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税务税务网里的工商信息采集在哪儿

“互联网+税务”带给税务部门的契机与反思
  2015年是中国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互联网+”也首现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拓展国际市场。    7月1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点燃了各行各业站在“互联网+”的风口奋力起飞的热情。总局王军局长提出倾情打造“互联网+税务”靓丽品牌的要求。税务部门应当借助“互联网+”时代的东风,作为提升纳税服务、优化征管格局的一次重要契机。    面对“互联网+税务”,作为一名税务干部,时常在问自己,“互联网+”到底是什么?它能带给我们什么?    其实,“互联网+”已悄然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微信、支付宝已将线上、线下的实体经济完美的展现在移动平台上,从家中的水电煤气充值缴费再到日常生活用品的网购,均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平台实现最优质高效的生活服务。因此,“互联网+税务”并不是互联网与传统税务机关的简单相加,而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促进征管质效变革的一次融合。“互联网+税务”在便利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的同时,给税务机关的提升征管质效带来了极大的空间,由传统的服务地点单一、时间固定和手段有限,向全方位、全天候和全时段模式转变;网络数据时代为税务机关流程再造提供了广阔空间,使办税流程缩短,趋于简单、优化;各类税收征管软件的有机融合必然会提高征管质效,增强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及规范性,既惠及纳税人,又惠及税务人。    一、“互联网+税务”的机遇    不见面的服务或是最好的服务。以往,纳税人一年多次奔走在公司与税务部门之间,路上浪费时间、排队消耗时间、报表占用时间,人在“囧途”、排队“长龙”、重复报送等问题都是纳税人反映的“难点”、“痛点”。    随着金三系统在全国试点省份成功上线,税务部门的系统软硬件的不断提升,“互联网+税务”必然会对纳服、征管等各方面产生重大的影响,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广泛对接和深度融合,最大的优势便是方便纳税人,提高税务机关征收效率的同时,推动税务系统的职能部门整合调整,实现税收管理由粗放型转为精准型。    (一)“互联网+税务”对纳税服务的影响纳税服务最大的优势在于利用互联网可以超越空间、时间及形态的限制,利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由传统的办税服务厅实地办税转为足不出户的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尽可能多的将实体办税业务迁移至“互联网+税务”的大平台上,方便更多的纳税人使用,推动线上线下涉税业务办理的有机融合。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办理无纸化、方便快捷智能化的服务。使纳税人享受到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行”的服务体验。    1.提升预约办税的时效性目前,税务部门预约办税的途径比较少,诸如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的受众面少,大部分纳税人并不能完全掌握该类渠道进行预约办税,在纳税服务中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而借助“互联网+税务”的东风,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平台直接接入税务端的叫号系统或者网络办税系统进行预约办税,真正实现通过有线或是无线网络的预约办税,不再受地域或是场所的限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新成果,即扩大了纳税人办税渠道的受众面,又提高升了预约办税的时效性。    2.完善支付税款的多样性前台征收税款时,经常会出现由于纳税人疏忽,现金没有带够或者银行卡未能携带而无法成功缴纳税款的事例,待准备好税款时又得重新叫号排队。但是几乎每个纳税人申报缴税时都会随身带着一部手机。借助“互联网+金融”的东风,前台征收税款时系统形成付款二维码,纳税人只需要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手机扫一扫等互联网金融的支付功能便能方便的缴纳税款,让纳税人可以享受到更加贴心的纳税服务。目前,上海徐汇区地税、深圳国税均已开展车船税、房产税互联网缴税的业务试点工作。    3.实现涉税文书网上受理尽管在简政放权方面,税务机关已将大量的涉税事项不再进行审批而转由办税服务厅前台当场办结进行事后审核。对于纳税人能够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准备的资料,可以通过上传各类证明资料的电子版内容后,税务部门只需要进行后台审核,确认无误后纳税人直接通过电子平台打印税务证明资料。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足不出户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互联网+税务”可以真正实现纳税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结,全流程等的无纸化办公。目前北京顺义地税局的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开具已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出具的功能,将纳税服务规范的春风吹入“互联网+”的新时代。    