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平面兼职模特怎么才不被骗被骗了,签了合同,合同有效力吗?

小学一年级
TA的帖子:
发表于 2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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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接到郑州飞马影像广告公司自称陈经理的电话,说让我下午2点去面试。下午反正没事干就过去了,到了感觉还挺正规的,室内的阁楼上面有三间办公室,一个摄影棚,先进了其中一间办公室,那个陈经理看起来挺忙的 让我自己坐在里面等一会。
之后还给我量了身高三围,说我条件很不错。然后要了我的身份证看看,之前还填了一份简历,问我有没有经验,之前做过没,我回答的零经验,之后就开始给我介绍模特界的规矩,说要先给自己拍专门的模特照,给商家看,先让我拍20张,还说拍摄 化妆 服装 都免费,还说咱们是合作关系。。我也没感觉出来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之后又到另一间办公室,说每一张的照片制作费是26元 ,我问他为什么要那么多钱,他说什么光的东西是技术活,不是ps能做出来的,他们也是请别人制作的,他说要给我先拍20张,总共费用是520元,由于今天没带太多现金,就交了三百块钱,他给我开了收据,并再三嘱咐说千万别丢了!!之后就开始化装了,就简单的画了下眼部,脸上抹点粉,连衣服都没换就开始拍了,摄影师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对他的技术还真不敢相信。。。还指挥的怎么摆姿势,快拍完的时候我都快晕了,因为他那个摄影棚不通风,而且还闷热。。。之后的就省略了。。。
回家之后我上网查了查这家公司,,我终于明白了。。。他明天还让我去把没交上的钱补齐,,然后拿照片。
我该怎么办?知道被骗了,也不知道报警,因为也没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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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受伤的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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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飞马影像广告公司。公司地址 二七广场苏宁电器楼上12楼12222室
这个公司也给我打过电话我没去&
小学五年级
模特的“签”规则
○入行门槛低 签约容易上镜难 ○交了许多费 梦想依旧被冷藏
& &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李昌&&实习生 付雨涵/文&&记者 吉朋/图
& & 模特这一职业因“酬劳优厚”、“风光靓丽”,颇受女人心动,有些女孩想以之为兼职,但却遇上了制作模特卡等“推广费”以及“艺人服务费”,钱是交了,但工作却难进展。
& & 通过模特走秀可能会获利成名,却也可能陷入某些公司的圈套中。
& & 【反映】
& & “签约模特”上镜难
& & 今年9月初,大学毕业不久的赵女士在某人才网上寻找兼职。一则由郑州飞马影像广告有限公司发布的平面模特招聘启事开出的酬劳优厚,长相清秀且原本就有做模特愿望的赵女士颇为心动。
& & 9月9日下午,赵女士来到该公司参加面试,公司人事部经理陈傲群(音)一番简单询问后,便宣布其面试合格。随后,陈经理要求赵女士拍摄给客户看的“模特卡”,赵女士为此花费680元照了60张用于制作模特卡的艺术照。
& & 4天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赵女士,要其拍摄一套服装广告。赵女士兴冲冲地来到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规定”为由,劝其签订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赵女士签约之余,并当场交了3200元的“艺人服务费”。
& & 9月15日,赵女士终于得以在该公司的摄影室参与拍摄了一套服装广告,并获得240元酬劳。此后,飞马公司方面便再无音讯。后来,在赵女士的催促下,公司又在10月7日让其拍摄了一套饰品广告。几个月的时间,两次上镜机会,赵女士总共获得了不到400元的报酬。
& & 【调查】
& &&&揪心的“模特卡”、“艺人服务费”
& & 赵女士的遭遇是偶发事件还是普遍情况呢?记者通过调查,又找到了两名在该公司有类似经历的女孩。
& & 早在今年7月,杜丽丽(化名)便遇到了与赵女士相似的经历。其在“飞马公司”面试成功后,被公司要求交纳了共计2000元的“模特卡”拍摄费和“艺人服务费”。在随后5个多月的时间里,杜丽丽也仅得到了两次拍摄平面广告的机会,总计获得180元酬劳。
& & 也有相似经历、刚刚大学毕业的宋雨(化名)说,由于手头拮据,她只交给飞马公司1060元费用,对方以交钱不够为由将她仅有的两次出镜酬劳扣除了。宋雨还表示,飞马公司面试门槛很低,有身高不符合应聘要求的同学,也通过了面试。
& & 一家知名网站摄影版经纪人陈志刚说,因工作需要常和一些平面模特打交道,有20个左右的兼职模特都向他诉说过这样的类似经历,有些模特,甚至被公司推荐去夜场陪酒。
& & 【暗访】&&“面试”就像走过场
