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地道把我开除合同没到期,我虎兕出于柙对新人的考虑完成了交接,我想老板索赔,老板非要我签书面保证。

老板要我把大客户让给新同事 - 福步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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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要我把大客户让给新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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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要我把大客户让给新同事
最近公司发生了一件趣事:怀孕同事姐前两天在收拾自己办公室东西准备请假(预产期是月底)时,发现了自己的安胎丸被吃完了,同事姐怀疑是被同事误吃了,原来,同事姐为了不被大家知道在服用此药,把安胎丸装在藿香正气丸的药瓶里,但问了办公室里的同事都说没有吃,大家也没有太在意。
& && &&&直到昨天老板在找这药,办公室的人突然明白了真相,原来老板应酬多吃坏肚子,把这药吃了,只是他不知道,而且还打电话问了同事姐她的藿香正气丸是那个厂家的。公司的群了炸开了锅,大伙乐此不疲,有男同事说:吃了安胎丸(滋肾育胎丸)居然有效果,老板肯定是过度劳累导致肾虚。另有男同事回复:有了滋肾丸,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玩多晚就玩多晚。男同事补上:别太贪玩,小心玩完。......
& && &&&老板确实吃错了药,只是还蒙在鼓里,正如他这次叫我到他办公室,安排怀孕同事姐请假后工作的分配,对我来说,安排工作,无非就是对同事姐原来客户的“分割”,在广交会之前,同事姐就让我帮忙跟进她的一个正在谈的客户,此客户是由于去年我广交会相遇的但是由于我的粗心大意让给同事姐的,这次广交会后同事姐也让我继续跟着,也跟我说了实话这客户本就是我的,现在完璧归赵,我其实非常的开心,失而复得的感觉让我兴奋了好一段时间,看来跟这个客户可能是“八字不合”,这次老板“横刀夺爱”让我把客户让出来,给新同事跟,突感晴天霹雳之后的五雷轰顶,难得的大客户,我跟了一半都已经投产了,差不多可以安排出货了,这个时候无异于是新娘子坐在大花轿里边,又期待又忐忑的感觉,总算可以嫁人了,却突然被告知新郎被别人抢走了,把我撇在那里,怎么给自己撤场呢?我心不甘,一下子就哭了,总算忍住了没有哭出来,老板安慰我说没事你客户多,怕你忙不过来,可以让新同事帮忙......我无法回应,只能跟老板说这个是大客户比较难跟进,我让另外的一个客户出来给她跟吧,但是老板说就这个就好,刚好是同事姐的客户,变化两个客户的联系对象比较麻烦......没有办法,我答应了,最要命的是,我完成工作交接后还要指导新同事继续跟进,好吧,好人做到底。
& && &&&就这样这两天我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完成了交接工作,今天一大早过来公司,看到办公室里同事们都围着聊,好奇一下过去了解聊啥,一男同事突然问我,那天老板叫我去传话,是不是跟老板说了我们在群里说他肾虚的事?天啊,莫名其妙,怎么这么说,我没有啊。老板说以后严禁大家在上班时间聊微信,而且说今后公司交流要使用钉钉,防止大家在微信八卦非工作的事情。真的比窦儿还冤,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解释大家也不相信我的,因为之前,我曾经跟老板推荐过使用钉钉作为公司的聊天应用,这个是大家都知道了。但我也奇怪为什么老板知道在群里聊天的事情,大家怎么怀疑是我去告状的,好吧,算我栽了,怀疑就怀疑,我相信清者自清,我自我修身,淡泊来明志,宁静来致远,安心工作就好。
& &&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老板又找我谈话,问我交接的事情做得如何,要把资料信息之类的都教新同事,员工之间要互相支持,老人带新人,是有功劳的,人家也是会感恩的,所以不要有所保留,要多传授经验。我说我都交接好了,怎么这么说。老板说其问了新同事,同事说还交接没有完成,而且,有些该说的没有说或者没有说清楚。滴汗,又来找茬。我说现在还在生产,该说的都说了,不明白还要说那些。(我心想,居然这么说,那我还真的接下来就不说了,气死我了)......无意间,老板提到了新来的同事是他一朋友的女儿,原来,我总算明白了,难怪你这么照顾她。
& && &&&这下可真的给了我个难题了,针对我,还要让我给她客户和经验,这不是为难我嘛,这些可是我多年的积累,谁都有自私的一面,何况是割让的是“利益”——提成。就算这客户的提成我不要了,但我不服,凭借是朋友女儿一句话,就可以挖走我的大客户。也或者是我太在意,我心胸应该宽广点,更应该看开点吧!
