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支付前期水电费应计入什么科目其他应付款的水费属于什么现金流量类型

您好!请问:我11月计提水电费146,当月发生水电费200,请问会计分录分别是怎么样做的?
  ,1.预提11月水电费146元做: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146;  贷: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146;  2.付款为200元做: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54元  借: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146;  贷:银行存款/现金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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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你们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如果要做成本的话,就分配到产品里,或费用。如果不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借:生产成本
管理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2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谢谢您!因为我们为员工提供住宿,每月会适当收取些水电费,在月底计提,而当月也会发生水电费(已经支付),我以前的分录,很简单,若收到水电费票...
11月计提时候,应该是:借:费用
146收到单据要支付费用的时候,是:借: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200我们会在12月底计提当月的薪资,和水电费(需统计住宿人数)。当月若交水电费,会计分录,我都会做。只是计提的146,放其他应付款,当月也没有支付,现在不知道...
这不属于需要作为计提的开支,以后应该当月直付入账。这一笔既然已提了,那么146元借记计提帐户,54元借记入费用账户。以后不要提了,麻烦又没有意义。谢谢您!因为我们为员工提供住宿,每月会适当收取些水电费,在月底计提,而当月也会发生水电费(已经支付),我以前的分录,很简单,若收到水电费票:借:营业费用-
贷:现金 200计提的水电费,放其他应付款,...
不需要那么做,每月收回的直冲贷记费用就行了,你记入应付款是不对的。
不需要那么做,每月收回的直冲贷记费用就行了,你记入应付款是不对的。
恩恩,会计分录是:借:其他应付款 -代扣代缴
贷:营业费用-水电费
146您看我这样做对吗?
现在你属于冲减原入的,对的。以后不要提,收回的也什么时候收回什么时候直接冲减费用,归零后,以后就不需要再用这个其他应付款账户。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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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核算办法及财务处理
基建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要求,最终为投资管控、报表统计、工程转固提供便利,特制订本指导办法。
1、工程预付款的核算采用“预付账款”科目,不再使用“在建工程-建筑工程-预付工程款”、“在建工程-安装工程-预付工程款”、“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预付工程款”科目。
2、各类质量、进度、安全激励金、安全违约金的核算;
会计核算时,各类违约金应冲减工程成本。按照经审核后的形象进度款扣除各类罚款后的净额计入在建工程;无需为承包商开具罚款收据;基建会计应建立各类违约金扣款台帐;
例2:本月经监理、项目部、计划工程部审核后的进度款500万元,QHSE部门扣除安全违约金3.5万元,计划工程部扣除质量违约金7.5万元、进度违约金4万元;审核后的进度款净额为48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安装费、施工管理费)85(扣除罚款后净额)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主材费) 100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进度款(设备费、采购酬金) 100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进度款(建筑工程费、施工管理费) 100
在建工程---工程设计费 (设计费) 100
贷:应付账款-系统外(权责发生制) 485
借:应付账款-系统外 (收付发生制) 485×85%=412(承包商开票金额)
贷:预付账款-系统外(扣回预付款) 100
其他应收款-系统外(施工水、电费) 10 (为承包商开具收据)
银行存款 302
备注:工程竣工后,计算合同约定的“工程剩余款”时应减去各项违约金罚款;因此财务部、计划工程部、QHSE部应根据合同号建立各类罚款台帐;
我司合同条款约定:“工程剩余款”等于“最终结算的合同总价减去“已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及承包人应该支付发包人的各类其它款项”之后的数额。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与“工程剩余款”等额的正式发票之后,由发包人扣除“质保金”和“发包人尚未执行的承包人的各类违约金”后支付“工程剩余款”项。
分析: “最终结算的合同总价”如果来自于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审定价,则其中未剔除各项违约金扣款。而业主账面工程成本为剔除各类罚款后(即各类罚款冲减工程成本)的净成本。按照上述合同条款结合账面工程成本和付款情况,“工程剩余款”=最终结算的合同总价(审定价)-已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账面应付账款借方发生额)-质保金。则付给承包商的“工程剩余款”中将包括支付给承包商的各类罚款。
如果财务账面未对各类罚款单独记账,则应通过辅助台帐记录各类罚款。此时,“工程剩余款”=最终结算的合同总价(审定价)-已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账面应付账款借方发生额)-质保金-各类罚款。
3、水电费的缴纳和核算;