& & 东方今报记者来到位于二七广场友谊大厦12楼的郑州飞马影像广告有限公司,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前去“应聘”平面模特。
& & 在电梯间,记者遇到了刚参加完面试的张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刚在飞马公司花360元钱拍摄了一组模特卡艺术照。随后,记者来到飞马公司所在的1222房间。记者按要求填了一张简历后,被一名叫李京的导演带到了公司统筹部面试。李导演询问了记者一些求职意向和在校情况后便表示,记者已通过面试,交300元钱拍一套模特卡后便可回家等待上镜通知。
& & 面对一些酬劳方面的疑问,李导演称,公司每周都会根据模特个人时间安排一两次出镜机会,每次有一二百元不等的酬劳。其还保证,不会再有其他需要面试者支付的款项。
& & 最终,记者以再考虑考虑为由,离开了该公司。
& & 【回应】 “可能是工作有遗漏”
& & 为何面试像过流水线,这些未经专业训练、未经严格筛选的“模特”是否具备拍广告的能力,她们在交完钱后又能获得多少拍摄广告的机会?就这些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飞马公司的负责人。
& & 接电话的飞马公司人事部经理陈傲群表示,公司招聘的所有模特中,除少部分模特能为较知名品牌代言外,其余模特都需要等机会,去为一些小品牌商品、网络店铺拍些平面广告。至于这种机会有多少,则要根据接到的业务量来定。
& & 当记者询问公司是否会在和兼职模特签约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回音,并且得到的酬劳也与公司的承诺不符,陈经理表示这个问题还需进一步了解。而李京导演则表示,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业务部的工作有遗漏”。
& & 【说法】 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河南省模特协会会长李浩英,在了解了飞马公司的一些做法后,她立即认定飞马公司存在欺骗消费的行为。
& & 其表示,按照业界规定,正规模特公司为模特拍摄模特卡是免费的,因公司有向商家推广模特的需要,而至于“艺人服务费”,是巧立名目的赚钱花样。正规模特公司不可能在签约之际直接向艺人索取费用,而是在商业活动中从商家处获取一定的提成。
& & 针对这种情况,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江流表示,飞马公司的情况极有可能涉嫌诈骗。他建议,这些经济受损的兼职模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 赵律师表示,社会上类似的情况并不罕见,一些商家看准求职者想通过模特走秀来获利成名的心理,诱使她们交纳各种巧立名目的费用。当商家以各种理由让求职者交费时,求职者要提高警惕。如受到损害,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 ■ 评论
& & 为何总是白日梦
& & 模特听上去是很诱人的职业,有些人做模特是为了“走秀”、获利成名,也有些人做模特只是为了做个兼职,赚点生活费。
& & 抹掉这个职业的颜色,有“裸拍”的灰色利益链,也不乏拿青春换明天的潜规则,更不为人所知的是那些在“模特底层”游走的“梦想女性”。
& & 古有爱细腰的楚王,就有饿死的宫女。今有想当模特的少女,就有“坑蒙拐骗”的公司。
& & 生计不易,酬劳优厚、让人“艳羡”的职业更为不易。虽说享受服务总要支付费用,但想想“艺人服务费”、“模特卡推广费”等这样的费用,简单的面试像是走过场,求职者的“模特梦”长时间遭“冷藏”,不得不让人思考这些“服务费”的服务水准。
& & 这是一个很多女孩都相当嫩模的时代,这也是很多人都想消费嫩模的时代。女人炫富炫美,正如“郭美美”,女人想当嫩模,是为已经虚度而无法安放的青春,疯狂演绎嫩模的“赝品人生”。
& & 世人过多“消费女性”,让“女权主义”在呼喊百余年后的今天,除了婚姻之外,呈现最多的依旧还是消费,“梦想”与“女权”被玩弄于股掌之间。
& & 沉迷的是梦想,该觉醒的则是我们的态度。如果我们清醒,如果我们懂得互相尊重,或许,她们就不会被名目繁多的花样“收费”迷醉双眼,有关青春的梦想就不会被“冷藏”了。
收据不就是证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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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
亏啊&&我和朋友也是前天去拍的 说什么要什么礼仪照片 15张 一张26 元
纯属扯淡啊&&390元 去取照片又说什么给我们报平面模特了 让等通知说看总公司能批下来不 第二天让去签合同 更扯淡 交什么费用 河南省二千八百多 郑州市一天五元 也是一千多 说我今天签了 五号就给我安排一场活 拍摄服装 然后他们还拿百分之二十的回扣 妈了戈壁 我们应聘的礼仪也泡汤了 本来说三号有活动我们才报的 哪知道一直在拖 又变成在过一个礼拜左右新乡那边得十来天&&靠 屌男人一直在说父母带你去过国外没&&什么的&&去国外还来你这屌地方啊 脑残男人 还一口一个宝贝的喊 还炫耀自己去过哪&&什么的 有钱还在这边骗人啊 傻逼一个
小学二年级
没有碰上潜规则就不错了
我也跟他们打过交道,有没有想一起打垮他的,可以组织一下,我跟报社的朋友联系下,做个联合报道。
我也跟他们打过交道,有没有想一起打垮他的,可以组织一下,我跟报社的朋友联系下,做个联合报道。
啊哈! 我出去找工作的时候,如果他们要交钱的话 我就走了。因为一听这就是骗人的!