& && &&&现在特有感触:遇到这样同事,是老板的亲戚或者朋友,他们很是咄咄逼人,处处给人难堪,该如何和他们相处呢?确实是个问题。一方面,从公司大局出发,重要的业务让没有经验的同事接手,这样对业务的开展好吗?另一方面,对其他同事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靠自己努力的资源凭什么就给了走捷径的人呢?最重要的是:靠关系进来的新职员,仗着自己的关系优势,处处咄咄逼人,本来和谐的办公室被打乱了,给管理带来了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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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老板这么做太偏心了,不能保持一个公正的心态,他可以让朋友女儿多锻炼,有不懂得多问,私下告诉你多照顾她,多教教她,这才是真正帮助她的办法吧,只图眼前利益了,最后公司内部不和谐,不利于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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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困难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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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样下去会失去你的
兑换汇丰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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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和老板说就好了,你们老板是不是有病,吃错药就算了,他不知道业务员最敏感客户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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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楼主 不厚道的想笑 别拍我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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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同事,是老板的亲戚或者朋友,他们很是咄咄逼人,处处给人难堪,该如何和他们相处呢?确实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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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靠关系进来的新职员,仗着自己的关系优势,处处咄咄逼人,本来和谐的办公室被打乱了,给管理带来了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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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老板很无奈。让他自己决定吧。你什么都不说。什么意见也不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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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你的一句话& &淡泊来明志,宁静来致远,& && && &最近也有被风气带入歧途的感觉
(你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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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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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junhlan01 的帖子
社会的现实,老板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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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点心吧,从一开始你要说的时候 ,我就猜,新同事是有关系的。
所以你把你一般流程上面的写个交接清单让她签字,然后又问她有哪些要了解的,列个清单,你尽量帮她解答下,最后说你有很多事忙,要她遇到任何问题与困难都可以找你帮忙的。。。
