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杭州市房改办办2000(00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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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文件
建管〔2001〕60号
关于印发《200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暨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市建委,合肥、安庆、滁州市建管局:
&&&现将《200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暨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检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提出的要求,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执法,确保我省建设工程质量。
安徽省建设厅&&&&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各市政府、省监察厅、工商局
200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暨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我厅建管[号“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暨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检查的通知”部署,我省从二OOO年九月初起,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暨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检查,截止二OOO年年底,检查工作全部结束,观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为配合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我厅二OOO年度质量检查工作部署时间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厅建管[号通知,各市(地)迅速进行专达、部署,开展自查、抽查活动,并针对查出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各市(地)均上报了检查结果,多数市(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的措施,在本市范围内印发了检查通报。宿州、淮北、滁州、六安、马鞍山市行动快、部署早,按时上报了检查结果;芜湖市、蚌埠市本级检查工程数量多,工作认真、细致;淮南市、宣城市不仅以工程为纽带查各方面守法与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还注意以施工企业为纽带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特别是淮南市通过检查,对企业进行打分,将其分值与资质管理、投标评分、奖惩挂钩。宿州、淮南、宣城、巢湖、六安、蚌埠、铜陵、阜阳、滁州等九市对查出问题工程的有关责任者提出了处罚意见,有的已落实到位。很多市(地)注意通过开展创“质量示范工程”、“用户满意工程”、“科技示范工程”活动,提高本地建设工程质量,有的市结合质量检查进行了建筑生产安全检查。
&&&11月8日一18日我厅组织二个检查组对巢湖市、宿州市、滁州市、六安市、池州市、宣城市进行了检查。这六市均认真贯彻了省厅建管[号和省厅建[2000]99号文件的精神,组织了自查、抽查工作;受理质量投诉认真,工程质量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未发现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行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已初具规模。省厅检查组共发19份整改通知单和7份处罚意见书,有关市建委均督促有关方面进行处理,并已上报结果(或初步结果)。
&&&二、总体评价
&&&从各地检查和省抽查情况看,全省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总体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具体表现在:
&&&1、质量意识普遍提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较好,能够或基本能够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如这次对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省市共检查2437项内容,其中不符合项109项,仅占4.5%。
&&&2、工程结构安全质量基本保证。在各市普遍开展优秀住宅小区以高质量的住宅工程示范带动下,全省涌现出一批质量较好、用户比较满意的住宅小区。在此次检查中,未发现有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
&&&3、质量投诉得到重视并能及时整改,一些质量通病得到控制。高资质等级企业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较高,一批二级以上的企业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IS09000认证。
&&&三、检查结果
&&&全省16个市级管理部门(除亳州市外)共检查在建工程797项。贯彻强制性标准方面,勘察检查759项,其中符合547项,基本符合191项,不符合21项,不符合率2.77%;设计检查732项,其中符合459项,基本符合255项,不符合18项,不符合率2.46%;施工检查97项,其中符合199项,基本符合538项,不符合60项,不符合率7.53%;贯彻建管法规方面,施工许可检查791项,其中符合624项,基本符合32项,不符合135项,不符合率17.1%;从业许可检查791项,其中符合710项,基本符合77项,不符合4项,不符合率0.51%;质监制度检查791项,其中符合722项,基本符合41项,不符合23项,不符合率3.54%。我厅检查在建工程53项。贯彻强制性标准方面:勘察检查43项,其中符合11项,基本符合31项,不符合1项,不符合率2.3%;设计检查43项,其中符合4项,基本符合36项,不符合3项,不符合率7%;施工检查53项,其中符合8项,基本符合39项,不符合6项,不符合率11%;施工许可检查53项,其中符合42项,基本符合7项,不符合4项,不符合率7.5%;从业许可检查53项,其中符合41项,基本符合8项,不符合4项,不符合率7.55%;质监制度检查53项,其中符合47项,基本符合5项,不符合1项,不符合率1.89%;有问题工程项目
19项(现场已发整改通知),占实检工程数的35.84%。
&&&四、存在问题
&&&1、各市在检查标准尺度上把握不一,有的偏紧,有的偏松,未按要求认真检查。安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委组织检查,未按要求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合肥市检查工程数量偏少,检查统计数据不全。
&&&2、部分地市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部分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未依法进行处理。一些权力部门、重点企业成为“违法钉子户”。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分局住宅楼没有依法办理规划许可证、未招标、未办质量监督手续、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却一意孤行,违法建设;蚌埠丰源集团投资建设多项工程长期不服从管理,违章实施工程建设;等等。
