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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贷款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葛兴忠
发布时间: 15:51:42
  湖南法院网讯   “真正用款的贷款人执行不了,却要执行我这个分文未用的担保人,我哪想的通啊!”
    “名义上我是贷款人,实际上我是碍于情面替人贷款,我没用一分钱,我是被人套了笼子,用款人跑了,要我还款,我冤枉!”
     “现在落得被拘留和还款的下场,我这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只怪自己不懂法,才上当受骗!”
     在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常常碰到被执行分文未用的担保人或贷款人讲述自己替人贷款,好心不得好报的经历和教训,成为了受害者和替罪羊,在这些担保人或贷款人看似不公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无人知晓的贷款内幕呢?
     笔者这里有组统计数据:仅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2年时间里,该院共立案受理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286件,其中执行担保人的有184件,占64.6%;执行替人贷款的贷款人有68件,占23.1%;执行实际用款的贷款人却只有34件,仅占12.3%。该数据显示,分文未用的担保人或贷款人给实际用款的贷款人在法院的执行中,全部或部分履行了还款义务,先垫付执行款的占了87.6%。
     这是近年来在执行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出现的一种新情况和新动向。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表明,在金融贷款中出现了有意骗取贷款,坑害担保人或贷款人的现象。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环境,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难度和挑战,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要坚决予以打击和惩处。同时也警醒人们,不要轻易替人贷款作担保人或贷款人,以免上当受骗。
     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人上当受骗,成为受害者和替罪羊呢?为什么这些有意骗取贷款来坑害担保人或贷款人的案件又屡屡得成呢?从分文未用的被执行的担保人或贷款人中反馈的信息和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如下五个原因。
     一、法律观念淡薄受蒙骗
     在这些上当受骗的担保人或贷款人中,有农民、个体户、职工、教师、公务员等,尤以农民最多。90%的被执行人开始都认为:只是替人担保或贷款,没用一分钱,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存在着只会要实际用款的贷款人来偿还贷款,不会要分文未用的担保人或贷款人来偿还贷款的模糊认识。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法律观念淡薄,让有意骗取贷款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使得毫无介意又不懂法的担保人或贷款人在法律的框架内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这是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
     二、贪图蝇头小利诱上钩
     调查得知,这些分文未用的担保人或贷款人在替人贷款前,大都不同程度的曾接受过实际用款的贷款人请吃请喝、唱歌跳舞、洗脚按摩,甚至抽取回扣等感谢之类的蝇头小利。有意骗取贷款的贷款人总是给人造成一种出于阔绰、财大气粗的假象,来迷惑和讨好担保人或贷款人,让你弄不清东南西北。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让人相信和失去警惕,诱人上钩,从而出面为其作担保人或贷款人。
     三、碍于情面做好事
     积善行德做好事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人生在世,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都有人求人的时候。这很正常,关键是如何把握好自己,保护自己。从这些受害的担保人或贷款人来看,既有关系铁的朋友、同事、同学;也有亲戚;还有关系很一般仅认识而己的人。在实际用款的贷款人软磨硬泡下,出于哥们义气和碍于情面,过分相信人,本着帮个忙、贷个款、做个好事也未偿不可,不会嫁祸于自己的心态为其贷款,根本不会想到做了好事反而会把自己给套进去的,结果是好事做成了麻烦事。
     四、串通勾结演双簧
     被执行的分文未用的担保人或贷款人,在向法院执行人员反映贷款真实情况时,大都有惊人雷同的板本和台词:实际用款的贷款人早就和银行信贷员谈好了同意贷款,只是要找个出面贷款的担保人或贷款人,甚至还一唱一和地演起了双簧:如什么只需签个字;什么其它的不用你管;什么没好大个责任;什么银行只会找实际用款的贷款人的等话语,麻痹和欺骗不懂法的担保人或贷款人,信以为真,就稀里糊涂地在空白处签了个字。更有甚者称只签个字,贷了多少款,根本就不知道,银行起诉到法院时才知中了“双簧计”。笔者真是替他们的草率和荒唐行为感到啼笑皆非,实在可怜可悲。但白纸黑字,口说无凭,只好自认倒霉。后经调查证实,实际用款的贷款人和信贷员之间不排除有合伙串通勾结骗取贷款坑害担保人或贷款人的新动向。
     五、利益驱使缺监管
     金融系统是以靠存储货币、发放贷款、收取利息、中介流通、管理调控等求生存求发展的企业单位,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金融系统各单位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制度,但在各单位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和绩效考评与每个人的晋升、福利待遇相挂钩下,因利益驱使,为完成任务和指标,有的信贷员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考察、审批、发放贷款中就出现了把关不严,弄虚做假、内外勾结、管理混乱的现象。如:有的房产开发商、放高利贷者、征信系统黑名单者、甚至社会上的“混混”等,信贷员明知这些贷款人有的不可靠不安全,但这些人凭着过人的交际能力,往往神通广大,想方设法骗取贷款。有的信贷员也就顺水推舟,来个两全齐美,分给自己的贷款发放任务完成了,人情也送了,福利待遇也解决了,何乐而不为呢?根本不怕放出的贷款收不回来,而是私下默许这些贷款人自己去物色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或贷款人人选,信贷员然后加以走访考察贷款人,认为可靠安全后就按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为贷款发放上了双保险,规避贷款风险。更有甚者胆大包天,合伙串通 ,借用别人身份证,伪造别人签名贷款;伪造房产证抵押贷款;在财产评估中抬高价格贷款;一人委托多人贷款等骗取贷款。一旦贷款到手就溜之赖帐,担保人或贷款人来捡帐。近年来就有几起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被绳之以法,这都是在执行中暴露和发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可见金融系统在贷款对象的考察、审批 、发放上是存在缺失监管的。金融系统内部要加强监管力度,坚持原则,严肃查处信贷员和实际用款的贷款人合伙串通勾结骗取贷款的新动向,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环境,让想骗取贷款的人无机可乘。
来源: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燕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电话:1传真:邮编:410000向银行申请借款,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者:liuh&&&&&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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