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问有没有2016年报过成都生育险报销2016的重庆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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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6年度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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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2016年度生育如何报销?
  (一)受理审核
  以家庭或行政村组织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所属社区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劳服中心申报垫付医药费;乡镇(街道)劳服中心负责受理、医药费清单录入、信息上传和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以院校组织参保的学生,到所在区县学生服务中心或学校申报垫付医药费;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负责统一归集单据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分中心录入信息、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二)费用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应支付金额划入居民(学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对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在办理垫付医疗费用申报手续时,应同时办理结算账户开立手续。
  垫付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参保人员在申报垫付医疗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
  1、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产前检查医疗费票据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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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 -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  本人公司职员,每月公司扣生育险等各种险,老婆无业,无保险,今年7月老婆生小孩,联系永川社保局了解保险事宜,社保局回复:生育险只限当事人使用,丈夫的生育险老婆不能享受,我就纳闷了,难道要等到我生育??才享受这国家福利??
  有知情人麻烦指导下,是不是这样子的?
楼主发言:2次 发图:0张
  没有人有同样遭遇??
  “生育险”是打包在“五险”中的,管得你是男还是女,是老男人还是老女人,都得交。
  你老婆可以巴到你报一半的。。。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都只是单位缴费,没有个人扣费,不存在你说的“每月交生育”。生育保险目的是为了调剂用人单位之间生育保险费用,而工伤保险目的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分险。
  正解:你交了生育保险,只是做贡献而已,跟你老婆无关,你老婆生小孩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没求得用,纯属抢钱
  怎么感觉好像说你的孩子可以享受,你婆娘的就不能享受,不过难道你婆娘生孩子不是你的?
  生育险只是女的才能享受,但是单位缴纳生育险必须全部职工打包一起交,不能仅仅缴纳女职工部分。女的有生育险,生孩子费用基本可以全报,甚至还有剩余。
  确实不合理,我交了十几年的生育险,老婆生孩子的时候是辞了职的,结果1分钱都报不了
  有用!就是两字“垫背”
  生育险是公司交,不会扣个人的
  我也一样 交了白交  
  楼主,你交了,老婆可以报一半,应该是社保局没给你解释清楚。
  生育险是单位交!  楼上说个人扣交了生育险的同学,麻烦你们晒出扣款的工资条  
  生育险就是人头税一种
  你结扎时候,可以报账
  楼上正解
  找不到话说,生育险是单位交费,你分钱都没交,晓得不?
  结扎或者不能生育去看病什么的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公司交,我觉得影响不大,就是那个几把失业保险一个月五六十,有啥子用,真是不合理,强制交……就算失业了一个月能领到好多钱嘛  
  怎么没用——充公  
  男人只是做贡献  
  可以报一半啊!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区人社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第十三条规定:参保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费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以及生育生活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保险费是由参保单位出资为其职工足额缴费,因此,根据发帖人的叙述得知,发帖人的妻子未参加生育保险,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若有“输精管结扎术和复通手术(有再生育服务证)”等情况,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如果您好友什么疑问,请致电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永川网络发言人  日
  如果你一辈子找不到老婆,或者决定丁克,那确实!!!
  交吧,就当做贡献
  交了割芽儿免费,楼主不信你去试下  
  @伤心山水 男人交吃亏,女人交才有用。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6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
发表时间: 16:08:03 文章来源:
《2016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一、管理模式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市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二、参保  缴费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受理时限  各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就医  生育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庆市职工生育就医证明》,并选择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再)生育服务证》;  (二)本人身份证;  (三)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四)代为办理的,提交办证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女职工需持《重庆市职工生育就医证明》,到所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就医。  四、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分娩、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职工个人支付部分,由职工本人与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直接结算;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职工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参保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续及进行产前检查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市外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妥善保存好相关凭证。于手术及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府令第181号)第十九条规定的材料到职工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五、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在生育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府令第181号)第十九条规定的材料到职工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一次性申领。  六、年度结算时限 参保职工应在每年第1季度内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关于2016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的相关信息是三思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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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重庆生育险报销指南
编辑:东兰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下面小编就为带来2016最新重庆生育险报销,欢迎阅读!
  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5、参保男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
  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70元;妊娠13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2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 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可报销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10%。
  按项目支付的范围是,根据《标准》,有以下8种疾病的: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GB小于6g/dl);重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小于5万/mm3);产科出血(出血大于 1000ml);心脏疾病伴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疾病伴先兆子痫、子痫;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急性脂肪肝;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的女职工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均按项目付费。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
  生育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符合政策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一级医院150;二级医院200;三级医院250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5、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定额支付)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6、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销流程
  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处理:
  1、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从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尚未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3、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的,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4、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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