业主发生的办公用水电费支出和承包商发生的施工水电费支出均由业主缴纳或代缴,前者由业主承担,后者由施工承包商承担;会计核算时可依据“先扣后缴”、“先缴后扣”的不同而选择相应的会计科目。对承包商发生的施工水电费,我司目前采用“先扣后缴”操作方式;
(1)& && & “先缴后扣”,通过“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进度款”、“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科目进行核算;其中,业主发生的管理性水电费支出,其进项税在项目投产后可以抵扣;
例1:收到电力公司缴费通知和发票,本月应交电费2.34万元;根据计划工程部提供的电费计算清单,其中,业主办公楼用电1.17万元(含税)、施工承包商施工用电1.17万元(含税)。
A、借: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水电费& && & 10000(业主)
& && & 其他应收款---承包商& && && && && && &&&11700 (承包商)
& && &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 && &&&1700(业主)
贷:银行存款& && &&&23400
B、承包商申报进度款时,将施工水电费计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 & 11700&&(承包商)
贷:其他应收款---承包商& && &11700 (承包商)
核算依据:水电费缴款发票;其他应付款-其他--系统外(查承包商明细账);其他应付款-系统内;业主应给承包商开具代扣水电费收据;
核算要求:“其他应付款-其他--系统外”应加载供应商;
C、如果项目投产后税务局规定水电费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
借: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水电费 1700&&(业主)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700
(2)& && &&&先扣后缴,通过“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进度款”、““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进行核算。其中,业主发生的管理性水电费支出,其进项税在项目投产后可以抵扣,
以上核算注意两点:一是由业主承担的水电费支出的增值税进项税应单独核算;二是承包商开具工程进度款发票时,开票金额中应包含施工水电费;三是,业主应为承包商开具代扣代缴施工水电费收据;
4、建造成本的确认依据和发票开具金额的确定
按照经费控工程师审核后的形象进度款扣除各类违约金罚款后的净额计入在建工程(不是按照开票金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发票金额对于施工承包商来说,为确认建安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的依据);按照计入工程成本的85%开具发票,并支付实际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核算依据包括:承包商、监理、项目部审核后的《工程量计算表(汇总表、明细表)》、费控工程师审核后的《工程款审核表》、计划工程部及QHSE部提交的各类违约金扣款计算表、相关部门签署的《工程款审批单》;支付工程款的核算依据包括:合同复印件(付款条件)、财务部提交的《付款通知单》、建安营业发票、代扣水电费收款收据、银行进账单等;
确认在建工程成本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账款”(不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通过以上账务处理,在工程尚未竣工结算之前,应付账款借方发生额表示已开票和已支付金额;贷方余额表示尚未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尚未开票金额。在工程竣工结算之后(发票金额已开齐),应付账款贷方余额仅表示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
统一规定,业主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承包商只提供资金往来收据,不开具发票;工程预付款金额在扣回时,已包含于工程进度款的开票金额中。
总承包商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列明单元号;按照单元号项目下开始设置“设备费、主材费、安装费、建筑费”,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设计费应单独申请(财务核算属于二类费用)、对于合同约定的采购酬金(采购管理费)应计入安装费或者设备费、主材费中一同申报并开票,对于施工管理费(施工酬金)则需要承包商打入建筑费、安装费一同申报申请进度款并开票。
例3:本月经监理、项目部、计划工程部审核后的进度款500万元,QHSE部门扣除安全违约金5万元,计划工程部扣除质量违约金7万元、进度违约金8万元;审核后的进度款净额为48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在建工程建造成本(权责发生制)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安装费、施工管理费)& &85(剔除违约金)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主材费)& && && && & 100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进度款(设备费、采购酬金)& &100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进度款(建筑费、施工管理费)&&95(剔除违约金)
在建工程---工程设计费&&(设计费)& && && && && &&&100
贷:应付账款-系统外& && && &&&480
特别提醒:上述会计处理,应选择在“一般过账”状态进行记账;
A、承包商、监理、项目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的《工程量计算表》;
B、计划工程部费控工程师审核确认之后的《工程款审核表》;
C、《工程款审批单》
D、各类违约金扣款计算表
(2)支付工程进度款(收付实现制)
借:应付账款-系统外& && && && && && &480×85%=408 (承包商开票金额)
& &贷:预付账款-系统外(扣回预付款)& && && & 100
