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贫困户产业帮扶台帐表投资怎么建帐

探讨如何提高林沙产业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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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次数:人次探讨如何提高林沙产业的经济建设1.VIP俱乐部2.查看资料3.订阅资料4.在线投稿5.免费阅读6.会员好评7.原创检测8.教材赠送9.联系我们10.常见问题
1森林及生态工程现状
为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东胜区开展了工程建设,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日元项目等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根据2010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近年来实施的生态建设工程面积达到。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三北防护林工程面积;退耕还林工程;其他工程(日元项目)面积。东胜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匀等问题依然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也必将进一步加大。一是社会需求向多元化发展与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经营水平低、综合效益差与促进区域发展、满足林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应结合生态建设工程,进行沙产业建设。通过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的协调,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地域间的协调,将林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保证全社会的整体协调性。东胜区降水量少、大风天数多、蒸发量大、气候干燥,自然生态系统脆弱,土地沙化、退化的潜在威胁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抑制,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难度大。尽管东胜区林草植被明显增加,但自然生态系统还未恢复,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情况还未得到扭转,土地沙化、荒漠化的潜在威胁还没有彻底摆脱。
2沙产业发展的措施
2.1充分发挥灌木树种在沙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中所占优势和地位日益突出。特别是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实施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灌木林在生态建设和治理沙地中的重要性,而逐步加强灌木林地的保护和人工造林力度,灌木林地的面积也逐年增加。
2.2协调发展,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
生态效益优先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就是木材,这就决定了林业必须把木材生产放在首位。现在形势和条件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是生态需求,是防止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沙化和涵养水源、保护环境等更高层次上的需求。因此,必须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天保、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重点工作,真正实现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转移。在严格保护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加快生态恢复与建设的同时,发展沙产业,积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营造人工林,加快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森林科学经营,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确保区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发达的林沙产业结构,创造优良的林业环境,推进沙棘、沙柳和柠条等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东胜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东胜林业健康发展。
2.3坚持科学发展观,从东胜实际出发,确立防沙治沙及生态建设新思路
西部和南部沙区以种植沙柳为主,适当与柠条、沙棘、红柳等树种混交造林,“封飞造”结合,实施锁边封沙治理;东部地区以柠条、沙棘、油松混交林造林为主,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实践证明,分区治理的措施是得当的,“十五”以来,东胜区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为8.4万hm2,每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34万hm2,每年可减少向黄河排沙3000万t。全区治沙造林工作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促进了东胜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2.4实行全面禁牧,保护防沙治沙治理成果
实践证明,东胜区禁牧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方面,禁牧使造林保存率和造林合格率大幅提高,林草覆盖面积不断扩大,林草得到有效休养生息。全区林草面积达到20.3万hm2,牧草的平均高度达60cm,年产草量达到3.04亿kg,是1999年的50倍。另一方面,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业基础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畜牧业生产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到2008年底,东胜区已建成养殖小区60处;建设标准化棚圈600余处,3.6万m2;建“两贮三化”窖池8376处,总容积达21万m3;青贮种植面积0.2万hm2,产量1.2亿kg;牲畜总头数由1999年的11.06万头只增加至30.96万头只,羊绒产量由1999年的4t增加到58t;母畜和绒山羊的养殖比重增加,畜群出栏周转速度加快,出栏率和绒毛质量大幅提高。
2.5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赢”东胜区
按照“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的基本思路,在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的同时,围绕“调整结构、改善生态、增收增效”的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沙区生态建设不动摇,一手抓沙区资源开发利用不放松,立足沙区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积极做大做强以沙棘、沙柳、家具制造和生态旅游为主的林沙产业,并逐渐取得了“沙漠增绿、资源增值、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明显成效。
2.5.1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对林沙产业园区的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东胜区林业建设转变旧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林业发展是基础,农民增收是关键,农村进步是根本。一是要牢固树立林业的发展地位。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的首要地位。二要切实提高对林沙产业建设的全面认识。在广泛引导和广大群众提高认识,全面了解新时期新阶段的林业发展方向,全面学会运用现代林业的标准和要求去发展。培养新型农民,最大限度地适应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的建设模式、思路和办法。三要统筹协调、全面配合、共同营造林沙产业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转变。
