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政策复核贷款优惠政策

关于2014年农村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2014年农村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我镇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升群众对民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根据滕州市“阳光低保”专项活动的要求,实现低保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公平化,按照市民政局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对象集中复核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1、总体目标。对全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集中复核,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镇低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主要任务。对全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新认定资格,做实低保人数。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救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收入标准原则。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是否纳入低保对象的唯一标准。(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集中复核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三)确保稳定原则。加强信访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清退工作中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复核重点既要对所有在保低保对象进行复核,又要把握复核重点。此次集中复核重点家庭是: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享受低保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未尽义务享受低保的;三年内购买商品房或者超过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房享受低保的;群众举报反映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不配合入户调查的低保家庭。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召开全镇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部署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各办事处、各村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低保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宣传,营造良好的低保对象集中复核氛围。2、组织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组织好基层参与集中复核人员的政策理论、业务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训,为开展集中复核做好准备。3、信息核对。镇民政科牵头联系财政、社保、房产、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低保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进行信息核对,核对其是否隐瞒财产收入,初步判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经核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保障。4、组织实施。对于经初步判断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由核查工作人员(机关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入户核查(入户人员不得少于2人),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入户率要达到100%,并依据申请人填报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逐户核实申请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和财产、收支情况。入户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当填写《低保家庭情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机关包村干部、村干部)和低保对象分别签字,于6月18日前交到镇民政科。&&& 5、作出决定。在入户复核和经济状况核对的基础上,对经核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自7月份起退出低保;对经核查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按照低保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各村要对复核后的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6、总结验收。全镇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要于 6月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6月18日前完成集中复核工作。集中复核结束后,各村要将《低保家庭情况核查表》、《东沙河镇清理核查后农村低保对象人数、构成类型》和《东沙河镇已清退低保对象名单》于6月18日前上报镇民政科。7、督导检查。镇里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村集中复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每个办事处选择2至3个村进行复查,根据对各村的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集中复核工作由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镇成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宗成伟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魏明同志、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彭亚楠同志任副组长,民政、党政办、纪委办、审计、财政、信访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集中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本次核查工作。2、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总支、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集中复核前要将这次集中复核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等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群众理解和支持集中复核工作,并以集中复核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公示栏公开低保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信息,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监督和管理,全面实现“阳光救助”。3、严格程序,务求实效。要增强做好集中复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新政策、新流程开展集中复核工作,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集中复核过程中,必须逐户逐人核查、比对,认真核算家庭收入,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工作取得应有成效。4、落实责任,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设立举报咨询电话,电话号码为:5054101。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造成影响的将直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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