其他应收款-系统外(代扣施工水电费)& &&&18(为承包商开具收据)& && &
& && &&&银行存款& && && && && &290
特别提醒:上述会计处理,应选择在“过账并清帐“状态下记账;而不应在“一般过账”状态记账。
A、合同复印件(付款条件)
B、财务部提交的《付款通知单》
C、代扣水电费收款收据
D 、银行进账单;
E、建安营业税发票;
目前,未避免上述会计处理的不利影响(将导致期末应付款金额比较大,年终决算及各类审计时进行询证对账的工作量比较大),我司财务按照“经计划工程部审核后的进度乘以85%,再款剔除各类违约金扣款后的净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并据此开具发票。
上述例子如下:
例3:本月经监理、项目部、计划工程部审核后的进度款500万元,QHSE部门扣除安全违约金5万元,计划工程部扣除质量违约金7万元、进度违约金8万元;审核后的进度款净额为48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在建工程建造成本(权责发生制)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安装费、施工管理费)& &85*85%(剔除安全违约金)
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主材费)& && && && & 100*85%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进度款(设备费、采购酬金)& &100*85%
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进度款(建筑费、施工管理费)&&95*85%(剔除进度违约金)
在建工程---工程设计费&&(设计费)& && && && && &&&100*85%
贷:应付账款-系统外& && && &&&480*85%=408
特别提醒:上述会计处理,应选择在“一般过账”状态进行记账;
A、承包商、监理、项目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的《工程量计算表》;
B、计划工程部费控工程师审核确认之后的《工程款审核表》;
C、《工程款审批单》
D、各类违约金扣款计算表
(2)支付工程进度款(收付实现制)
借:应付账款-系统外& && && && && && &408 (承包商开票金额)
& &贷:预付账款-系统外(扣回预付款)& && && & 100
其他应收款-系统外(代扣施工水电费)& &&&18(为承包商开具收据)& && &
& && &&&银行存款& && && && && &290
特别提醒:上述会计处理,应选择在“过账并清帐“状态下记账;而不应在“一般过账”状态记账。
A、合同复印件(付款条件)
B、财务部提交的《付款通知单》
C、代扣水电费收款收据
D 、银行进账单;
E、建安营业税发票;
1、关于开具发票的金额,实际操作中也有两种控制方法:一种是,开票金额==(经审核进度款-各类违约金扣款)*85%,这种方法实质是将各类违约罚款也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扣除,第一次扣除85%,第二次扣除15%;另一种是,开票金额=经审核进度款*85%-各类违约金扣款罚款。也即,各类我违约罚款一次性全部扣除。为便于罚款扣回控制,采用第二种方法(即对罚款进行一次性全部扣除)
2、在支付最后一笔进度款时(支付质保金之前),应将不足发票金额一并开齐;
5、“总投资”统计口径的确定;
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形象总投资”=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长期待摊资产原值+在建工程借方余额-计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长期待摊资产摊销费+工程物资借方余额+应缴增值税进项税+各类不需扣回的预付账款借方余额
备注:各类预付账款(工程预付款、物资采购预付款、技术服务合同预付款、固定资产购置预付款、土地等无形资产购置预付款等)中需要后续扣回转入所购置资产的,则不应计入形象总投资;而后续不再扣回的预付账款应计入形象总投资;
按照收付实现制(现金流口径)计算的“总投资”=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长期待摊资产原值+在建工程借方余额-计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长期待摊资产摊销费+工程物资借方余额+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预付账款借方余额-应付账款贷方余额-应缴税金贷方余额+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中代缴的施工水电费-应付职工薪酬贷方余额-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中为职工个人代扣代缴的社保费、个税、公积金-已计提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
备注:部分占用总投资资金来源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科目的支出也应计入总投资,例如计入当期管理费的土地使用税、海域使用税。
6、土地购置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程序;
(1)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时,计入预付账款;(改为,计入预付账款-土地购置价款)
(2)完成土地契税、土地合同印花税缴纳,计入“在建工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改为,计入预付账款---土地购置价款)
(3)取得土地购置发票时,预付账款转入“在建工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改为:不做会计处理)
(4)支付的地上建筑物、附作物各项补偿费(征地补偿、拆迁评估费、房屋拆迁补偿、通讯设施补偿、道路补偿、青苗补偿、坟地迁移补偿费、渔业养殖补偿费、房屋安置费、委托拆迁管理费等),计入“在建工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
(5)支付的土地测绘测量费、土地证工本费,计入“在建工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