然后你就玩点消失,装点傻,含点混,推点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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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遇到确实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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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好多,有阅读综合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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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 D1scuz! && 2001-公司违法合同法在先,并且拒绝按劳动法进行经济赔偿,我可以不进行工作交接吗?_百度知道老板突然说精力不够公司不开了,劳动合同没到期想辞退员工。请问可以_百度知道今天一早到公司,就被老板叫进办公室,说我迟到需要辞退。叫同事拿了我的档案,他看看档案说我都来公司上班3年了,也不想为难我,可以立马结算工资交接工作走人。我当时心里有点不爽但还是平静地答应离开公司了。下午工资结算一下领了到上个月到今天为止的工资。好像劳动法规定3年被公司辞退要赔员工3倍工资,我想问一下大伙:  (1)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  (2)公司在我前两年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医保等五险一金,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3)公司第三年底才签了之后一年的合同。第三年(08年1月)开始有给我交社保,但其他医保、失业保险等等都没给我办理。  
我在我公司做了三年了(差3天),公司有项目时时挺忙要出差,没项目时挺闲在公司坐着上网网什么的。平时我有迟到的不好习惯,我们公司上下班时间8:00-12:00
14:00-17:30,早上上班时我经常起不来,有项目时没办法是要坚持早起的,但没项目时没出差,我就会偷懒了,三两天都会迟到10-30分钟的,也就是8:30之前基本上都会到办公室,一直上班到现在也都三年多了。之前有被老板说迟到扣过三次罚款,但我惯还是没改过来,可能也有点自以为公司里面唯一的老员工了,所以平时迟到时被说一下后面几天会准时上班,但没多久没太放在心上又犯老毛病。今天一早到公司迟到23分钟,也就是8:23到公司,同事说老板几分钟前有打电话过来查岗,叫我回电话。回电话后,到11点时老板才从外面来公司,就立马叫我到他办公室,要辞退我。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这么早就上班呀!周扒皮也太狠毒了,多好的员工
  我要是老板不会留你三年,你老板算是很克制了。    实话实说。
  你把你公司当单位了把
  作者:1968833 回复日期: 06:35:48 
    我要是老板不会留你三年,你老板算是很克制了。        实话实说。  ---------------------  nooooood
  迟到习惯不好,但是做项目的一旦忙起来就天昏地暗的,没项目的时候一般考勤都不是很严格。  觉得这个老板是借题发挥。  就算是辞退,也该按法规赔偿。除非能证明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是有啥重大过失吧。
  迟到是小事,也是最令人厌恶的事
  应该是昨天了,只是昨晚凌过来才发的贴。
  作者:1968833 回复日期: 06:35:48 
    我要是老板不会留你三年,你老板算是很克制了。        实话实说。  -------------  但是另一个同事家比较远一点,她跟老板说了一下,又同意每天迟一些到公司上班,她每天都是8:30左右到的,比我都迟10来分钟。  公司没项目时整天都很闲的,老板平时也不经常来办公室,有来时也是11点过来,中午13点就走。平时有项目时我也是很认真的做,公司大小事情基本上都是我做,我是公司唯一的一个3年老员工,另外一个经理秘书有1年,会计兼职,其他人员原来的都换了好几遍了,现在的其他同事都是刚来不到三个月的
  可以叫他要辞退经济补偿金.打电话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不要管别人啊  老板还整天不来呢.  你自己坚持天天迟到就是不对嘛.
  准备打官司吧,老板摆明了是要裁你,不过陪多少钱,现在不好说了,现在的大势对打工的不利,我去年5月有个劳动官司,到现在还在法院拖着
  1、变态楼主:养条狗和养一个男人哪个合算?   暴强回复:大婶,即使你能把男人当狗使,但你敢把狗当男人使不?     2.变态楼主:男人你要李宇春还是章子怡?   暴强回复:一个公鸡,一个野鸡,都不选     3.变态楼主:通过海南矿泉水喝死人事件,可以看到中国的食品安全堪忧,矿泉水也能喝死人?不是有QS标志吗?   暴强回复:弱弱的问一下,QS是不是去死的意思?     4.变态楼主:一学生,成绩年年倒数第一,常与人打架,按领导要求老师想给学生好听一点的期末评语,怎么写啊?   暴强回复:该生成绩稳定,动手能力强。     5.说说中国的30分钟新闻联播。   暴强回复:有什么说的:前十分钟,领导们很忙。中十分钟,全国人民都很幸福。后十分钟,世界上其它国家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6.变态楼主:都40多了还有许多事不明白该问谁?   暴强回复:外事问“谷歌”,内事问“百度”,性事问“葫芦壳”!
  你没把老板当回事,他当然也不把你当回事。
  合同没到期,可以要求赔偿.就算还差几天合同到期,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不续约的书面通知.所以LZ你还是好好准备好前两年在此公司的证据和去年的合同去申请仲裁吧
  如果我是你老板    估计也会辞退你    还是从自身找原因吧    贪睡的人啊
  但是他辞退你,是要给补偿的  不过你可以先写个要求,给老板,  他不从,你再到劳动局去告.  实在不行再仲裁  仲裁不行再起诉    我去年被开了,就是给老板发了个邮件,写明白根据劳动法多少条规定,公司应该补偿我多少多少.  老板痛快就给钱了.
  你自己找原因吧。  还仲裁。。。  对你无语!!  
  我上班都会提前约五六分钟的。我工作了十四年了。我在事业单位。
  楼猪你平时表现确实不咋地。  不过就事论事,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工资单、考勤表等)证明前两年公司没跟你签合同,是可以索赔的。
  你公司要陪你从去年1月1日起到辞退之日的双倍工资。这意味着你可以多领一年多的工资。    
  老板忍你三年了,有点强        要是我早开你了        找找自己的原因吧
  双倍工资是这样的:之前不算,新劳动法颁布之后,    才能算双倍工资,之前的按一年赔一个月工资计算。如果违反劳动法辞退你,按2个月计算。
  迟到不能最为辞退的理由!!!  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你的权益!!  只要你的合同没到期,单凭迟到不能构成辞退的理由!!
