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煤矿被人打了郑州煤炭芦沟煤矿矿长局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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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国有煤矿被个人低价承包、多名官员被指受贿
【经煤炭局局长推荐,未经招投标,3000多万国有煤矿被个人以1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年低价承包25年。该煤矿被承包后,煤炭局等多名官员在该矿中占有股份,并接受该矿承包人车辆贿赂。该矿在技改期间违规生产,两年内事故频发死亡6人,至今仍未被关停。】
蒲城县国有煤矿被个人低价承包、多名官员被指受贿
近日,本刊接到蒲城县煤矿职工反映,称陕西省蒲城县国有煤矿被私人非法承包,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多名官员存在受贿行为。
经记者了解,蒲城县煤炭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招投标,将县上最大的国有煤矿非法承包给了个人。该承包人在煤矿技改期间疯狂开采,从而导致安全事故频发,两年内死亡人数达六人之多。
投资3000万的国有煤矿被个人10万元承包
据了解,蒲城县煤矿是80年代国家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的,储煤量有1600多万吨,原有职工400多人。2003年,县煤炭局以技术改造的名义,未经招投标,违规承包给了民间投资人杨颖。
国务院号令《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按照这个规定,国有煤矿明确是不能承包个人经营的。
那么蒲城县煤炭局为什么将这个国家投资3000多万建成的煤矿承包给个人呢?
为了还原事情真相,记者约见了时任蒲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行业股股长张辉了解情况。
张辉:当时对这个事情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说,经局领导商量以后对社会进行招标。
  记者:有没有相关招标的文件?
张辉:具体这个事情我就不太清楚了。
既然是招标项目,竟然不清楚有没有相关文件。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见到了蒲城县煤矿矿井技术改造的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记者了解到,由于蒲城县煤矿建矿较早原来主井的煤矿资源接近枯竭,所以在主井以西两公里之外需要建新的主井并扩大产量,由原来的年产15万吨增加到年产30万吨的规模,技术改造项目由杨颖出资1200万元来实施。按照合同约定,谁投资谁收益,煤矿的所有产权为蒲城县煤矿所有。
在承包合同中,记者注意到在监管费及缴纳方式上有这样的约定:乙方(指承包人)必须先向甲方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10万元,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的第二条约定:该井见煤后,从见煤的次月起,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监管费20万元。
从这个合同中不难看出,承包人只要当初向县煤矿缴纳10万元的保证金,并且进行技术改造,就可以拿到一个国家投资3000多万元的煤矿25年的经营权。那么,承包人杨颖是如何拿到这个煤矿的经营权的呢?
记者约见了现任蒲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总工程师原任矿长原建奎。
记者:承包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承保县办煤矿?
  原建奎:承包人在投资改造这一块所有投资都是承包人的,交10万风险抵押金就可以搞这个工程。
  记者:咱们当时考察他资质的时候他有什么样的资质?
  原建奎:他有,他和银河公司合作着。要承包技术改造这一块杨颖要投资1200万元,这么大的一笔资金杨颖当时可能并没有这个实力,所以杨颖就先和县办煤矿在日签订了承包合同把煤矿这个资源拿到手,然后在日杨颖又于陕西银河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份合作协议,在这份合作协议中杨颖把蒲城县煤矿的事物和项目手续评估作价2000万元,以此来和银河公司进行合作然后由银河公司出技术改造资金。
记者:当时是谁决定将这个矿承包给杨颖的?
  原建奎:县矿当时搞技改这个事决定让杨颖承包,这块主要是局里决定的。
  记者:你确定是局里定的不是矿上定的?
  原建奎:是,局里推荐,矿上同意。
原建奎说的这些话,随后记者从蒲城县煤炭局领导办公会议的纪要上得到了证实。这份会议纪要显示,主井的承包人由局领导推荐、煤炭局研究同意最终确定主井由杨颖承包。
在这份承包合同上还明确决定,煤矿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在技改中投入的固定资产全部为乙方所有,这也就是说,杨颖只需花10万元的保证金,每年交20万元的管理费就享有了一个投资3千多万元的国有煤矿的经营权,而且承包期满后杨颖技改投入的固定资产还全部归他所有。
县煤炭局局长刘稳柱,到底是出于何因,既不经过公开的招、投标程序,也未经过任何形式的组织监督,自己推荐并决定将蒲城县国有煤矿,以超低的价格,承包给私企老板杨颖开采经营呢?
