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对食用盐批发价格2016的价格有没有管理?

消协秘书长举报工商局不作为:盐业公司只卖高价盐_国内财经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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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秘书长举报工商局不作为:盐业公司只卖高价盐
  射阳县工商局以“本案需要由国家工商总局立案”退卷。4月底,射阳县盐业公司甚至公然停止了低价精制食盐的购销,市场上取而代之的几乎全是三四元的高价营养盐。
  早报记者 鲁勋 实习生 桑银秋
  近日,江苏盐城射阳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沙银昌实名举报盐城工商局涉嫌行政不作为一事引发不少关注。
  据了解,今年4月,沙银昌接到当地居民投诉,称射阳盐业公司搭售高价盐,截至6月盐城市工商局方立案调查,但半年都没有公布调查结果。12月10日,沙银昌通过新闻广播以直播方式举报该市工商局涉嫌行政不作为。
  在媒体曝光次日,该局便紧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初步决定对该盐业公司处以8万元的罚款。射阳县工商局法制科科长徐永强昨日告诉早报记者,由于射阳盐业公司对处罚存在异议,后期还将举行听证会,目前尚未有最终处理结果。
  盐业公司:
  停售普通精制盐
  今年3月初,射阳有消费者向沙银昌所在的新坍工商分局投诉:该县盐业公司在批发普通精制盐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海藻盐等营养盐。经调查,时任该局局长的沙银昌发现该公司在批发食盐的过程中,每销售给食盐经营户10箱零售价为1.9元的普通精制盐,便会强制搭售给食盐经营户2箱售价为3.4元的海藻碘盐。
  在掌握了一定情况后,沙银昌建议射阳工商局报请上级工商机关批准立案查处,但被射阳县工商局以“本案需要由国家工商总局立案”退卷。4月底,射阳县盐业公司甚至公然停止了低价精制食盐的购销,市场上取而代之的几乎全是三四元的高价营养盐。
  6月4日,沙银昌向江苏的一家电视媒体反映了上述情况。在电视播出后不久,经过该县工商局的申请,盐城市工商局着手立案调查。然而时隔半年,该市工商局仍没公布调查结果。
  沙银昌认为,这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按照国家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在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12月10日,沙银昌在接受江苏电台政风热线节目采访时,以新闻直播的形式,实名举报盐城市工商局涉嫌行政不作为。
  在沙银昌向省级媒体公开举报的第二天,即12月11日,盐城市工商局便“紧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为射阳县盐业公司下属的盐业批发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盐业公司进行整改,并初步决定处以8万元罚款。
  该局公平交易处处长孙桦称,之所以隔了半年才下处罚告知书,是因为“案情复杂”,调查延期也是经过市局领导同意批准的。
  射阳县工商局法制科科长徐永强昨天告诉早报记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交付射阳县盐业公司,但该公司对处罚有异议,后期将举行听证会,最终处理结果尚未出炉。
  消协秘书长:
  举报遭上级报复
  据了解,沙银昌在公开举报时还提到了盐城市工商局和射阳县工商局涉嫌对其打击报复,把原本可以升职的他从射阳县工商局新坍分局局长的岗位上,调到射阳县消费者协会担任秘书长;今年9月份,其在差额竞争晋升副科级工商分局局长的考试中,领导考核分排名最低。对此,该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称考试是公开透明的。
  尽管经过实名举报之后,本案终于有所推进,但沙银昌最近处境却未可知,早报记者昨日多次拨打其手机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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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食用盐里面的可怕真相
&不知道大家每次去超市买盐时有没有注意看包装袋,配料表中有一项赫然写着——“亚铁氰化钾”。如果去掉“亚铁”二字,我会立即被吓死。氰化钾极其危险,致死量一般为50mg~250mg,氰化钾在10秒钟内能使人丧失意志,几分钟内可以毒死一人,所以又称“闪电杀手”。一旦服下进入胃中,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那么,亚铁氰化钾是什么呢?  亚铁氰化钾  【俗名】黄血盐钾,黄血盐  【英文名】Potassium Ferrocyanide  【分子式】K4Fe(CN)6?3H2O  【分子量】422.39  【性质】浅黄色结晶颗粒。溶于水,不溶于乙醇,遇酸分解,温度在400℃以上时受热分解。  【用途】主要用于制造油墨、色素、制药、金属热处理、食盐防结块剂,食品添加剂等。  【维基百科】亚铁氰化钾,俗称黄血盐,是化学式为K4[Fe(CN)6]?3H2O的配位化合物。室温下为柠檬黄色单斜晶体,于沸点分解。它不溶于乙醇,但在水中的溶解度高达300g/L。亚铁氰化钾水溶液与酸反应放出极毒的氰化氢(HCN)气体,但亚铁氰化钾自身毒性很低。亚铁氰化钾加热分解得到氰化钾,与三价铁离子反应生成颜料普鲁士蓝(解铊中毒的特效药)。  随着调查的深入,我更是出离愤怒了!  一、欧美人自己不吃亚铁氰化钾,却推荐其他国家吃!  国际上能够在氯化钠中作为抗结剂的产品有20多种。发达国家在食用盐领域使用的抗结剂有碱式碳酸镁和硅铝酸盐等,用亚铁氰化钾的比较少,其它盐产品则根据需要添加各种抗结剂。我国在食品添加剂中规定允许使用的抗结剂有5种,即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和微晶纤维素,但中国盐业只用选用了亚铁氰化钾一种。  