  作者:1520777 回复日期: 10:20:23    
    老板忍你三年了,有点强                要是我早开你了                找找自己的原因吧     =============================================================  
我想经常迟到不是开人的根本原因,要看老板的。我们公司是9:00~18:00,但是我们老板比较人性化说:制度是死的,人的活的,如果有事、或者堵车、或者睡过头了,或者昨天加班晚了,晚点到没有关系,像我如果加班到10点,我第二天一般都是11点到公司(老板说,你第二天下午来都可以)
  找劳动监察部门  1、三年赔三个月,加上一个月的立刻走的钱,共四个月公司  2、补交社会保险。    快去。
  嗯,很多公司允许技术、项目人员弹性工作时间,只要一天工作满八小时,或者一周满四十小时(不等)即可,迟到一点就晚点下班,并不是很严格地点卯的。这点和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是耗死时间的服务企业并不相同。  总之楼主还是要求依法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不过这份工 ,是不大能再打的了。
  要是你真的对老板有用,你赖家里不去都不会有问题。    看来你对老板来说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也许就是因为你是老员工才开的你吧。  身为老员工可能工资比其他员工高一些,工作能力吧,其他员工和你差距也不大,而你经常迟到,影响极坏。不开你开谁啊。  开了你,老板节省了开支,还给其他员工树个威信。    看你们谁还敢迟到!
  还就迟到10-30分钟,你以为你是老板啊,换是我当老板早把你开了
  1):这一条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无明确经常迟到的规定,如果有,那就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第2项的规定:(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得不到补尝;如果没有这项明确规定,你就有可能得到补尝,补尝标准是: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可以;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就算是你提出来的辞职,你也可以得到补尝;   3)从日开始生效:新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起到09年1月1日,公司如果没有和你签合同,就被视为公司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拿钱走人,补偿金一拿,屁股一拍,走人
  公司没项目时整天都很闲的,老板平时也不经常来办公室,有来时也是11点过来,中午13点就走  之前有被老板说迟到扣过三次罚款,但我惯还是没改过来,可能也有点自以为公司里面唯一的老员工了,所以平时迟到时被说一下后面几天会准时上班,但没多久没太放在心上又犯老毛病    ==============================================    不厚道的说, 作为老板,肯定是不会喜欢自持是老员工就给予自己特权的属下的.更不会喜欢自己把自己当老板的属下的! 这才是他开你的理由.......    
  作者:中原一声叹息 回复日期: 10:08:50 
    楼猪你平时表现确实不咋地。    不过就事论事,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工资单、考勤表等)证明前两年公司没跟你签合同,是可以索赔的。  -------------  我有确凿的证据,前两年虽然没有签合同,不过我有如下证据:  一、在职期间担心没证据,复印了刚入职时经手签的合同复印件留着。(不知道带走本人工作期间经手的合同复印件是否违法?是否会被公司起诉?我如果没有泄露第三方有事吗?)  二、几次公司投标时指定我为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复印件。  三、昨天领工资时我拿了一份离职交接单带走了,上面有写有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有交接人签字和财务会计签字(可惜没有老板签字)。
  有项目时一出差,在外地一呆就是一个月都有。前几天我在外地为了工程开工在工地一呆5天都没洗澡没洗头,工地住在原来前期工程留下来的办公室里。
