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路灯只亮了一排 居民能占用居民用地吗

日志用户版块帖子
阅读:8781
主题:华清园小区 一楼居民私自占用公共用地当自家院子
在线时间小时
金币*威望*宝宝人气0粮票0
关注()|粉丝()
灞桥区新华路街道办
该线索暂未处理完毕,原作者不能评价
华清园小区 一楼居民私自占用公共用地当自家院子
9月5日:酒十路华清园小区26号楼、27号楼,一楼居民都私自开后门,圈起了院子,在里面种菜、种粮食,占用26号楼居民的活动场地。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 1 条评分
UID:461478
在线时间3573小时
金币5610威望285宝宝人气0粮票0
关注(103)|粉丝(337)
9月10日华商巷议向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发函9月15日收到回函:
=800) this.width=1000;" class="showappimg" >[ 此帖被华商巷议在 17:22重新编辑 ]
新闻热线:029-
手机短信报料:
UID:727687
在线时间5241小时
金币40278威望20009宝宝人气4粮票36
关注(229)|粉丝(1092)
“老方”老师您好。我是灞桥区网信办的工作人员。您反映的华清园小区部分一楼居民私占社区公共空间一事,我们已要求十里铺街办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给您回复下:该问题属遗留问题,当时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给一楼部分住户小花园。现经社区和物业现场勘查,所种的菜正值成熟期,且住户都为老人,现场铲除不尽合理。经协商,等本季成熟采摘后,以后不再种菜,改为花草,绿化小区环境。望您知道。同时感谢您对灞桥的关心和支持。谢谢灞桥区网信办的回函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 <span class="s2" id="pingNum_ 条评分
希望相关部门真真的做到,
UID:461478
在线时间3573小时
金币5610威望285宝宝人气0粮票0
关注(103)|粉丝(337)
9月10日华商巷议向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发函9月15日收到回函:
=800) this.width=1000;" class="showappimg" >[ 此帖被华商巷议在 17:22重新编辑 ]
新闻热线:029-
手机短信报料:
UID:727687
在线时间5241小时
金币40278威望20009宝宝人气4粮票36
关注(229)|粉丝(1092)
引用 评分针对楼主新闻热线-傅女士于 16:26发表的华清园小区 一楼居民私自占用公共用地当自家院子:9月5日:酒十路华清园小区26号楼、27号楼,一楼居民都私自开后门,圈起了院子,在里面种菜、种粮食,占用26号楼居民的活动场地。 关注
UID:727687
在线时间5241小时
金币40278威望20009宝宝人气4粮票36
关注(229)|粉丝(1092)
“老方”老师您好。我是灞桥区网信办的工作人员。您反映的华清园小区部分一楼居民私占社区公共空间一事,我们已要求十里铺街办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给您回复下:该问题属遗留问题,当时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给一楼部分住户小花园。现经社区和物业现场勘查,所种的菜正值成熟期,且住户都为老人,现场铲除不尽合理。经协商,等本季成熟采摘后,以后不再种菜,改为花草,绿化小区环境。望您知道。同时感谢您对灞桥的关心和支持。谢谢灞桥区网信办的回函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 <span class="s2" id="pingNum_ 条评分
希望相关部门真真的做到,
UID:138345
在线时间332小时
金币3265威望109宝宝人气0粮票0
关注(3)|粉丝(27)
引用 评分针对第3楼西安老方于 17:58发表的:“老方”老师您好。我是灞桥区网信办的工作人员。您反映的华清园小区部分一楼居民私占社区公共空间一事,我们已要求十里铺街办调查核实,现将 .. 希望相关部门真真的做到,
访问内容超出本站范围,不能确定是否安全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请广大网友文明发言,理性评论!
&回复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华商论坛 如何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7x24小时)
在线咨询:
华商论坛公众微信
华商头条下载哪些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哪些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上线单位:市国土局
  1、哪些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答: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政行为。征用土地的程序是: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②公告征用土地方案;③办理征地补偿登记;④公告征地补偿方案;⑤交付被征用土地。
  3、哪些用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的范围?
  答:(一)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五)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六)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4、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怎么办?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权属发生争议,一般有三种解决办法:①争议发生后先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即各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如争议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协商成功。②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是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行政裁决。一般来讲,具体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办,但作出处理决定须以人民政府名义并出具处理决定书。③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在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5、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①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②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③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6、办理划拨用地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答:1、申请书;2、发改委立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选址意见书;4、申请单位有关资质(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5、用地范围图一式五份;6、其他相关材料(费用核算单、住宅用地是否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相关文件);7、两公告、农民补偿是否到位、交地无争议说明等相关材料。
  7、建设单位能否自行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
  答: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的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8、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①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②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③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④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9、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也就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0、个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答:1、本人申请;2、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材料或社区、办事处证明;3、房产证(有则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11、个人申请办理补证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答:1、社区、办事处证明;2、地籍档案;3、报纸公告;4、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12、农村居民建住宅可否占用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
  答: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耕地。如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是,如果农村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的规定,农村村民就不得占用其经营的土地建房。
  13、什么叫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答: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将土地主要是指土地权利完全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只要实际上发生一方违法地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则可以认定为买卖。除此形式之外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将土地权利转移的行为,即为"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根据法律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8条追究刑事责任。
  14、禁止在基本农田上从事哪些行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十八条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第三十三条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什么叫破坏耕地?