小学一年级
已经被骗了,怎么办呢?:'(
小学一年级
我现在还没有做这一行,刚投出去的简历被别人看到,说有一个合同,然后前期培训不收费的。。
小学一年级
都是骗子的啊&&小心点吧
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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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诫那些虚荣的女的 不要做明星梦了
小学二年级
说好话的应该是郑州飞马影像内部人士吧,骗子就是骗子
媒体都曝光了,这公司现在还能存活着继续招聘,政府好好管一下吧
17:20:03 进行了修改
小学二年级
媒体都曝光了,到现在这公司还明目张胆的招聘,真是防不胜防,政府该好好监管了
小学二年级
媒体都曝光了,这公司到现在还在招聘,政府好好监管一下吧
小学二年级
媒体都曝光了,这公司现在还能存活着继续招聘,政府好好管一下吧
小学二年级
媒体都曝光了,这公司现在还能存活着继续招聘,政府好好管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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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Inc.我没有工作,随便去应聘平面模特后,被骗了一千,而且还跟她们签了合同,我该怎么要回那一千块呢?_百度知道&&问题详情
被骗签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很明显,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在被骗的情况下签下合同的,可以通过法律使其无效化
要看被骗签的是不是正式合同和是否签字,按手印。如果能提供证据确认是被骗的则无效
无效,必须要房产证登记人签字按手印才能生效
签了合同就会生效,想办法解掉合同。
看是骗的那方面?房子面积,产权清晰,大方向对的话,还是有效的
签了当时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应
房管局好吧笔记本
有效,成年人有自己可以分辩这个东西,自己能决定是否签合同
无效,但需要法律支持
需要业主上诉,由法律判决无效,否则是有效的!
肯定是无效的了,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是被骗
第1-10条,共1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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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模特”蒙骗逛街女子 报名交钱之后再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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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静:对,回头赶紧交钱,赶紧拍照片,你要交了钱马上给你拍照片,你要运气好你也会赚很多钱,她认为我跟她一样,她说我们活动特别多,你相信吧,我们这边光艺员就200多个,如果我们要是没有这么多活动,我们为什么要招这么多艺员?事实上我感觉她招的艺员不只200多个,因为每一节课都有200多个,四拨人。  记者:你签协议了?  佳静:对。  记者:听他说能赚这么多钱你就签了?  佳静:对。  录音当中提到的王娟就是这家公司的经纪人,佳静在签协的同时也就成了她的艺员,所谓的经纪人就是指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托方和合同方定理合同的时候,充当定约的居间人为委托方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机会以及条件,或者是在隐名交易当中代表委托方和合同方签订合同的经济行为而获取佣金的依法设立的经纪组织和个人,从刚才的录音当中,佳静的遭遇可以听到,这其中是有些问题的,佳静既然的条件好,这种应该是文化传媒公司急需的人才,这种人似乎是不那么好找的,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公司负责包装和推广才对,可是这家公司却要你先花钱准备所谓的专业照片,不免让人怀疑这个公司的真实目的了。据了解,像之前高圆圆这样一样演艺明星也都是在逛街的时候被发现的,但是根据高圆圆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介绍,她遇见的星探同样是说她的形象气质好,符合他们挑选广告主角的条件,就在离发现高圆圆不远的地方录了一段,没有收取任何的费用,高圆圆在十天之后就收到了要她拍广告的通知,于是就拍了自己的第一部广告片,这样一对比就发现问题了,同样是星探,为什么方法截然不同?