&&&3、施工阶段质量体系不健全,项目经理挂靠、不在岗观象较多,部分工程的检测试验单位无资质;监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现象比较严重;
未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多数没有能力承担工程质量的检评职责。
&&&4、肢解工程现象仍较严重。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基础工程、装饰工程情况较多。建筑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个别市擅自核定分公司资质等级;有些市对城市规划区个人联建、自建房屋工程放弃监管职责;合同审查抓不住要领,致使一些没有资质等级的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分公司)随意签订工程合同。
&&&5、质量通病仍然很多。一些工程勘察手段简单,不进行取土试验,勘探孔深度不够,测试数据偏少。一些工程结构总说明中未注明近震、远震、场地类别、主要荷载取值、结构计算选用的程序等;单桩承载力依据不足,外纵墙开洞率超规范,漏注楼面使用荷载等。砖砌体通缝较多,干砖上墙,碎砖集中使用,拉结筋漏放;多孔板安装、灌缝施工不规范;施工现场计量失控;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送检工作不规范;等等。
&&&6、建筑安全隐患严重。一些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顺地拖、成把抓,乱拉乱接,无接地保护;机械只管使用不管保养;塔吊拆装单位无资质;龙门架没有超高限位装置;脚手架拉接点及脚手板太少,临边防护不全;等等。
&&&7、城市基础工程在市场管理方面还需要加强。一些城基工程在执行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施工许可、从业许可制度方面还存在问题。
&&&五、下步工作意见
&&&1、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
&&&2、要逐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责随事走、职责到人,加大对有关职能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执法监督力度。
&&&3、尽快建立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等单位和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职业人员业务手册制度。实行不良记录在案制,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重要奖惩情况要记录到业务手册上,凭资质证书和业务手册参加招投标、资质年检和质量、安全检查。
&&&4、积极探索改进监管方法,提高行政效率。要在以下方面有所进展。①管理机构之间建立办事流程表,避免重复审查;
②加强市场管理与现场管理的联系协调,做到二场联动,并明确现场管理部门执法地位,以便使现场发现的问题能迅速整改;③质量监督等建管工作更多地运用计算机程序。
&&&5、改进检查方法,规范检查行为。今年要出台质量检查工作规定,使质量检查工作更好地起到发现问题、纠正违规、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目的。
&&&6、针对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
&(1)严格准入制度,没有取得资质证书的检测试验单位不得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没有塔吊拆装资质不得从事塔吊拆装,没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进行质量监督,不允许施工;
&&(2)无资质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不得通过备案审查,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办理质监手续;
&(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施工许可证上的项目经理一致。如要变动,必须经施工许可证发放机构书面同意,并告知二程质量监督机构;
&(4)工地观场要设置吊磅或地磅,不允许不计量或体积计量;
&(5)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和500万元以上的城基工程要实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监理行为的监督。
在建工程贯彻强制性标准
有问题工程项目数
城基工程未报表
含城基工程另有上报材料
不含城基工程
城基工程未报,表11未报
未按要求报表
注:毫州未报表10、表11“√”为符合,“×”为基本符合,“0”不符合
在建工程贯彻强制性标准
有问题工程项目数
工程所在市(县、镇)
贯彻强制性标准
市东苑小区第三组团C标段
六安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
合工大岩土工程勘察院
六安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地区建安公司
地区工民监理公司
地区供电局综合楼
地区供电局
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省电子工业设计院
六安电力实业总公司
长江住宅小区7#楼
六安手拖厂
安徽工程勘察院
地区工程设计事务所
华业建安公司
地区工民监理公司
工业学校培训楼
六安市工业学校
市建筑设计院
市建筑设计院
六安市四建
合肥南巽公司
梅山北路B段
合肥规划院
省宏达市政公司
梅山南路A段
市公路桥梁处
体委宿舍楼
舒城县体委
县勘察设计室
县勘察设计室
县建筑公司
邮政生产楼
舒城邮电局
安徽工程勘察院
省邮电设计院
省华力公司
省电子工业设计院
县中学餐厅
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勘察院
县裕鹏公司
县监理公司
市三中住宅楼
地区勘测队
贵池市设计室
白荷南苑2#
华威房地产公司
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省建筑设计院
池州化工建安公司
市城建监理公司
工程所在市(县、镇)
贯彻强制性标准
师专图书馆
安徽工程勘察院
工大设计院
中建五局安徽公司
马鞍山迈世纪公司
消防指挥大楼
池州消防支队
地区勘察队
地区设计院
九华山古典园林公司
地区监理公司
工业大道西段
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地区勘测队
省规划院市政分院
市市政公司
马鞍山迈世纪公司
二中学生公寓
青阳县成教中心
地区勘察队
县建筑公司
邮政生产楼
地区邮政局
省邮电设计院
县监理公司
交警指挥中心
芜湖市勘测设计院
县蓉城建安公司
铜陵监理公司
地区地税局办公楼
地区地税局
地区设计院
地区设计院
康达建安公司
地区监理公司
梅园新村11#
地区开发公司
地区设计院
地区设计院
地区监理公司
市开发公司
地区设计院
芜湖市设计院
地区货运中心楼
地区汽运公司
马鞍山地质院
市规划设计院
市建设总公司
地区监理公司
合肥市政院
市市政公司
省监理公司
宣泾1、2#桥
地区设计院
合肥市政院
中铁十七局宣州项目部
省监理公司
土地局办公楼
县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县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县监理公司
中学教学楼
县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县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伟建安公司
县监理公司
医院急救中心
县人民医院
县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县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县监理公司
工程所在市(县、镇)
贯彻强制性标准
市房改办东苑新村21#楼
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
巢湖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巢湖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巢湖地区装璜公司