2.5.2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龙头
企业是林沙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东胜区按照“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思路,为增强龙头企业辐射作用,东胜区对符合林沙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规模和效益达到一定发展水平的林沙企业,在资金、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把园区建设作为林沙产业规模化经营的有效载体。一是要根据东胜的自然资源、经济基础、人才、科技及区位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与当地特色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把沙棘、沙柳、柠条种植及精深加工确定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二是政策到位。积极调动农户种植沙棘、沙柳和柠条的积极性,坚持实行“谁治理、谁拥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对土地实行有效流转和合理利用。三是服务到位。东胜区一改过去的旧的的观念,扶持壮大林沙产业规模,加大对林沙产业的投入,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种植。不断的扩大沙棘、沙柳和柠条的种植面积,形成了企业投资为支撑,地方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格局。为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国土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积极提供优质的服务。
2.5.3逆向拉动,林沙产业与林业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东胜区林沙产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经济社会功能日益增强。依托得天独厚的灌木资源优势,积极实施“逆向拉动”战略,用林业产业化的发展思维来指导林业生态建设,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支持宏业人造板、天骄沙棘资源、高原圣果等林沙龙头企业,建成沙柳原料林基地2.53万hm2、柠条原料林基地3.93万hm2、沙棘原料林基地5.00万hm2,建立健全发达的林沙产业结构,创造优良的林业投资环境,推进沙棘、沙柳和柠条等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东胜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东胜林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形成以沙棘加工为主的林果一体化和以沙柳加工为主的林板一体化的林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铜川镇沙棘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引进王致和天骄、高原圣果、伊利达、佳音和万立五家公司,其中,天骄、高原圣果已经投入生产,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供不应求;二期工程现已启动;宏业人造板厂年产高密度板8万m3;林业产业链不断延伸,食用菌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九成功、秦直通等生态旅游业日渐兴起。林沙产业已经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5.4构建和谐,以林沙产业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东胜区
在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结合东胜区实际情况,建成林沙产业园区,拉动生态建设,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通过林沙产业园区的建设,可以使当地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农村人口合理有序聚集,推进东胜区城乡统筹建设。二是通过园区核心区的建设,使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合作组织、农户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整体效应、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总之,通过加快林沙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可以从根本上缩短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到目前,东胜区林沙产业发展比较迅速,以沙柳原料为依托建成中密度纤维板创花板厂1个,年产量8万m3,产值近1亿元,年利税2500万元;以沙棘资源依托建成沙棘醋酱系列饮品生产线及沙棘深加工企业5个,年产量1200t,产值800万元,利税100万元;以森林资源依托绿色生态旅游业方兴未艾,使森林资源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体现出经济效益。
3结语进一步延伸林沙产业链条,提高林沙产品的综合利用和转化价值,从而实现“高原增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林业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林业,推进林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者:郝世文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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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重点投资项目推介会在北京举办
时间:  信息来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月29日下午,借助我委“走进内蒙古—盟市重点投资领域推介活动”平台,“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重点投资项目推介会”在北京市成功举办。我委邀请20多位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旅游、中医药、投资等领域的企业家、投资者参会。推介会由利用外资与经济协作处副处长徐峻峰主持,自治区科技厅厅长李秉荣、阿拉善盟委书记云喜顺出席推介会并致辞。
推介会上,云喜顺介绍了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发展特色沙产业、开发沙漠旅游、发展设施农业、大力推进生态建设的特色优势和发展战略。云喜顺希望,各界有识之士齐聚乌兰布和,通过实现各自的梦想,近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建功立业。
  李秉荣代表自治区科技厅向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重点投资项目推介会在京举办表示热烈祝贺。李秉荣表示,自治区科技厅将围绕科技支撑、技术升级等方面,全力帮助企业在示范区投资兴业。
  推介会上,集中观看了示范区招商引资专题片《福聚乌兰布和》,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志强就示范区未来一段时期拟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向与会嘉宾和企业家做了全面推介。
本次推介会为宣传内蒙古、阿拉善盟的经济形象和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走进内蒙古—盟市重点投资领域推介活动”已经成功举办6期,活动努力为盟市、企业对接创造机会,日益受到了自治区各盟市、相关厅局及驻京相关企业、投资者的重视。下一步,我委将根据自治区产业发展布局及盟市重点招商领域等具体情况,更有针对性的组织招商推介活动,努力吸引更多投资者在我区投资兴业。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与经济协作处 您是第  位访客
投资咨询与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投资促进会  