佳静从被叫去参加不明真相的活动,还有指定地点,到了地点被拉入小黑屋,又成了兼职的平面模特,既然是兼职却又要佳静自己掏钱选套餐来拍所谓的专业照片,还在这样的有付费条件的协议上签字,据佳静介绍,这是一份兼职的协议,这些疑问我们放在后面再进一步的进行讨论,现在我们继续听听佳静在签了协议之后又发生了一些什么呢?  佳静:签了以后开始让我交钱了,让我现在交钱,我开始磨蹭不想交钱,一开始我填了个表,上面写了我工作的收入,说你现在不是没工作,你干嘛交不起这钱,我说我没带钱,他说你没带钱有银行卡吧?  记者:然后你就把钱交了。  佳静:嘴特别快,我说我真的不是特别信任你们,我作为一个售前经常跟销售这方面打交道,我觉得作为一个合同来说如果我没有看到实质性的东西,我给你全款这是一个不保险的事情,我不愿意给他全款,就跟他这么说了半天,他说那你就交一半吧,当时交了700。  记者:你交了钱以后呢?你回家了。  佳静:然后他们就让我走了,因为那个公司早就关门了,我光谈就谈到了晚上7、8点。  刚才录音里面佳静提到的这些奇怪的经历我们都觉得挺有疑问的,佳静从签兼职协议开始就变成了一个消费者了,我们不免要怀疑到这家公司经营的目的了。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北京的天骏文化传媒公司,从百度上查到的注册信息显示,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艺创作、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以及展览服务、舞台灯光设计,网上查询的时候我们的记者还发现有不少的人发了对这家公司招聘面试的方式提出质疑的帖子。记者翻看不少网页之后发现,百度上凡是有关这家公司的信息的提问,有关负面回答的内容有的已经被删除,记者通过谷歌查询这家公司的时候则发现和这家公司有关的前十条的信息内容无外乎都是自己受骗了,说去这家公司面试结果反而还是花了不少的钱来拍照片,也都说明是在逛街的时候遇见的,本来通知是去参加活动或者面试的,之后我们的记者进一步调查还发现,有一家公司和天骏文化传媒公司使用的是同样内容的介绍,只是其中的公司名称更换成了怡然文化,就是平安怡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就是这段文字介绍。作为专业文化传媒公司,天骏传媒或者是怡然文化在广告创意和MV制作方面也取得不错的成绩,先后成为了国际合作品牌BB霜还有微软企业宣传片、台湾会馆宣传片、天津泰达集团宣传片等合作,在业界获得较高的认可,同时天骏文化拥有专业演艺团队以及丰富的艺人资源、演出资源,承接各类的演艺活动,并且提供活动拍摄等等服务。那么通过介绍过网上查询过的注册工商信息显示,天骏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的,注册的资本是100万元,而怡然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山分局注册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经营范围是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投资管理咨询和信息咨询,从目前的一些信息来看,两家公司似乎是没有什么关联的,可是为什么介绍的内容却是一模一样的呢?还有,记者注意到在百度或者是谷歌搜索怡然文化的时候,同样也可以看到不少人发帖子说,自己接到这家公司的通知,然后交了不少的钱结果活动一个也没有接过,就上面记者了解到内容我们以下有请今天的两位嘉宾,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志宏,以及经济之声评论员包华,两位好。  刘志宏:您好主持人。  包华:您好主持人。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刘律师,从上面的信息是不是可以判断出他们的行为是有欺诈的嫌疑的?  刘志宏:听了这节目感到它这个欺诈行为应该是包含这种东西,但是从这个节目反映的情况,从上来讲也会让消费者有点说不清道不明。  律师:多多少少有陷阱的味道  主持人:为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呢?  刘志宏:咱说的严重一点,它这个有点做局,做出这个东西来之后没有强迫你或者你自己去判断去,最后你跟他签了协议,而且是委托他,而且把钱也交了,这种合同就这种委托关系多多少少有一些陷阱的味道,所以说消费者自我判断之后只要是签上字了,就说这里面因为感觉到这合同也不是那反规范和严谨,比如说你给我找这样一个片源的活动会多长时间,能够给我找到,这样三个月、半年、一年也是他,最后让消费者最后感觉到维权的话也有点无所适从。  