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未来城廉租房廉租房29层水费二次加压收多少钱

保定廉租房户型-爱福窝装修论坛
保定廉租房户型
保定廉租房摇号后还有什么手续,大概多久能拿到钥匙。谢谢推荐回答:哪廉租房租房标准保定廉租房公示名单推荐回答:兵事保定廉租房何时分配推荐回答:保定市首批廉租住房9月28起进入申请阶段申请截止间10月20据保定市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局员介绍该市建设廉租房区兴华苑位于京广铁路西侧、复兴路北侧与复兴苑经济适用住房区相邻项目总占7.81公顷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2.01万平米建设套型建筑面积3050平米(平均套型面积45平米)廉租住房2600套;公共建筑面积1.56万平米规划物业管理、社区医疗、幼园、自行车(摩托车)库等该区预计明5月达入住条件根据关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同符合三条件:具本市市区城市住户口;家庭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米、1户30平米;家庭均支配收入10844元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户籍所居委提申请并领取相应表格列情况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单身(含离异)申请未满35周岁经民政部门认定社救济、社救助孤除外;离婚足;五内住房转让行且转让住房建筑面积超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申请家庭员直系亲属患重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相关证明除外;拥轿车或经营性机车;兴建、购买商业用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其申报情况等保定廉租房补贴多少钱推荐回答:——————————————————————————————————————————要办理暂证高兴能解答问题面我点看价格般便宜点几平200-400点贵点400-800城市400-800起步贵800-1200左右我广东深圳宝安区工作基本房价便宜都300-400左右我比较落城市广东省山市工作边房价160-300间等我推荐我能解怕误导我能自曾经租房经验享希望能用帮组网租房公司都介或者骗发面我享我几租房经历、想租房先概确定位1、要知道房价格优势点自租房预算2、适类信息或者社区贴吧群问3、租房看候要带太现金偏僻要4、说花乱坠要信骗5、租房熟起适照应6、劣势看说谈价筹码二、租房前先看析1、房角交通放便离车站远近离市场远近2、楼层轻些重要顶层要看防水做3、雨雪能渗水发潮且楼顶般冬冷 夏热4、进房面要看水 电煤气都用5、水包括水水厨房 卫间 都要看看电源插6、家家电要看看用 (看完房真决定租前看)7、其实些问题都决定帮助砍价用我干租赁8、些我说已经构问题房租面要适让步三、看房租房候注意安全1、要注意安全家家都带两三2、免落单碰歹徒前两单身两看房劫持绑架3、要知道碰二东家房屋产权归谁4、房东身份真伪需要仔细辨别5、免别伪造身份证房产证房租给捞票走6、身份证房产证都要看原件能房管局查房主7、要看房板花板否漏水否水渍8、要看房锁否别配钥匙能换9、要看环境否危险高压线等10、要看房屋安全门窗防盗基本差四、确定租住要房东签定书面租赁合同1、查看租房产证明效身份证明2、签订租房合同应问清房租包含内容水、电、暖、煤气(气)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租房屋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气)其费用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间付款式并要求租提供租金收据5、应能否转租做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否违约做约定;房屋维修做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设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曾经我租房奔波现住公司希望能租住合适房外面奔波挺容易虽能没解决实际问题我高兴能解答采纳评我力虽累帮组别路却快乐着—————————觉请点采纳答案给评祝愿更美—————————奎屯东亭苑廉租房在那申请推荐回答: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市、县级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制定配租案并向社公布配租案应包括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象范围意向登记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象范围规定本单位职工保定市2016年第二批廉租房何时分配问题详情:保定市2016年第二批廉租房何时分配推荐回答:保定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摇号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保定廉租房建在哪里了?问题详情:听说建廉租房准确?推荐回答:保定市复兴路道桥北侧任庄村东侧友情提示:廉租房申请条件1 具本市市区城市户口并市区工作或居住2 家庭均支配收入12038元(2010市区城市居民均支配收入0.8倍)3 家庭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米、1户30平米具情况申请1、单身(含离异)申请未满35周岁经民政部门认定社救济、社救助孤除外2、离婚足13、五内住房转让行且转让住房建筑面积超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纳入保障范围申请家庭员直系亲属患重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关证明除外4、拥轿车或经营性机车5、兴建、购买商业用房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其申报情况保定廉租房问题详情:我申请了廉租房,怎么还没结果?推荐回答:这个真不好申请到哟
保定廉租房户型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08|回复: 4
您被移动收费网点多收了水电费了吗?我多交的水电费如何处理?
