偿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30%。具体参照市新农合办《关于印发〈市辖区参合外伤患者就医补偿办法〉的通知》(哈农合办发〔2012〕2号)规定执行。
3.分级诊疗补偿。在严格执行分级诊疗的前提下,依据省、市有关新农合“限治病种”诊疗及费用标准的文件规定,对区级、乡镇(社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总费用最高限价管理的80个单病种,报销比例分别为75%、95%。
(四)最高支付限额。年度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和特殊大病)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15万元。
(五)优惠待遇。
1.慢性肾衰竭的参合患者实施门诊血液、腹膜透析治疗的,血液透析每次费用在400元以内,腹膜透析每次费用在150元以内,报销比例为100%。其他参照《关于做好新农合终末期肾病患者门诊透析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哈卫农发〔2013〕40号)规定执行。
2.继续执行《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免费助产服务的通知》(哈卫农发〔号)。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工作,筛查项目费用纳入补偿范围,与参合产妇医疗费用一并补偿。农村孕产妇免费助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
3.继续执行《关于部分乡镇卫生院试行新农合基本医疗服务费全额补偿的通知》(哈卫农发〔2012〕29号)。
4.卫生计生部门确认的失独家庭成员,及民政、残联部门资助参加新农合的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五保户等特困人员,持有效证明,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低保证》或《残疾人证》等,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和特殊大病)医药费用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对有两种以上证明的,只享受一种优惠不累加。
5.双向转诊补偿。对双向转诊下转患者进行康复、恢复性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取消起付线;上转患者不取消起付线。新农合经办机构要严格审核下转证明等有关材料。
6.继续执行“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和中草药材及饮片的报销比例提高5%”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7.继续实施22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具体实施参照《关于转发省卫生厅黑卫农发〔号文件的通知》(哈卫农发〔号)及《关于实施新农合部分重特大疾病门诊管理的通知》(黑卫指导发〔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新生儿待遇。以“预产儿”的身份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享受当年度新农合待遇。否则,不享受当年度新农合待遇。
四、大病保险待遇
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哈卫联发〔2015〕13号)的统一规定,累计起付线为1.2万元,年度内只扣除一次;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
五、具体补偿规定
(一)药品。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药物,按照省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文件规定执行。区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新农合用药目录》内的药物。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按100%的比例计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区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省新农合用药目录》内的非基本药物,按95%的比例计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单价超过40元和50元以上(含40元和50元)的《省新农合用药目录》内的非基本药物,分别按85%和80%的比例计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使用《中草药材及饮片目录》内的中草药材及饮片费用实行限价补偿。《目录》外的药物不予补偿。
(二)诊疗。诊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现行政策执行。价格不超过100元的诊疗服务收费项目,按100%的比例计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对价格超过100元的收费项目,按75%的比例计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三)耗材。对合规的医用耗材费用,采取低价高率、高价低率的差别差率的补偿方式计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再按照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予以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为5,000元。
表:医用耗材差别差率报销标准
5000元以上
(四)一般诊疗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将一般诊疗费通过基本药物、诊疗人次等绩效考核形式,以门诊总额付费方式拨付。具体实施参照原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新农合预拨一般诊疗费实施村医补助的通知》(哈卫联发〔2012〕4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转诊和接续
(一)转诊就医。
1.经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中三级甲等医院签署转诊证明,患者转至省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按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补偿;未签署转诊证明的,按非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补偿。
2.在外地(不含境外)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的,需提交外出打工或探亲、异地居住证明,以及当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就诊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和级别证明,住院医药费参照市辖区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补偿。
3.在非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参合地乡镇新农合办或参合缴费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予以代办22种重特大疾病转诊、医药费用报销补偿等事宜。患者出院一个月内,须将有关材料报送参合地乡镇新农合办或参合缴费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每年3月末前办理完上一年度补偿事宜,过期不予报销补偿。
(二)转移接续。严格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61号)的规定“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如果异地转移,原则上本年度继续在户籍所在地参合,年底前持相关证明到转入地,按转入地规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执行。
七、不予报销的医药费用
(一)整容、美容、无功能障碍的矫形、镶复、配镜、近视矫正手术、产前保胎、治疗不孕不育以及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刑事犯罪、违法肇事;自身故意,如酗酒、自杀、自残、吸毒、戒毒、服毒(精神病患者除外)等;受雇佣、帮忙等所致自身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患者医疗费用;
(四)按规定应当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五)不属于新农合用药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侵害人承担,如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伤害的医疗费用;
(七)违反服务协议,不符合新农合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
八、保障措施
(一)实施支付方式改革。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农合付费方式改革的通知》(哈卫农发〔号)相关要求,继续实行门诊总额付费和住院按病种付费、按人次定额付费或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一般诊疗费实施总额付费方式支付;开展即时结报的乡镇(社区)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施按病种付费、按人次定额付费或按床日付费方式支付。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付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等,促进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控制服务成本,降低医药费用。