以上土地成本归集过程中的各类费用,在会计核算时,尽管都计入“在建工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科目;但应在“分配字段”中标注具体的费用性质,(如土地竞买费、土地契税、土地合同印花税、征地补偿费、拆迁评估费、房屋拆迁补偿、通讯设施补偿、道路补偿、青苗补偿、坟地迁移补偿费、渔业养殖补偿费、房屋安置费、委托拆迁管理费等)
(6)取得土地使用证时,应将“在建工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转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并从当月开始按照土地证载明的使用年限进行土地费用摊销。(改为:应将“在建工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以及“预付账款-土地购置价款)转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
(7)根据《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规定,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中列示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征用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迁移补偿费;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建设期间发生的临时租地发生的土地使用租金、土地补偿费、按照规定每年均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金均包括在概算投资“土地使用费”中,而不在概算投资“临时设施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中;另外,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规定每年均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金以及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应在当期损益中列支而不进入工程成本。
在进行以上各步会计核算时,因所征用的不同地块,其面积、购置成本价格、使用年限不同,应根据土地购置(转入)合同、未来形成的土地证的不同,形成无形资产的不同,应选择相应的成本中心进行成本费用归集。
备注:只有在进行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时才加载对应成本中心代码,在进行其他资产(如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核算等)核算时,不应加载成本中心代码。
7、石化装置工艺包专利技术的会计核算;
为具体某套石化装置而购入的工艺包专利技术,会计核算时,确认为无形资产-专用技术(专利技术),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为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资产;可辨认是指,能够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交换,或者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一旦确认,则应从确认的当月起在使用寿命内(未遭遇淘汰、仍能继续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时间)开始摊销。
我司购置的“石化装置工艺包专利技术”(概算包含于“特许权使用费”中)仅供特定某套装置使用,属于量身定制的设计技术,合同约定不能重复使用、不能转让、租赁、对外授权许可或交换,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未来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但是该工艺包专利技术能够与某套具体装置及设备一起出售、租赁、转移或交换,但价值不能单独体现,需要随着固定资产的变现而实现价值变现。
会计核算时,应确认为“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在建工程--特许权使用费”科目,成本中心应选择被使用的某套石化装置;
备注:特许权使用费系指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8、会计核算加载信息的统一要求;
采用SAP财务总帐模块进行 “预付账款”核算时,应加载供应商信息、付款性质(设备费、材料费、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监理费、监造费、总承包管理费、采购酬金、施工酬金)、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号等关键信息。
采用SAP进行核算时,选择“在建工程--**” 、“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时,应加载成本中心、 单元名称、供应商名称、费用性质(设备费、安装及主材费、建筑工程费、勘查设计监理检测评价等其他费用)、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号、付款性质(设备费、材料费、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监理费、监造费、总承包管理费、采购酬金、施工酬金、预付款扣回、施工水电费的扣回、各类罚款)等关键信息。
能够直接归集到单项概算(单元号)的费用支出应选择加载与该项单元号对应的成本中心;属于一个公共装置区且包含数个单项概算、不能区分到某个单元号的费用支出,应选择加载该装置区公共成本中心;横跨数个装置区且不能区分到某一个装置区得费用支出应选择项目公共或全厂公共成本中心。例如,大件吊装、大件运输、招标代理费等全厂服务性费用支出,应根据能够区分的概算单元选择加载对应的成本中心,如果不能区分到相应的概算单元,则应加载项目公共或全厂公共成本中心。
会计核算人员需要熟悉概算内容、单元号、成本中心、科目统计口径;在审核各项付款时候,应正确判断并选择概算单元和成本中心。
1、对于零星采购而没有合同的应选择虚拟合同号QZLCG-0000;零星施工而没有合同的选择虚拟合同号QZLSG-0001。
2、对于没有概算单元号的工程二类费用(如概算勘查设计、监理、检测、监测、环境评价费等),为便于区分和统计需要,记账时应在“分配字段”中应标明费用类别。
3、对于同一会计科目需合并统计多项概算二类费用的情况,记账时应在“分配字段“中标明费用类别,如概算内容中的环境评价费、卫生评价费、地震及地质灾害评价费、职业健康环保评价费、水土流失评价费、安全评价费等等咨询评价类费用,在会计核算时,仅设置了一个会计科目“咨询评价费”进行归口统计,则需要在“分配字段”中标明,以便于分类统计并与概算口径比较;