  昨天下午,冒着大风大雨去听中华阴才网办的一个HR lecture,题目叫裁员危机管  理。本来一看题目就知道很boring,不过小老板说反正免费不去白不去,于是哼哧哼  哧跑到科学会堂待了一下午。  以为没什么人会听的,结果竟然全场坐满,难道真是现在企业都在忙着裁员  么。。。上半场的90分钟极其无聊,讲EAP(员工援助计划),听的昏昏欲睡。休息过  后下半场开始,精彩的来了。  主讲老师应该是个劳动法专家,由于底下坐着的target audience都是HR,主要  讲的就是裁员、降薪、调休里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没有开场白,直接一个问题抛下  来:一个企业要裁掉签约3年的员工,目前员工只工作了7个月,还有2年零5个月即29  个月的劳动合同未履行,那么企业最多有可能需要支付多少赔偿才能裁掉他?(或者  从劳动者的角度就是说员工最多可以要求得到多少赔偿)  底下众说纷纭,最多的就是说2个月工资赔偿即N+1原则。不过后来听下来,如  果这名员工不是盏省油的灯,他最多可以要求得到2年零五个月全部的工资做赔偿。原  因会慢慢讲(自己整理出来的,思维有点混乱。。。)  一般来说,只有企业在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N+1原则才适用,此处N=工龄。但  此处的合法解除指的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做法,包括:程序合法、条件合法等。  从裁员的种类说起,裁员包括:1.优化性裁员。这通常是由于员工的自身原因  造成的比如不能胜任工作等(当企业想干净利落一劳永逸的裁掉某人时,也能使用给  员工扣“不胜任”帽子的手段进行裁员)。2.经济性裁员。3.结构性裁员。 2与3都是由  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完全有权利要求上司写推荐信或者要求在公  司重新开放headcount时自己会被优先考虑。  当企业要裁掉超过20名以上或者占总数10%以上的员工时,就构成了规模性的裁  员,要走的法律程序就是:上报劳动部门批准、经员工工会批准(无工会的由员工代  表替代,以下同),这就是程序合法。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有20个以上的人不签VSP,不同意自动离职。英特尔就要走法律途径==    而条件合法指的是,1.企业经营情况不佳,比如企业处于破产整顿等期间,像  现在三鹿这样的。2.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这里的严重困难不是企业说了算,而是  必须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在降低生产成本措施和CUT掉营运成本(包括广告费、业务招  待费、高管过高收入、员工补贴等费用,或搬到租金低廉的办公楼)6个月后仍亏损  的。3.企业适逢转产、经营方式调整期间,比如由原先的直营方式变为代理商或者生  产方式由手工变流水线等。像西门子前几年剥离手机业务,裁掉手机部的员工一样。  当企业在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与员工协商  后,员工(傻乎乎或者懵掉了或者被HR花特了)签字确认自己同意终止合同,企业就  支付N+1赔偿金。若员工懂劳动法且不太好搞定且精的不得了,那么他可以向公司提出  诉讼。  一般此类诉讼仲裁期为一年,员工可在第11个月时提出上诉,要求:恢复原先  劳动合同,撤销解雇决定,赔偿被非法解雇期间损失工资。如员工胜诉,则企业必须  
  应该的
  支付这11个月+3个月(假设仲裁耗时3个月)+继续履行未完的合同。而这个时候,员  工可与选择拿了赔偿但是不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企业给了这人14月的工资赔  偿,但却没压榨到这14个月的劳动力,裁了等于没裁。  或者员工还可以采取另一种方法,就是在第11个月向劳动局投诉,然后这个1年  的仲裁期会重新归零开始计算,等到第2个11月后再提出诉讼,最终死缠烂打胜诉获得  29月赔偿。(这块讲太快了没听很明白。。。)  以上就是公司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后果,但如果HR谈判技巧高超或者员  工实在太不关心自己权益就很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HR说:本来你只能拿到N+1的赔  偿,我可以试着争取N+4,员工反正当场知道被炒也傻掉就签掉了,双方协商后解除劳  动关系,就只有光光的N+4可拿。(如果那句帮你争取N+4只是说说的,那就只有光光  的N+1了)。  当决定裁员时,HR常常会说: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也非常难过,但很不幸你在  我们的裁员名单上面。而被裁的可怜人也常常或悲伤或愤怒的问:为什么被裁的总是  我。个么裁员名单是怎么确定的涅~  首先劳动法规定以下的人不能裁:      1.处在“三期”内的女员工(除非公司倒闭了,那三期也得滚蛋)。三期=孕期  +产期+哺乳期,加起来时间长的不得了,这也是现在闪孕普遍的原因。      2.处在法定医疗期的员工。比如一个工龄12年的员工,他的有薪病假可能会有  12个月,在这期间不能被裁,还要领病假工资。有些人可能就会在收到被裁通知前几  天突如其来“病倒”了。  