  答:破坏耕地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占用耕地建窑、建坟;二是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三是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的。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42条追究刑事责任。(日)
Copyright(C)2009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号
主办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请池州各小区居民注意自己身体,严防伪装“路灯”的辐射
在线时间 小时
这个真要注意了。
现在莫名其妙得癌症的人真多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强烈抗议,汇景小区有许多,最近都在安装!!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根据我现在的了解,这种伪“路灯”属于池州移动公司。根据我们小区的物业经理阐述,物业公司没有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移动公司告诉他们因为手机信号不太好,所有免费给小区安装这种设施。不知道移动公司凭什么占用小区的公共设施用地,安装这些伪“路灯”。有没有向政府申请,做好环评测试,向小区业主告知。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我在南馨园也看到了这玩意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前几天我还问了装修人员,是不是在装路灯?装修人员含含糊糊地说,是在装路灯,今天我又问了汇景原来的保安,保安说不知道。
现在我想问的是:作为小区的业主,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哪里?9月1日修改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该条例同时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小区居民正是依据此规定以环保为由阻止移动基站进驻小区。
另外,中午又看见52号楼的3个电线杆已经装好了!!!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9_194:}{:9_194:}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谁再安装这种伪路灯,就拖出来打!!!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敌“伪”来了,大家小心!!!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不是吧!此帖一定要顶起来啊!太恐怖了!谢谢楼主!我所在的小区也有!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移动采购的爽了
又可以采购一大批别的伪装式样了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ghgg 发表于
本人在池州多个小区都见到这样的伪装路灯,实为通信天线。
这些混蛋物业,为了几个臭钱,不经过业主同意就 ...
我发现肯定把它推倒了事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啊,竟然这样,我在清风名苑,就看到这样的路灯,还很奇怪怎么装了这么久还不通电,今天要问问物业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清溪南苑也安装了许多这样的,颜色是白的。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好象是移动给钱给物业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池州老董 发表于
好象是移动给钱给物业
我这里的物业没有收到任何一分钱,他们也以为就是路灯。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都市放牛 发表于
我这里的物业没有收到任何一分钱,他们也以为就是路灯。
你怎么知道他们真的没收钱
他们收了钱还到处宣传?
如果真的没收钱,物业就应该立即组织人员拆除。不经业主和物业同意,谁给他们权力安装的?真是无法无天!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我也是清风名苑的,就是很奇怪干嘛又装路灯,而且从来没见亮。。大家都找物业去吧。。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著名雷达专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小谟说则认为,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肯定是有影响的,包括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也一样。而这种影响并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发现的。经常处于电磁辐射的环境下,久而久之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会很严重,而这种危害也是多方面的,除了引发头晕头疼等病症,长期还可能影响下一代的质量,比如产生畸形儿、老年人的得癌症的几率、成年人的不孕不育症等,因此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从1998年开始至2005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里小区46号楼首都医科大学家属楼,先后有20余人被确诊为癌症。几名住在该楼的首都医科大学教师联合调查后怀疑,架在楼顶的数个通讯发射装置可能是致癌“元凶”。
&&46号楼总共20层,每层8户人家,1991年开始入住,1998年起有人因患癌症而死亡。去世的人多数只有60多岁,年纪最轻的仅48岁。据统计,癌症患者大多集中在6层至18层之间。每层西南——西北朝向的5号房间,成了发病率最高的屋子。5号房住户中,一共有10人患癌(包括两对夫妻共同患病),其中4人已离世。
&&经调查,几位老师发现,46号楼楼顶装有数个手机发射基站,而其它楼的屋顶则都没有。
&&案例二:
&&日,天津市大港区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万先生,因借用家人手机打电话引起心率突变,幸好及时送到医院保住了性命。
&&案例三:
&&200多名居民搬到北京顶秀欣园后开始出现失眠、心悸、掉头发等症状。2004年11月,居民对安装在楼顶的移动基站是否存在电磁辐射提出质疑。
&&家住3号楼的刘先生,在搬到顶秀欣园前身体一直很好,连感冒都很少。但自从搬到顶秀欣园后,总是感冒,而且失眠、掉头发。家住3号楼的李女士也像刘先生一样,以前身体不错,搬到顶秀欣园后才得的心脏病,而且体质变得虚弱了。家住6号楼的张先生,其14岁的女儿突然在学校昏倒,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贫血。一年前,他曾带女儿到医院检查过身体,女儿身体很好,什么病也没有。这些患有不同症状的居民,都怀疑自己的症状与近在咫尺的移动基站电磁辐射有关。
&&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双庙移动基站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的顶秀欣园东北角五金皮革厂5层楼的楼顶,根据测量该基站距离最近的顶秀欣园3号楼仅18米,其中3号楼的5、6、7层阳台正对着移动基站。为此,顶秀欣园小区的居民代表曾多次找到五金皮革厂,要求拆除移动基站,但遭到拒绝。虽然经过检测,该基站的电磁辐射没有超过国家标准,但居民仍然难以安心。
&&案例四:
&&2005年4月中旬,回龙观龙锦苑6区的居民发现,紧挨小区的南墙外一幢未竣工的6层楼的楼顶上出现了一座发射塔。由于发射塔周围方圆500米范围内,包括龙锦苑6区、龙跃苑2区的数十幢居民楼及龙锦苑4区,龙跃苑1区、2区的部分居民楼,发射塔的东边还有正在建设的E08小区,鉴于附近老人和孩子较多,三四十米高的发射塔很快引起了附近居民的重视。
&&铁塔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微波发射基站,工作原理与手机基站相似。而北京市环保局辐射处证实,这座发射基站未得到许可,可视为违法建设。
上人网 知池州
在线时间 小时
09:15 上传
上人网 知池州
Powered by什么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需要先补后占吗?
