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租房有什么是廉租房要求

  如要申请,无房人员需要到街道办事处开无房证明,有房人员需要带好房照、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社区申请,然后由社区申报、统计、核实上报所辖区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审批、市建设局审批。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居住在一起;
  (二)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应是人均不足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家庭。对无房户应全额补贴;对不足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差额补贴。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是已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无房户家庭,并优先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三)孤、老、病、残的条件及认定:
  1、孤,系指一户家庭中只有申报人本人,而且户籍以外没有配偶和其他赡养义务的人员,申报人自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之日算起,足年、足月、足日已达到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家庭;
  2、老,系指一户家庭中已有一名或一名以上老人,申报人自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之日算起,足年、足月、足日已达到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家庭;
  3、病,系指一户家庭中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经齐齐哈尔市三级甲等医院诊断为因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的病人,并由所在区卫生局出具鉴定书;
  4、残,系指一户家庭中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经市残联认定并领取《残疾证》的家庭。实物配租时按残疾轻重等级渐次配租。
  陈女士如果持有市残联认定的《残疾证》或者母亲年龄达到70周岁以上,是可以满足廉租房申请条件的。
  据了解,在加紧建设公租房的同时,我市还对最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住房租赁补贴,出台了廉租房实物配租制度,解决无房户住房难题。今年计划向全市三万户困难家庭发放廉租补贴6千多万元,约有六万多名居民将住上政府提供的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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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小区推荐廉租房有什么要求?_百度知道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_牛城晚报_邢台网
第06版: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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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
  帮办时间:1月28日  帮办内容:1月23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说,她想申请廉租房,但不知道需要哪些条件,希望记者帮忙咨询。  帮办过程: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保障性住房有两种不同的分配方式,一种是政府直管保障房(A类),是由政府向保障对象提供住房,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缴纳廉价租金的保障方式,另一种是保障房租赁补贴(B类),指政府按照规定住房面积标准向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  无论申请住房实物配租还是住房租赁补贴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0倍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且住房建筑面积总和在50平方米以内;  (四)申请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转让过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且住房建筑面积总和在50平方米以内的也可申请。  另外,年满30周岁的单身市民,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且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住房保障资格;被拆迁的房屋,5年内其建筑面积按拆迁面积或补偿款除以当时所在拆迁范围内的补偿标准计算,5年后可不计算该处房屋面积。  除此之外,实物配租即政府直管保障房(A类)还要求申请者是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失去劳动能力的大病患者或者三级以上重度残疾患者以及因不可抗力遭遇事故急需救助的群体,要求提供孤、老、病、残和特殊困难家庭证明材料。  记者提醒想要申请廉租房的市民,已享受过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领取政府保障房货币补贴的家庭,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保障资格。  如果想了解更多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市民可以登录“邢台房地产信息网”的“住房保障”版块进行查阅,也可以拨打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电话:52233咨询。  ■帮办记者&李平  实习生&朱雅婷您当前位置:留言显示
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留言用户:潘占素 留言时间: 18:19:30 回复时间: 16:09:33 查看:1033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兴义市万屯镇阿红村一组居民潘占素,从小双目失明,残疾证号 043703 身份证号 89年02月04日出生,性别:女 .已婚,本人 一直居无定所,租房居住,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想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一,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符合申请?二,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相关的手续材料?三,申请人是残疾人各方面是否可以优先照顾?望给予解答!谢谢!
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义龙试验区工委、管委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回复如下:&&& 一、关于“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符合申请?”的问题。&&& 根据《义龙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义龙试验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个人),可依照本办法申请租赁或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年满21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具有购买或租金支付能力,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标准低于人均20平方米、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群体,可依照本办法申请租赁或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城镇常住居民户籍。&&&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村进城就业人员。&&& 失地农民、扶贫生态移民。&&& 在城镇实际连续居住5年以上且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居住在D级危房内的家庭。&&& 乡镇教师、计生、卫生工作人员以及就业职工。&&& 二、关于“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相关的手续材料?”的问题。&& 《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房保障申请书(应说明申请的保障方式)。&&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常住人口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住公有住房的证明。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的,需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该家庭(个人)现有居住方式、居住地点的证明。&& (六)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家庭(个人)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提交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原始征缴单据。&& (七)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 (八)可对其名下资产进行调查的授权声明。&&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由住房保障机构预先公告)。&& &三、关于“申请人是残疾人各方面是否可以优先照顾?”的问题。&&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2款规定:&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低于20平方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予以优先分配租赁或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家庭成员属于二级以上肢体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试验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日>2016廉租房申请条件主要有哪些?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现在我们来了解廉租房申请条件主要有哪些?
廉租房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 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二)廉租住房到哪里申请,怎样申请?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
(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
(四)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需要多少时间?
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五)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1)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按照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居住面积计算,申请家庭他处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居住面积。
(2)申请家庭居住不成套住房或公有住房的,按照现居住面积计算。
(3)申请家庭居住成套产权住房的,其建筑面积按换算系数换算成居住面积计算(住房居住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换算系数):
(4)申请家庭持有一本《房地产权证》或一本《租用公房凭证》但有两本及以上户口簿的,按申请家庭和其他家庭长期共同居住此处的合计户籍人口数(共同居住人口他处有住房的除外)计算人均居住面积
(六)何种申请对象需进行收入核对?具体核对哪些内容?
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无低保凭证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需要进行收入核对。
主要核对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过去收入的节余资产(包括家庭金融资产、房产、机动车等)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核对家庭财产的基本时点为申请之日的上月末。
由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递交市政府指定的收入核对机构进行核对。
(七)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有哪些?
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采取租金配租方式。
(1)租金配租
享受租金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一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人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银行把补贴款直接支付给出租人。
(2)实物配租
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家庭:① 孤老、残疾、大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②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退休劳模、烈属及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1966年底以前归国老华侨的家庭。
特殊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金配租。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筹措廉租房源的情况和廉租实物配租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轮候配租。
(八)廉租住房配租面积的标准是什么?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对原有住房的家庭,按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与7平方米的差额面积计算配租面积,并实行面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办法,即:每户补差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按实计算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计算配租面积。
(九)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9个中心区和浦东新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50元;其它6个区(县)32元。
(十)已配租家庭是否能一直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已配租家庭应每年向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设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专门窗口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已配租家庭实施年度复核。
因收入、住房或人口变动不符合廉租条件的已配租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书面通知该家庭,按规定停止享受廉租住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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