同期,蒲城县煤炭局局长刘稳柱再次如法炮制,将蒲城县的另一国有煤矿东党煤矿也承包给了杨颖。而杨颖至今几乎没缴过承包费。
技改期间违规生产,致6人死亡至今未被关停
  在采访中群众还反映杨颖在拿到蒲城县煤矿技改的项目之后,还违反相关规定一直边技术改造边生产。9月14日上午5点多,记者在该矿的一个出煤口看到十几辆车正排队等候装车,此时正是早晨换班时间。
  记者:几点上班?
  矿工:12点。
  记者:几点下班?
  矿工:现在就下班了。
  记者:机子咋停了?
  矿工:机子就是出一出停一停么,人还喝口水嘛。
  记者:这会井下现在还有人吗?
矿工:有呢,还没下班。
  据了解,蒲城县煤矿从2004年开始进行技术改造到现在这项工作依然没有完成,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新建煤矿技改煤矿不能边建设边生产。
  记者:这一天24个小时生产?
  矿工:24小时。
  记者:24小时那应该有煤。
矿工:有煤,班班都卖哩么。
据当地群众反映,该矿的煤卖得特别快,加之煤炭行情好,所以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煤矿一直在整改阶段冒险生产,所以该矿经常发生安全事故。
记者随后约见了蒲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安检股田股长:
田股长:技改矿不允许生产,按照要求不允许边技改边生产。
  记者:你知道他生产着吗?
&&& 田股长:这一块就没有生产
根本就没有生产。
该矿明明在生产田股长却一口否定,那么近年来该煤矿到底出了几起事故?
  田股长:现在一共是三起事故,第一起事故是蒲城县煤矿的4.12顶板事故,第二起是蒲城县煤矿的7.13顶板事故,
第三起是蒲城县煤矿的8.13顶板事故。
  记& 者:死了多少人?
田股长:三起事故共死亡3人。
既然田股长说该矿没有生产,那么死亡3人的事故又是怎么发生的呢?之后田股长又告诉记者,这家煤矿去年也出了3起事故同样死亡3人。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煤炭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七条,年产30万吨以下一次死亡3人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予以关闭。
记者:蒲城县煤矿2007年已死亡3人,2008年又死亡3人,为何至今还未被关闭?
  田股长:这不是我能解决的问题。
  记者:这应该是谁管呢?
  田股长:关闭是政府关闭,不是我能决定的,我这一块只是进行日常的监管。
  记者:你觉得监管到位了吗?
田股长:不管出了多少力,不管下了多少苦,出了事故还是咱们的管理有漏洞。
蒲城县煤矿在技改期间违规生产,蒲城县煤炭局未履行监管职责将其叫停,致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为何该矿在发生6人的死亡事故依然被被关停呢?蒲城县煤炭局扮演的角色已经从一名监管者变成了非法交易的参与者,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角色转变呢?
多名领导拥有该矿股份,接受该矿承包人车辆贿赂
经调查,记者发现了杨颖承包的蒲城县煤矿存在多处违规却迟迟未被惩处关闭的原因了。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杨颖的关系网,在该矿中占有股份以及接受杨颖车辆馈赠的部分官员名单:
安继荣:原蒲城县商业局局长(绰号安二,占有该矿股份20%,其子安军是蒲城县法院的执行队长,一直在吸食毒品)(杨颖送其霸道车一辆)
梁百炼:渭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振伯: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兰州:蒲城县人大主任
  刘稳柱:原蒲城县煤炭局长(占有该矿股份15%)
  原& 征:蒲城县公安局副政委(安继荣的女婿)
  冯党军:蒲城县煤炭局副局长 县煤矿矿长(杨颖送其70余万元的奥迪)
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构成了一个强大的保护伞,所以杨颖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得国有煤矿的经营权,所以非法承包的煤矿敢于顶风生产,死亡六人后依然没有被关停。
2003年在县煤炭局局领导的行政干预下,以技术改造的名义,违规承包给了民间投资人杨颖,至今已有九个年头。据知情人士讲,此矿原本年产30万吨的规模,现年产近60万吨,直接经济收入达亿元以上。九年此矿的非法承包人杨颖收入了多少,国家损失了多少,想必任何人都会一目了然。
没有任何手续的矿照开,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人照样做官,还都照样拿着此矿的好处费并平安无事!【来源-廉政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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