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个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2个股东,如果这2个股东要把所有股份大股东无偿转让股份给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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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2股东,想通过增加注册资金,增加股份比例!
公司总共两个股东,原先分别出资100和80万,注册资金为180万,现在我想增加注册资金,增加900万,增加我的股份比例,达到控股 ,实际占有公司,大股东也同意。请问这样可以吗?大股东是同意的。是不是在都同意的情况下,我认缴这注册资金900万,公司自然就是我的了?就变为大股东了?
 问题来自:河南 - 开封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55 咨询人: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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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16:23
不用考虑现在公司的实际资产或者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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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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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我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但是实缴只有200万元。现在其中一个股东要转让股份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但是实缴只有200万元。现在其中一个股东要转让股份,公正要根据注册资本收费,那就很贵了。想问有没有办法减少该笔费用,谢谢
公司股东4人,每人股份25%,其中一个股东死亡(有妻,),现准备转让公司及土地,是否需要死亡股东的父母签字
一个三人投资的小公司,其中A股东要将股份卖给B股东。这样的股份转让,需要通过法人么?
三个人合伙经营个公司,注册300万,我是其中一个股东,他俩没经过我的允许,把公司变卖了,工商局那里我也没去,他们代替我签字也变更了,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去找工商局说是形式审查,去找他俩说是赔没了,希望律师帮我研究想想办法。
新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把自己一部分股份放到他的另一个公司
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个问题!公司中的小股东在没有得到董事长的授意下转让了董事长的股份,且转让成功 过后也未向董事长说,文件上的签字并非董事长本人,且转让需要的文件也不是原件?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此人的行为是什么性质?触犯了法律吗?谢谢
我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公司经营不善。我于一年半前以将股份转让。也签定协议。公司股份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承担。并到工商部门变更。公司支前有银行贷款。现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还不了贷款。我是否要承担责任。谢谢
公司章程规定其中一个股东占40%股份,但他实际出资额不到这个比例,反而还从公司借走不少钱,多于他的出资额,平时没有参与管理公司,这种情况怎么认定他的股份?
我是公司股东去年大股东要我股份转让给他,但是股份转让金一分钱也不给我,说公司说公司没钱,我说股份转汢是个人行为
咨询 执照和法人代表都是他,他是不是可以随便把任何个股东个开除了呢,
我是股份有限公司,现在股东要退股,但是公司是亏损,股东该不该承担亏损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其它答案:共1条你需要才可以查看回复。没有帐号?&&0人赞同
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000338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系统消息3秒后窗口关闭有限公司的股权可否无偿转让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一、朋友拥有有限责任公司的25%的股权(当初也是无偿接受的),公司成立至今都没有接受过公司的分红等盈利,也未参与公司的任何事项。现想将所持的25%股份无偿转让给法人或另一股东,可以吗?
二、如果公司发生债务情况,股东是否有义务承担责任?有哪些?
三、公司的债务纠纷是否会影响股东自己今后的创业或个人的信用?
公司法第139条及以下几条规范的都是上市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依据和规定是什么
有限公司间无偿转让货币资产有没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具体规定内容是什么?
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法人股东3个,现其中一个股东决定不出资,将其在公司占有的全部股权以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公司的另一个法人股东,请问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我今年9月份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开始为我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对于新公司法中“第三章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最后一句话,我有点比较模糊,请问第七十二条最后一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句话是针对七十二条的整个内容,还是只针对第七十二条的第二段内容呢?感谢您百忙之中能给予答复。谢谢!!
假如某有限公司有十位股东(出资人)共出资1000万元,每位股东出资100万元。
他们在公司章程上约定:“公司的五位股东表示放弃其表决权和管理权,其权利由另外五位股东行使。在分红时,放弃权利的股东可分得70%的红利,在清算后,有盈余时,放弃权利的股东可分得70%的盈余,不足注册资本时,放弃权利的股东可优先分得(在剩余财产不足注册资本的50%时,剩余财产由放弃权利的股东按比例分得)。”
请问这种约定是否可行?是否合法? 这种约定是否属于优先股股东的约...
A公司有股东5人,其中一名为国有公司,占股28.8%,现已挂牌出让成功,受让方为A公司。请问:A公司怎么处理此次收购的股份。
从原公司辞职,要转让自己的全部股份。有几个问题请教律师:
一、我所持有股份的现价值是怎么算的?也就是说,我当年以十万元入股,占有公司1.5%的股份,现在如果转让这些股份,我能拿回多少钱?(公司经营状况很好,每年能拿到三万元分红)
二、公司的组成很复杂,如果没有人收购我的股份,其他股东也不能让我把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那我该怎么办?
三、如果我已经辞职,我不转让我的股份,我是否可以仍然拿每年的分红? 关于股份转让一事已经与大股东协商,协商的结果我不...
同一股东下的两全资子公司间转让股权,还需要股权转让协议吗?工商变更需要哪些资料?谢谢!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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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数2人,注册资金100万。现在想要变成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数2人,注册资金100万。现在想要变成股份有限公司,准备条件成熟后上市,想咨询一下,股东人数至少要几个人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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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节 独立性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条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第三节 规范运行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二)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 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三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二) 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三)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详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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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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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政策问题,咨询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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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要根据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确定。您是想问发起人人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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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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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除了股东人数外,对于注册资金等都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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