  3.处于工伤治疗期内的员工。比如不小心干活的时候把指甲盖掀掉了,看病看个一年。。。  4.企业本身为生产性企业,而这部分员工有患职业病的风险。比如一个企业车  间里粉尘很多,现在它要裁员,那在裁员名单上的员工就必须确定他们没有职业病才  行。那怎么确定没这个病呢,就要做体检。那如果员工死活不去体检呢,那拿他没办法。。。  其次有些员工必须优先留用,也就是说裁员时优先不被考虑:  1.签不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签1年的试用期1个月,2年的试用  期2个月,3年以上的试用期6个月的(如果试用期间不缴纳四险一金,转正之后也可补交),除了固定期以外的就是没写明的无固定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较长的。就是裁员时优先考虑1年,然后2年,3年。。。直至无固定期。  3.员工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的。就是说该员工是顶梁柱,裁掉他上有老下有小要饿死的。  可以看到,如果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裁员顺序,裁员之后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这就是企业要千方百计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裁员之后是降薪的问题。企业不得无故单方提出降薪,员工工资一般在劳动合  同中已写明,如果有调整,需双方协商同意(“协商”这个词很微妙)。如果工资不在  合同中写明而是在员工制度中写,那么如果调整工资就必须修改制度,而制度不是企  业想改就改,必须经由工会或员工代表同意。如果企业单方降薪,员工可在离职后提  出“公司单方克扣工资”的诉讼,有效期为离职时间内1年。如果员工主动提出降薪就是另外回事儿了,特别是在目前恶劣的形势下。  再是调休的问题。现在很多企业会让员工放年假,有些会说:无限期把以后的年假先休光,以后业务复苏后再加班补回来。但根据劳动法,企业的年假以年为单位,不可预支年假。如果法定年假为N天,而企业年假为N+m,则这多出的m天为员工福利不得要求返还。也不能还没加班就先调休(除非是在算综合工时的时候)。  如果企业没业务了,但和员工的劳动关系还在,那么员工处于停薪留职状态,但不表示企业1分工钱都不付是有道理的。严格说来必须在停工第1个月支付全额工资,第2个月起支付最低工资(上海如此,如果是江苏就是最低工资的80%)。此处的&没业务停产&,指的是全公司停工,而不是有一批人在干活,另外一批人休息停产。  一般来说,企业在裁员时,都会面对以下障碍:  1.劳动合同。上面都说过了。  2.法律依据。  3.社会障碍。比如企业大规模裁员,必然影响就业率,必然影响社会和谐,必然影响与政府关系可能连累到以往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收到新闻媒体攻击有损企业声誉,或者造成员工暴力和对HR的人身攻击。。。  
  4.道德障碍。说到底裁员总归有损RP。  In a word,裁员总归是下下策。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佳时,在裁员之前其实有很多步骤可以做:  1.上面已经讲过,搬到租金较低的办公楼或者有优惠政策的区域,比如张江,比如外高桥。CUT业务招待费(特别是已经没业务的时候)、员工补贴、福利等等一切可以CUT的开支。  2.减员。  减员跟裁员不同的地方是,减员是:a.对于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不再继续签约,而不是合同未履行完就终止。b.减掉实习生。c.减掉退休返聘人员。d.减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而不是公司签约的员工(这就是为什么不要找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约的  原因,福利待遇差了一大截还不安稳)。e.减掉严重违纪人员。“严重违纪”也是个很微妙的词,下面会讲。f.减掉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这个就是优化性的调整了。  3.可以由高管带头主动降薪,然后由企业和员工协商降薪。(“协  商”again。。。如果没有员工,那么可以选出几个员工代表来,这几个代表同意了,那就OK了。问题是这个实际操作起来实在是。。。)鼓励员工请无薪事假。  4.停工停产。上面也讲了。  5.如果以上4步全部没效果,只能裁员。而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如果企业没有  按照这4步来做,那就说明其中可能有不符规定行为。  90分钟的部分到这里结束,接下来的Q&A的环节举手者不断。举手的HR一个比一个直接,比如问题一。  Q:如果公司要优化裁员,当说明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时,应该怎样举证?(“绩效考核”又是个很微妙的词)  A:1.绩效考核必须量化,方便日后举证。比如考核标准可以写:出错率小于5%等。  2.考核过程中如不能量化,那就要具体化。