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有一个标准中提到食盐中可以加入13 mg/kg以下的亚铁氰化物,但是前提条件是“限于食品制造或加工必须时使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欧盟都允许亚铁氰化钾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然而,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这些国家是不用的,美国现在在食盐中添加柠檬酸铁铵作为抗结块剂。只有中国SB奉若圣旨)。另外,据我所知,中国现在很多地方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像广西、安徽是加柠檬酸铁铵,大多数省份加亚铁氰化钾。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中允许其在盐和代盐制品中作为抗结剂使用,用于防止食盐结块,最大使用量为10mg/kg,在产品包装上应当标识(暗藏多年,近年某些省份刚刚公布),可以标识为“亚铁氰化钾”或“抗结剂”。专家指出,“亚铁氰化钾”中的铁和氰化物之间结构稳定,只有在高于400℃才可能分解产生氰化钾,但日常烹调温度“通常”低于340℃,因此在烹调温度下亚铁氰化钾分解的可能性极小(原来“通常”还差60℃,我们差点就被毒死了,赶紧在锅里放个温度计吧)。中国卫生部表示,中国推荐的食盐每日摄入量为6g。考虑中国居民实际食盐摄入量普遍偏高,按每人每天摄入15克食盐计算。如果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铁氰化钾,每天摄入量为0.15mg。按照成人体重按60kg计,摄入量为0.0025mg/kgbw,远低于人类的每日容许摄入量(0.025mg/kgbw),因此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铁氰化钾本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既然卫生部声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允许亚铁氰化钾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为什么四川用这种盐生产的盐渍菜被日本拒之门外?盐渍菜  答案很简单——因为里面含有“日本食品卫生法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亚铁氰化钾。  说是一套,做又是一套!说是说给别人听的,做是做给自己看的!本着对自己国民负责任的态度,这些发达国家采取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食品标准!  2002年6月,四川省许多盐渍菜加工企业接到日本客户的通知:日方最近从某超市销售的中国青岛产食盐中查出含有日本食品卫生法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亚铁氰化物。因此,日本官方卫生保健所及一些客户要求中方盐渍菜加工企业提供所用食盐的成份化验证明,四川对日盐渍菜出口受到严重影响。  亚铁氰化物是我国食盐中常使用的抗结剂,一般食盐如不添加抗结剂,在10天左右就会结成无法使用的硬块。在我国的《食用盐(GB)标准》中允许食盐中亚铁氰化钾含量&10PPM。四川两大盐厂出具的分析报告也证实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亚铁氰化钾作抗结剂。最近,四川省检验检疫局对盐渍姬菇的原料、成品和经8小时脱盐的产品进行了检验,所使用的食盐中均含有亚铁氰化钾,含量小于1 ppm。尽管检测结果符合我国有关规定,但不符合日本有关标准。  盐渍菜是四川重要的出口商品,2001年出口超过1531万美元,90%以上出口到日本市场。盐渍菜出口对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也有重要的作用,日本此举对四川省盐渍菜出口造成严重障碍。据四川外经贸厅和四川检验检疫局的摸底调查,四川出口盐渍菜加工企业目前的存货有吨,主要是盐渍松茸(400吨)、盐渍高菜(吨)、盐渍山露(1000吨)、盐渍姬菇(2000吨),现已全部停止对日出口,还有大量鲜茄子、山露等待加工。盐渍菜加工企业由于一时找不到不含亚铁氰化钾的食盐,生产处于停滞瘫痪状态。  四川省政府对输日盐渍菜中出现的问题十分重视,召开了紧急会议,李达昌副省长和黄小祥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作了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1.对生产盐渍菜所需食盐实行定向生产和定点供应。盐业部门对生产盐渍菜所需食盐,按照不添加亚铁氰化物等抗结剂的标准实行定点生产。各生产企业凭外经贸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当地盐业公司联系,签订协议,盐业公司按协议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企业要做好生产计划和安排,减少食盐的库存。  2.对盐渍菜专用盐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盐渍菜专用盐由定点企业专门生产,由盐业公司专供企业生产盐渍菜使用,盐政、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那么,同一个品牌的盐,国内产品跟国外产品会有区别吗?  我们来看看美国超市里最流行的品牌“MORTON”牌。  以下图片是国内出售的MORTON牌盐:   添加剂里赫然写着“亚铁氰化钠”!!!  然后我们看看国外亚马逊上出售的MORTON牌无碘盐:   看到了吧?人家抗凝结剂使用的是calcium silicate,硅酸钙。  三、世界上盐的发展方向是走向绿色天然,而中国是逆行!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世界上盐的发展方向就是绿色天然了,而我国则是逆行。盐产品中除氯化钠和营养元素外,无任何外来添加物,满足人们追求食用绿色天然食品的时尚。