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延期交房怎么赔偿,赔偿金依照房屋买现房付全款多久交房,还是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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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上写的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赔付,是全款还是首付款,按理说我贷款下来后我是欠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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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上写的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赔付,是全款还是首付款,按理说我贷款下来后我是欠银行的钱。而不是开发商的。
四川 巴中 发表时间: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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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要看你们和他的约定&
回复时间: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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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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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金要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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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法第二条中并没有明确写明这种赔偿金是否要交,但是第二条”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至今国务院财政部门并没有说明这种赔偿金是否属于”其他所得”,但是个税法第四条的免纳个税中很明确没有说这种赔偿金可以免纳。
& & 此种赔偿金尽管在纳税范围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显然不在免纳范围。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文中只是说明” 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没说不是这种就不用交税。
& & 而且,此国税函[号批复没有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和第26号“公告范围之内,
文件依据(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 &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文件依据(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号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皖地税[2006]94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同意,批复如下: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 && && && && && && && && && && & 国家税务总局
& && && && && && && && && && &&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
文件依据(三):
& &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
& &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 & 最终结论:
& &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在购房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从房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涉税收益要交个税,开发商有代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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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想征税?疯了?
本帖最后由 深蓝色的春天 于
09:04 编辑
楼主说了半天,征税的依据是什么?不属于免税范围就要征税?:L
您好:个税第一条是总控,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是具体,尽管“其他所得”要经过“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前后逻辑上,没有直接说要征,但是存在很大风险。&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收入额应该很好检查的,如果税务局或者稽查局翻一下帐可以很清楚的查出来的。&
没有具体可操作依据
没搞清楚个税的立法本质,个税和印花税一样,均是属于列举项目才征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未经明确无需征税。没搞明白的事别上论坛乱说,会误导他人,搞出事的。
你好,不觉得这部分应该征收么?19日我也说了没说要征,征收要经过同意,但是很大存在风险&
购房合同换个说法就可以了,比如说,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购房价值减为什么价格。
个税的其他: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如果没有文件说明,那么应该是免税的
你好,只是觉得前后逻辑上有点矛盾,没有直接说要征,但是存在很大风险,毕竟免纳里面没有,实施细则里面说不好界定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判断,但是感觉还是很模糊,地方税务局是否有权限去核定,也是个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赔款在交易完成之后产生的,是个人所得、、、
目前只有说是因按揭办款延迟而支付给业主的要代扣代缴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这里所说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都指哪些权力部门?是否包括国家税务总局?还是单指国家财政部?
本帖最后由 深蓝色的春天 于
12:06 编辑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这里 ...
可以明确地说
在法律中的其他,就是留个口子以后规定
未规定前,等于0
要不然按照汉字,其他可以包罗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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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付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问题
本人在2007年初购买永川一楼盘3期房屋2套,此楼盘分4期开发,12期为商业街,34期为公寓住宅,本来合同约定是日交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到现在3期还不能交房.在此期间4期房屋已交房入住.去年由政府调解拿到了第一次(2008年10月到12月)的违约金.09年的违约金由于开发商找各种理由到现在也未能兑现(去年在政府的调节中业主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违约金赔偿补充协议:具体内容是,开发商在每个季度的前一个月的15号 赔付业主的违约金,按每天房屋总价的万分之5.).最近一次在找政府调节中,政府出面调节各方把停下来的楼盘从新动工了,我们现在又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我想请问各位:第一,按照以前签的违约金赔偿协议,我们能不能告开发商违约.第二,我们单独的3期能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3期是单独的公用设施)我看网上有同样的案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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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够2、看三期是否是单独的物业管理区,一个物业管理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包括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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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讨房产开发商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赔偿金
2011年下半年购买了开发商的期房,并按规定交清了各期房款90%。于日交了一万元更名费更改了一次房产的户名。又于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在日前。尾款10%也在日前。结果一直在延期交房,2014年底,我打电话咨询,问怎么到现在还不给我发《入住通知书》?她们说已经统一都用快递发过了!我让她们查清后告诉我。结果不见回音。2015年我从元月份开始,经过多次交涉,才知道她们把我的地址写错了,而且错了地址的那家没有人收到过此快递,并且于日去开发商售楼部对证了,我们让她们出示快递签收单的姓名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签的名,她们拿不出。随后她们给了我一本什么也没有填写的《入住通知书》。我们又去查看了房子,发现大门的锁是坏的,而且是明显的人为撬坏的(有拍得照片),要求换锁。结果一直等到3月21日厂家来人换了。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自愿提出免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但期限只能从2014年的7月份至2015年的6月底止。这样我无法接受!我就提出退房要求,她们说更过户名的不能退房。而且《合同》中有违约规定:延期交房超过90天的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如业主要继续入住的,从违约那天开始直至交房那天为止,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1.5计算。但是最近我们又看到了开发商在日印的一个通知,说要求继续住房的业主,只要是更过名的,不能享受违约金补偿。这种开发商不按《合同》条文行事,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能否算数?我要退房可以吗?我如果要继续住房能否得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期限如何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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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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