比如让员工签字同意“该员工  团队合作意识不强、不融入公司”,肯定没人签。要是改成“该员工上月3次员工团体活  动均未参加”,如果有签到表显示确实如此,不想签也得签。而这句话其实潜台词跟  “不融入公司”效果也差不多。  问题二      Q:公司里有一个签了无固定期的中级管理人员,薪水较高,为节省开支想把他  裁掉,但死活不肯协商签字,该怎么办?      A:两个途径:一个是揪出他严重违纪。二是指出他不胜任工作。北京发生的  实例:一公司年薪30万的管理人员,公司想开掉,又不想搞砸反而赔了夫人又折  兵,于是先告诉他,由于不景气现在没有高端的活给他干了,只能去干低层次的  活,比如每天输输数据。这个员工多少也拎得清了,知道自己有被炒的危险,于是乖  乖输数据。但是百密总有一疏,公司绩效考核发现他输入的错误率偏高了(整天输数  据不错才怪)于是要求他参加培训。员工于是去培训,但发现培训对一个中级管理者  太傻太侮辱人了,愤怒之下不去培训了。然而一般公司的员工条例里都会规定员工必  须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益业务能力的培训活动,于是公司以严重违纪开掉了他。官  司打到终院员工输掉了。      由此可见,对公司来说裁员时这两个方法要结合着灵活运用。对员工来  说,真是防不胜防还是夹紧尾巴做人保险。。。
  迟到应该不是主要原因,如果看不惯这点早就让你走人了。    保险金应该可以申请补偿,辞退赔偿够呛了,人家可以说是  合同到期自然不续签而已。
  楼主被开活该,那是因为那你表现不好,不要因为没项目做就可以天天迟到天天上网~  我最讨厌的就是员工上班迟到.......  也很讨厌被我看到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的员工......  但是辞退归辞退,工资还是要多付三个月,一分不会少,现在的员工个个都很精~
  作者:ilgold 回复日期: 11:58:40 
    迟到应该不是主要原因,如果看不惯这点早就让你走人了。        保险金应该可以申请补偿,辞退赔偿够呛了,人家可以说是    合同到期自然不续签而已。    ------------  合同还没到期呢,还有9个月时间合同才到期。
  好多公司都是等员工工作年限长了,工资高了,就开了,然后找更低价的。从LZ描述的你们公司的人员流动率那么大,应该八九不离十。
  作者:spppider 回复日期: 11:52:38  ------------------  技术贴,顶之~
  作者:spppider 回复日期: 11:52:38   ---------  嗯,跟这位多学学,以后被辞了要29个月的补偿。
  ....  没想到这块水这么深
  作者:紅酒杯 回复日期: 11:09:43 
    1):这一条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无明确经常迟到的规定,如果有,那就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第2项的规定:(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得不到补尝;如果没有这项明确规定,你就有可能得到补尝,补尝标准是: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呆的这家公司比较小,人最多时不到10个人,一般是7个左右,入职到现在没见到什么公司制度书面很规范的(可能也许是我忘了),好像感觉老板说的话就是公司制度似的,偶尔有开会时老板会强调一下什么要注意的
  这下你自由了,好好儿歇歇吧。
  这些要告也行,费时费钱呗    另外同某楼意见,你老板能让你这样3年也真够可以了  路途实在远,申请每天迟一点当然可以,前提你对公司切实有价值    你一个普通老员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有事没事迟到,都罚款过几次了还屡教不改,实在是强大啊,做公务员只怕都没几个您这么强气场的。。。
        楼上一群畜生            迟到多大点事           
  肯定是个借口。但是公司能容你迟到那么多次那说明当时觉得你还能给他带来点利润。。现在刚好又是快到一年了,又遇上经济危机,所以就卡擦了。。也正常的。。  仲裁的话,我觉得你没什么道理了哦。至少你自己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且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了哦,所以你还是吃一堑长一智哦!!至于需要补交的事情,我觉得公司没那个必要给你交的。新的合同签订只对签订的年限负责。  是公司就是要创造利润的,不是事业单位,国家单位能让你得过且过的。
  習慣性遲到哈,老闆習慣暸就好。要裁你就找這個借口啦
  可以打官司,就是怕補償你的錢不夠你打官司的費用
  也难怪老板会开你,不过赔偿金还是有权力拿的
  其实补偿什么的没有多少,大头是社保,一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跟高利贷一样黑。
  我8年了迟到过一次……楼主强悍呀!