律师:商家在策划之初就把风险规避掉了  主持人:我能不能这么理解,刘律师可能是这些公司做了一个局,然后在法律方面、合同方面用一些模糊的字句和说辞规避了一些法律风险,实际上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刘志宏:是的,是这样的,他在整个策划之初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把基本上几乎是把自己的风险就完全给规避掉了,它这里面当然作为这样一个演艺性质的终结公司也是各种成本都去做,比如说如果说发现了一个能够培养成星或者国际影星的情况的话,他可能会反过头来成为这个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他会不惜重金的包装她,因为这样可能今后这个人出人头地之后也会为这个公司创造名誉和声誉,但是现在他多种成份经营,他要找那些可能你不见得能行今后,但是我能挣到你的钱也是可以的。所以说像这里面有时候他可能就会做这种情况,在做这方面内容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一些风险都规避掉了,作出这种合同也是格式化合同让你去签,所以说刚才节目里面反映有很多不少人发帖子说交了钱没有结果,这些人可能是不了了之,吃个哑巴亏就完了,也正是抓着这种心理人家挣点小钱。  专家:合同里存欺诈情况  主持人:包华我听听你的意见。  包华:无论最终我们的消费者是否能够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但是我都认为作为天骏文化公司这样的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首先它是利用一个大家都可能去关注的这么一个事物,比如说我给你做经纪人这样一个事物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然后通过之后的所谓的一系列的包装,但这些包装都变成有偿的,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淡化它实际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要收你的摄影费用,他把这个事给淡化,甚至转移了你的目标,转移你的视线,但是之前承诺给你做经纪人也好受你的委托去开拓活动也好,这些事情根本不去做的,也就是拿一个虚假的前提去引诱我们这些爱美的女士包括一些愿意从事演艺界文化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吸引力,然后愿意去花一点钱做自我包装,但实际上来说前提是虚假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他的合同里面就存在欺诈情况。  主持人:有些法律上需要判断他们违规的东西没有被他们完全的规避掉?我们的消费者还是可以从这个合同当中找出一些蛛丝马迹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吗?  包华:这就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但是目前来讲他的签约行使的目的以及初衷本身,我认为客观上是不存在的。  主持人:就在今天早上11点半的时候,我们接到这位佳静给我们传真过来的这份协议,这份协议的名称叫做“委托制作协议”,两位包华自己本职也是一位律师,我想问一下这个委托制作协议一般是在什么样的范围使用的?我们这个个案当中所提到的活动是不是应该签一个委托制作协议?刘律师。  刘志宏:它是这样,这个委托是一种民事行为,这种民事行为在咱们实际生活当中是比较普遍的,包括各种各样的事物都可以进行委托,除了法律上规定的一些不可以的之外都是民众的权力都可以进行委托,刚才佳静咱们这位消费者她打的电话就是一种委托的刚才讲是一种委托协议,这个委托协议里面就是说公司一方要给她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就是看起来就是这一种演艺的中介服务,这里面她在这方面的时候,做的这种中介性质的服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佳静就是一个标准的消费者,他要给她提供服务。  主持人:就我花钱买你的服务。  刘志宏:委托基本上都是一个服务性质的标的。  主持人:那如果是这样的一个按照刘律师的合同,这个合同本来就应该是我们所谓的天骏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为佳静提供的服务而已,所以你给我付钱是理所应当的?  刘志宏:对,这里面也不完全是这样,这种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可以双方协商的,如果说找到巩俐要来给他们公司签约,那他肯定就双方协商嘛,那就不会说让巩俐来掏钱了,巩俐说你开玩笑呢?他会我来把一些费用、一些活动的费用我来搞他来承担,但是对佳静这样的普通的女孩子来讲,还没有步入到演艺界的话肯定双方协商这个我们给你做的这一系列的工作,这费用由你来出,这是一个。另外这种委托合同是咱们常见的在所有的合同纠纷里面最容易出现纠纷的地方,因为什么?