盐,越简单越好,越传统越好!  在亚铁氰化钾的使用方面,国外与我国完全不同。二者的对比如下:  1.多数国家从未使用过亚铁氰化钾。  2.少数国家可能曾经短暂允许在工业盐领域使用亚铁氰化钾做抗结剂,加入量比中国少得多(约为我国的几十分之一到几分之一)。且它们所用亚铁氰化钾的纯度比我国高,亚铁氰化钾也只是国外多种抗结剂中的一种,而我国仅有一种。  3.国外有很高比例的粗盐,而我国基本上是细盐。网上有人说香港不用亚铁氰化钾。本人为此特意请亲戚帮忙购买了一些香港的食盐,目前收集到的食盐没有发现有用亚铁氰化钾的。  4.我国食盐中NaCl的纯度低于国外,同时还加有可以和亚铁氰化钾剧烈反应的碘酸钾,其它食物中有硝酸盐。  5.我国食品添加剂品种多到了监管部门也不知道和无法监管的程度,且还同时存在大量“非法”添加化学添加剂的情况。  6.中国人的烹饪习惯使得亚铁氰化钾更容易产生危害。  中国是“吃”的大国,烹调方式极多,情况复杂。以下情况是有潜在危险的:  ①经常烧焦;②经常吃烧烤;③经常油煎、油炸等  例如做盐焗鸡,当烹调以盐或沙作为传热介质就很很可能碰到高温多盐的情况。另外,有些地方做椒盐时在铁锅里将食盐炒至冒烟,然后放入花椒一起炒,片刻起锅。在这个过程中,抗结剂是否会分解出氰化钾?我国在食品中大量使用硝酸盐和明矾,而这两种物质是可以和亚铁氰化钾反应的。和硝酸盐反应生成的物质似乎毒性很大,和明矾反应的结果不详。  四、奥运会、世博会特供食盐及出口食盐均不含亚铁氰化钾(普通食盐均含有亚铁氰化钾)    1. 出口食盐不含亚铁氰化钾  不仅不含,而且价格还低。政府对于将质优价廉的食盐发给员工或者卖到市场上还要重罚!有资料表明,我国在绿色食品盐中不加亚铁氰化钾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口给洋大爷。  2. 奥运会、世博会拒绝亚铁氰化钾  如同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大运会拒绝转基因食品,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以防止恐怖主义的级别保证食盐安全,以防短期来华的外国友人误食亚铁氰化钾。   把外人当爷爷一样伺候,把自己的公民当奴隶一样对待!  五、笔者的一些思考:  我发此帖的本意是出于一种审慎严谨的态度,呼吁我们的国民、我们的有关部门能重视起来,尽可能能给食盐添加剂制定更严格的标准!当然,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做。食盐添加剂亚铁氰化钾只是其中一项,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白酒塑化剂等。  我在此强烈呼吁,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废止添加亚铁氰化钾,改为添加柠檬酸铁铵,其实不需要追求结块不结块的。结块又怎样?我们宁愿自己买回去捣碎也不要盐业公司添加那些危险的物质!最好像澳大利亚一样不要添加抗结剂,回归绿色纯天然难道不是更好吗?反正我是不敢吃这个盐了,国家有一天不废止,我就有一天吃进口盐!  发完此文,我的内心是复杂的,我也思考了很多很多!为什么中国出口的产品总比供给本国人民的好?为什么日本出口给中国的产品总是三流的?——中国人自己太不争气是无可争议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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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31633
TA的最新馆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工总会关于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工总会
关于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盐务局(盐业公司、盐管办):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第197号令)已于日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实现2000年消除
碘缺乏病,整顿食盐生产、流通秩序的重要法规。为贯彻《食盐专营办法》,现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商行管理部门、盐业主管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食盐专营办法》
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总会等五个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食盐市场管理,坚决杜绝非碘盐进入缺碘地区的通知》(工商市字〔1994〕第3号)的要求,共同规范食产销行为,管理发食盐市场。
二、根据《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和批发许可证制度。凡从事食
盐生产、批发的企业,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生产、经营业务。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盐业主管机构要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及相关法律法仙的规定,对非法从事食盐生产、销售的行业依法予以查处,坚决杜绝非食用盐冲销食盐市场。
三、现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企业,须在日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提出经营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盐业主管机构发给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或食盐批发许可证。生产、批发企业凭“证书”或“许可证”,于1个月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登记。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批发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注明“食盐生产”、“食盐批发”或“盐(含食盐)生产”、“盐(含食盐)批发”。未经重新登记的企业,从日起,不得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对囤积食盐哄抬物价行为工商部门使用哪些法律法规处罚??_百度知道