  作者:笨拉丹 回复日期: 16:10:53 
    其实补偿什么的没有多少,大头是社保,一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跟高利贷一样黑。  ----------------------------------------------------  愿闻其详,我们只交了养老保险,    
看来要跟律师谈了,如果发生这种事的话,    
如果我主动离职,我也不要公司赔我了,找好工作,自然拍屁股走人
  我还期望能被老板辞职了,可以赔偿3倍工资了,自己离职,毛都没有一个
  LS的对劳动法不懂,不是3倍工资,从新劳动法颁布后,计算2倍工资。就是日新劳动法生效以后,
  其实在一家公司从不迟到的大多是那些可有可无的员工。
  在这瞎机巴发贴子,赶紧另找吧
  同情你,你可以找公司要3个月工资。
  要是我的员工,一个星期都迟到的话早踢了。
  看看2008年的新劳动法规定吧:    /ldfg/gjfg/.html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你如果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呆下去了,就要求按87条给你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点符合你的情况】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这一点,假设本来你可以得到1.5倍工资的,因为公司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申请二倍也就是3个月工资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假设按你的合同来赔,2008年全年加上2009年2个多月,可以得到1.5个月的工资】    
  先和你们公司的HR谈一谈,或者直接找劳动行政部门。
    【注意这一点,假设本来你可以得到1.5倍工资的,因为公司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申请二倍也就是3个月工资的赔偿】    =====  更正:1.5个月工资    另外,把你的劳动合同拿出来看一下,有没有标明迟到多少次公司可以辞退你。
  我是公司一个分厂的主管,但我天天迟到,看了楼主的经历,幡然悔悟,以后做到尽量少迟到-------不然会被裁的
  楼主,替你做如下解答:  1、如果你是因为一年迟到超过10次,或是你们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次数,那么公司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劳动补偿金。  2、如果公司在日起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与你发生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那么从日起应当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做为赔偿,但2008年之前的不算,因为之前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3、公司不给你缴社保肯定是不对的,至于公积金,你要看当地的政策,有的城市外地户口是不予缴纳公积金的,比如深圳。公司少为你缴纳的社保你可以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你补缴,,但是说实话,补缴意义不大,因为大头还是进了国家的社保基金库,你个人所得的利益非常小。你不如去与公司协商,把需为你补缴的社保以现金形式补给你。    另外,关于你个人的工作问题,我觉得你的工作态度非常有问题,,所以公司辞退你无可厚非。。哈哈。。
  呵呵     有人以为签了合同就不准辞退    那谁来做老板呢    要是我签合同后天天不去    是不是辞退我也得赔钱呢    呵呵    楼主违反公司规定    辞退正确    不陪分文
  明显找碴
  同情楼主,但我很想问问上面的这位spppider。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话,是不是就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了?我原来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我在一家北京的外企工作将近9年了,算是公司的元老了,但第一年没有签正式的合同。上个月公司裁员,给了我N+1的薪水即9个月的薪水,当时心里太惊讶了,再加上不愿意丢脸就糊里糊涂的签字了。如果我已经签了劳动解除协议是不是就没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了?    PS:我一直都是人际关系良好,干活卖力的那种人,人不过我的经理和总经理关系不好,以至于裁他把我也连带上了。
  好像是你的原因
  签了解决协议,基本不能仲裁了,除非你可以举证你是被迫签的。
  ...........
  作者:celavi 回复日期: 16:53:10 
      【注意这一点,假设本来你可以得到1.5倍工资的,因为公司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申请二倍也就是3个月工资的赔偿】        =====    更正:1.5个月工资        另外,把你的劳动合同拿出来看一下,有没有标明迟到多少次公司可以辞退你。  ---------------  合同上没有规定迟到3次辞退,但是有提到公司规章制度做为合同附件。
  并且这份合同是在我工作快三年时才签的。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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