SAP能够自动生产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但需要会计核算人员制单时候,正确判断现金流性质,并选择合适的原因代码。处于建设期的企业,因为没有当期经营活动,一切支出的现金流导向最终为构建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服务(包括为构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建设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劳务费用),一般选择原因代码-05。
为统计、掌握单元概算进度,物资采购进项税也在核算时也应加载单元名称;同时也为今后该项进项税如政策规定不能抵扣而转入在建工程、进行成本归集时提供追溯便利。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分配字段区分56大类)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按照物资流向之单元号区分:0101)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按照物资流向之单元号区分:023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按照物资流向之单元号区分:0579)
贷:应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对账和查询供应商目的)
借:应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
贷:预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
& && && & 银行存款-人民币-工商银行& & (加载支付供应商信息)
例:一个概算单元(打开)对应多个单项工程、每个单项工程对应多个合同的情况,可通过加载参考代码、分配字段予以区分和统计;
合同项目名称
库区原料油罐区
建筑工程费
库区原料油罐区
地基处理工程
建筑工程费
库区原料油罐区
油罐基础工程
建筑工程费
库区原料油罐区
油罐防腐工程
安装主材费
库区原料油罐区
油罐安装工程
安装主材费
库区原料油罐区
油罐安装工程
在安装设备
例:对于一个合同包括多个概算单元的情况,按照同样规则加载信息。但需要求承包商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按照单元号(单元名称)分项列示。
合同项目名称
铁路装车设施
厂内储运公用设施项目
汽车装车设施
厂内储运公用设施项目
罐车洗涤设施
厂内储运公用设施项目
建筑工程费
油气回收设施
厂内储运公用设施项目
咨询评审费
燃料气回收设施
厂内储运公用设施项目
安装主材费
化学药剂设施
厂内储运公用设施项目
在安装设备费
SAP核算科目信息加载统一定义
& && && && & 加载项目
合同项目名称
供应商信息
预付***合同(或项目工程)***款(款项性质)
工程物资类
物资代码和名称
合同项目名称
区分设备、材料
**设备(材料)入库(或出库)
在建工程类
概算单元名称或二类费用类别
合同项目名称
区分一类、二类费用
***(合同)项目工程***款(款项性质)
合同项目名称
供应商信息
应付(或支付)***合同项目工程***款(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
合同项目名称
供应商信息
代扣(或代缴)***合同项目工程**款(施工水电费等)
其他应付款
合同项目名称
供应商信息
暂扣(或支付)***合同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等押金)
供应商信息
合同项目名称
区分银行名称
支付**供应商(简称)**款(款项性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生产-进项税
概算单元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
***设备(材料)采购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生产--进项税额转出
概算单元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
***设备(材料)采购进项税转出
备注:1、费用性质或付款性质是指:设备费、材料费、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监理费、监造费、总承包管理费、采购酬金、施工酬金、预付款扣回、施工水电费的扣回、各类罚款、勘查设计、检测、评价等费用。款项性质是指:货款、工程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2、合同项目名称应根据合同名称简写,并固定不变;
3、二类费用没有概算单元号,分配字段中不再标注“概算单元名称”,而应标注费用类别,尤其是在进行各项土地使用及补偿费核算时,应标注费用类别。
& && && && && && && && && &
9、加载反记账的判定
反记账的目的在于冲销贷方或借方发生额,以消除对本期发生额的影响。冲减、冲销、调账操作时应加载反记账,其中,系统自动冲销操作时,反记账自动加载,无需手工选择;因记账科目选择错误而发生的手工调账操作,则转出科目应加载反记账,转入科目无需加载反记账,同时应对调账凭证应提供(附加)调账说明,以便为日后审计工作提供便利。如果某项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被冲销之后,需要重新记账,则原始凭证应当调整粘贴于新生成的记账凭证(正确凭证)之后,以便为为日后查询原始凭证提供便利,尤其是对于一笔经济业务多次发生冲销调整而重新记账的情况。
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在记账时应冲减(贷记)在建工程-利息支出,并加载反记账;
工程建设期,SAP系统自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系统自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科目中,应通过手工调账计入在建工程---工程建设管理费科目,转出科目(管理费-折旧费)应加载反记账。
备注:一般来说,在建工程的贷方发生额表示在建工程达到使用状态而结转入固定资产,否则,如果存在贷方发生额,则表明记账错误,差错原因在于记账时在建工程贷方未加载反记账。
10、SAP常用记帐码规定:
40: 普通总帐借方(在建工程记账码也为40)
50: 普通总帐贷方
09: 客户特别总帐借方(其他应收O、预收 A)
19: 客户特别总帐贷方(其他应收O、预收A)
