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价格监测系统一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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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召开全省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6月7日,辽宁省价格监测分局在沈阳召开了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培训会议。沈阳、大连、鞍山、抚顺、营口、庄河、大石桥7市(县)物价局负责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人员参加。
会议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分局领导介绍了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开展的背景及重要意义,解读了《全国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布置了下半年全国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具体工作,并对监测指标选取、监测数据质量、采报价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分局有关同志系统讲解了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系统软件操作方法,并组织大家进行了上机实践。
培训会内容安排紧凑,组织工作严密,与会人员学习热情高昂、讨论热烈,在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对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紧迫性,为全省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全面展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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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扎实开展劳动力价格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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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完成全国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首次上报任务&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时掌握我省市场就业与收入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安徽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处,全面部署我省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7月26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顺利完成了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首次审核上报任务。
我省高度重视劳动力价格监测工作,建立一体化工作协调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处牵头,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具体开展监测。结合本省劳动力分布特点及各地工作情况,在8个市,3个县的农业、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四类行业中,共选取104家企业作为监测定点单位,重点监测单位普通一线员工每月平均收入、实际在岗人数、新增人数、离职人数四项指标,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定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主任助理、分析预测处处长徐连仲率队专程来皖调研,对全省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6月21日,召开全省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培训会,相关业务人员详细讲解监测系统软件操作方法,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处领导对各地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7月我省首次开展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打下坚实基础。
开展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准确掌握我省相关行业一线劳动力的收入和就业变化趋势,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月11日,监测局组织人员参加省马拉松协会 、合肥市团委、合肥市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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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价监中心[<SPAN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33号)要求,江苏省价格监测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学习贯彻的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省中心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全面、深入学习《意见》,并围绕全省价格监测事业长远发展,结合各自岗位,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学习讨论,全体监测人员深刻理解《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监测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及时汇报。中心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向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省局领导对价格监测工作在职能转变、提升价格工作水平中重要性更加重视。省局主要领导在7月20日召开的全省价格工作研究班上,充分肯定价格监测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价格监测工作任务量大、创新工作多,要求各市特别是监测力量薄弱的县,强化组织领导,增加人员配备。
三是强化指导。为迅速将《意见》精神传达到市县,7月28日,省中心召开上半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座谈会,中心主要负责人带领各市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全面学习《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价格大数据大平台建设、市场供应量销售量等数量指标纳入监测范围、乡村价格监测调查、价格指数体系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中心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地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意见》的内容和要求,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测监管的理念,争取更多的支持,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下一步,江苏省将继续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使全省每一位价格监测人员都学深学透《意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上来。尽快转发《意见》,将《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在全省落地生根。重点围绕“一二三四”的总体思路开展,即牢固树立价格监测监管的理念,稳步建设“一个平台”,大力完善“两大体系”,加快健全“三个机制”,努力实现“准、快、精、深”四大目标。“一个平台”即江苏省价格监控平台;“两大体系”即价格监测对象体系、价格监测指数体系;“三项机制”即价格分析研判机制、价格发布引导机制和系统联动机制。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监控平台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价格监测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移动应急平台、数据中心、预警控制中心,构建“五位一体”的大监测平台,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资源,智能预警预测价格波动,增强江苏价格话语权。理清工作需求,搭建平台架构,做好系统可研和初步设计方案等顶层设计。
(二)及时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深化重点工业行业价格监测调查分析,更加注重供求、预期等先导性指标分析,及时报告“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加强钢材、煤炭、水泥等重点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分析。以更加宏观、开放的视角,跟踪国内外宏观经济和价格环境变化,跳出价格看价格,准确研判价格形势,全力做好CPI、PPI分析。完善生猪价格预警系统,强化粮食价格监测分析,加强对出厂批发等上游环节变动趋势分析,第一时间预警预报价格波动。
(三)开展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联合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劳动力价格监测的通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劳动力价格监测培训,使监测人员掌握采集报送要领和软件操作技能。严格质量管理,保障劳动力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尝试建立全省农批市场价格指数。研究制定《江苏省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编制方案》,选择全省有代表性的11家农批市场,尝试以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等四大类商品的价格和成交额为基础编制指数。
(五)推进价格监测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江苏省工业生产资料价格采集技术标准》,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明确监测品种的商品定义、规格等级等指标,提高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严格民生价格采集工作流程。制定全省价格监测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法规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价格监测行为。
(六)提升价格监测人员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继续开展文明创建,创新活动形式,增强中心凝聚力。有计划地组织监测人员参加国家监测中心举办的经济理论、商品知识、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模型及方法等培训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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