主题帖子积分
荷湖, 积分 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39 积分
荷湖, 积分 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39 积分
本帖最后由 淮安市纪委网络发言人 于
16:37 编辑
您被移动收费网点多收了水电费了吗?我多交的水电费如何处理?
本人是一位80多岁,腰椎残疾的老人。住在淮阴区一个政府安置的廉租房里。因为不能走远,每次就在小区门口,淮阴区北京东路移动公司指定专营店御花园“的移动收费点”店主姓唐缴纳水电费。开始我觉得很好,因为这样很方便。但是有一次我觉得收费有点不对。就到水厂去查一查我的水费到底是多少。一查吓了一跳。2012年10月份应该缴纳46.20元,但是网点的工作人员实际收取67.00元。原来网点工作人员自己设计了一个收费表格,用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的收据打印即可。至于交多少,她自己增加数额。这样她就能从中谋取暴利,T·W大家的钱。我一直在那里交钱,但是不知道被多收多少钱。
此事我已经向淮阴区移动公司反映了,但是没有处理结果。我希望淮阴区公安局经济案件大队去查处这个窝点。看她到底多收了多少人民的冤枉钱。
移动网店代收水电费是好事,但是这种人随便多收人民的钱的T·W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移动公司也应该承担管理责任。
希望公安部门去了解此案。给我一个说法!
版主已经回复,请您点击下方的“满意度投票”对回复内容进行评价。
主题帖子积分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提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如您再发现此类现象可保存好相关证据,直接拨打110报警。
如需在线交流,请在工作时间点击“”
主题帖子积分
萧湖, 积分 345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44 积分
萧湖, 积分 345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44 积分
网民关注中!!!!!!!!!!!!!!!!!!
主题帖子积分
荷湖, 积分 6, 距离下一级还需 44 积分
荷湖, 积分 6, 距离下一级还需 44 积分
这位奶奶,你没有子女吗?都80多岁了腰椎又残疾,你的子女就这样狠心不管你!
还是人吗?
主题帖子积分
白鹭湖, 积分 204,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6 积分
白鹭湖, 积分 204,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6 积分
支持,这样收费太狠了
Powered by保定廉租房政策
扫描到手机分享到微信
&怎样申请的?需要什么证件和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居住,有何流程,保定廉租房是什么?想了解这些,需要我们来学习下面河北省廉租办法。河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一章 总则保障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第三条
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作为重要职责,制定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规划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实施。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管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等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住房保障的有关工作。第二章 保障方式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货币补贴是指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第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一)家庭人均15平方米;(二)每户建筑面积最低方米,最高50平方米。第七条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应当按以下方法计算补贴额:(一)保障面积:保障面积标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人数;(二)补贴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贴额等于当地住房租赁市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租金减去廉租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
租住公有住房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贴额等于当地公有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租金减去廉租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
补贴标准由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每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三)补贴总额:(保障面积-家庭实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贴额。 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并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应保尽保。第八条 实物廉租住房应当优先配租给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暂无合适的廉租住房房源时,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实物配租等候名单,并根据住房困难程度、收入高低、申请时间先后和其他因素进行排序。等候期间,暂以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对申请人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在有廉租住房可以提供时,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按实物配租等候顺序,向申请人提供廉租住房,与承租家庭签订。承租家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并自负承租廉租住房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和费等费用。
如配租的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对申请人应保障的建筑面积,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申请人发放建筑面积差数的货币补贴。第九条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由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同级住房保障部门核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及时报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得混同安排使用。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不足部分由设区市、县(市)在一般预算中安排。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不承担廉租住房租金,即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对其给予全额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全额免除其租金。第三章 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应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市、县(市)净收益,比例不得低于10%。各市、县(市)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二)增值收益扣除计提风险准备金、管理费后的全部余额。增值收益余额在本市市区和所辖县(市)之间的分配按余额的比例进行;(三)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四)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补助投资资金和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五)其他资金。包括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及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筹集符合基本标准的廉租住房:(一)配套建设。在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二)集中建设。按照大分散、小集中、方便低收入家庭居住和就业的原则,在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利用(危陋住宅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存量闲置土地或新征土地,集中建设部分廉租住房。(三)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按照廉租住房标准,购买或长期租赁部分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四)利用现有公有住房。(五)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的基本标准为: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第十五条
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出让前,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住房保障和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拟订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和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中应当明确配建的廉租住房的用地面积、、总套数,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和土地行政划拨书中载明相关事项。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应当在项目法人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明确配建的廉租住房的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并作为项目法人招标条件和招标公告的内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由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上述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实施机构,并监督其落实。第十六条 新建廉租住房,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配建廉租住房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城市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将许可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住房保障部门。第十七条
建设廉租住房,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按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折算廉租住房用地面积进行行政划拨。第十八条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府性基金;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按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折算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筹集廉租住房落实好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含配建廉租住房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建设和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相关手续。[pagebreak]第四章 准入与退出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具有所在设区市、县(市)城市常住户口;(二)家庭收入在所在设区市、县(市)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由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三)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由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第二十条 居住危险房屋、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的房屋等不适合居住房屋的,视为无住房。