01: 客户借方(应收)
11: 客户贷方(应收);
21: 供应商借方(应付);
31: 供应商贷方(应付);
29: 供应商特别总帐借方(其他应付O、预付A);
39: 供应商特别总帐贷方(其他应付O、预付A);
70: 固定资产借方----事务类型选择100);
备注:应收、应付无需加载特别总账标志,而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应加载特别总账标志。
11、为了掌握各单项概算(工程一类费用和二类费用)投资进度,以及为年终会计决算提供便利,各种来源于概算总投资(或占用概算总投资额度)的资产购置支出,在会计核算时应首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成本归集,待该项资产达到使用状态后,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到相应的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
(1)通过工程建设管理费概算列支的大额软件购置费、土地使用及补偿费,项目竣工后将转入无形资产;
(2)通过工程建设位管理费概算列支的各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车辆等资产购置支出,项目竣工后将形成单个固定资产;
(2)通过安全生产费用概算列支的各种安全生设备设施,项目竣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4)通过临时设施费概算支出、后续(项目投产后)不再拆除并能继续使用、独立发挥功能的电力、电气设备设施、仓库、堆场、办公楼、变压器、配电箱等等,在项目竣工后将形成单个固定资产;而其余将被拆除(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应作为工程费用支出在出全厂范围内分摊;这些从“在建工程-临时设施费”中剥离出而单独形成的固定资产,其入账面价值和使用年限应剔除建设期已使用年限和建设期应承担折旧的情况,将剩余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例如,工程建设所需之办公设备、家具、车辆等,概算包括于“工程建设管理费”中。为了方便统计总投资,建议办公用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车辆)在购置时,应先行计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然后再转入“固定资产”,也即:办公用固定资产需从“在建工程-工程建设管理费”中过度一次。如此处理还有另外一个作用:有利于区分“工程建设支出”和当期生产经营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尤其是对于既有多项工程建设、又有当期生产经营资产购置的企业,应分类统计。
①& & 买办公设备、家具、汽车,并完成成本归集核算;
借:在建工程-不用安装设备(或工程建设管理费)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②支付购置货款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过账并清账)
贷:银行存款--(加载现金流判断)
③本月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汽车
& &贷:在建工程-不用安装设备(或工程建设管理费)(不加载反记账!!)
④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并转入在建工程
借: 管理费---折旧--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汽车等
& & 贷:累计折旧--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汽车等
借: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折旧
&&贷:管理费---折旧--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汽车(加载反记账)
12、关于在建工程结转的相关要求;
因调账需要,在建工程部分科目转入当期损益时,贷记在建工程科目,贷方应加载反记账和成本中心;借方选择损益类科目,且不应加载成本中心(或选择“非用于统计在建工程”的成本中心,目前尚未设置此类成本中心;但用于统计在建工程的成本中心代码应与统计当期损益的成本中心代码应有区别);
因调账需要,在建工程部分科目之间发生转账时,贷方加载反记账,借方无需加载反记账,且借方和贷方均应加载成本中心;
因编制会计报表需要,月末将在建工程731**科目发生额转入179**时,借、贷方均不加载反记账,也不加载成本中心;
<font color="#、在建工程如果存在贷方发生额,只能表示因月末在建工程从731**科目转入179***科目,或者,发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建设期不会出现);否则,表明存在记账错误;
<font color="#、以上规定是为了避免用于统计在建工程建造成本的“各成本中心”发生重复统计;原则上,期末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包括科目179***余额和科目731**余额)之和应与各成本中心统计余额之和应相等,否则表明存在记账错误;
<font color="#、各会计岗记账时,应细致核对各付款申请部门填写的成本中心代码是否正确。各付款申请部门所对应的成本中心代码只用于统计管理性支出,而不能用于统计项目类支出;
<font color="#、今后管理往来账的岗位应负责往来账龄分析、往来是否正常状况分析,以及负责往来对账、询证工作;不应将往来管理工作割裂开来,区分为工程款往来还是管理性支出往来而交由财务、基建组负责。
13、关于总承包合同款项中各项费用开票、核算要求;
EPC总承包合同中,各项工程直接费用,如施工费、安装费、材料费、措施费、设备费等相应进入在建工程一类费用中对应建筑、安装工程科目,而依据合同约定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总承包商管理费、采购代理费、采购筹集、施工酬金、技术服务费、设计费、检测费、其他咨询费用等)应计入在建工程-其他费用,而不应该计入731***二类费用中,因为,该EPC合同对应的概算费用中,全部属于一类费用,而不是二类费用。EPC总承包合同中的二类费用,应汇总计入一类费用会计核算科目减少对二级科目的影响。
14、关于调账时应附加调账说明的规定;
不论是通过进行冲销天后重新入账方式进行调账,还是通过科目转账的方式进行调账,为了便于账务管理方便以及为后续审计查账提供便利,会计核算人员在进行各类调账是都应提供调账说明,并作为原始凭证。该调账说明应包括调账原因、计算过程、调入和调出科目、原入账凭证号、新入账凭证号以及金额等信息。尤其是对一笔已入账业务需要进行多次调账的情况,鉴于原始附件只有一份,则每次调账时更需附加调账说明。