站内搜索:
请选择栏目
什么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需要先补后占吗?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点击数:&&&&更新时间:&&&&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明确,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做到“先补后占”。
文章录入:admin&&&&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网站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黄石国土资源局
襄阳市国土资源局
荆州国土资源局
宜昌国土资源局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孝感国土资源局
黄冈国土资源局
鄂州国土资源局
咸宁国土资源局
随州国土资源局
恩施国土资源局
潜江国土资源局
仙桃国土资源局
天门国土资源局
神农架国土资源局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
孝感市常用网站
孝感市人民政府网
孝感槐荫论坛
孝感分类信息港
其它常用网站
列车时刻查询
飞机航班查询
地图导航查询
版权所有:云梦县国土资源局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老旧小区的私人占用公共用地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们家属于上个世纪的老小区,没有物业,小区内有私人占用公共用地,改造成停车场,停放各种三轮车以及电瓶车、摩托车,并向车主收取费用,这些车辆并不属于本小区内住户。这些车辆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噪音污染,也对居民出行安全造成了威胁。我们试图与之沟通,沟通不成,发生口角。我们应如何维权?(没有协议)
楼门口的土地是公共用地吗,我们没接到任何通知,开发商要占用楼门口的土地怎么办
我购买的是单位办公大楼的住房,一二楼是大门面,可以做酒店,三楼是我们单位办公场所,四楼起是单位职工集资的住房。
现在一二楼单位出租给银行办公,经单位允许,银行在没有通知住户的情况下,占用公共用地,将中央空调外机安放在住房正下方。
请问在多次与单位和物业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去年物管公司以部分业主提出电瓶车没有停放位置,就物管以占用绿地修建电瓶车停车位每月收取管理费且只贴告示并示每家每户上门签字同意这各行为是否违规?今年物管公司又打算占用小区的公共用地修建娱乐室,只是发表公告持反对意见到物管办公室告之,如大多数业主不去反映就报城管批示就修建,是否违规?物管公司接手上任物管公司直接从0.6元/月涨到0.8元/月只是贴单告示,是否违规?我小区的业主筹备委员会当初只上门找业主签字确认组建筹备委员会一事,过后并未召开业主大会,且...
我住在小区3楼,2楼的平台有一块公共用地,最近,2楼的一户人家在这块用地上搭起了一个棚子,把这块用地改造成了他家的厨房和洗手间。这个棚子的顶部刚好平着我家的窗户下面一人高左右的距离。下雨的时候由于地方窄,所以声音很大,而且小区规定2楼以上是不能装防盗网的,所以对于安全来说,也是一个隐患。为此,我和居委会的成员多次找那户人家沟通,希望他能停止改造,但是未果。我想请问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哪些部门可以帮助协调或者解决?
我们小区内公共用地被私人圈占,改为私人小院已多年无人问津,小区内其他居民可以用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啊??
一楼小区业主在入户楼梯下方的公用位置私自建设仓房,在物业公司阻止后仍然不听,请如何处理
村里建了一个药材交易市场,占用了十几户农民的土地,跟农民签了30年合同,每年每亩地800元一次给付30年的款.现在要高价卖给私人十几亩的地让盖房子,我们农民怎么办呢
私人修水库占用耕地怎么赔偿
有人在公共平台恶意传播我的私人照片怎么办。已经被浏览好多次了。请帮助我
我家的土地已被占用于村上修建变压器,可是相关部门在没有通知和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动工请问该怎么索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