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影夏北京文化传媒媒有限公司怎么样?

骄阳似我_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_畅销正版电子书_热门电视剧原著_经典名著_好书推荐_免费在线读_免费下载_百度阅读
&0手机专享价
小说热门榜单
& 0手机专享价
扫码免费下载该书再送30元代金券
浙江卫视独家首播,为田亮量身定做的原创、健康、正能量的青春时尚大戏。
手机专享价
&0扫码免费下载该书,再送30元代金券
仅限新用户
&&&&&&&&本书以几个热爱运动的年轻人的青春梦想作为开端,热爱运动的兄弟林风、林雨原本有个幸福的家,但平静的生活却被母亲的出走而打破,自此父亲林向海性情大变,兄弟俩也陷入困境。在寻找母亲的过程中,体操运动员苏小可的出现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一抹亮色……他们在步入社会时,都畅想且奋力推开着梦想之门,欲展开自己璀璨的人生。然而,每个人又不约而同地遇上了感情与事业的挫败与转型,在各种选择与奋进中,这些年轻人却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坚守与最初的梦想,最终各有所获。在残酷绝望的爱恨纠葛中,他们曾经陷入迷茫、低潮,遭遇误解、背叛,但他们还是用自己一次次正能量的选择,告诉读者“梦想”与“青春”的真正意义为我们书写出一个热血青春。
&&&&&&&&生活的困顿与折磨&&命运的鼓噪与骚动,&&&&&&&&“森爹”田亮华丽转身首次担纲制片人,&&&&&&&&国名大戏全国热播,青春活力尽显,惹火男色来袭!&&&&&&&&“爱,是我最英勇的梦想,为了你,我愿放手一搏!”&&&&&&&&在迷茫中摸索前路,在错爱中铭刻时光。&&&&&&&&成长路上,他们是奔跑的追梦人:水中飞鱼,体操公主,生猛,&&&&&&&&拳王……运动场至刚至柔的汗水,是最英勇的青春墓志铭。&&&&&&&&残酷与温情,只为一颗颗被守护的真心。&&&&&&&&这个夏天,骄阳似我,梦开朵朵。
&&&&&&&&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内地、港台及韩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的数位明星资源。主要从事明星代言、明星演出、影视剧策划制作、影视剧制作、唱片制作、演出及公关宣传、热门小说影视版权代理等。公司有多位签约导演、签约制作人和签约演员,并与国内外多家影视制作公司有着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目录(共20章)
投诉与建议
扫描下载客户端電視劇《#三途#》,類型:東方玄幻,出品方:山西如是影業有限公司、北京盛夏星空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東陽弘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承製方:東陽弘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如是千帆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總導演:Alex Graves、林峰,視覺總監:Thomas J.Smith(美國),製片人:譚君平,造型設計:鍾佳妮,美術指導:魯偉,開機時間:5月中旬,拍攝周期:5個月,拍攝地:北京、象山、長治等地,演員:中、韓一線大咖。 http://t.cn/Rq7TbWL
同時轉發到微博&|&&|&&|&&|&&|&&|&
利欧股份(002131)公告正文
利欧股份:关于对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证券简称:利欧股份&&&&&&&公告编号: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
1&月&28&日与吴廷飞、霍尔果斯中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霆雨
投资有限公司及标的公司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夏
星空”)签订了《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
资协议》”),公司以人民币&53,333,333&元对盛夏星空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利
欧股份持有盛夏星空&1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
投资公告》(公告编号:)。
&&&&2016&年&7&月&7&日,公司、李文革、深圳富存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与吴廷飞、霍尔果斯中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霆雨投资有限公
司及标的公司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
盛夏星空增资&9,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实施完毕后,公司总共持有盛夏星空
20%的股权。
&&&&同日,公司与吴廷飞签订了《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吴廷飞对盛夏
星空的业绩承诺为&2016&年及&2017&年的实际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
(“实际净利润总额”是指标的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累计经审计的归属于
&&&&&&&&&&&&&&&&&&&&&&&&&&&&&&&&&&&&&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不计入与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利润。)若
盛夏星空&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人民币&1.3&亿元的&90%,
则由吴廷飞对公司进行补偿。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对盛夏星空增加投资在公司董事长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转移,也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导致公司的关联方与公
司之间出现新的关联交易和产生同业竞争。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共同投资方以及标的公司,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