15、关于工程物资的管理要求和核算规定
(1)工程物资核算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有“预付账款” “工程物资---专用设备”、“工程物资-专用材料”;取消“工程物资-预付材料款”、“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会计科目。
(2)供货商提交的供货清单(或称发货通知),如果作为供需双方的交接记录,则应由供货商(或其代理人)、收货人(采购经办人)双方签字(或者有供货单位盖章);当本批货物品种较多而发票无法一一全部列示货物单价时,应参照供货清单载明的货物单价计算入库成本。当货物发票尚未收到、而货物已经收到,可以根据供货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制作入库单;当货物发票已到,而与之相关的运费、仓储费、监造费等发票尚未收到时,应办理入库手续暂估入库金额。
(3)入库单采购单价(不含税)应包括发票单价(不含税)、运杂费(剔除可抵扣7%增值税部分)、通关费用、关税、采购代理费等费用;入库单编号即表明入库批次;入库单上载明的含税总价和税额应与发票对应含税总价和税额金额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采用“倒挤法”计算。
(4)出库单价与入库时采购单价(不含增值税)应一致;也即:项目建设期间,出库成本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保证物资入库成本与出库成本一致(最终全部进入在建工程,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这与生产营运期间的存货(维修备品备件、生产原料)出库成本计价方法不同(加权移动平均法较多;对营运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价值有影响)。
(5)领料人(总承包商、分包商)、计划工程部、财务各应保留一份出库单。其中,总承包商通过出库单信息掌握甲供物资领用价格,以便为工程竣工后编制资产交付清单做准备,同时也业主与总承包商对帐提供便利;计划工程部通过出库单信息掌握工程实际投资进度,以及在审核承包商申请工程进度款时,识别承包商将甲供、乙供物资混淆申报的情况和乙供物资变更(如以小代大、品牌、规格、材质发生变更)等情况。
备注:按照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商应向我司提交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因此,总承包商必须掌握业主甲供物资价格、通过三方协议进行付款的“形式甲供”物资价格信息。为达此目的,所有分包商领料员收到的出库单应汇集后交付总包商。
(6)仓库使用的管理软件应能统计所有物资进、出、存数量、金额明细账以及总帐。仓库记账管理员应具备会计上岗证书,应具备出物资出入库管理经验和物资成本核算基本知识。
仓库记账管理员每月下旬应收集、整理上月下旬至本月下旬累计发生的入库单、出库单并附月度出库明细表,报送财务进行物资出库核算。
财务每月月末集中进行出库凭证的制单记账工作;该出库记账凭证附件为《当月物资出库清单》;原始出库单据每月集中统一装订
(7)仓库记账管理员应统计每个合同项下各个承包商的实际领料(甲供物资)情况,并在合同履行结束时,向财务部提供该合同项下《承包商领料统计表》,以便工程结算时,核算该承包商甲供物资剩余量(多领未使用数量)。
(8)所有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工程物资,包括业主自行采购的物资、总承包商自行生产并销售的物资、通过“三方协议”由供货商直接向业主提供的物资,都需按照“甲供物资”形式进行管理,办理相关的验收、入库、出库手续、提供全额销售发票。
考虑到今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申报工作需要。财务应充分准备、增值税申报材料,包括合同(主合同及其三方协议)、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物资入库单、出库单、进项税申报统计表等。
(9) 财务SAP总帐模块可以核算、统计、显示56大类工程物资的进、出、存金额,该56大类物资进、出、存情况的发生额、余额应与仓库管理软件统计显示的相应金额一致。财务应掌握的所有工程物资进、出、存的数量、金额明细情况,可利用仓库管理软件提供的明细账。
(10) 如果有些材料领出(使用)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政策规定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则应将已挂账进项税通过“进项税转出”科目,按照使用方向(概算单元号),调入“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科目中。
材料目前是按照概算单元发出并进行成本归集的,资产交付时能够直接查询各概算单元所领用材料的发生情况;如果将来某些材料按照政策规定不能抵扣进项税,则将该概算单元领用的材料转入上述科目即可。
(11)物资验收后应及时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当月发生的入库单应及时报送财务记账;发票收集齐全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不应领用出库。实际操作中,物资管理难点在于,仓库因种种原因(如货物发票未到、其他相关杂费发票未到)难以办理入库手续而工程建设进度又需要领用物资,此时应建议仓库办理暂估入库。
(12)工程竣工结束,剩余工程物资应结转“存货-备品备件”;
(13)采购代理费为招标代理公司为我司采购进口设备材料而发生的采购代理费用,该费用最终应计入设备物资入库采购成本(入库单价中),如果因为设备物资尚未到货而需要先支付采购代理费(也即支付采购代理费和设备物资采购货款支付时间、发票收取时点不一致),则应先挂预付帐款,待设备物资所有成本(发票)全部到齐后,开始办理入库成本(入库单价)核算。
(14)对于购货发票和相关的采购费用(例如采购价款增值税发票、运输费发票、装卸费发票、海关通关费发票、关税、银行开证手续费发票等)发票不同时到达,但又需要分次支付款项的情况(可能有多个合同),应尽可能需要选择某一个科目进行归集(建议不应选择2个以上的科目进行成本归集)。否则,在过账并清帐时候,以及未来制定入库单价时候,容易遗漏成本项目。
问题:设备采购入库之前的成本归集无法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成本中心进行归集,如何进行成本归集?能否通过“预付账款”进行归集?最后为制定入库单价作准备?
