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允许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买卖房屋协议书不能过户-爱福窝装修论坛
买卖房屋协议书不能过户
暂时不办过户手续,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推荐回答: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债权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就是说,房子仍然是卖方的,他仍然可以再卖给别人,可以一物二卖。作为买方,只能要求他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第二个买房子的人已经过户的话,买方更没办法取得房屋产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怎么做更名收费吗?推荐回答:一、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二、购房合同怎么样更名?据上所诉,在前两种情形下,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那么这两种情形下,购房合同如何来进行更名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另外,虽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但是可以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更名人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三、购房合同更名费用怎么算?现今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需要进行更名,他们都将收取更名手续费,这一收费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基本上所有楼盘都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是不成文的行规。对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合同更名开发商普遍都将收取同样的费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签了正式合同并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签了合同并已办完按揭手续。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签房产买卖协议,未过户,能反悔吗?问题详情:但一个月后卖房赌博输了一大笔钱:卖方2010年中旬买的新房,走法律程序让法院判房子给自己?房价肯定是涨了的,要求他和他老婆回来协助过户,总价70万,首付25万,卖方要回房子的成功率大吗,就将房子卖给了朋友(当时连两证都没办),然后跑到其他地方去了(外面依然欠了几十万),违约的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今买方经常托人找他。然后月供就都是买方在还。但因为还欠有一大笔钱,所以不能回来。买方就说要去法院告他。就说打官司的话。之后卖方的家人知道了后。当时的协议约定今年7月前完成过户,就说要不然把首付款还买方,把房子赎回来。当时是只有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原价转给买方的,其实也就是一个20万的首付款,一年多也还了4万。另外签了协议后,买方就装修入住了,50万左右。详细情况如下推荐回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有买卖协议,房产证才办好,过户要等五年吗?问题详情:当时小区要统一办理房产证我买二手新房。三年后办理了甲方的房产证,是不是得等房产证办好五年后再过户,在个人手里买的时候没房产证,我(乙方)需要把甲方的过户到乙方,只是甲乙双方签了买卖合同推荐回答:不是,有100%房屋产权,可以随时过户的。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农村非同村村民买卖房屋合同因违反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无法登记过户如何处理问题详情:对这种房屋买卖纠纷应该如何处理,除法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对这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农村非同村村民买卖房屋合同因违反《房屋登记办法》的以上规定实际上已经无法登记过户、法规另有规定外推荐回答:但是由于房屋是不能脱离土地而单独存在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集体土地上房屋违反规定私自流转的。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与乡(镇)或者更大范围内的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之间进行流转。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形式,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农村经济合作社,就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在转让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时,一些地方的地方性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是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需要,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户口迁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3.农房转移的可登记情形目前。(三)居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农村农工商公司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于村民委员会,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和住宅,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村民集体管理集体经济而设立的组织  1.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农村的房屋流转有其特殊性,但在当前的农村基层组织中,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受到限制主要是由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性质所决定,有权承包土地的其他人员、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即两枚印章一套机构,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因此,又不同于社会团体。如何认定哪些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省的规定;(六)原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人员;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有的地方将其扩大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法规和国家,就无法在农村生存,《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五)原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权利。”第二款规定,二者无法截然分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虽然是村民委员会和其下设的村民小组。尽管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也不同于行政机关,特别是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管理与服务,但是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城市规划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做到房屋所有权主体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主体保持一致。但是就所有权而言,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的需要,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让,比如日修订的《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规定。下列人员在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七)依照法律,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其主要形式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是同一机构:(一)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具有“政社合一性”,无稳定非农职业。但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以及高等院校:(一)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出生,主要受限于其宅基地使用权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交易应该遵循“房地一致”原则,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因此没有规定。至于农村房屋能不能在村与村,即房屋转让的,在原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且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二)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换言之,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四)户口迁人本集体经济组织并实际居住。二者决策机制相似。例如,实践中职能相互重叠,会造成很严重的社会问题。综上可见,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本来想做出规定,宅基地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均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禁止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而是一种与一定的身份相联系且具有一定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性质的权利,大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属于《立法法》规定的专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事项,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房,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的,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二)因合法的婚姻,因此;(三)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法律和政策允许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条件的农民之间流转,让农民保住自己的住宅,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不得分离,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一致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房产买卖协议未过户有效吗推荐回答: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房屋不能过户,买卖合同有效吗推荐回答:1、房屋不能过户,那么买卖合同就应是无效的。2、房屋不能过户,就说明该房屋系禁止流通物,或者在特定的主体间是禁止流通物。禁止流通物不能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买卖禁止流通物的,买卖合同无效。签完房屋买卖协议,但没过户,是协议自动作废吗?问题详情:签完房屋买卖协议,但是没过户,后来此次买卖活动没继续进行,对房主有更改吗,也就是不想买也不想卖了,协议会自动作废吗,但没过户签完房屋买卖协议推荐回答: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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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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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的?
房产买卖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的?