巢湖地区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市司法局办公楼
巢湖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巢湖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和县一建公司
巢湖地区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市四中科教楼
巢湖市四中
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巢湖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巢湖富达建安公司
巢湖地区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天和小区8#楼
福建集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巢湖公司
巢湖市建筑设计院
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福建马鼻建筑公司
地区监理中心
市污水处理厂沉淀池
市污水处理公司
马鞍山地质勘察院
马鞍山钢铁设计院
中国第八工程局二公司
省建设监理公司
市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工程
市污水处理厂
巢湖市政处
巢湖市政处
县环峰医院门诊院
县环峰医院
巢湖市建筑设计院
含山县建筑设计院
县四建公司
县建设工程监理检测中心
县一中教学楼
合工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合工大建筑设计研究院
县一建公司
巢湖工程监理公司含山公司
含山县二中商住楼
巢湖市建筑设计院
含山县建筑设计院
县一建公司
地区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雪枫小学教学楼
市雪枫小学
宿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宿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宿州市二建公司
市峙恒监理公司
宿州市香港玉生街E区2#楼
安徽奔达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工程勘察院
省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公司
中煤第三建设公司
市峙恒监理公司
宿州市香港玉生街E区3#楼
安徽奔达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工程勘察院
省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公司
宿州市中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峙恒监理公司
工程所在市(县、镇)
贯彻强制性标准
市北苑小区F区1#楼
市安居工程开发处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南京百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市建安公司
市峙恒监理公司
宿州市城市燃气储气站
宿州市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省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
马鞍山钢铁设计院
中建七局安装公司
北京华兴建设监理公司
市污水处理厂
市污水处理厂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华北市政工程设计院
市峙恒建设监理公司
县公安局礼堂
泗县建筑设计室
合工大建筑设计研究院
省万厦建安有限公司
县军供站商住楼
泗县建筑设计室
泗县建筑设计室
县粮食局建筑有公司
市监理公司泗县分公司
县人武部综合
泗县建筑设计室
泗县建筑设计室
皖北建筑公司
市监理公司泗县分公司
银花西区13#楼
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华东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市规划设计院
市二建公司
合工大监理公司
滁州市机关干部职工3#楼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市南谯建安公司
市诚信监理公司
香港城2#楼
省恒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江都建筑总公司滁州分公司
市诚信监理公司
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楼
市新华书店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市建安公司
市诚信监理公司
市外环路一期工程A标段
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总公司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南京市市政设计院
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诚信监理公司
市外环路一期工程跨铁路桥
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总公司
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南京市市政设计院
铁十一局三处
市诚信监理公司
腾发业综合楼
腾发业(私人)
明光勘察设计院
明光设计院
明光四建公司
明光市招信镇1#住宅楼
明光市招信镇人民政府
明光勘察设计院
滁州市规划设计院
明光利城建筑安装工程处
明光市广电局住宅楼
明光市广电局
明光勘察设计院
明光市设计院
明光市一建公司
全省质量检查中部分处罚情况汇总表
主要违法事实
潘集区劳服建筑公司
吊销资质证书
潘集泥河建筑公司
连续二年无工程可查
降为非等级
见淮南市建管处建管质[号文
望峰岗镇建安公司
受查的三项工程均
八公山镇建筑公司
严重违法违规
蚌埠岩土工程勘察院
停止其在蚌埠承接勘察任务
见蚌埠市建委建管字[号文
皖东公司项目经理孙贤仓
跨企业挂靠
新华公司项目经理张龙会
跨企业挂靠
南谯士司项目经理晋明举
跨企业拄靠
江都总建项目经理吕正明
跨企业挂靠
新华公司项目经理裴庭余
&&跨企业挂靠
&&&&&&警告
见滁州市建委建二字[2000]25l号文
浙江桐庐项目经理方春法
跨企业挂靠
皖东公司项目经理丁思法
跨企业挂靠
滁州市营造实业公司孙毅
无项目经理资质
滁州市营造实业公司仰孝斌
无项目经理资质
灵壁灵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罚款1.4万元
砀山建筑设计室、泗县建筑
合工大建筑设计研究院、安
勘察报告不符合强
&制性标准规定
各罚款10万元
见宿州市建委建管
徽省商业建筑设计院、南京
百市设计院、萧县建筑设计
室、砀山建筑设计室
未按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进行设计
各罚款10万元
&&& 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意见
安徽二淮基础公司三处
在承担北苑小区E区
1#、3#楼桩基施工
&中存在严重问题
&罚款6万元
安徽煤田地质局水文勘探队
在承担北苑小区B区29#桩基施工中存在 严重问题
罚款1.8万元
见宿州市建委管 [号文
江苏宜兴海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施工中存在严重问题
罚款3.6万元
&灵壁华联建安防腐工程公司
& 施工中存在严重问题
罚款2.7万元
宿州市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装修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结构
&罚款5万元
& 无为县二建公司项目经理陈正祥
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巢湖市工业建安总公司项目经理刘泽先
& 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见巢湖市建委建工[号文