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李文革
&&&&甲方三:深圳富存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一:吴廷飞
&&&&乙方二:霍尔果斯中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上海霆雨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为本次投资的投资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投资
方”;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为本次投资丙方股东,以下合称“乙方”或“原股
东”;
&&&&丙方为本次投资之标的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标的公司”或“公司”;
&&&&1、本次增资
&&&&&&&&&&&&&&&&&&&&&&&&&&&&&&&&&&&&&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各方对标的公司市场估值达成的合意,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的前提下,投资方同意向标的公司投资&115,000,000&元(其中甲方一:95,000,000
元;甲方二:10,000,000&元;&甲方三:10,000,000&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
股份&6,211,420&股(其中甲方一:5,131,174&股;甲方二:540,123&股;&甲方三:
540,123&股;)。每股认购价格为&18.51&元。其中&6,211,420&元计入标的公司实收
资本,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即&108,788,580&元)作为出资溢价计入标的公司资
本公积。
&&&&2、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即股本总额)将变更为人民币
45,100,309&元,股份总数变更为&45,100,309&股。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一持有标
的公司股份&9,020,063&股,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20%;甲方二持有标的公司股
份&987,797&股,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2.19%;甲方三持有标的公司股份&540,123
股,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1.20%。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所持股份(股)&&&&&&&&持股比例
&&&&&&&&&&&&&&&&&吴廷飞&&&&&&&&&&&&&&&&&&&&&&11,069,771&&&&&&&&&&&24.55%
&&&&霍尔果斯中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6,511,628&&&&&&&&&&&&14.44%
&&&&&&&&&&&&(有限合伙&)
&&&&&&&&&&&&&&&&&穆小勇&&&&&&&&&&&&&&&&&&&&&&2,279,070&&&&&&&&&&&&&5.05%
&&&&&&&&&&&&&&&&&李志强&&&&&&&&&&&&&&&&&&&&&&2,279,070&&&&&&&&&&&&&5.05%
&&&&&&&&&&&上海霆雨投资有限公司&&&&&&&&&&&&&&2,279,070&&&&&&&&&&&&&5.05%
&&&&&&&&&&&&&&&&&刘知颖&&&&&&&&&&&&&&&&&&&&&&1,627,907&&&&&&&&&&&&&3.61%
&&&&&&&&&&&&&&&&&谭海波&&&&&&&&&&&&&&&&&&&&&&1,627,907&&&&&&&&&&&&&3.61%
&&&&&&&&&&&&&&&&&蒋丽霞&&&&&&&&&&&&&&&&&&&&&&1,627,907&&&&&&&&&&&&&3.61%
&&&&深圳前海乾元汇通投资合伙企业
&&&&&&&&&&&&&&&&&&&&&&&&&&&&&&&&&&&&&&&&&&&&&1,627,907&&&&&&&&&&&&&3.61%
&&&&&&&&&&&&(有限合伙)
&&&&&&&&&&&&&&&&&李世飚&&&&&&&&&&&&&&&&&&&&&&&813,953&&&&&&&&&&&&&&1.81%
&&&&&&&&&&&&&&&&&李文革&&&&&&&&&&&&&&&&&&&&&&&987,797&&&&&&&&&&&&&&2.19%
&&&&&&&&&&&&&&&&&&&林峰&&&&&&&&&&&&&&&&&&&&&&&325,581&&&&&&&&&&&&&&0.72%
&&&&&&&&&&&&&&&&&郝文敬&&&&&&&&&&&&&&&&&&&&&&&325,581&&&&&&&&&&&&&&0.72%
&&&&&&&&&&&&&&&&&&&汪迪&&&&&&&&&&&&&&&&&&&&&&&325,581&&&&&&&&&&&&&&0.72%
&&&&&&&&&&&&&&&&&&&田亮&&&&&&&&&&&&&&&&&&&&&&&325,581&&&&&&&&&&&&&&0.72%
&&&&&&&&&&&&&&&&&&&叶茜&&&&&&&&&&&&&&&&&&&&&&&325,581&&&&&&&&&&&&&&0.72%
&&&&&&&&&&&&&&&&&马天宇&&&&&&&&&&&&&&&&&&&&&&&325,581&&&&&&&&&&&&&&0.72%
&&&&&&&&&&&&&&&&&李亦梅&&&&&&&&&&&&&&&&&&&&&&&325,581&&&&&&&&&&&&&&0.72%
&&&&&&&&&&&&&&&&&刘彩红&&&&&&&&&&&&&&&&&&&&&&&325,581&&&&&&&&&&&&&&0.72%
&&&&&&&&&&&&&&&&&&&&&&&&&&&&&&&&&&&&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弘达颖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3,488&&&&&&&&&&&&&&&&&&&0.45%
&&&&&&&&&&&&&(有限合伙&)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20,063&&&&&&&&&&&&&&&&&&20.00%
&&&&&&&&&深圳富存壹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540,123&&&&&&&&&&&&&&&&&&&1.20%
&&&&&&&&&&&&&&&&&&&&&合计&&&&&&&&&&&&&&&&&&&&&&&&&&&&&&&45,100,309&&&&&&&&&&&&&&&&&&&100%