家庭成员中未共同居住或者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生活居住的人员,不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第二十一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向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十二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表》;(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当地要求出具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三)自有住房的或者租住公有住房的证明。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该家庭无住房和其现有居住方式、居住地点的证明;(四)户口簿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五)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认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公示7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的情况不实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第二十四条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对经区复审、县(市)审核认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审、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第二十五条
区、县(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同级住房保障部门转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收入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部门。第二十六条
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到同级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后,对民政部门认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本部门的复审意见、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
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十七条
对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规定条件、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在当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示。公示后15日内,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的情况不实的,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和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第二十八条
设区市、区、县(市)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二十九条 在各级各部门审核中,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不真实或者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审核部门均应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三十条
对最终确认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向其核发《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证》,并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于下月起向其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向被保障人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应当每月最长每季向申请人发放一次。第三十一条 被保障人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满一个年度后,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有关情况进行年度审核。被保障人的家庭,在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后,应当在30日内向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被保障人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对审核工作给予协助。在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对确认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有关情况无变化的,继续按原有方式提供住房保障;对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有关情况有变化的,调整对其提供的保障方式,或者自下个月起增加、减少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在6个月内调整廉租住房。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收回、注销其《廉租住房保障证》,原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自下个月起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原享受实物配租的,自下个月起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并要求其在6个月内将所租廉租住房退出。第三十二条 廉租住房的承租人有下列情况和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四)向他人、转借的。第三十三条 遇有应退出而拒不退出廉租住房的情况,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工作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被保障人对审核结果、等候排序、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及调整保障内容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纠正。
省人民政府对设区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第三十六条
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廉租住房保障情况。第三十七条
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定期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含在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执行廉租住房建设标准、工程建设质量及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竣工的配建廉租住房及时办理接收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建设和提供廉租住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其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开发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不予延期,并永久禁止该企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和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筹集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对下级财政部门筹集和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价格部门依法对廉租住房租金收取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审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监察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履行住房保障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政府有关部门住房保障的行政管理行为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者控告。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第四十一条
设区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建立纸质、电子两种形式的廉租住房档案,记载在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第四十二条 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吉屋声明:此稿件文字内容及图片均系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保定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保定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扫一扫,关注好居网官方微信!
近日,家住合肥市瑶海区的陈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家住在裕丰花市旁的君柳河畔小区,因为物业代收的二次供水费用过高,小区业主反映了一年多的二次供水移交问题,物业至今没有解决,业主们为此甚为不满。
高层吃的是高价水
据陈先生介绍,他家住2单元11楼,因为是高层,所以需要缴纳二次供水费,但是他们小区的二次供水费每月却高达3.8元/吨,而合肥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16米以上层高的居民也就是6层以上的住户供水价格的标准是3.2元/吨,他们比正常的二次供水价格高出了0.6元/吨,这让他包括其他很多高层业主都难以接受。“如果物业移交了二次供水设施的话,我们就可以按照3.2元/吨交,就不用吃这高价水了。”该小区2单元9楼的杨女士气愤地说。
物业移交迟迟不办
小区张女士反映说,她是2008年3月份搬进该小区的,入住后没多久就开始向物业反映二次供水费用的问题,物业说他们正在办理移交,可是一年多过去了,物业所谓的移交至今还没成功。这让小区的高层业主们十分愤慨。据一位业主透露,因为现在移交需要一大笔钱,而这笔钱则是物业迟迟不移交的拦路虎。
业主移交物业配合
记者为此采访了该小区物业主任吴某,据她介绍,他们现在的收费是按照《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定价的,定价办法也经过了市物价局的认可,并且收费标准都有进行公示。如果业主不满意,要求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公司的话,需要一笔钱,但是当记者问这笔钱由谁出时,她却笑而不答。
记者随后查看了《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的已建住宅,产权人要求移交的,物业管理维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而君柳河畔小区的高层业主们要求移交已经一年有余,物业却至今没能如他们的愿。(孙静 许焕茹)
房产相关:
热门搜索:
安徽万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B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定2016廉租房公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