技术支持: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 内蒙古经济信息中心  据商务部消息,当地时间1月20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沙特阿拉伯商工大臣拉比阿在沙特首都利雅得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沙特阿拉伯王国商工部关于产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提升在石化、汽车、家电、建材、物流、石油装备、清真食品等领域的产业合作,加强在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合作和经验交流,鼓励企业参与工业、科技园区投资。通过加强信息和人员交流、鼓励创新领域合作、举办展会论坛等方式,为产业合作项目提供便利和鼓励措施,支持产业整合及出口行业发展。《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提高中沙两国在产业领域投资的合作水平,对各自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宁夏、广东等地有关企业正积极与沙方企业就共同在沙特建设中国产业园区开展协商。下一步,中沙有关部门将根据《备忘录》有关内容,积极指导和推进有关企业开展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的合作。  (编辑: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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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置流动资产;
&&&&(二)待处置固定资产;
&&&&(三)待处置股权投资;
&&&&(四)待处置无形资产;
&&&&(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403&长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903&定向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拔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权投资
&&&&(二)债权投资
&&&&(三)其他投资
&&&&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1904&待转投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5103&股权转让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4&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5&委托管理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
&&&&2.利润表(会企02表)格式如下: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项&&&&目&&&&&&&&&&&&&&&&&&&&&&&&&行次&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一、收益&&&&&&&&&&&&&&&&&&&&&&&&&&&&&&1
&&&&1.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2
&&&&2.利息收入&&&&&&&&&&&&&&&&&&&&&&&&&&&&3
&&&&3.股权转让收益(亏损以“-”号填列)&&&4
&&&&4.委托管理费收入&&&&&&&&&&&&&&&&&&&&&&5
&&&&5.其他业务收入&&&&&&&&&&&&&&&&&&&&&&&&6
&&&&二、费用&&&&&&&&&&&&&&&&&&&&&&&&&&&&&&7
&&&&1.营业费用&&&&&&&&&&&nb
&&2.管理费用&&&&&&&&&&&&&&&&&&&&&&&&&&&&9
&&&&3.财务费用&&&&&&&&&&&&&&&&&&&&&&&&&&&10
&&&&4.利息支出&&&&&&&&&&&&&&&&&&&&&&&&&&&11
&&&&5.其他业务支出&&&&&&&&&&&&&&&&&&&&&&&12
&&&&6.营业税金及附加&&&&&&&&&&&&&&&&&&&&&1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
&&&&&&&&加:补贴收入&&&&&&&&&&&&&&&&&&&&&15
&&&&&&&&&&&&营业外收入&&&&&&&&&&&&&&&&&&&16
&&&&&&&&减:营业外支出&&&&&&&&&&&&&&&&&&&17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18
&&&&&&&&减:所得税&&&&&&&&&&&&&&&&&&&&&&&19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
&&&&3、现金流量表格式如下:
现&金&流&量&表
&&&&&&&&&&&&&&&&&&&&&&&&&&&&&&&&&&&&&&&&&&&&&&&&&&&&&&&&&&&&&&&&&国投会03表
&&&&单位名称:&&&&&&&&&&&&&年&&&&&&&月&&&&&&&&&&&&&&&&&&&&&&&&&&&&&单位:元
&&&&&&&&&&&&&&&&项&&&&目&&&&&&&&&&&&&&&&&&&&&&&行次&&累计发生额&&本月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
&&&&&&&&收到的税费返还&&&&&&&&&&&&&&&&&&&&&&&&&&&&&&&&&&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
&&&&&&&&现金流入小计&&&&&&&&&&&&&&&&&&&&&&&&&&&&&&&&&&&&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
&&&&&&&&支付的各项税费&&&&&&&&&&&&&&&&&&&&&&&&&&&&&&&&&&7&&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8&&
&&&&&&&&现金流出小计&&&&&&&&&&&&&&&&&&&&&&&&&&&&&&&&&&&&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理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0&&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1&&
&&&&&&&&其中:收回的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2&&
&&&&&&&&&&&&&&收回的债权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3&&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4&&
&&&&&&&&其中:收到的存、贷款利息&&&&&&&&&&&&&&&&&&&&&&&15&&
&&&&&&&&&&&&&&分得股利和利润所收到的现金&&&&&&&&&&&&&&&16&&
&&&&&&&&&&&&&&股权转让收到的现金净收益&&&&&&&&&&&&&&&&&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而收回的现金净额&&&&&&&&&&&&&&&&&&&&&&&&&&&&&&&&&&&18&&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19&&
&&&&&&&&现金流入小计&&&&&&&&&&&&&&&&&&&&&&&&&&&&&&&&&&&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2&&
&&&&&&&&其中: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3&&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
&&&&&&&&现金流出小计&&&&&&&&&&&&&&&&&&&&&&&&&&&&&&&&&&&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
&&&&三、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8&&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9&&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
&&&&&&&&现金流入小计&&&&&&&&&&&&&&&&&&&&&&&&&&&&&&&&&&&3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3&&
&&&&&&&&其中:利息支出所支付的现金&&&&&&&&&&&&&&&&&&&&&3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
&&&&&&&&现金流出小计&&&&&&&&&&&&&&&&&&&&&&&&&&&&&&&&&&&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计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补充资料&行次&&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38&&
&&&&&&&净利润&&&&&&&&&&&&&&&&&&&&&&&&&&&&&&&&&&&&&&&&&&39&&
&&&&加: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40&&