&&&&&&&3、增资价款的用途
&&&&&&&标的公司承诺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增资价款将全部用于业务扩展、研发以
及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
&&&&&&&4、增资交割
&&&&&&&在协议第&4.2&条所述的投资方收到标的公司和原股东发出的书面通知和证
明&文&件&之&日&起&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投&资&方&将&本&次&投&资&款&即&人&民&币
115,000,000&元(其中甲方一:95,000,000&元;甲方二:10,000,000&元;&甲方
三:10,000,000&元)缴付至标的公司的指定账户,其中&6,211,420&元计入公司
实收资本,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即&108,788,580&元)作为出资溢价计入标的公
司资本公积。投资方应按照本条款之约定及时足额缴付投资款,若投资方迟延缴
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迟延未缴付投资款金额的&0.5‰向标的公司支付违约
金。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吴廷飞
&&&&&&&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亦称“实际控制人”,乙方亦称“增资方”)
&&&&&&&上述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1、本次交易增资方给予标的公司的投资前估值以标的公司&2016&年与&2017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1.3&亿
元为基础。实际控制人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为&2016&年及&2017&年的实际净利润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实际净利润总额”是指标的公司&2016&年度、2017
年度累计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不计入与股份支付相关
成本费用后的净利润。)
&&&&&&&2、双方同意,若&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人民币&1.3
亿元(以下简称“目标净利润”)的&90%,则由实际控制人和增资方共同协商确
&&&&&&&&&&&&&&&&&&&&&&&&&&&&&&&&&&&&&&&&&&&&&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如下补偿方式中的一种作为实际控制人对增资方的补偿:
&&&&&&&(1)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形式向增资方补偿。上述现金补偿应于&2017&年度标
的公司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是指乙方指
定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对标的
公司进行审计或专项审核后出具的报告)出具后&15&日内由实际控制人支付给增
资方,补偿金额具体用公式表示为:
&&&&&&&补偿金额=增资额×(1.3&亿元-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总额)
/1.3&亿元
&&&&&&&(2)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增资方本次增资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
数,回购价格等于增资方本次增资金额加上上述金额按照&8%的年化收益之和。
上述回购应于&2017&年度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向增资
方全额支付股份回购款。
&&&&&&&(3)实际控制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股份数向增资方无偿转让标的公司股
份:
&&&&&&&无偿转让股份数=增资方本次增资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数×[(1.3&亿元
-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总额)/1.3&亿元]×(1.3&亿元/2016&年度、
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总额)
&&&&&&&双方同意,当实际控制人需对增资方进行补偿的情况确定时,即&2017&年度
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若标的公司之股份采取协议转让方
式的,双方可共同协商确定在前述第(1)(2)(3)种方式中择一作为实际控制
人对增资方的补偿;若标的公司之股份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则双方应协商选择
以上方式中届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方式实施补偿。
&&&&&&&3、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IPO&申报材料、
标的公司借壳上市相关协议已生效或其他投资方收购标的公司&51%或以上股份
的协议(该协议须包含其他投资方将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全部收购的条款)已
生效,则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补偿相关约定中止执行。如在此之后标的公司净利
润单年度出现超过&20%的下滑或标的公司&IPO、借壳上市、被收购事项终止的,
上述第二条恢复效力。
&&&&&&&四、其他说明
&&&&&&&&&&&&&&&&&&&&&&&&&&&&&&&&&&&&&&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定价依据,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主要风
险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9&日
&&&&&&&&&&&&&&&&&&&&&&&&&&&&&&&&&&&&&&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北京文化传媒公司转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