4.体现定额公示的公平性对于双定户纳税人的定额公示,税务部门目前的公示主要是通过纸质公告张贴或是办税服务厅电子屏滚动公告,大部分定税企业或个体并不能通过现有的公示渠道有效了解到同行业的定税额度,有失定额公示本身的公平性。而借助“互联网+税务”的春风,通过微信公告或是政务微博统一发布的形式可以有效解决该类问题,并且提高定税公示的受众面,体现定额公示的公平性。    (二)“互联网+税务”对发票管理的影响目前,由于纸质发票,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企业纳税筹划中有着纸黄金的功能,假发票横行以及涉税企业风险意识不高导致涉票虚开大案在各地时有发生。而税务部门亦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来不断提升防伪技术手段。只有借助“互联网+税务”的东风,适时试点电子网络发票。从8月1日起,北京、上海、浙江、深圳四地已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电子发票试运行。    首先,电子网络发票的概念便是任何个人或者企业发生涉税业务后,都会根据其独有的身份证、社保信用编码及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存储于“税务云”中。前台纳税人开具发票直接通过互联网将电子发票信息传输至税务云当中,而当个人或者受票单位需要打印发票凭证入账时,只需要通过任何一个税务局设置的前置电子网络发票代开机(类似与ATM取款机)识别验证身份信息后开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的使用若能真正实现发票云平台存储,线下打印使用,必然能杜绝纸质假发票的横行。将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既节约了税务发票的印制成本,也节约了防伪技术的投入成本。    (三)“互联网+税务”对申报征收的影响    1.优化数据比对手段由于征管手段匮乏,对纳税人申报的“大数据”分析暂没有有效的切入口,难以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的“金山银库,前台受理申报资料的利用率低。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网店、实体店的双经营模式更多的引入了从餐饮、住宿到销售等各类商家,即方便了纳税人营销,也对受众有了更好的体验,而且由于淘宝、京东、美团等各种五花八门的网络平台的独立性,对于纳税人的通过网络支付取得的收入欠缺有效的征管手段。征纳双发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和纳税人通过网络平台交易的金额几乎没有手段去查证,容易造成征管漏洞。    而“互联网+税务”给税务部门的一次机遇,通过电子网络发票的试行,完善电子发票信息与申报云数据比对,接入淘宝、京东及美团等各类网店网络交易数据与电子发票数据进行申报比对,并将涉税疑点信息下发到各个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管理,有效提高征管手段。    2.完善网上申报功能目前,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对申报表的几次修改以及结合金税三期上线对表证单书的统一优化,已做到了全国对所有涉税申报表的格式统一。而申报表的介质报送或者网上申报功能缺乏使用软件的统一,各地税务机关均在开发自己的介质申报软件或是网上申报软件,各地软件服务商的存在天然的差距,既资质水平不一、服务质量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纳税人对涉税申报软件的意见较大。    借助金税三期在全国陆续上线以及功能的不断优化,接口数据的统一得到了有效的提高,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应当适时开发统一的涉税网络申报系统,定期对网络申报软件进行升级优化,既可以提高涉税网络申报系统导入的稳定性,又可以大幅提高对涉税网络申报的质量。    (四)“互联网+税务”对涉税宣传的影响    涉税信息的发布渠道较窄,传统的单向“灌输式”政策宣传与辅导培训难以取得好的效果。目前,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5.94亿,手机已成为第一大网络终端。税务部门亦要重视移动互联网的超级传播力,树立迭代思维,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征纳交互方式,迅速把税收工作带入“微时代”。涉税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将是最好的涉税宣传平台,“一键式”推送将使最新的惠民涉税政策推送到纳税人的手机。虚拟空间中的“键对键”以及双向“互动式”的交流将有效提升涉税宣传以及政策辅导的宽度及广度。广东、上海等地税务微博、微信起步较早,影响力大,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粉丝数已达188万。    (五)“互联网+税务”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尽管自2003年以来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在全国范围内的上线标志着税务机关率先进入了信息化时代。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依旧依靠人海战术、手工查税等模式。十年的改革为税务部门积累了大量的涉税数据,而数据之间又存在着数据口径不规范,各省之间数据之间独立存储,形成数据天然壁垒。除了专票数据形成数据共享以外,多其他涉税数据已成为数据孤岛。使用效率偏低,大量涉税数据仍旧“沉睡”,亟待“互联网+税务”风险管控平台将其唤醒使用。    1.完善涉税信息风险管控借助“互联网+税务”的力量,适时全面共享涉税数据,实现云平台对涉税数据的有效存储、处理、及分析、下发的实时运用,可以将目前税收管理员从管户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专心从事风险管理应对工作。    