提问者:费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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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迪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所有回答:&2603
一、房产买卖什么情况合同无效?
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1、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若干人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3、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二、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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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富美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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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买卖什么情况合同无效?
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1、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若干人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3、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二、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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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枫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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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买卖什么情况合同无效?
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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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装修网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共4篇)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共4篇)本文目录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5号联邦国际大厦A单元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剩余房款
)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
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贵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
注:1、房屋转让协议书签订前,受让方一定要看清楚出让方对房屋有无合法的处分权,避免日后产生纠纷。2、要问清楚房屋有无出租。3、房屋的物业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有无欠缴。4、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为格式文本,可根据自己需要加以修改。沙发房屋转让合同范本2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产情况。
卖方所拥有的房地产座落于深圳市___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确认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
第二条成交价格。
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元(¥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买方在签署本合约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作为购房定金,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向买方出具收据。
2、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
(1)一次性付款( )
①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须在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时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该协议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之前签署。
②买卖双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楼款由买方先交予银行做资金监管。
③国土局正式受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且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领取新房产证后,监管银行将第二部分楼款付清给卖方。
(2)银行按揭付款( )
①买方须于交纳定金后_______天内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注;具体的首期款金额以银行按揭承诺书为准)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帐;并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保险、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②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的三天内,买方须和银行落实计清首期房款(补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同时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并且办理过户手续。
③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并且买方领取到新房产证后,银行将监管的房款付清给卖方。
第四条缴纳相关税费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税费:①营业税;②增值税;③印花税;④城建维护税;⑤产权登记税;⑥契税;⑦所得税;⑧公证费;⑨查证费;⑩其它:______________。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_______项费用,卖方支付上述 _______项费用。
第五条交楼时间
买卖双方同意交楼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也认可该物业之现状,故买方不得以物业现状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
第七条在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八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己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
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
第十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约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直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板凳房屋转让合同范本3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5号联邦国际大厦a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贵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
注:1、房屋转让协议书签订前,受让方一定要看清楚出让方对房屋有无合法的处分权,避免日后产生纠纷。2、要问清楚房屋有无出租。3、房屋的物业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有无欠缴。4、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为格式文本,可根据自己需要加以修改。#4楼房屋转让合同范本4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其申请获批的南宁市 路 号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含附属物,按甲方预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具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获批的经济适用房为南宁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房,房屋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卫,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为 ㎡(最终以房产证为准),房屋结构、方位、内部装修、设计及交房时间、办理产权证时间等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二、转让价款。
1.甲方所购房屋单价为 元/㎡,总价为 元整,甲方同意按照此单价和总价转让给乙方。该房应缴纳的超标面积差价款 元由乙方承担。
2.为证明双方诚意,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购房指标转让费 元整(此款不在购房款内)。此款在甲方向乙方办理完房产证过户手续当日支付。
3.该房应缴纳的购房款和相关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接到付款要求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将款项支付甲方,由甲方及时支付。
4. 因甲方为名义购房人,乙方为房屋实际所有人,甲方有义务办理好房屋买卖中的所有手续。甲方取得的《购房合同》、交纳房款的收据和发票、交纳税费的票据、产权证及与购房有关文件,应在取得当日将上述原件交付乙方。
三、房产交付。
甲方接到开发商交付通知后,应通知乙方一起验房,并按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标准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责令开发商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后才能收房。甲方收房后,应将该房交付乙方,由乙方占有和使用,同时乙方获得该房的所有权并享有一切权益。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及物业管理方面的一切手续。
四、办理过户手续约定。
甲方应按《购房合同》的约定办理房产证,并承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将产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如政策允许提前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0日内与乙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及政府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只能是甲方名字,不能将其他人列为共有人,并保证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房产证挂失及将房产转让、抵押或因甲方原因被查封等,保证该房产无权利瑕疵(银行按揭贷款设定的抵押除外)。
3、如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房产抵押给乙方,甲方应予办理。
4、房产交付时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原购房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甲方须与开发商协调解决或自行解决。
5、房产过户给乙方后三年内,乙方再向外转让该房产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6、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办理公证委托,委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公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拒绝履行该协议或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退回交纳的所有款项(包括已支付甲方的和已支付银行的贷款本息、转让指标费、税费等,下同)和房屋市场价与本协议房屋价款的差价,以及乙方全部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 如因甲方拒绝交房或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房屋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达60日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退回交纳的所有款项和房屋市场价与本协议房屋价款的差价,以及乙方全部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如甲方擅自将房屋转让或赠与给其他人,造成乙方不能获得房屋产权,或有第三人主张该房屋产权而形成诉讼的,视为甲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赔偿乙方。
4、如因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本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
5、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开发商或银行就本协议涉及的《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等做任何条款修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因此而影响乙方权益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按本条第二款赔偿乙方。
6、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指标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房屋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达60日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乙方所交款项。
7、双方应诚信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指出不能及时纠正,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标题:内容:相关帖子推荐最新发布的帖子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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