(二)实施即时结报(垫付制)。参合人员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出院结算时只交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医药费用补偿款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即时结报,不支付垫付费用。同时,推进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即时结报。患者住院期间《新农合医疗证(卡)》由定点医疗机构保管,并于24小时内进行住院登记,上报市新农合办,否则不予审核。
(三)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发新农合“限治病种”诊疗及费用标准的通知》(黑卫指导发〔号),及省、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要求,市辖区要积极研究本地区的具体政策细则,合理确定单病种医疗费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不下降,合理确定补偿费用标准,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合理分流,做好分级医疗的推进实施工作,提升参合患者实际受益水平。
(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和新农合“七项制度”,认真做到收费单、医嘱单、报告单“三单”相符,履行“告知”义务,未经患者签字认定,擅自使用自费药品或高值耗材等而引起医患纠纷的,其费用和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坚决保障参合患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参合人员的合理需求;同时,加大对骗取、套取基金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附件:1.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新农合新增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报销项目的通知
2.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新农合部分重特大疾病门诊管理的通知
3.门诊慢性病和特殊大病补偿病种
4.市辖区单病种最高限额补偿标准
5.市辖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大病补偿病种
一、门诊慢性病补偿病种
(一)西医慢性病(22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乙肝、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炎、肝硬化、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癫痫、造血系统疾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系统性红斑狼疮、胰腺炎、哮喘和肺结核。
(二)中医慢性病(12种)。中风、胃脘痛、淋症(尿失禁)、郁症、痹症、水肿、泄泻、便秘、不寐(失眠)、痛经、消渴和眩晕。
二、门诊特殊大病补偿病种
特殊大病(5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脏器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慢性白血病和血友病。
市辖区单病种最高限额补偿标准
单病种最高付费标准(元)
自然临产阴道分娩
阴道分娩(包括阴道手术助产)
承诺基本医疗免费的机构900;其他医疗机构700
行内镜下息肉切除术
急性单纯/化脓性阑尾炎
行阑尾切除术
计划性剖宫产
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
直肠肛管周围脓肿
行肛周脓肿切开引流术
行肛裂切除术
老年性白内障
行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 人工晶体植入术
行腹股沟疝修补(含补片修补)术
痔(内、外、混合)
行痔切除、血栓外痔剥离术
行瘘管切开、挂线、切除术
单纯性下肢静脉曲张
大隐或小隐静脉高位结扎+抽剥+缝扎术
结节性甲状腺肿
行甲状腺(部分/次全/全)切除术
子宫平滑肌瘤
行经腹子宫全/次全切除术
行腹腔镜/经腹胆囊切除术
市辖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其中:省中医医院、省中医医院南岗分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第四医院道外分院、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省森工总医院、省农垦总局总医院、省农垦总局总医院一分院、省农垦总局总医院二分院、市骨伤科医院、爱尔眼科医院、长江肾病专科医院、中德骨科医院、香康医院、工业投资集团职工医院、祥云皮肤病医院和三精肾脏病专科医院等18家为省级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
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三级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专科医院、市第一专科白渔泡医院、市胸科医院、市传染病院、市儿童医院、哈尔滨二四二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等13家。
(二)二级及以下医院。市朝鲜民族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老年医院、省第五医院一分院、省商业职工医院、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省电力医院、省海员总医院、省海员总医院利民分院、市公安医院、市穆斯林医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医院、汽轮机厂医院、电机厂医院、锅炉厂医院、星光医院、电机厂机电工业公司医院、肉联医院、和糖医院、长安皮肤病医院、建国医院、建民医院、贵生堂中医医院、济华综合医院、美罗湾医院、汲康医院、壮一堂中医医院、侯丽萍中医医院、友好风湿病医院、宣德医院、献臣中医皮肤病专科医院、哈影医院、省总工会医院、普瑞眼科医院、惠好医院、德正医院、文康医院、益人骨病医院、世济中医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焦视眼科医院、西苑中医医院、嵩山医院、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民安医院、夏氏骨伤医院、五博胃肠医院、君康皮肤病医院、地德里医院、冰城银屑病医院、圣仁结石病专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桥分院、济仁中医医院(门诊)、大发综合门诊部等55家。
三、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道里区人民医院、道里区中医医院、道外区人民医院、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道外区太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岗区人民医院、南岗区妇产医院、南岗区中医医院、香坊区人民医院、香坊区第一中医医院、香坊区第二中医医院、香坊区肛肠医院、平房区人民医院、平房区中医医院,及各区结核病防治所(门诊)等20家。
四、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
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和松北区所辖乡镇卫生院24家,道外区精神病专科医院1家,村卫生室318家。
五、社区定点医疗机构
道里区新华、康安、工农、抚顺、共乐光华、建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岗区哈西、奋斗、芦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道外区化工、新一、南马、黎华、靖宇、太古、大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香坊区新成、安乐、黎明、和平、进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房区兴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松北区松浦、松北、万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6家。
六、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一)确诊定点医疗机构。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一专科医院、市胸科医院,以及市辖区各区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所。
(二)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
七、承诺农村孕产妇免费助产项目定点医疗机构
汽轮机厂医院、电机厂医院、锅炉厂医院、道里区人民医院、南岗区人民医院、道外区人民医院、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香坊区人民医院、平房区人民医院、道里区新发镇红十字医院、南岗区红旗满族乡卫生院、南岗区王岗镇中心卫生院、香坊区幸福镇卫生院13家。
主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承办: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承建维护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信息中心
备案编号:黑ICP备号网站邮箱:zfw@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意外摔伤新农合报销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