按照风险预警下发事项的层级不同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化管理。对大中型及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重点监控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对小微企业及个体户实行云数据自行比对,解放现有的征管资源。对低风险纳税人进行提示服务。而对高风险纳税人及时进行管控纳入信用等级管理。    2.优化第三方信息共享税务部门与工商、财政、银行、医保等行业管理部门乃至淘宝、京东等第三方涉税信息部门的数据难以全面共享。第三方信息匮乏,缺乏有效的税务部门与第三方涉税企业之间的共享机制造成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渠道少、数据质量兼容性不高等问题。    而“互联网+税务”平台带来的数据共享将能优化整合现有第三方的涉税数据,覆盖工商、海关、财政等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涉税数据。    二、“互联网+税务”的瓶颈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没有税收信息化就没有税收现代化,税收工作不拥抱互联网是没有未来的!”税收工作同样,但移动互联网的创新大潮来得太快太猛,我们显得有点准备不足。面对“互联网+税务”,税务部门的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瓶颈:    一是一个平台的搭建。在2015年8月召开的全国物互联大会中,人们讨论的热点与焦点便是没有一个有效的、能够得到认可的平台进行物互联。而目前税务机构的涉税软件种类众多,研发的涉税平台存在自主开发水平参差不一、软件服务不到位以及软件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尽管有的省局已经成功开发了各类涉税App,但也存在纳税人受众面小,使用率不高及运维成本高等问题,同时造成了人力资源及资金成本投入的双重负担。或许我们能够换一个思路,那就是利用目前较为成熟的微信平台搭建税务端的“互联网+税务”平台,优化整合现有的涉税软件,直接通过微信登陆“互联网+税务”平台进行各类信息的查询、共享以及验证。    二是实现涉税数据存储大集中。尽管金税三期已成功在全国十余个省市上线,但是数据存储的方式依旧和以前的综合征管软件(Ctais)的存储模式一致,暂由各省国税局统一存储。而税务平台的数据分析获取必须要打通各省之间数据存储的壁垒,真正实现内部数据一家存储,全国共享的云数据时代。充分借助云数据强大的分析功能,才可以完成风险数据的分析比对和下发运用,促进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的扁平化改革,进而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化预警管理。    三是涉税数据的安全性。在大数据时代,用户数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是制约“互联网+税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提高税务部门对网络攻击防范能力,完善风险评估,才能更好的保护税务系统的各类数据。其次是登陆平台的实名认证难以开展,由于与公安等户籍管理部门跨平台使用数据存在数据不兼容等问题,难以迅速解决税务端对平台实名认证的问题。而充分利用现有微信平台接入“互联网+税务”平台最大的便利在于使用微信的前置条件就是机主的实名验证,而手机号码的实名制也在步入正轨,预计2015年底实名认证率将达到95%以上,所以“互联网+税务”最棘手的数据安全以及实名认证或许都可以通过微信平台的前置条件来实现。    四是统一数据规范,从数据口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数据共享、数据应用等方面规范数据运用。将有效加强与第三方涉税部门进行信息的互联共通,提升跨平台数据使用的兼容性。    三、“互联网+税务”的未来    惟其艰难,方知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树立“互联网+税务”的思维,全面推动税收工作提质、增效、升级,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互联网+税务”正成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量。整合离线和在线、虚拟和实体税务资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持续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的步伐。“互联网+税务”思维为我们推进税收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无限想象空间及创新余地,便利纳税、提高征管效率和推进精准化管理的“互联网+税务”实践,还需要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智慧,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脚踏实地,才能让“互联网+税务”落地生根开花,结出“互联网+税务”的新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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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值税新系统揪2000多户问题企业 追22亿元税收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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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上海市国税局副局长胡兰芳在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上海利用增值税新系统对不同行业的1.3亿份发票数据进行比对应用分析,筛查出疑点企业4610户,已核实发现问题企业2214户,查补增值税22.51亿元。