比如说,像现在我没有看到它原件的合同,但我可以判断,这种公司在做这个,就像包华刚才说,其实在最之初的时候就已经包含了一种欺诈行为在内的时候,他肯定跟他签的合同,比如说你交了费我给你做什么、要给你做什么,那这些包括什么时候可以让你参加活动、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我判断没有一个时间上的限制,比如一年之内你要给我找到,你要没找到的话。  主持人:我手里拿到的合同没有谈到任何的我为你找到任何活动。  刘志宏:我分析判断肯定没有这个,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叫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了,一年内没有给我找到,我上法院一告一准。  主持人:我听听包华你的意见,你认为委托制作协议应该是怎样的?  包华:实际上他委托制作协议把这家公司最终目的已经体现的非常清楚了,先开始他跟女孩子所说的,我做你的经纪人,我帮你找活动、做推广,意味着委托的事项应该是个经济事项,演艺活动的事项,当然演艺活动是其中包括了一些包装这样的一些内容,包括拍摄的一些内容,拍摄只是委托范围的一部分,按道理应该是这样的。但是现在她签的协议白纸黑字的协议之后,把委托的内容从演艺活动的内容直接缩减到了制造你个人的宣传画册或者是个人的一些照片,这样的情况来讲就把原先我们想签署或说签署合同的目的就淡化了,反而把范围给缩小了。这个也是我认为公司做得比较巧妙的地方,他自己就把自己这样一个隐讳的目的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化了,而且让佳静签了字,佳静从此根据这份协议可能很难追究天骏公司的行为了。  主持人:我们看一下这份委托制作协议包括甲方的身份证号、手机号,还有乙方的营业执照号码、网址、公章都是非常齐全的,然后在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当中就是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有偿制作服务,具体制作项目有11项,制作费用是人民币1500元,费用见明细副表,也就是说得非常清楚了,就是天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佳静制作照片,实际上就这么回事。后续的其他的东西其实并没有提到。  包华:也就是佳静刚开始所得到的信息是你作为我的经纪人去推广活动,所以这个活动过程中需要制作一些照片,而最终我们说为了签约的时候只有制作照片,签约的前提就已经不存在了。  主持人:如果说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佳静如果要走法律途径的话有没有什么可以拿的出来的证据呢?这份委托制作协议肯定是对她不利的。  包华:就这份协议来说,我个人认为,她可能很难追求天骏公司的责任,但是如果说她有其他的类似于像录音、录像,或者说有其他的同样受骗的女孩子跟她的遭遇是一致的,大家可以相互印证一下这家公司相关的行为的话,可能还可以向有关的部门投诉,比如说他可能涉及到行业监管的问题、工商监管的问题、监管的问题等等。  主持人:好的,刘律师我听听你的意见,你觉得佳静走法律途径可以拿得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吗?  刘志宏:现在这个事情,就像包华说那个,其实就是在有些移花接木了,本来我是要给你搞给你推到影史上一些节目当中去,或者有拍片的机会,它本来是这样,但是后来弄的,咱们的佳静她本身对这个东西就忽略了,实际上这个目的、目标已经改了,最后这个公司,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大能力给你推到哪去,但是我给你制作点照片,收你点费,这些东西弄完我的目标就实现了,佳静在这里面,实际上她的最终目的是今后能够出演一些节目,但是现在……  主持人:从合同里面来看是达不到这样的目的的。  刘志宏:就是等于委托他有偿的给你照几张照片,或者明天发到杂志上,而且会告诉你,明天发杂志上还得交钱,刚才听您说的合同的情况,目前佳静就是说只是单纯的我签完这个合同,但是我现在要告他,要求他退费看起来赢不了,为什么?我照片也给你照了,也给你制作,你不能说无偿给你照这些,你也签了字了。但是这个案子从刚才听的节目里面可能会有一些节外生枝的地方,就是什么?在给他照相进行化妆的过程当中,又引起了佳静的一些人身损害,比如她的皮肤上这些,这些是完全可以去主张自己的权力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只是基于给她制作照片那个费用要求退,这个东西如果说到人民法院的话也是很难以受到支持的。  主持人:好的,刘律师刚才谈到的比如说因为拍照、化妆,脸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退不退费用的问题,这样一些细节我们记者也进行了一些调查,我们继续来听,两位请不要挂断电话,我们一起来继续听记者的调查,等一会儿的时候还要有请两位来给我们一起评论。