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不签合同不交金可以不交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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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公积金怎么办时间:&&&&浏览:5146 次
现在,单位缴纳公积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坚持不按规定办理,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中心投诉,也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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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rtl+Enter 键可以直接发送交不交公积金 单位不能任性
来源:经济参考报
  当下,一些小型用人单位以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范围、劳动合同法亦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为由,拒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下面案例告诉我们,用人单位无论有多少理由,都不能拒不缴纳。即便公积金不属于仲裁范围,也不影响劳动者依法维权。  交不交公积金单位有自主权?  案例  小邵中专毕业后入职一家物流公司从事送货员工作。2015年年底,小邵打算购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遂向公司提出补交并协助办理手续。公司以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范围,且《劳动法》并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为由拒绝。  分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国家法规强制实行的义务。小邵可从入职后的第二个月起算,要求公司为其交纳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未约定就无权主张?  李先生因所在商业集团公司从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辞职时要求公司补交其供职的19个月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确定该公司应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后,先后向该公司发出拟处理决定告知书,以及限期缴存通知书。该公司以其与李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义务为由,拒绝履行限期缴存通知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约定与否,均不免除该项法定义务。小邵可请求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无法主张公积金权益?  孙女士因所在的酒业集团公司一直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退休前申请劳动仲裁,被仲裁院以劳动者的请求四项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为理由驳回。  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虽未将住房公积金争议纳入国家法律调整范围,但并不能阻止劳动者依法维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孙女士等职工可通过工会或集体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解决。若管理中心拒绝处理,职工可以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判决管理中心履行职责。  公积金交多少单位有自主权?  刘小姐所在的某食品加工公司以经营效益不佳为由,将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下调至3%,职工找到工会要求更正,工会几经努力未果后,竟然接受了这一调整。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该规定表明,无论公司效益如何,其缴存比例的底线是不得低于5%。若低于5%,即便公司工会同意,也因与法规相悖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个体户不能缴公积金?  刘阿姨系个体装修材料店业者,一直想缴纳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住房贷款。为此,刘阿姨还特意查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却没有看到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可以加入缴存住房公积金行列的规定。  2005年1月发布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据此,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作者:杨学友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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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永华  据统计,2014年,南宁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46.84亿元,同比增长14%。但让人忧心的是,在非公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约占应缴职工人数的37%。不少单位的职工维权意识不强或处于弱势地位,仍没有享受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11月30日南国早报)。  很显然,不愿意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甚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现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几乎就不存在,一是这些单位本身管理较为规范,拒绝缴纳这些法定的费用涉嫌违规,对于由政府任命的单位负责人,犯不上为这些问题影响自身的发展;其次是这些单位职工除了本身维权意识较强之外,有合法规范的入职档案,具备依法维权的底气,而且一旦举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也会很快&公事公办&,即使因为足额缴纳各种费用影响单位效益,单位负责人的收益、仕途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然对于非公企业而言,情况就截然不同,企业效益与企业经营者利益有直接关联,通过降低经营成本所获得的利益均归老板所有,促使一些非公企业主想尽办法压低生产和经营成本,除了延长工作时间尽可能压低员工工资等&偷工减料&以外,对于住房公积金和各种社会保险等法定的员工待遇,也是能少则少、能逃则逃,再加上制度在征缴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金方面有待完善,监督和惩罚措施还存在&疲软&,不少非公企业不仅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缺乏积极性,甚至在招聘员工时还&有言在先&,或以提高少量工资为条件,要求录用员工主动放弃这些待遇,实际上这都属于违法。  另一方面,非公企业辞退员工的随意性以及就业形势的用人市场,造成企业与员工地位的极不对等,员工的极度弱势,即使明知企业侵害员工利益,往往也因为怕丢&饭碗&而选择忍气吞声,再加上一直以来,大多员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存在误解或认识模糊,对企业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也只是认为不妥,并没有意识到住房公积金对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另外,从报道中也能看出,有超过6成以上非公企业职工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种较普遍现象客观上也造成维权意识的不足。  显然,住房公积金对于从业人员尤其是年轻职工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不仅可根据缴存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房首付、购房月供等住房消费等与住房相关的信贷支出,在遭遇大病、大灾等其他领域需要大额资金救急时,同样也可以申请帮助;而且从现在社会和政策发展趋势来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贷等不仅越来越更加方便,提取使用的范围可能还会进一步拓宽。  非公企业公积金缴存职工人员不到应交职工数的40%,南宁如此,广西乃至全国的情况恐怕也是大同小异,一方面,住房公积金是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待遇,公积金对职工个人利益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又至关重要;而另一方面,大部分非公企业却出于企业和个人利益不愿意为职工缴纳法定应交的住房公积金,而处于弱势地位的非公企业职工,为了保住&饭碗&又无奈选择&沉默&。在此&窘境&下,笔者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出招&为民做主&,下大力气督促非公企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各种法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对于拒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处罚措施也要加大,至少要让非公企业主感受到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要比违法接受的处罚&更划算&。同时,加大公积金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公积金对个人未来的重要性,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倒逼&非公企业不只是要守法经营,更需要在员工权益上恪守法律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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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为什么很多私营企业不愿意给员工购买公积金?
公积金比例为:企业8%,个人8%,以1700的基数来算的话,每个月企业只需为员工缴纳200以内。相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公积金是对员工吸引力最大的东西,但是企业为什么就不愿意多付出这200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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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国家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条例》规定可以看出,除了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等大多数类型的单位都被行政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什么现在还会有如此多的企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究其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很多单位、个人只看到了《劳动法》而没有去关注《条例》,再加之一些媒体上不准确的解释,(如:“五险”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这种解释是狭义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会对人们起误导作用。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令》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这就导致许多单位和职工都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单位不去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也没有行使揭发、检举、控告的权利。
二、《条例》细则不健全,住房公积金在归集管理方面,缺乏约束机制,没有规定明确的强制措施,导致执法很难到位。再加上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设立时,是去不同的部门登记。比如设立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登记,事业单位到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到民政部门登记。而目前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去不断地协调搜集,这也是公积金执法不易到位的一个原因。
三、《条例》毕竟是行政法规,没有被立法,其强制效力与执行力度上总是相对较弱。 因此,单位和职工就应该正确理解《条例》内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相互协调,加大管理、监督、执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不愿意加金的用人单位,不能叫“企业”,用人单位四个字已经给足面子了。
其次,你去买东西,哪次是愿意多付钱的?诸如北美和日本,商品有含税与未税价,我们的货柜上似乎只有大概还可以讨价还价的零售价。是不是价格以外的税对我们来说都显得比较难以接受?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即使愿意多出这200,用人成本可不仅仅是提高了200,这个问题还是留给人事方面的专家吧。
为了减少人工成本呗
告的轻了,惯的!
作为一个刚从一个有公积金的单位跳槽到一个没有公积金的单位的小职员,的确我觉得有公积金的公司会比较有吸引力。一个公司如果缴纳公积金的话,成本势必会增加,对于人才流动相对较大的私企来讲(相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个是增加其资金成本,另一个增加其人事工作量;而且法律也没有强制规定;私企自然能省则省了。
我觉得主要是为了省钱吧。。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当前位置:&
私营企业可以交公积金吗?
私营企业可以交公积金吗?
上海市公安局
答: 21:52按照法规的规定,私营企业必须为职工缴交公积金,不缴是违法行为,你可以与单位交涉,也可以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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