  其中,对上海春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尤云商贸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经稽查取证,已移送公安经侦部门处理,最大一起被稽查的案件涉税10.7亿元。
  上海市国税局副局长曹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新系统下,虚开发票的企业很难再作案,很难骗渠国家的税,结果只能骗取购买虚假发票企业的手续费,购买的虚假发票企业最终也无法使用这些发票,即使侥幸抵扣,我们最后还会追回。
  近些年,上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并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趋势,形成了跨地区、跨行业的犯罪网络,作案手段复杂隐蔽,涉案金额较大,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控制一些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迅速走逃,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犯罪气焰嚣张。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对增值税发票全票面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掌握,缩短了风险反映时间,可以及时监控异常开票情况。
  曹晖向本报记者介绍了2015年,上海税务部门通过增值税新系统揭露的几起典型案件。
  2015年6月,通过指标模型分析,上海税务部门发现上海春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尤云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云刘商贸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销售金额7.8亿元,税额1.3亿元,随即开展立案稽查。
  税务部门是如何发现这一情况?
  曹晖介绍,税务部门通过对外围涉案线索排摸和相关企业受票情况调查,初步证实有一伙不法分子利用控制的三户企业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大肆虚开发票,受票单位遍布全国32个地区,共260余户,涉及医疗器械、汽车配件、机电设备、服装服饰、运输、建材等众多行业,发票开具的品名包括黄金、螺纹钢、柴油、轮胎、废旧物资等400余种名称,具备明显的货物虚开发票、团伙作案的特征。
  目前,市税务部门已将三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依法移送公安经侦部门开展进一步的侦查。
  另一起涉税更大的案件发生在2015年7月,当时上海市税务部门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数据分析时,发现上海衡众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臣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通过开展全面的案头分析,初步判断两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销售金额62.9亿元,税额10.7亿元。
  由于案情特别重大,上海市税务部门随即协调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抽调力量组成专案组,展开缜密的侦查工作。
  曹晖介绍,现已查明,上海衡众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臣翔贸易有限公司采用票货分离等手法,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涉嫌向全国20余个地区的近200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400余份,价税合计高达73.6亿元。
  “我提示那些收受虚开发票的企业,不要贪图不正当的利益,更不要充当犯罪分子的帮凶,故意收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违法行为。不但已抵扣的发票税款要被追回,而且同样要被处罚,同样会影响到企业纳税信用和市场信誉,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曹晖称。
  延伸阅读: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五大特点
  开票信息实时上传。纳税人实现在线开具,增加互联网传输功能,开具发票后的信息即刻自动上传到税务机关,改变了原纳税人需到到税务机关报送的状况。
  票面信息全面采集。由原来采集开票额、税率等七个数字信息扩大到汉字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实现了票面信息的完整采集和交易活动的完整反映。
  统一定制安全证书。为确保发票数据安全传输,采用了税务总局定制的数字证书。
  实现抵扣税数据信息化。推行新系统后,原发票抵扣联纸质扫描认证采集抵扣,逐步改为纳税人在网上下载抵扣,为实现无纸化操作创造了条件。
  监管分析功能拓展。税务总局采用互联网实时传递开票信息办法,缩短了风险反映时间,可及时监控纳税人异常开票情况,拓展了发票的事中管理内容,同时发票信息实现全国集中,可利用此大数据进行分类分析管理,研究分析发生规律,为宏观分析奠定了基矗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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