前面介绍到佳静签的也份兼职的协议,之后又发生了一些什么,我们继续来听录音。  记者:什么时候通知你?  佳静:我刚出了门觉得不对头。  记者:跟你去要了?  佳静:我当时就跟王娟要这个钱,找了一个借口。  记者:她怎么说的?  佳静:她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呢?你都年龄这么大了,然后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这样吧,我知道你也挺难的,反正现在公司下班了,所有人都不在,领导也不在,我明天上班的时候跟领导申请一下看你这个情况怎么办?第二天我一直等不到她的回话,我就跟她打电话,我们公司那么大一层几百个电话,我换一个电话给她打,换一个电话给她打,打了十几个电话之后终于打通了,然后她终于接电话说我在开会,我说那个事你帮我问了没,她说等会儿吧,公司领导还没来,来了之后就给你问,给你申请,你不用管了。  记者:什么时候通知你让去取回钱了吗?  佳静:没有。  记者:没通知?  佳静:对。  记者:后来你去拍照了吗?你什么时候去拍她通知了吗?  佳静:公司的上层沟通过了,上层说不可以退钱,我这700块钱不能白白扔给她,能拍多少拍多少吧。  那么佳静继续给我们介绍说,拍照的当天又多收了一些费用,并且自己的脸在化妆之后还过了敏,天骏公司只是负责治疗了一个月到现在脸还没有彻底的好,4月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公司网站的推广照片当中没有她,公司更没有通知她参加任何的活动,佳静就打电话给经纪人去询问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对方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最后打大公司前台,前台帮她找到她的经纪人王娟,我们一起听一下这段录音。  商家有话说:档期合适的话,导演组会给你安排  佳静:一开始跟我签的是1500的协议,四套服装,这些照片是怎么安排的?不是有1500吗?那几张照片能用多久啊?协议是两年的,够用吗?  王娟:我们的协议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然后这边主要时间和我们的档期安排充分的话,导演组都会给你安排,所以说这个肯定不会按照时间去走的,基本上这个时间都没有什么问题,就不知道你这边资料当时取了,培训课应该上了是吧?  佳静:但是我感觉它那个培训课就只有两个小时,我觉得没有什么收益,感觉上跟不上差不多。  王娟:我给你查一下,我不知道你的进度是什么样子。  佳静:因为他们说让我去上培训课,总共加起来4个小时,都是表演………还有这个照片吧,最后让我加了2000块钱,怎么回事?  王娟:照片?  佳静:对。  王娟:这都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佳静:就是拍照时候的事情。  王娟:照片这些你又多要了一些吗?  佳静:对。  王娟:是你这边如果做我们公司活动的兼职的话,然后这个资料是你自己准备,但是当时因为你自己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然后你就觉得在公司准备也是比较正常,我们在公司准备的,然后如果说我们有使用权的才会留下,没有使用权的我们会全部删除,当时你加片子是从那边加,中间你加的都是哪个类型的,我当时只是简单的浏览了一下,到现在我不记得你整个片子的。  佳静:我看一下你们的网站,也是有对艺人的宣传,但是那里头并没有我,这个跟我那个照的照片有区别吗?我那照片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王娟:你们照片是存档了,上网都是有演员自己愿意上,自己花钱上的。  佳静:就是说上网宣传还要再花钱?  王娟:上网宣传肯定都会有板位费,我们后期的东西很多,包括我们后期的艺人推广还有我们的杂志部门,包括我们的后续活动宣传这一块,是每一个部门都是分着的,你单独给我一个人打电话,你之前这段时间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我现在不了解。  每次提到活动的事情,这位叫做王娟的经纪人都是答非所问,在佳静多次的询问之下,对方不得不这样回答。  佳静:我想知道这个活动,到底有没有活动。  王娟:我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接活动,而且现在是你单方在说,如果你中间有存在过比如说状态不好,或者说我们老师安排的活动没有去,因为我们是兼职的,所以说这个情况我不知道,如果你要是觉得你,我查一下你这段时间的情况,好吗?  佳静:好啊,这一段时间确实没有人跟我联系过,我想问清楚怎么回事。  王娟:你皮肤过敏了多久啊?  佳静:应该你们经理比较清楚,我到现在还过敏着呢。  王娟:所以我希望现在我们的合作还是尽量的去完成你个人的心愿,愿意能够锻炼锻炼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和活动。