对囤积食盐哄抬物价行为工商部门使用哪些法律法规处罚??
工商部门可以根据《价格法》对其进行处罚吗?不会越权吧??
依此最新新闻,是 物价局作出的处罚。在《价格法》中掌握处罚权的主体是“价格主管部门”,并未作具体规定。一般来说,针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各地都会出台相应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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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行政罚款。
如是云南省的可以用《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市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哄抬物价;
(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销售不足量商品;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调查和询问行为人;
(二)查阅、复制、拍照、扣留、封存与违法违章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文书和其他有关资料;
(三)封存、扣留与违法违章行为有关的商品和资金;
(四)按规定程序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与违法违章行为有关的往来款项和帐务;
(五)监督处理违法违章经营的商品;
(六)扣留或者依法吊...
近一阶段,各地盐业市场出现一些波动,一些经营者利用日本出现地震灾情以及群众不了解如何防止核辐射的机会,囤积居奇,哄抬食盐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的基层工商机关对于自身职能认识不清,觉得价格方面的行政处罚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影响了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因此,有必要对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认真学习,掌握其中的要点,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既不越位执法,也避免发生执法缺位现象。
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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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沈阳网讯(记者 贺昊岚)3月20日上午,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沈阳市食盐市场整治情况。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现在沈阳食盐市场货源充足、物价稳定、市场秩序已经恢复正常。
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群介绍道:3月17日上午,沈阳市工商局得到食盐等日用品出现抢购的信息后,全是13个区、县(市)工商局和6个直属分局立即出击,对全市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过程中,市工商局不但重点整治和打击囤积居奇、卖大份、哄抬物价、向居民出售工业盐等违法行为,还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引导消费者不听信谣言,理性购买。
检查中发现。市区内食用盐基本脱销,只有几家大型超市采取限购方式持续供应。苏家屯、新民市、康平县、法库等区、县(市)食盐货源充足没有脱销。手套、口罩等日用品虽有批量采购现象但货源充足没有脱销。
截止3月18日上午,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92人次,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4150处,取缔了3起无照并高价卖盐的违法经营行为,其中立案查处2件,有效地维护了食盐等日用品市场秩序。
相关链接:
1、沈河区东陵区工商所发现1起个人在马路上非法摆摊高价出售食盐行为,将9角钱1袋的食盐卖到5元1袋,当即被执法人员制止并取缔,扣留代销食盐50袋。
2、辽中工商局发现一起临时无照经营并高价出售食盐的违法行为,将9角钱1袋的食盐卖到15元1袋,执法人员没收了该商铺的非法所得150元并罚款500元,
3、陵东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在陵东地区上岗村海洋通讯商店内,当场发现经营者超出经营范围并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盐进行销售的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该通讯器材经营者购进工业盐15带,共750公斤,进货价为每公斤6角钱,销售价为每公斤1元钱,共卖出3袋150公斤。执法人员对没有卖出的工业盐当场封存,并立案调查,现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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