(15)、长周期设备采购进度款的会计核算;
长周期设备采购所支付的采购进度款,视同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通过“&&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核算是否可以?
(16)甲供主材以及通过三方协议采购的主材出库领用后转入(出库结转)“在建工程-安装工程-用料”;包含于工程进度款中的乙供主材会计核算时计入“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进度款;甲供设备和通过三方协议采购的乙供设备在出库后计入“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包含于工程进度款中的乙供设备在会计核算时也计入“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问题:甲供物资的领用出库,是否通过“&&在建-建筑-用料”、“在建工程-安装工程-用料”进行核算?
例如,用于检测的铂金、钢板等甲供材料,在出库领用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安装工程---材料领用”;备注“铂金出库领用--用于仓储检测损耗--计入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催化装置(材料领用)加载成本中心。。应调账。不能计入“在建工程-材料领用”以7***开头的科目。
四、工程物资核算举例
目前,sap中用于核算工程物资的科目,有“工程物资-专用材料”、“工程物资--专用设备”两个二级科目,没有三级科目。不能统计工程物资的类别、品种、进、出、存数量,即使通过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分大类),或者通过加载物料编码也只能统计类别、品种的进出存金额,而没有进出存数量。
支付预付款:
& &借:预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
& && &贷:银行存款
核算依据:采办合同、收据、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付款申请单等付款资料
核算要求:SAP选择特别总帐标志、加载供应商、合同号;
物资验收、入库手续办理完毕,支付采购货款、退还预付款保函;
<font color="#)验收、入库手续办理完毕,计算单位入库成本: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
<font color="#)收到全额发票、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
贷:预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
& && && &银行存款-人民币-工商银行
备注:运输费用的7%也计入进项税;
此时应付账款贷方余额即为尚未支付的质保金
核算依据:验收单、入库单、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装卸运输费发票、海关通关费用、关税等相关发票)
核算要求:SAP核算时工程物资应加载物资编码(56大类)、加载合同号、应付账款应加载供应商;
物资领用、出库手续办理完毕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工程用材料(区分安装工程材料、建筑工程材料)
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核算依据:当月出库清单。
核算要求:借方科目加载成本中心(根据出库单载明的单元号,财务人员判定成本中心);贷方科目选择对应物资编码(56大类);
(4)质保期结束,收到供货商提交的、并经业主审核确认同意支付质保金:
借:应付账款-系统外-普通业务原值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工商银行
核算依据:经项目部、计划工程部、商务部签字确认的《物资质量保修情况报告》、付款申请单,资金收据;
核算要求:会计核算人员核对付款申请和应付账款(分供应商)账面余额是否一致;清账并过账;加载sap特别总帐标志;加载合同号;
(5)对于货物已到发票未到的情况,应及时物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成本暂估),以方便物资及时领用出库,尽可能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对于货物及购货发票已到,而与之相关的入库前运输费、装卸费、海关通关杂费发票等尚未到达,应同样办理暂估入库;
<font color="#)根据供货清单、验收单、各种运杂费、关税、报关费用等实际发生情况暂估核算
借:工程物资---**(56大类)
贷:应付账款--暂估
<font color="#)发票到达并收集齐全后,进行入库成本核算,并安排付款;
借:应付账款-暂估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备注:通过以上核算,应付账款---供应商贷方余额为尚未支付的质保金。
这个比较详细,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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