所以这个我尽量的催一催那边,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在做系统更新,还有咱们这边的一些活动的分类。  主持人:我们的记者调查就到这里,现在有请两为嘉宾,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志宏以及我们经济之声的评论员包华。根据整个合同的性质,如果说女孩子想要参加活动来赚钱,是不是应该承担前期的费用?公司又应该有哪些义务承担哪些费用?包华。  包华:我认为如果说有一些公众愿意参加到文艺活动中,参加演艺活动的话,这块是不是需要自己掏钱需要跟演艺公司之间或者经纪公司之间进行协商,但是协商是要明确的,首先是要明确的,公司承担哪些业务,如果说公司推广宣传是公司义务的话,个人应该抽出时间予以配合,至于推广宣传的相应的费用的话至少公司要承担一部分,因为我相信,任何一个公众自己一个人都不可能承担整体的推广的费用,这是一定的,所以要有协议的推广、协议的约定。但是就佳静这件事情来讲,佳静原先本身没想参加活动,是公司说她可以参加活动,我们应当有这样的一个习惯认为,公司现在是有这样的活动,佳静是可以参加的,这种情况下才去签订的委托制作合同,目前来讲,事实证明没有这样的活动,从这个角度上讲,无论公司的解释是什么样子的,不管负责人说,不同的人负责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流程,但是最核心的内容是没有这项活动,因此他们先期给佳静宣传和说法本身我认为是虚假的。  主持人:刘律师我再请教一下你,公司女孩子在拍照的时候公司主动提供了一家和公司利益有关系的图片公司而且收取了费用,我们也还注意到,女孩子在后来选照片的时候又加钱了,而且刚才在录音当中我们也听到了,所谓的经纪人王娟也提到,如果说你的照片要放到网上宣传,也是需要加钱的,这些种种的行为是不是涉及到欺诈或者强制消费?法律上应该怎么定义他们?  刘志宏:这个关键还是双方有一个合同,最早的时候他们签了一个合同是1500元让你交,到了现场去进行制作的时候又提出来让你交多少,在这个时候,在最初的时候作为消费者,作为女孩子她就应该有一种判断力,他们做的这些东西,这些事情靠谱不靠谱,究竟最后能不能实现我最终的目标?应该有一个判断,开始就把这1500块钱交上去了,又在过程当中到现场制作的时候又让她加钱,这时候她就应该引起足够的警觉了,我就不做这件事了,你也别照了,你现在让我加钱,我不照了,你可以把原来的钱退给我,这个时候可能会有两种结果。一种就是说得了你也甭在加钱了,就按照原来交的钱再照吧,另外一种或许他会给你把钱退了,但是这种情况就很难了,刚才您提出的这个问题里面,它是不是涉及到一些欺诈或者说强制性的消费,我觉得强制是肯定谈不上的,因为他也没有作出这方面的强制性的行为包括语言来进行强制,只是说跟你商量,你统一的话就加,这个女孩子还是自愿的把这个钱加上去了,这个我觉得谈不上强制消费,这里面究竟在是否涉及到欺诈的问题,这个我觉得它也谈不上欺诈,因为最初说是合同的价款是1500,现在咱们有一个变更,这个变更也是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你同意你就加,你不同意这个事就算了,我觉得这两方面目前还谈不上。  主持人:都谈不上是吗?也就是说天骏公司实际上设了一个局,很完美的局,自己可以把钱赚了还可以规避掉很多的法律风险。  刘志宏:关键是他们双方有这样一个协议,但是我刚刚听到这个节目,刚才那一段录音,这个佳静和公司有一段录音,这个录音也充分证明了我不是把你这儿当成一个影楼来单纯的照照片,咱们照照片的目的还是你要给我提供一些演艺活动,就是说这个照片我可以到外边找影楼做,做完之后给你拿过来,也可以委托到你这儿包括你给我找了一个你们自己利益关联的公司,这都没有关系,但是从这上面,如果保存录音证据和合同的话可以给人一个清晰的图画,就是这个合同你是最终的目的是要给她推荐演艺活动的,但是你做了这一系列的之后,就等于中途做了一半,后边的事跟人就说,闭口不提了,所以说如果说把这个事情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也会考虑到这个问题,就是说这里面确确实实有经纪公司没有继续履行完自己的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专家:女生们应明确自己愿不愿意从事演艺性活动  主持人:包华给我们说一下,怀揣着明星梦的孩子们到底应该如何提防这些骗局?  包华:我认为这些女生们她们首先要明确自己愿不愿意从事演艺性活动,如果你愿意从事演艺性的活动,第二方面,你没有做好,不管是从心理上来讲还是从经济角度来讲,是做好准备,因为很多经纪公司现在是要求你个人去出钱,然后公司去给你包装的,就好比现在的天骏文化,在这两个问题回答清楚之后,我相信很多女孩子就不会受到街边那些一些大姐们的蒙骗然后去拍一些没有什么太大意义的照片,而且还要花时间去跟这家公司纠缠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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