& 和县东方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陈大兵
& 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罚款5万元
见(含建)2000罚决字第5号
&含山县第一建安工程公司
& 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罚款1万元
见(含建)2000罚 决字第6号
&泗县建筑设计室
&& 无证勘察
罚款0.5万元
见泗建字(2000) 73号
&腾发业(私人业主)
& 将水电工程肢解发包
罚款0.325万元
& 见明建罚告字[2000]第15号
&明光市第四建筑安装公司
& 不按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
罚款1.34万元
& 见明建罚告字[2000]第16号
&明光市广电局
& 将工程的塑钢门窗肢解发包
罚款0.52万元
&见明建罚告字 [2000]第17号
明光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罚款2.08万元
见明建罚告字[2000)第18号安徽芜湖房改房问题_百度知道
安徽芜湖房改房问题
在芜湖、转让等,要取得另20%的产权,是怎样的一个标准和计算方法?2,现原单位基本上是名存实亡,房改后取得了80%的产权,另20%据称是原单位的资产父亲的住房是单位福利分房,对今后房屋的归属是否会产生麻烦.要取得另20%的产权需要付出多少钱,需要走怎样的程序:1.如果一直不去购买另20%的产权,如继承。请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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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住房售后维修服务(在未确定前,5年期以上的按5年期计算),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应该去了解是否可以督促原单位把这项工作(全单位的公房完善产权)做了。改造,就需要完善产权(按照房改政策规定补交成本价与标准价的差额。  职工,女职工30年)计算:  (一)国有住房的出售收入按住房产权关系和一定比例上交同级财政和留归单位。超过的部分执行市场价,可以一次付款,并视情节建议有关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纳入单位住房基金。  根据《安徽省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原产权单位已撤销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管理费、群众团体,在新的工作单位可再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住房一次;已租用的住房优先出售给现住户。调节系数由各市,一律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与原产权单位另有约定的,其个人出资部分在计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时。  (三)申请抵押贷款的、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拥有部分产权的,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  第三条 凡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的时间、楼层,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  (二)分期付款的、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外型和结构,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应注明产权比例,均可按本办法规定,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贷款额不超过房价的70%,适用零税率、产权未定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住房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抵交价按双职工65年(男职工35年,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并付利息;用于自住的,以30年计算。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界定),须征得产权共有者同意后方可进行,按照约定办理)  如果原单位&quot。  第二十条  个人购买公有住房后、装修。  第十三条  职工按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旧房的抵交价可根据使用年限适当降低。  国有住房的出售收入上交同级财政和留归单位的比例。  第二十四条 各地,并且要服从统一规划。  (一)一次付清购房款的,5年内由住房管理单位负责、税务,其余按下列规定纳入住房基金。  第九条  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经所在市、翻建住房时,仍由原产权单位负责)、居民家庭出售公有住房、代管住房,售房单位可给予不超过应付房价款20%的折扣。  产权证书应注明产权属性,由住房所有人自行负责,由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职工。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按建筑面积(平方米)计价,对房屋归属是不会有什么争议的、居民家庭按市场价购买的住房、建制镇,须先在受理贷款的专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储蓄房价的30%,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县房改办会同物价,归单位所有。旧房的成本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成本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在同等条件下。  市场价,分别到住房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住房过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须先出售后出租、转让的话最后还是先完善产权: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时,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  第十五条 产权单位以标准价向职工、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的出售,要服从有关部门管理;5年后由住房所有人按占有房屋建筑面积的多少合理分摊费用、危险住房、有限处置权和收益权,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计算,均执行本办法,每户只能享受一次(限购一套),向所在单位或现住房的产权单位申请购买住房,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须按售房当年的售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明确个人拥有的产权比例,不得出售。允许国营。  具体如何完善产权可以参看  《安徽省城镇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住房商品化。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擅自降价出售和倒卖公有住房、国有资昨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抵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县每年度出售公有住房的标准价和成本价。  第十九条  公有住房出售时、社会化、居民家庭。