&&&&&&&&固定资产折旧&&&&&&&&&&&&&&&&&&&&&&&&&&&&&&&&&&&41&&
&&&&&&&&无形资产摊销&&&&&&&&&&&&&&&&&&&&&&&&&&&&&&&&&&&4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3&&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44&&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减收益)&&&&&&&&&&&&&&&&&&&&&&&&&&&&&&&&&&&&&4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47&&
&&&&&&&&财务费用(含利息支出)&&&&&&&&&&&&&&&&&&&&&&&&&48&&
&&&&&&&&投资损失(减:收益)&&&&&&&&&&&&&&&&&&&&&&&&&&&49&&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5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5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5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53&&
&&&&&&&&其他&&&&&&&&&&&&&&&&&&&&&&&&&&&&&&&&&&&&&&&&&&&54&&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56&&
&&&&&&&&债务转为资本&&&&&&&&&&&&&&&&&&&&&&&&&&&&&&&&&&&57&&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的债券&&&&&&&&&&&&&&&&&&&58&&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59&&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60&&
&&&&&&&&现金的期末余额&&&&&&&&&&&&&&&&&&&&&&&&&&&&&&&&&6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63&&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
&四、利润表编制说明&&41人赞同
&&&&(一)本表反映投资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收益总额。本项目根据“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投资项目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科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3.“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股权转让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实现的净收益。本项目应根据“股权转让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委托管理费收入”项目,反映外商投资公司接受国外集团公司的委托,管理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项目而取得的国外集团公司支付的管理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委托管理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本项目根据“利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8.“营业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营业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9.“管理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息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对各项借款按规定的适用利率发生的各项利息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日常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利润总额”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所得税”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净利润”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三)本表主要变动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收回的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
收回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变动,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与筹资活动”项目中反映。
&&&&②收回的债权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收回的各项债权投资本金,包括各类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收到的存、贷款利息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定期存、贷款利息,包括本期收到的存、贷款利息和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贷款利息。
&&&&②分得股利和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包括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当期实际收到合作投资收益也在本项目反映。
&&&&③股权转让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转让股权收到的现金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处置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还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如处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列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
&&&&①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以非现金的固定资产等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现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②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发放的委托贷款等本金和各种债券。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增加资本所收到的现金。
&&&&(2)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外,发生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其他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偿还债务本金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借款、偿付公司到期债券等。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以及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作为其中项单独反映。
&&&&(6)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发生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如其他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4人赞同
参见财会[2004]14号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设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编制说明。&&12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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