日至本办法发布之前出售的公有住房、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  第七条  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价格。  住房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进行合理调节。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第十一条  向职工;名存实亡&quot、个人等多种经济形式开展住房的维修,除提取10%售房款建立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上,经购房人同意也可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实行面积控制、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朝向。  第二十一条 售房单位不得用公款装修公有住房。严禁将装修费用计入房价予以优惠,以后逐年减少,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经所在市、装修服务业务,结合本省实际、住房困难户,加快住房建设。  第二十三条  日前出售的公有住房,须拥有全部产权,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享有一次性工龄折扣。一套标准新房(建设面积56平方米)的负担价、环境的不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  第五条 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分为市场价;构成犯罪的。贷款利率由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省人民银行确定,所购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设备等项条件和地段;5年内确需出售的,但最多不能低于新房抵交价的80%、独立工矿区内国家机关,以30年计算。已装修的,按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成本价或标准价、物价。  第十七条  出售公有住房、租用权,全部由购房者负担、居民家庭按标准价购买住房;分期付款尚未交清欠款的、使用权,单位不得贴息,可适当给予折扣、居民家庭按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女职工30年)内积累的由单位资助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也可以分期付款,可以依法进入市场,不得出售、建安工程费。  旧城改造规划区的住房,并领取统一制定的产权证书,或按家庭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内之和控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须由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国有住房产权不清的。出售公有住房回收的资金,如果要交易、居民家庭出售成本价或标准价公有住房,按负担价和抵交价之和计算、租用权,以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价格为基价,报所在市,按所在市;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使公有财产受到损失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分别纳入城市住房基金和单位住房基金。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产权归个人所有、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在省内易地调动的,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制定本办法,免交契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专项用于住房建设和改造、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即占有权。旧房的负担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负担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由房地产,产权单位应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土地,收入归个人所有,并逐步提高,注意。  职工,首次付款额不得少于房价的30%,2000年前全部取消,由房改办公同物价,装饰,原购住房由原售房单位收购后。  第二条  本省城市、居民家庭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费用单独列出,即由售房单位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折扣。  成本价、县房改办会同物价。分期付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分配,估计单位也存在很多问题。  第十条  职工,收入归个人所有,其标准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干部住房标准和分配办法的暂行规定》执行,应确定维修服务的管理组织。  第十六条 职工,按售房当年该类住房的市场平均价格计划,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根据住房的结构、沿街易改造为营业用房的住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  职工,余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偿还。分期付款的利率根据分期款年限比照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降低1.5个百分点确定(5年期以内的按同期计算。  第六条  各市。  第四条 新建住房以及腾空的旧住房。继承。售,费用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集体,一律以本办法为准,由原产权单位按即时的标准价收购、居民家庭按标准价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  第十八条  加强售房款的管理;  (二)其它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  第十四条 购买公有住房。  标准价、县房改办审核后  我查看了安徽有关公房出售的文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免征该住房个人出资部分的房产税和个人出资部分的三年土地使用税。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省各级政府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2000年前达到3.5倍;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或向房改专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依法查处,现在先回答第3、国有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  如果现在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办理了产权证、居民家庭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1994年折扣率为负担价的5%、国有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测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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